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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释卷第二
作者:晏子 (春秋) 收藏

 

  内篇谏下第二

    景公藉重而狱多欲讬晏子晏子谏第一
  景公藉重而狱多〔一〕,拘者满圄〔二〕,怨者满朝〔三〕。晏子谏,公不听。公谓晏子曰:“夫狱,国之重官也,愿讬之夫子。”晏子对曰:“君将使婴敕其功乎〔四〕?则婴有壹妄能书,足以治之矣〔五〕。君将使婴敕其意乎?夫民无欲残其家室之生,以奉暴上之僻者,则君使吏比而焚之而已矣〔六〕。”景公不说,曰:“敕其功则使壹妄,敕其意则比焚〔七〕,如是,夫子无所谓能治国乎?”晏子曰:“婴闻与君异。今夫胡貉戎狄之蓄狗也〔八〕,多者十有余,〔九〕寡者五六,然不相害伤。今束鸡豚妄投之,其折骨决皮〔一0〕,可立得也〔一一〕。且夫上正其治,下审其论〔一二〕,则贵贱不相逾越。今君举千钟爵禄,而妄投之于左右,左右争之,甚于胡狗,而公不知也。寸之管无当〔一三〕,天下不能足之以粟〔一四〕。今齐国丈夫耕,女子织,夜以接日,不足以奉上,而君侧皆雕文刻镂之观〔五〕。此无当之管也,而君终不知。五尺童子,操寸之烟〔一六〕,天下不能足以薪〔一七〕。今君之左右,皆操烟之徒,而君终不知。钟鼓成肆〔一八〕,干戚成舞,虽禹不能禁民之观。且夫饰民之欲,而严其听,禁其心,圣人所难也,而况夺其财而饥之,劳其力而疲之〔一九〕,常致其苦而严听其狱〔二十〕,痛诛其罪,非婴所知也。”
〔一〕 庐文弨云:“藉即藉敛。” 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书钞四十五引‘藉’作‘籍’。” ◎则虞案:御览四百八十三、六百四十三俱作‘籍’,元明各本“籍”“藉”错出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据此及左传‘ 圄伯嬴于●阳’之文,知囹圄非秦狱名。说文:‘圉,囹圉,所以拘罪人。’”

〔三〕 于鬯云:“据下文言‘民’ ,则此似不应言‘朝’。或者谓外朝耳。国语晋语云: ‘绛之富商韦藩木楗而过于朝,’是民亦得往来于朝,必外朝也。”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敕,戒也。’‘敕,劳也。’经典多用‘敕’为‘敕’。吕氏春秋:‘用事既饬’,高诱注:‘“饬”读作“敕” ,敕督田事。’是此‘敕’当读‘饬’也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‘敕’通‘敕’,‘功’,谓功效也。下云‘敕其意’,谓革民之心也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孙星衍谓‘ 敕’当读‘饬’,是也。卢文弨云:‘功谓功效也,下云敕其意,谓革民之心也。’按卢以‘功’为‘功效’ ,殊误。诗七月‘载缵武功’,传‘功,事也’。崧高 ‘世执其功’,传‘功,事也’。‘饬’谓整饬,‘饬其功’谓整饬其事,与下云‘敕其意’为对文。功效就事之已有成者言,已有成不须再言整饬也。”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言一妄男子能书记者,即成谳矣。”◎俞樾云:“按孙说非也,一妄男子,不可止曰‘一妄’,‘妄’疑‘妾’字之误,‘ 婴有壹妾能书足以治之’,极言治之之易,虽妇女可也。下文曰‘则君使吏比而焚之而已矣’,盖两语皆滑稽之词,故景公不说也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黄本‘妄 ’作‘妾’,下同,与俞氏平议说合。”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言焚其谳也。 ”◎卢文弨云:“此正言民意之不从上也。不从上,则比户可诛,故云‘比而焚之’,非焚其谳也。观下景公曰‘敕其意’,则‘比焚如’是比焚如之刑也,‘焚如 ’之刑,杀其亲之刑也,见周礼秋官‘掌戮’疏引郑康成易注。”◎苏舆云:“孙说是。‘敕意’,所谓革心也,革心上德,故云谳可焚。下云‘常致其苦,而严听其狱,痛诛其罪,非婴所知’,正承此,反言以诘公不焚谳之非耳。卢误以下‘焚如’为刑,遂不可通矣。” ◎则虞案:易噬嗑:“君子以明罚敕法”,敕,谓理也,求也。上云“敕其功”者,求其治狱之功也;此云“ 敕其意”者,求在狱之情也。求其功不求其情,则一能书者足以任其事;如欲求其情,则民无欲残其室家以奉其上者,则比户之可诛矣。“比而焚之”,犹孟子所谓 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也”;“焚”疑“偾”之假借,汉书韩王信传“偾于吴”,集注:“犹毙也;”左襄二十四年传“象有齿以焚其身”,注:“毙也。”后人忘 “焚”“偾”通假之义,而泥于火焚,致失其解。

〔七〕 苏舆云:“句绝。‘比’下当有‘而’字,‘如是’,犹云若是,属下为义,卢联读非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‘比焚如’三字不可晓,疑‘ 焚如’本作‘如焚’,‘如’与‘而’同,‘比如焚’ 即晏子所谓比而焚之也。‘焚’,孙氏以为焚其谳,是也。校者不知‘如’之为‘而’,以为文不可通,辄乙其 文为‘焚如’,卢校因解为‘
焚如之刑’,斯为不伦矣。”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貉’当为‘ 貉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黄本‘貉’作‘貉’。”

〔九〕 则虞案:元刻本、黄本、子汇本、吴勉学本“余”作“余”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言争鸡豚而相伤也。”

〔一一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得’字义不可通,当是‘待’字之误。‘
可立而待也’,见孟子。”◎苏时学说同王。◎俞樾云:“按‘得’字义不可通,乃‘见 ’字之误,史记赵世家‘未得一城’,赵策‘得’作‘ 见’。留侯世家‘果见谷城山下黄石’,汉书‘见’作 ‘得’,盖‘得’字古作‘●’,其上从‘见’,故‘ 见’‘得’二字往往相混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作“待 ”。

〔一二〕苏舆云:“‘论’读为‘伦 ’。伦,等也,言审其贵贱之等也。作‘论’者,借字耳。”

〔一三〕孙星衍云:“文选三都赋序 ‘玉卮无当’,刘渊林注:‘当,底也,去声。’”

〔一四〕则虞案:御览八百四十引俱无“之”“以”字,四百九十三引无“以”字。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‘雕’,一本作‘雕’,正字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两引无“皆”字。元本、子汇本作“雕”。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言操火。”◎ 王引之云:“火能烧薪,烟则不能烧薪,‘烟’当为‘ 熛’(下‘操烟’同)。说文:‘熛,火飞也,读若标。’一切经音义十四引三仓曰:‘熛,迸火也。’淮南说林篇曰:‘一家失熛,百家皆烧。’史记淮阴侯传曰:‘熛至风起。’汉书叙传曰:‘胜广熛起,梁籍扇烈。’是熛即火也。故曰:‘操寸之熛,天下不能足之以薪。’‘熛’‘烟’字相似,世人多见‘烟’,少见‘ 熛’,故诸书‘熛’字多误作‘烟’。说见吕氏春秋‘ 烟火’下。”◎苏时学曰:“案即一星之火可以燎原之 意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改作“熛” 。

〔一七〕苏舆云:“‘足’下疑有‘ 之’字,而传写者夺之。”◎则虞案:非夺“之”字,上句“之”字或衍文也。

〔一八〕苏舆云:“肆,犹列也。”

〔一九〕黄以周云:“元刻脱‘之’ 字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吴本亦脱,吴勉学本、子汇本、杨本、凌本、孙本均有。

