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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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(梵Pravara-deva-ra^ja-paripr!ccha^)七卷。陈·月婆首那译。略称《胜天王般若经》。收在《大正藏》第八册。内容记载佛应钵婆罗天王之问,对大众说甚深般若及其修习之法。计分〈通达品〉、〈显相品〉、〈法界品〉、〈念处品〉、〈法性品〉、〈平等品〉、〈现相品〉、〈无所得品〉、〈证劝品〉、〈述德品〉、〈现化品〉、〈陀罗尼品〉、〈劝诫品〉、〈二行品〉、〈赞叹品〉、〈付嘱品〉等十六品。
简介
依圣语藏本所附加的经序,与《历代三宝纪》卷九之记载,梁·太清二年( 548),于阗国沙门求那跋陀赍本经之梵本入梁;陈·天嘉六年(565),中天竺优禅尼国王子月婆首那将其译出。此经与唐·玄奘所译《大般若经》卷五六六至卷五七三之第六会为同本。但玄奘译本将第一〈通达品〉,分为〈缘起〉及〈通达〉二品,故总有十七品。英译《大明三藏圣教目录》将此经配与梵文Suvikrantavi-krami-paripr!ccha,但该梵文相当于《大般若经》第十六分,故配属于此译本是不恰当的。
◎附︰印顺《如来藏之研究》第六章第二节(摘录)
《胜天王般若经[2] 》(与玄奘《大般若经》第六分同本),在次第与内容方面,一部分与《无上依经》相合,如〈法性品〉,从品初到‘行般若波罗蜜,如实通达甚深法性’,与《无上依经》的〈如来界品〉相合。〈二行品〉与《无上依经》的〈菩提品〉十事的后六事──‘五者作事,六者相摄,七者行处,八者常住,九者不共,十者不可思惟’;及〈如来功德品〉的大部分相合。〈赞叹品〉的偈颂,一部分与《无上依经》的〈赞叹品〉相合;〈付嘱品〉,‘受持此修多罗有十种法’,与《无上依经》的〈嘱累品〉相合。《胜天王般若经》也与《宝云经》的全部内容相合,可以断定︰《胜天王般若经[3] 》是纂集《宝云经》、《无上依经》等而成的;但不知为什么没有将《无上依经》义,全部纂集进去!
[参考资料] 《彦琮录》卷一;《大唐内典录》卷五;《开元释教录》卷七;《大藏经南条目录补正索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