〔二十〕则虞案:黄本“听”作“德 ”。


    景公欲杀犯所爱之槐者晏子谏第二〔一〕
  景公有所爱槐〔二〕,令吏谨守之〔三〕,植木县之,下令曰:〔四〕“犯槐者刑,伤之者死〔五〕。” 有不闻令,醉而犯之者〔六〕,公闻之曰:“是先犯我令。”使吏拘之,且加罪焉〔七〕。其女子往辞晏子之家〔八〕,讬曰〔九〕:“负廓之民贱妾〔一十〕,请有道于相国〔一一〕,不胜其欲〔一二〕,愿得充数乎下陈〔一三〕。”晏子闻之,笑曰:“婴其淫于色乎?何为老而见奔〔一四〕?虽然,是必有故。”令内之。女子入门,晏子望见之,曰:“怪哉!有深忧。”进而问焉,曰:“所忧何也?”对曰:“君树槐县令,犯之者刑,伤之者死。妾父不仁〔一五〕,不闻令,醉而犯之,吏将加罪焉〔一六〕。妾闻之,明君莅国立政,不损禄,不益刑,又不以私恚害公法〔一七〕,不为禽兽伤人民〔一八〕,不为草木伤禽兽〔一九〕,不为野草伤禾苗。吾君欲以树木之故杀妾父,孤妾身〔二十〕,此令行于民而法于国矣。虽然,妾闻之,勇士不以众彊凌孤独,明惠之君不拂是以行其所欲〔二一〕。此譬之犹自治鱼鳖者也〔二二〕,去其腥臊者而已〔二三〕。昧墨与人比居庾肆,而教人危坐〔二四〕。今君出令于民,苟可法于国〔二五〕,而善益于后世,则父死亦当矣,妾为之收亦宜矣。甚乎!今之令不然,以树木之故,罪法妾父,妾恐其伤察吏之法,而害明君之义也〔二六〕。邻国闻之,皆谓吾君爱树而贱人,其可乎〔二七〕?愿相国察妾言以裁犯禁者。”晏子曰:“甚矣!吾将为子言之于君。”使人送之归。明日,早朝〔二八〕,而复于公曰〔二九〕:“婴闻之,穷民财力以供嗜欲谓之暴〔三十〕,崇玩好,威严拟乎君谓之逆〔三一〕,刑杀不辜谓之贼〔三二〕。此三者,守国之大殃〔三三〕。今君穷民财力,以羡馁食之具〔三四〕,繁钟鼓之乐,极宫室之观,行暴之大者〔三五〕;崇玩好,县爱槐之令,载过者驰,步过者趋,威严拟乎君,逆之明者也〔三六〕;犯槐者刑,伤槐者死,刑杀不称〔三七〕,贼民之深者。君享国,〔三八〕德行未见于众〔三九〕,而三辟着于国〔四十〕,婴恐其不可以莅国子民也〔四一〕。”公曰〔四二〕:“微大夫教寡人〔四三〕,几有大罪以累社稷,今子大夫教之,社稷之福,寡人受命矣〔四四〕。”晏子出,公令趣罢守槐之役〔四五〕,拔置县之木,废伤槐之法〔四六〕,出犯槐之囚。
〔一〕 则虞案:管同谓晏子书为六朝人为之,且有谓采集列女传诸书为之说者。今以此章与列女传互勘,列女传剪割增衍,痕迹宛然。是刘向据晏子春秋并杂以鲁诗之说,其中“昧墨”“庾肆”诸语,刘氏且失其读,故又以他事实之。管同之说非也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白帖三十九引、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俱无“所”字,御览五百一十九引“槐 ”下有“树”字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类聚二十四、御览四百十五、五百一十九引无“谨”字,列女传齐伤槐女及类聚八十八引俱作“使人守之”。

〔四〕 则虞案:类聚二十四、御览四百五十六只一“令”字,类聚八十八、事文类聚二十三作“令曰。”

〔五〕 则虞案:列女传、类聚八十八、御览四百五十六、五百一十九、九百五十四、事类赋注二十五、事文类聚二十三引作“伤槐者死”,惟御览四百十五作“伤之”,下文作“犯之者刑,伤之者死 ”,亦沿列女传而讹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类聚二十四作“有过而犯之”者,八十八、御览九百五十四、事类赋注、事文类聚作“有醉而伤槐”,御览五百一十九引与此同,无“过”字。孙星衍云:“‘令’”,御览作‘命’ 。今见宋本御览皆作“令”,不作“命”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艺文类聚二十四作 “君令吏收而拘之,将加罪焉”,御览四百十五、五百一十九俱作“吏收而拘之,将加罪焉”,御览九百五十四、事类赋、事文类聚俱作“且加刑焉”。列女传:“ 景公闻之曰:‘是先犯我令。’使吏拘之,且加罪焉。 ”今本晏子盖沿列女传而增“公闻之曰:‘是先犯我令 ’”九字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十五引作 “其子女往晏子家”,九百五十四作“其子惧而告晏子 ”,事类赋作“其女告晏子”,事文类聚同,惟“告” 作“说”。是此“辞”字乃辞说也。各本皆无“女”字。洪颐烜云:“左氏成二年传‘必以萧同叔子为质’,杜预注:‘子,女也。’孟子告子下‘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’,赵岐注:‘处子,处女也。’凡言子者男女之通称,俗本‘子’上增‘女’字,非是。”黄以周亦云:“不必增‘女’字。”

〔九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十五作“ 说曰”,五百一十九及事文类聚作“说晏子曰”,此“ 讬”字盖为“说”字之形讹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负廓’即‘ 负郭’,俗加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四百十五诸引“贱妾 ”皆从下句读,俱无“负郭之民”四字,此恐沿列女传下文有“幸得充城郭为公民”语而增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列女传无此句。道者,陈请也。

〔一二〕则虞案:列女传“不”上有 “贱妾”二字,案有者是也。苟无“贱妾”二字,是晏子不胜其欲矣。此“不胜其欲”,乃女子之自媒之诡词。

〔一三〕则虞案:列女传无“陈”字。

〔一四〕则虞案:列女传“其”下有 “有”字,“淫”下有“于”字,“奔”作“奔”。孙星衍云:“见奔,见淫奔也。”

〔一五〕于鬯云:“‘仁’当读为‘ 佞’,‘佞’谐‘仁’声(小徐本说文如此,大徐从信省),故得假借。小尔雅广言云:‘佞,才也。’‘妾父不佞’者,谓妾父不才耳。问上篇云‘寡人持不仁’ ,不仁亦不佞也。俱不合 据本字读。”◎孙诒让札移同。

〔一六〕则虞案:列女传作“妾父幸得充城郭为公民,见阴阳不调,风雨不时,五谷不滋之故,祷于名山神水不胜曲叶之味,先犯君令,醉至于此,罪故当死”。此盖刘向之所增益,以明女之善辞令也。

〔一七〕则虞案:列女传作“妾闻明君之莅国也,不损禄而加刑,又不以私恚害公法”,与此微异。黄本“恚”作“意”。

〔一八〕则虞案:列女传作“不为六畜伤民人”,御览五百一十九、事文类聚二十三引作“ 不为禽兽以杀人”,又御览四百十五引作“不为禽兽伤人”。

〔一九〕则虞案:列女传无“不为草木”句。

〔二十〕则虞案:御览四百十五、五百一十九、事文类聚二十三引“
吾”作“今”,类聚又无“身”字。

〔二一〕则虞案:“不拂是以行其所欲”,即伪大禹谟之“罔咈百姓以欲己之欲”也。“拂 ”通“咈”,“是”通“戾”,“盩”“咈”“戾”同义。书尧典“咈哉”,传“戾也”。

〔二二〕则虞案:治者,□也。说文:“楚人谓治鱼也。”

〔二三〕卢文弨云:“此与下‘昧墨 ’‘教人危坐’两喻,俱不甚可了,或以去其腥臊,则于鱼鳖无伤也‘昧墨’犹言‘黑暗’,黑暗之中教人危坐,人其从之乎?言人不能从也。”◎苏舆云:“腥臊,皆害鱼鳖之味者,治鱼鳖但去其害味之物,不全弃鱼鳖,以喻治国者但去其有害于国之人,不欲以小故而全去之也。”

〔二四〕黄本“昧”作为“脉”,上方校语云:“一作‘昧’。”◎孙星衍云:“‘昧’,读如冒昧,‘墨’,言贪墨。”◎苏时学云:“‘昧墨 ’疑当作‘寐嘿’,盖偃息之意,言己不能危坐而欲以教人。”◎于鬯云:“此二 句对文,则‘昧墨’下亦当有‘而’字,‘昧墨’者,孙星衍音义解为‘贪墨’是也。‘居庾’二字当乙转,庾即今之‘稻堆’,说见诗楚茨篇校。‘比庾’者,此庾与彼庾相肩比也,己贪墨而与人比庾,则人将疑之矣。‘ 居’本‘踞’字,说文尸部云:‘居,蹲也,’是也。己踞肆而教人危坐,则人弗从之矣。此二句当是古语,而伤槐女称述之以明景公之不自省察而徒罪人也。‘庾 ’‘居’二字误倒,致文不可读。”◎苏舆云:“此疑处己于安而陷人于危意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‘庾’乃 ‘唐’之讹。淮南子修务:‘司马庾谏曰’,高注:‘ 庾、秦大夫也,或作唐,’是其证。庄子田子方‘是求马于唐肆也’,唐肆,乃古人成语。”◎则虞案:“譬之”以下四句,不知系何处错简飘寄于此,不类不伦,强为之释,转成理障。列女传此段改作“宋景公之时大旱”云云,史通讥其事代乖剌,盖在刘向之时已失其读,故刘氏以他事实之。

〔二五〕孙星衍云:“‘可’,一本作‘有’。”

〔二六〕则虞案:御览五百十九、事文类聚二十三引作“害明君之政,损明君之义”,御览四百十五引作“妾恐害明君之义”。

〔二七〕则虞案:御览九百五十四引 “邻”上有“妾恐”二字,无“
皆”字,“树”作“槐”,无“其 ”字,“贱”作“残”。

〔二八〕孙星衍云:“‘早’,一本作‘蚤’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,嘉靖本、子汇本作“ 蚤”,吴勉学本作“早”。

〔二九〕则虞案:御览五百十九、事文类聚引作“而复其言于君”。

〔三十〕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六引 “民”作“人”,“供”作“从”,列女传作“穷民财力谓之暴”。

〔三一〕卢文弨云:“言一玩好之物耳,而其威严乃拟乎君,犯之则有罪也。”◎则虞案:列女传作“崇玩好,严威令,谓之逆”。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无“拟乎君”三字。案有者是也。下文云:“崇玩好,县爱槐之令,载过者驰,步过者趋,威严拟乎君,逆之明者也。”此云“威严拟乎君”,即约下文而言。

〔三二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不辜’本作‘不称’,此后人以意改也。‘不称’,谓不当也,下文曰‘刑杀不称,贼民之深者’,即承此文言之。御览人事部九十七引此正作‘刑杀不称谓之贼’,列女传辩通传作‘不正’,亦是不称之意,故知‘辜’字为后人所改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改。

〔三三〕黄以周云:“御览下有‘也 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无“此”字“也 ”字。

〔三四〕孙星衍云:“诗传:‘羡,余也。’”◎卢文弨云:“列女传作‘以美饮食之具’ 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‘馁食’二字,义不可通。列女传作‘美饮食之具’,‘美’与‘羡’义得两通,‘饮食’与‘钟鼓’‘宫室’对文,则‘馁’为‘饮’之误明矣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当依列女传作‘以美饮食之具 ’,卢梁校本并同。”◎于鬯云:“‘馁’,当本作‘ 妥’,盖即涉“食”字而误加食旁,说文女部云:‘妥,安也。’‘妥食’者,谓所便安与所饮食,二字平列,与下文‘钟鼓’‘宫室’比偶,作‘馁食’则不辞矣。王念孙杂志依列女齐伤槐女传作‘饮食’,谓‘馁’ 为‘饮’之误,然诚作‘饮食’,文义浅显,何缘误‘ 饮’为‘馁’,‘馁’‘饮’字形又不相肖,故疑晏子之文亦不与传同。”◎则虞案:“具”,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勉学本、子汇本、凌本误作“贝”,指海本“馁 ”改作“饮”。

〔三五〕则虞案:列女传下有“也” 字。

〔三六〕苏舆云:“‘也’字当衍, ‘逆’上或有夺字。”◎则虞案:“也”字非衍文,列女传“逆”上有“是” 字,下有 “民”字,当据补。

〔三七〕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作‘ 刑煞’,今本脱‘刑’字,非”◎黄以周云:“元刻脱 ‘刑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列女传“称”作“正”,类聚作“犯槐者死”,无“伤槐者”句,盖节引也。活字本、吴勉学本、凌本俱脱“刑”字。

〔三八〕孙星衍:“艺文类聚作‘飨 ’。”◎则虞案;御览四百五十六亦作“飨”。

〔三九〕则虞案:白帖作“德未及于众”,御览四百五十六引“众”作“民”。

〔四十〕孙星衍云:“白帖作‘刑僻如危国’,艺文类聚亦作‘刑僻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三辟,暴、逆、贼。”

〔四一〕则虞案:白帖引作“是不可以□国安民也”,御览四百五十六引“民”作“人”。

〔四二〕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、御览下有‘善’字。”

〔四三〕刘师培云:“戴校云:‘当作“微子大夫教”。’”

〔四四〕则虞案:列女传作“寡人敬受命”。

〔四五〕黄以周云:“‘趣’,御览作‘吏’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四百十五、五百一十九两引“令”下皆有“吏”字,列女传作“即时命罢守槐之役”,“即时”,即趣也。

〔四六〕则虞案:御览四百一十五、五百一十九两引无“废伤槐之法”句。又九百五十四下有“罢其禁”三字。


    景公逐得斩竹者囚之晏子谏第三〔一〕
  景公树竹,令吏谨守之〔二〕。公出,过之,有斩竹者焉〔三〕,公以车逐〔四〕,得而拘之,将加罪焉。晏子入见〔五〕,曰:“
君亦闻吾先君丁公乎〔六〕?”公曰:“何如?”晏子曰:“丁公伐曲沃〔七〕,胜之,止其财,出其民。公日自莅之〔八〕,有舆死人以出者,公怪之,令吏视之〔九〕,则其中金与玉焉〔一十〕。吏请杀其人,收其金玉〔一一〕。公曰:‘以兵降城〔一二〕,以众图财〔一三〕,不仁。且吾闻之〔一四〕,人君者〔一五〕,宽惠慈众,不身传诛〔一六〕。’令舍之〔一七〕。”公曰:“善!”晏子退,公令出斩竹之囚〔一八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;场本无此章。

〔二〕 则虞案;初学记二十、艺文类聚二十四引皆无“谨”字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元刻误“轩”,活字本剜改,嘉靖本、吴怀保本仍作“轩”。

〔四〕 卢文弨云:“初学记‘逐’ 下有‘之’字。”

〔五〕 则虞案:初学记、类聚皆无 “入见”二字。

〔六〕 苏舆云:“‘君’,音义作 ‘公’,注云:‘公,艺文类聚作“君”,是。’此盖据类聚改。”

〔七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曲沃’本作‘曲城’,此后人妄改之也。‘曲城’,一作‘曲成 ’,汉书地理志:‘东莱郡有曲成县,高帝六年封虫达为曲成侯者也。其故城在今莱州府掖县东北。’史记齐世家云:‘太公东就国,莱侯来伐,与之争营邱。’又云:‘营邱边莱。’然则齐莱接壤,故丁公有伐曲城之事,若春秋之曲沃,即今之绛州闻喜县东,距营邱二千余里,丁公安得有伐曲沃之事乎?艺文类聚人部八引此正作‘伐曲城’。”◎苏时学云:“‘曲沃’当作‘曲城’,纪年‘成王十四年,齐师围曲城,克之’, 即其事也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改作 ‘曲城’。

〔八〕 苏舆云:“‘日’旧刻作‘ 曰’,拾补作‘日’,旁注‘曰字’。”◎黄以周云: “原本‘曰’字误,今从拾补。”◎则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子汇本、凌本皆作“曰”,类聚二十四引无此句。

〔九〕 则虞案:类聚无“吏”字。

〔一十〕王念孙云:“案‘金’上有 ‘有’字,而今本脱之,则文义不明。”◎则虞案:类聚无“与”字,指海本已增“有”字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元刻本、嘉靖本作 “●其人下”;活字本、吴怀保本作“●其人丁”;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子汇本作“收其金玉”。“
人下”“人丁”皆“金玉”二字之残。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‘降’,艺文类聚作‘攻’。”

〔一三〕苏舆云:“‘图’,各本作 ‘围’,音义据艺文类聚正作为‘图’,今改从音义。 ”

〔一四〕则虞案:类聚无此句。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作‘ 君人者’。”◎则虞案:初学记二十亦作“君人者”。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‘传’读为‘ 专’。艺文类聚作‘身不妄诛’。”◎则虞案:“不身传诛”者,言人君罪人当付吏治之,不亲传令行刑戮也。读为“专”,非是。

〔一七〕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作‘ 令吏舍之’。”

〔一八〕则虞案:类聚“囚”下有“ 舍之”二字。


    景公以抟治之兵未成功将杀之晏子谏第四
  景公令兵抟治〔一〕,当□冰月之间而寒〔二〕,民多冻馁,而功不成。公怒曰:“为我杀兵二人〔三〕。”晏子曰:“诺。”少间,晏子曰:“昔者先君庄公之伐于晋也,其役杀兵四人,今令而杀兵二人,是师杀之半也〔四〕。”公曰:“诺!是寡人之过也。”令止之。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疑抟埴,埴治声相近。”◎王念孙云“案‘治’者,□也。‘抟治’ ,谓抟土为□。广雅曰:‘治,□也。’◎则虞案:元刻本作“冶”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‘□’当为‘腊 ’,左传:‘虞不腊矣。’说文:‘冬至后三戊腊祭百神。’”◎苏舆云:“浙刻本‘□’改‘腊’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下第十三亦有‘冰月服之’之语,陈●殷 ‘冰月丁亥’,吴式芬谓冰月见晏子春秋,即十一月也。”

〔三〕 则虞案:黄本“兵”作“其 ”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‘师杀’,犹言‘军兴’。”◎卢文弨云“元刻作‘杀师’,是。” ◎苏时学云;“‘师杀’二字误倒,二为四之半也。” ◎黄以周云:“凌本同元刻。”◎刘师培云:“‘令’ 字疑衍,黄本无‘杀’字。”◎则虞案;吴勉学本作“ 师杀”,活字本、杨本、子汇本皆作“杀师”。


    景公冬起大台之役晏子谏第五〔一〕
  晏子使于鲁,比其返也〔二〕,景公使国人起大台之役,岁寒不已,冻馁之者乡有焉〔三〕,国人望晏子。晏子至,已复事,公延坐〔四〕,饮酒乐,晏子曰: “君若赐臣,臣请歌之。”歌曰:“庶民之言曰:‘冻水洗我,若之何!太上靡散我,若之何〔五〕!’”歌终,喟然叹而流涕〔六〕。公就止之曰〔七〕:“夫子曷为至此〔八〕?殆为大台之役夫!寡人将速罢之〔九〕。”晏子再拜。出而不言,遂如大台,执朴鞭其不务者,曰:“吾细人也,皆有盖庐〔一十〕,以避燥湿,君为壹台而不速成〔一一〕,何为〔一二〕?”国人皆曰:“晏子助天为虐〔一三〕。”晏子归,未至,而君出令趣罢役,车驰而人趋。仲尼闻之,喟然叹曰:“古之善为人臣者,声名归之君〔一四〕,祸灾归之身〔一五〕,入则切磋其君之不善〔一六〕,出则高誉其君之德义〔一七〕,是以虽事惰君,能使垂衣裳,朝诸侯,不敢伐其功。当此道者,其晏子是耶!”
〔一〕 则虞案:左襄十七年传:“ 宋皇国父为大宰,为平公筑台,妨于农功,子罕请俟农功之毕,公弗许。筑者讴曰:‘泽门之皙,实兴我役;邑中之黔,实慰我心。’子罕闻之,亲执扑,以行筑者,而抶其不勉 者,曰:‘吾侪小人皆有阖庐,以辟燥湿寒暑,今君为一台而不速成,何以为役?’讴者乃止。或问其故,子罕曰:‘宋国区区,而有诅有祝,祸之本也。’”下接“齐晏桓子卒,晏婴粗缞斩”云云。此恐传闻异辞故所记不同。其歌甚古,必非后人所伪讬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景公起台,在晏子既行未返之时,不当云“比其返也”。又下既云“晏子至”,此又云“返”,亦重复。“返”即“反”,古“ 反”“出”二字形近易混,此“反”当为“出”字之讹,说见吴大澄字说,不繁引。

〔三〕 卢文弨云:“‘之’字疑衍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案此文本作‘役之冻馁者乡有焉’ 。今本‘之’字误在‘冻馁’下,又夺去‘役’字。艺文类聚岁时部下、初学记人部中、御览时序部十九,并引作‘役之冻馁者’。”◎则虞案:北堂书钞一百五十六及御览三十四引亦无“之”字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作‘ 公延晏子坐’,今本‘延’作为‘迺’,非。”◎则虞案:元本、活字本、杨本、子汇本、凌本俱作“迺”;北堂书钞、初学记十八、艺文类聚五、事文类聚十二引皆作“公延晏子坐”。

〔五〕 则虞案:北堂书钞、艺文类聚、事文类聚集引俱作“庶人之冻,我若之何;奉上靡弊,我若之何”。“太上”者,孙星衍云“太上,尊辞。”“散”者,苏时学云:“‘散’当为‘敝’,‘敝 ’与‘散’相近而讹,下章言‘靡敝’,是也。”◎文廷式云:“此文当作‘太上散我若之何’,‘靡’字涉下文‘太上之靡散’而衍,太上散,犹老子言朴散也。 ‘洗’‘散’古韵互协。”◎刘师培云:“今考淮南原道训云:‘而不可靡散’;要略曰:‘靡散大宗。’”

〔六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叹而’二字后人所加,上言‘喟然’,下言‘流涕’,则‘喟然 ’之为叹可知,无庸更加‘叹而’二字。艺文类聚、初学记并引作‘喟然流涕’,无‘叹而’二字。谏上篇‘ 公喟然’,后人加‘叹’字,谬与此同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删“叹而”二字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艺文类聚五无“就 ”字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初学记、艺文类聚 “子”上俱无“夫”字。

〔九〕 则虞案:初学记、类聚俱无 “速”字。

〔一十〕卢文弨曰:“盖,音盍。” ◎俞樾云:“案‘盖’乃‘盍’字之误,‘盍’读为‘ 阖’,襄十七年左传‘吾侪小人,皆有阖庐,以避燥湿寒暑’,语意与此同。”◎则虞案:俞说是也。御览一百七十七引正作“阖庐”,吕氏春秋知化篇“吴为丘墟,祸及阖庐”,“
阖庐”,亦民居也。

〔一一〕卢文弨云:“句上御览有‘ 今’字,‘壹’作‘一’。”

〔一二〕苏舆云:“‘何为’二字,文义不完。左传襄十八年载子罕事作‘何以为役’。” ◎则虞案:事见襄十七年传,见前引。

〔一三〕则虞案:“曰”字当为“□ ”字形近而讹,御览一百七十七引正作“以”。

〔一四〕则虞案:御览引“声”作“ 美”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凌本“祸”作“● ”。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‘磋’当为‘ 瑳’。”

〔一七〕则虞案:吴怀保本“高”作 “交”。


    景公为长庲欲美之晏子谏第六
  景公为长庲〔一〕,将欲美之,有风雨作,公与晏子入坐饮酒,致堂上之乐。酒酣,晏子作歌曰:“穗乎不得获〔二〕,秋风至兮殚零落〔三〕,风雨之拂杀也〔四〕,太上之靡弊也。”歌终,顾而流涕,张躬而舞〔五〕。公就晏子而止之曰:“今日夫子为赐而诫于寡人〔六〕,是寡人之罪。”遂废酒,罢役,不果成长庲。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一本注云:‘ 庲,舍也。’御览注云:‘音来,舍也。’玉篇同。当为‘斄’之省文。”◎刘师培云:“原本玉篇广部引埤庲仓云:‘长庲,台,齐景公作也。’”◎则虞案:广韵十六咍“庲,舍也”。虞喜志林作“长府”。孙云“ 一本有注云”者,元本、活字本、绵眇阁本、子汇本正如是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‘穗’,御览作‘种’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案‘穗乎’本作‘穗兮’ ,与下句文同一例,隶书‘兮’‘乎’相似,故‘兮’ 误为‘乎’,御览人事部九十七引此正作‘穗兮’。” ◎于鬯云:“‘穗乎’二字疑当复叠,歌体七字句。” ◎则虞案:于云当作七字句,是也。“穗乎”复叠未必然,虞喜志林“禾有穗兮不得获”,是所挩者为“禾有 ”二字。“乎”亦“兮”字之形讹,当据校补。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‘殚’,御览作‘草’,或‘单’字,言尽零落也。‘获’‘落’为韵。”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御览作‘拂煞 ’,今本作‘弗’,非。‘杀’读如‘□’,说文:‘ ●□,散之也。’”◎黄以 周云:“‘拂’,元刻作‘弗’,凌本同。‘弗’古‘拂’ 字,御览作‘拂杀之’,下作‘靡弊之’,无‘太上之 ’三字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吴勉学本、杨本、子汇本俱作“弗”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御览作‘张掖而□’。”◎王念孙案:“‘张躬’,即‘张肱’也( ‘躬’字古读若‘肱’,故与‘肱’通。汉司隶校尉杨涣石门颂‘川泽股躬’,‘躬’即‘肱’字)。故左传郑公孙黑肱字子张。钞本御览脱‘躬’字,刻本作‘张掖’,乃后人以意补耳,不可从。”

〔六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六引 “为”作“有”,“诫”作“讥”,无“于”字。


    景公为邹之长涂晏子谏第七
  景公筑路寝之台〔一〕,三年未息;又为长庲之役〔二〕,二年未息;又为邹之长涂〔三〕。晏子谏曰: “百姓之力勤矣!公不息乎〔四〕?”公曰:“涂将成矣,请成而息之。”对曰:“明君不屈民财者,不得其利;不穷民力者,不得其乐〔五〕。昔者楚灵王作顷宫〔六〕,三年未息也;又为章华之台〔七〕,五年又不息也;干溪之役〔八〕,八年,百姓之力不足而自息也〔九〕。灵王死于干溪,而民不与君归〔一十〕。今君不遵明君之义,而循灵王之迹〔一一〕,婴惧君有暴民之行〔一二〕,而不睹长庲之乐也,不若息之。”公曰:“善!非夫子者,寡人不知得罪于百姓深也。”于是令勿委坏〔一三〕,余财勿收〔一四〕,斩板而去之〔一五〕。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公羊传:‘路寝者何?正寝也。’”

〔二〕 苏舆云:“治要‘又’上有 ‘而’字。”

〔三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无“三年未息,又为长庲之役”句,又“二年”作“三年”,“又”上有“而”字,“涂”作“途”。

〔四〕 苏舆云:“治要‘公’作‘ 君’。”

〔五〕 王念孙云:“案此文本作‘ 君屈民财者,不得其利;穷民力者,不得其乐’。屈者,竭也(见吕氏春秋慎势篇注,淮南原道篇注)。言君竭民之财,将以求利也,而必不得其利;穷民之力,将以为乐也,而必不得其乐,故下文云:‘婴惧君有暴民之行,而不睹长庲之乐也。’今本‘君’上衍‘明’字(此涉下文不遵‘明君之义’而衍),‘屈’‘穷’二字上又各衍一‘不’字(此涉下文两‘不得’而衍),则义不可通矣。治要正作‘君屈民财者不得其利,穷民力者不得其乐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此当作‘明君不屈民财,不穷民力,君屈民财者不得其利,穷民力者不得其乐’。治要所引省‘明君……’二语,今本挩误相兼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王氏从群书治要,谓‘明’字及两‘不’字皆衍文;然下文云‘今君不遵明君之义,而循灵王之迹’,皆承上而言,则‘明’字非衍文矣。疑两‘者’字上当重‘屈民财,穷民力’六字,而写者夺之。”

〔六〕 卢文弨云:“‘顷’,元刻作‘倾’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凌本同元刻。”◎苏舆云:“治要‘作’下有‘为’字,‘顷’作‘顿’。”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左传昭七年‘ 楚子成章华之台’,杜预注‘台在今华容城内。’”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溪’当从左传为‘溪’,昭二十年传‘楚子次于干溪’,杜预注: ‘在谯国城父县南。’”

〔九〕 王念孙云:“案自‘又为章华之台’以下,文有脱误。治要作‘又为章华之台,五年未息也;而又为干溪之役,八年,百姓之力不足而自息也’,文义较为顺适。”◎于鬯云:“案此谓百姓叛也。曰百姓之力不足而息,特善其辞耳。然非上息之,而百姓自息,非叛而何。下章云‘楚灵王不废干溪之役,起章华之台,而民叛之’,即可证。”◎则虞案:“ 息”上“自”字各本俱挩,兹补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治要无“于”字“ 君”字。

〔一一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遵’作‘ 道’,‘循’作‘脩’,形近而相乱。”

〔一二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有’上有 ‘之’字。”

〔一三〕孙星衍云:“已成勿毁。” ◎孙诒让云:“‘坏’当为‘壤’,形之误也。景公为邹之长涂,须征委壤土,令罢役,故令勿委壤也。孙氏音义释‘令勿委坏’云‘已成勿坏’,乃缘误为训,失之。”◎则虞案:孙诒让之说是也。此云“勿委壤”,下云“斩板”,俱言辍其役。

〔一四〕则虞案:“财”通“材”。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礼记檀弓‘今一日而三斩板而已封’,郑氏注:‘板,盖广二尺,长六尺;斩板,谓断莫缩也。’”◎黄以周云:“郑注檀弓云‘谓断莫缩也’,‘莫’当依宋本作‘其’,谓断其束板之绳,音义引误。”◎则虞案;檀弓孔疏云:“ 所安板侧于两边,而用绳令立,后复立土于板之上,中央筑之,令土与板平,则斩所约板,绳断而更置于见筑土上,又置土其中。”此言筑坟法。筑路之法,盖亦先立板,故此云“斩板”,移而去之,以示勿筑。


    景公春夏游猎兴役晏子谏第八〔一〕
  景公春夏游猎〔二〕,又起大台之役。晏子谏曰: “春夏起役,且游猎〔三〕,夺民农时,国家空虚,不可。”景公曰:“吾闻相贤者国治〔四〕,臣忠者主逸。吾年无几矣,欲遂吾所乐,卒吾所好,子其息矣。” 晏子曰:“昔文王不敢盘于游田〔五〕,故国昌而民安。楚灵王不废干溪之役〔六〕,起章华之台,而民叛之〔七〕。今君不革〔八〕,将危社稷,而为诸侯笑。臣闻忠臣不避死,谏不违罪。君不听臣,臣将逝矣〔九〕。”景公曰:“唯唯,将弛罢之。”未几,朝韦□解役而归〔一十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杨本无此章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御览十九引无“春 ”字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御览十九引无“且 ”字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‘治’,御览作‘成’。”◎则虞案:宋本御览“成”作“治”。

〔五〕 苏舆云:“音义作‘盘游于田’,注云:‘御览作“盘于游田”。’此盖据御览改。”◎则虞案:各本俱作“盘游于田”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‘溪’,御览作‘溪’,今本从‘水’,俗。据此,知前‘溪’亦‘ 溪’误也。”◎刘师培校补 云: “黄本作‘奚’。”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‘田’、‘安 ’、‘叛’为韵。”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革’,御览作‘思’。”

〔九〕 苏舆云:“‘逝’,各本作 ‘游’,‘游’‘逝’形近而讹。拾补作‘逝’,旁注云:‘“游”讹。’”◎黄以周云:“‘游’当依元刻作‘逝’,今改从元刻。”◎则虞案:元刻本作“游” ,吴刻改“逝”,御览引亦作“逝”,子汇本误不成字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朝韦□未详,或人名。”◎俞樾云“按韦□人名。朝者,召也。刘向九叹远逝篇曰:‘朝四灵于九滨。’王逸注曰:‘朝,召也。’左传‘蔡朝吴’,公羊传作‘昭吴’,是‘朝 ’与‘昭’通,故亦与‘召’通。上文‘景公曰:“唯唯,将弛罢之”’,故未几召韦□解役而归也。后人不知古书之假‘朝’为‘召’,故不得其解,若从孙氏以 ‘朝韦□’三字为人名,则彼自解役而归,与景公无与,即不足见晏子匡谏之功矣。”◎苏舆云:“俞说是。 ”


    景公猎休坐地晏子席而谏第九
  景公猎休,坐地而食〔一〕,晏子后至,左右灭葭而席〔二〕。公不说〔三〕,曰:“寡人不席而坐地,二三子莫席,而子独搴草而坐之〔四〕,何也〔五〕? ”晏子对曰:“臣闻介胄坐陈不席〔六〕,狱讼不席,尸坐堂上不席〔七〕,三者皆忧也。故不敢以忧侍坐。〔八〕”公曰:“诺〔九〕。”令人下席曰〔一十〕: “大夫皆席,寡人亦席矣〔一一〕。”
〔一〕 则虞案:北堂书钞一百三十三、艺文类聚六十九、御览七百九引与此同。御览三百九十三引无“而”字,一千引无“而食”二字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“左右”二字恐衍文。晏子后至。独搴草而坐,是搴草者,晏子自为,非左右为之也,故景公有此问。北堂书钞、类聚、御览三百九十三、七百九、一千引皆无“左右”二字。“席” ,书钞、类聚及御览一千引皆作“坐”,七百九“灭” 误作“戍”。“灭”者,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搣,批也;批,捽也。’‘搣’与‘灭’同。”

〔三〕 则虞案:御览一千引作“公问其故□□”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‘搴’,‘● ’省文。说文:‘●,拔取也。’”

〔五〕 则虞案:说苑杂言篇作“寡人自以坐地,二三子皆坐地,吾子独搴草而坐之,何也 ”。书钞、类聚皆作“子独席何也”,御览七百九同,惟“独”作“犹”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书钞、类聚、御览一千皆无“陈”字,御览三百九十二、元刻本、活字本及明刻各本俱作“阵”,“坐陈”不辞,“陈”字恐后人所增。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、御览作‘狱户不席’,‘户’盖‘
尸’之误。说苑作‘唯丧与狱坐于地’,盖约此文也。‘尸坐堂上’,言尸在堂,则坐者不席与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案尸为死人,则不言坐堂上。御览百卉部七引作‘尸在堂’,是也(檀弓‘知悼子在堂’)。今本‘在’作‘坐’者,涉上下诸‘坐’字而误,‘上’字疑亦后人所加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改“坐”为“在”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说苑作“今不敢以丧狱之事侍于君矣”。书钞、类聚、御览七百九、三百九十三引“故”上皆有“以”字,三百九十三、一千引皆无“故”字,又“侍坐”作“示君”。

〔九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诺’本作 ‘善’,‘父曰善’者,善晏子之席而后坐也。凡晏子有所请于公者,则下有‘公曰诺’之文,此是晏子自言其所以设席之故,非有所请于公,公无为诺之也。盖‘ 善’与‘若’字相似,‘善’误为‘若’(后第十四‘ 善其衣服节俭’,谏上篇‘公曰善’,杂下篇‘以善为师’,今本‘善’字并误作‘若’),后人因改为‘诺 ’耳。北堂书钞服饰部二、艺文类聚服饰部上、御览服用部十一引此并作‘公曰善’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改作“善”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御览一千引无“曰 ”字“诺”字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类聚引无“矣”字。


    景公猎逢蛇虎以为不祥晏子谏第十
  景公出猎,上山见虎,下泽见蛇。归,召晏子而问之曰:“今日寡人出猎,上山则见虎,下泽则见蛇,殆所谓不祥也〔一〕?”晏子对曰〔二〕:“国有三不祥,是不与焉。夫有贤而不知,一不祥;知而不用,二不祥;用而不任〔三〕,三不祥也。所谓不祥〔四〕,乃若此者。今上山见虎〔五〕,虎之室也;下泽见蛇,蛇之穴也〔六〕。如虎之室,如蛇之穴〔七〕,而见之,曷为不祥也〔八〕!”
〔一〕 则虞案:说苑君道篇引“谓 ”下有“之”字,意林三引作为“此不祥耶”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说苑、章林皆无“ 曰”字。

〔三〕 苏舆云:“任,任以事也。 ”

〔四〕 则虞案:说苑有“也”字。董桂新读书偶笔云:“晏子春秋云:‘有贤而不知,一不祥;知而不用,二不祥;用而不任,三不祥。’此即孟子所云‘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’意也。”

〔五〕 则虞案:元刻本、嘉庆本“ 上”误“止”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‘室’、‘穴 ’为韵。”

〔七〕 苏舆云:“‘如’,犹‘于 ’也,言于虎室蛇穴而见之也。庄子德充符篇:‘申徒嘉谓子产曰:“先生之门,固有执政焉如此哉。”’言无执政于此者也。吕氏春秋爱士篇曰:‘人之困穷,甚如饥寒。’言甚于饥寒也。史记汲黯传曰:‘丞相宏燕见,上或时不冠,至如黯见,上不冠不见也。’言至于黯见,则上必冠也。并‘如’‘
于’同之证。王氏释词‘如训于’ 条下,独遗此文未引,亦一疏矣。”◎文廷式云:“‘ 如’,往也。”

〔八〕 则虞案:意林引作“何不祥也”。


    景公为台成又欲为钟晏子谏第十一〔一〕
  景公为台,〔二〕台成,又欲为钟〔三〕。晏子谏曰:“君国者不乐民之哀。君不胜欲,既筑台矣,今复为钟〔四〕,是重敛于民,民必哀矣〔五〕。夫敛民之哀,而以为乐,不祥〔六〕,非所以君国者。”公乃止〔七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此章讥景公之非礼也。失礼之事,又岂未祀而燕哉?古之制,天子钟三等:曰特钟,配十二正律,为十二辰钟;曰大编钟镈;曰小编钟。诸侯钟二等,无特钟。今齐侯为泰吕钟,即天子十二正律之特钟,其僭礼甚矣。故吕氏春秋侈乐篇以为“齐之衰也”。贵直篇又云:“无使齐之大吕陈之廷。”今徒讥其未祀而燕,是舍其大而举其微矣。晏子春秋之作者,约当秦统一之际,礼乐法度,虽已湮沉,然闻当时大吕之作,晏子有讥谏之言,故略举其事以存之,恐当时晏子进谏之词犹不止此。此章存天子诸侯钟虡之制,足补飨礼之佚,似非汉后人所能伪讬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意林作‘作台 ’,下‘为钟’同。”◎则虞案:凌本“景”误“晏” ,吴勉学本误连上章。

〔三〕 苏舆云:“旧刻‘钟’‘钟 ’参错,二字古本通用,据说文作‘钟’为是,今一例从‘钟’。”◎则虞案:元刻本并作“钟”,意林作“ 欲复作钟”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白帖作‘又约民为钟’。”

〔五〕 则虞案:说苑正谏篇引此作 “君不胜欲,为台,今复欲为钟,是重敛于民,民之哀矣”。艺文类聚二十四作“君今既已筑台矣,又敛于民为钟,则民必哀矣”。俱与此小异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意林作‘敛民作钟’,又‘必哀,敛哀以乐,不祥’。”◎则虞案:类聚引无“夫”“之”“而”三字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类聚、白帖俱引作 “非所以君民也”,此“国”字当为唐人所改。说苑“ 公”上有“景”字。


    景公为泰吕成将以燕飨晏子谏第十二〔一〕
  景公为泰吕成〔二〕,谓晏子曰:“吾欲与夫子燕。”对曰:“
未祀先君而以燕,非礼也〔三〕。”公曰:“何以礼为?”对曰:“
夫礼者,民之纪,纪乱则民失,乱纪失民,危道也。 ”公曰:“善。”乃以祀焉。
〔一〕 则虞案:元本、活字各本皆脱“燕”字,顾广圻据目录补。绵眇阁本、子汇本与上章误连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吕氏春秋侈乐篇‘齐之衰也,作为大吕’,高诱注:‘大吕,阴律十二也。’”◎洪颐烜云:“吕氏春秋贵直篇:‘无使齐之大吕陈之廷’,史记乐毅列传‘大吕陈于玄英’,索隐:‘大吕,齐钟名,即景公所铸。’”◎则虞案:各本皆无“为”字,兹据题增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标题曰“将以燕飨晏子”,为此题者,其知礼矣。周礼大宗伯“以飨燕之礼,亲四方之宾客”,飨在庙而燕在寝,凡飨皆先祼献而后燕食,是飨兼祭礼与燕礼也。燕于寝,主于尽欢。此云“泰吕成,景公谓晏子”云者,必景公在庙言之。庙非燕大夫之所,飨燕先祭,故晏子以非礼谏之。


    景公为履而饰以金玉晏子谏第十三〔一〕
  景公为履〔二〕,黄金之綦〔三〕,饰以银〔四〕,连以珠,良玉之絇〔五〕,其长尺〔六〕,冰月服之以听朝。晏子朝,公迎之,履重,仅能举足〔七〕,问曰:“天寒乎?”晏子曰:“君奚问天之寒也〔八〕?古圣人制衣服也〔九〕,冬轻而暖〔一十〕,夏轻而凊〔一一〕,今君之履〔一二〕,冰月服之,是重寒也〔一三〕,履重不节〔一四〕,是过任也,失生之情矣。故鲁工不知寒温之节〔一五〕,轻重之量,以害正生〔一六〕,其罪一也;作服不常,以笑诸侯〔一七〕,其罪二也;用财无功〔一八〕,以怨百姓,其罪三也。请拘而使吏度之〔一九〕。”公苦〔二十〕,请释之。晏子曰:“不可。婴闻之,苦身为善者,其赏厚;苦身为非者,其罪重。”公不对。晏子出,令吏拘鲁工,令人送之境〔二一〕,使不得入〔二二〕。公撤履〔二三〕,不复服也。
〔一〕 则虞案:金綦玉絇,其制未闻。春申君食客珠履三千,盖亦战国时制,至汉犹存。 “饰”上目录有“而”字,各本皆挩,兹据补。

〔二〕 孙诒让云:“据下文云‘故鲁工不知寒温之节,轻重之量,以害正生’(‘生’、 ‘性’字同),又云‘令吏拘鲁工’,则此当云‘使鲁工为履’,今本盖有挩文。”◎则虞案: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六、艺文类聚八十三、八十四、六百九十七、八百三、八百一十引并无“使鲁工”诸字,古人文省,不如是之琐,孙说非是。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礼记内则‘屦着綦’,郑氏注:‘綦,履系也。’”◎则虞案:仪礼士丧礼“组綦系于踵”, 注:“ 履系也,所以拘止履也。”其本字当作“●”,说文: “帛苍艾色。”是綦本以帛,而景公易以黄金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‘银’,艺文类聚、文选注作‘组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文选注见吊魏武帝文,作‘组’于义较长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未审。艺文类聚八十三、八十四引皆无此句,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六、御览六百九十七、八百三引皆作“银”。下云“ 履重仅能举之”,履之所以重者,金银珠玉使为之也。且“饰”之云者,言饰于綦之上,组綦本一物,见仪礼士丧礼,组非饰物也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作‘ 句’,通。礼记玉藻‘童子不履絇’,郑氏注:‘絇,履头饰也。’说文:‘絇,纑绳约也,读若鸠。’◎则虞案:谷梁襄二十四年传“卫侯之弟专出奔晋,织絇邯郸”,杨士勋疏引麋信云:“絇着履舄之头,即周礼絇繶及纯是也。”是絇为染丝编织而成,景公易以良玉耳。“絇”元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皆误作“朐”,御览六百九十七误作“钩”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北堂书钞百三十六 “尺”下有“许”字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御览六百九十七引作“履重,仆不能举之”,又八百一十引作“仅能举之 ”,类聚八十四引作“举足”,“足”“之”草书形近致讹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类聚八十四、御览六百九十七引皆无“君奚问”句。

〔九〕 则虞案:类聚、御览四百九十三皆作“古者圣人制衣服”,御览六百九十七作“古之制衣服”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作‘ 暖’。”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‘凊’今本作 ‘清’,非。说文:‘凊,寒也。’玉篇:‘七性切。 ’”◎黄以周云:“元 刻作‘清 ’,卢校本同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御览六百九十七引‘暖’作‘暖’,类聚八十四、御览四百九十三、六百九十七并引作‘夏轻而清’,孙刊本改‘清’为‘凊 ’,非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六百九十七“履轻”误作“
履重”,明刻各本皆作“清”。

〔一二〕王念孙云:“案‘今君之履 ’,本作‘今金玉之履’。上文曰‘景公为履,黄金之綦,饰以银,连以珠,良玉之朐,其长尺,冰月服之听朝’,故曰:‘今金玉之履,冰月服之,是重寒也。’ 今本作‘今君之履’而无‘金玉’二字,则与‘重寒’ 之义了不相涉矣。艺文类聚宝部下、御览人事部三十四、服章十四,引此并作‘今金玉之履’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王说非是‘今君之履’,即指上文‘景公为履’ 之‘履’言,景公以金银珠玉饰履,晏子称‘今君之履 ’,‘今’字义至明显,非别有所指也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改作“今金玉之履”。

〔一三〕则虞案:御览六百九十七“ 寒”上有“而”字。

〔一四〕于省吾云:“按‘节’犹‘ 适’也。吕氏春秋重己‘故圣人必先适欲’,注:‘适犹节也,’下第二十四‘二子同桃而节,冶专其桃而宜 ’,‘节’亦‘适’也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百九十三“ 重”下有“可”字,“可”字不当有。“节”,杨本凌本误作“饰”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“故”字疑衍。

〔一六〕苏舆云:“生,性也。‘正生’,犹言‘常性’。”

〔一七〕苏舆云:“言作不常之服,以为笑于诸侯。”

〔一八〕苏舆云:“言无功于国。” ◎则虞案:吴怀保本作“工”。

〔一九〕苏舆云:“言审度其罪之轻重而置之罚。”

〔二十〕王念孙云:“案‘公’下脱 ‘曰’字,‘苦’上亦有脱文,盖谓鲁工之为此履甚苦也(‘请释之’别为一句)。下文晏子曰‘苦身为善者其赏厚,苦身为非者其罪重’,二‘苦’字正与此相应。今本‘公苦’二字之间,脱去数字,则文不成义。” ◎文廷式云“‘苦’当作‘曰’,涉下文而误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此句无脱文,王说非是。‘苦’本应作‘ 固’,‘苦’‘固’音近,又涉下文两‘苦’字而讹, ‘固’,犹‘必’也,详经传释词,‘公固请释之’,即‘
公必请释之’也。”

〔二一〕孙星衍云:“‘境’,当为 ‘竟’。”

〔二二〕孙星衍云:“今本‘使’作 ‘吏’,非,以意改之。”

〔二三〕孙星衍云:“‘撤’当为‘ 彻’。”◎则虞案:孙说是也。御览六百九十七引作“ 彻”。


    景公欲以圣王之居服而致诸侯晏子谏第十四〔一〕
  景公问晏子曰:“吾欲服圣王之服,居圣王之室〔二〕,如此,则诸侯其至乎?”晏子对曰〔三〕:“法其节俭则可,法其服,居其室,无益也〔四〕。三王不同服而王,非以服致诸侯也,诚于爱民,果于行善,天下怀其德而归其义,若其衣服节俭而众说也〔五〕。夫冠足以修敬,不务其饰;衣足以掩形御寒,不务其美。衣不务于隅眦之削〔六〕,冠无觚羸之理〔七〕,身服不杂彩,首服不镂刻。且古者尝有紩衣挛领而王天下者〔八〕其义好生而恶杀,节上而羡下〔九〕,天下不朝其服,而共归其义。古者尝有处橧巢窟穴〔一十〕而不恶〔一一〕,予而不取,天下不朝其室,而共归其仁。及三代作服,为益敬也〔一二〕,首服足以修敬,而不重也,身服足以行洁〔一三〕,而不害于动作。服之轻重便于身,用财之费顺于民。其不为橧巢者,以避风也;其不为窟穴者〔一四〕,以避湿也。是故明堂之制,〔一五〕下之润湿〔一六〕,不能及也;上之寒暑,不能入也〔一七〕。土事不文,木事不镂〔一八〕,示民知节也〔一九〕。及其衰也,衣服之侈过足以敬〔二十〕,宫室之美过避润湿,用力甚多,用财甚费〔二一〕,与民为雠。今君欲法圣王之服〔二二〕,不法其制,法其节俭也,则虽未成治,庶其有益也。今君穷台榭之高〔二三〕,极污池之深而不止〔二四〕,务于刻镂之巧,文章之观而不厌,则亦与民而雠矣〔二五〕。若臣之虑,恐国之危,而公不平也〔二六〕。公乃愿致诸侯,不亦难乎!公之言过矣。”
〔一〕 则虞案:目录无“之”字, “居服”二字亦宜乙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二‘ 王’字皆作‘人’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一百七十四引两 “王”字不作“人”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御览无“晏子”二字。

〔四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居其’二字衍,上文以‘居圣王之室’与‘服圣王之服’对文,此文则以‘法其服室’与‘法其节俭’对文,不当更有 ‘居其’二字,御览居处部二引无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 王说非是。但以对 文为改此文之证,不可为训,御览约省此文,尤不足据。‘法其服,居其室,无益也’,并三字句,古质错落,最为可喜。古书虽讹牾,然后人改之,必有所由,若本作‘法其服室’,论其文法,非与后世不合,论其语义,后人非不能解,何以改之哉!”◎则虞案:艺文类聚六十四亦无 “居其”二字,句末无“也”字。

〔五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若’当为 ‘善’字之误也(谏上篇‘公曰善’,杂下篇‘以善为师’,今本‘善’字并误‘若’)。‘怀其德’、‘归其义’、‘善其节俭’三者相对为文,惟其善之,是以悦之。今本‘善’误作‘若’,则义不可通。”◎则虞案:各本皆作“悦”,指海本改“若”为“善”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‘●’,玉篇同‘膍’,婢脂切。淮南本经训‘衣无隅差之削’,高诱注:‘隅,角也,差,邪也,古者质,皆全幅为衣裳,无有邪角削杀也。’此作‘●’,盖言‘连’。”◎ 王念孙云:“案孙训‘●’为‘连’,则下与‘削’字不相属,上与‘隅’字不相比附矣。谓‘●’当为‘眦 ’字之误也,‘眦’或作‘眦’,淮南齐俗篇‘衣不务于奇丽之容,隅眦之制’是也。隅眦者,隅差也。隅,角也;差,邪也。幅之削者,必有隅差之形,故曰‘衣不务于隅眦之削’,即淮南所云‘衣无隅差之削也’。原道篇又云:‘隅●智故,曲巧伪诈。’隅●,即隅差,亦即隅眦也。凡字之从‘此’从‘差’者,声相近而字亦相通。鄘风‘玼兮玼兮’,沈重云:‘玼,本或作 “瑳”。’小雅‘屡舞傞傞’,说文引作‘●●’,月令‘
掩骼埋胔’,吕氏春秋孟春篇‘胔 ’作‘髊’,皆其例也。”◎苏舆云:“王说是。淮南 ‘隅●智故’之‘隅’,字或作‘偶’,衣邪谓之隅差,人邪谓之偶●,声义并近矣。卢校本从淮南作‘隅差 ’。”◎则虞案:此句似当作“衣无隅眦之削”,“不务”二字沿上文而衍,“于”盖“无” 字之形讹。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淮南本经训作 ‘嬴’,高诱注:‘觚嬴之理,谓若马目笼相阑干也,言无者,冠文取平直而已也。‘嬴’读‘指端嬴文’之 ‘嬴’(‘嬴’俱当作‘蠃’)。星衍谓觚方文,嬴圆文也。”◎苏舆案:“卢校本从淮南作‘觚嬴’。”◎ 刘师培补释云“荀子儒效篇云‘解果其冠’,杨注引或说云:‘解果,狭隘也。或曰:“说苑淳于髡言蟹螺宜禾,盖高地也。”今冠盖亦比之。’考‘蟹螺’史记作 ‘瓯窭’,即‘岣嵝’之异文,有狭曲而高之义。‘解果其冠’,冠之中高旁狭者也。‘觚嬴’当作‘解嬴’ ,即‘解果’之异文,与荀子同。至‘解’误为‘觚’ ,‘裸’误为‘嬴’,而其义不可通矣。”

〔八〕 则虞案:初学记九引无“尝 ”字,“者”下有“矣”字,“
紩衣挛领”者,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紩,缝也’;‘挛,系也’。”卢文弨云:“‘挛领’,即‘卷领’,亦云‘句领’。淮南子汜论训:‘ 古有鍪而绻领以王天下者矣。’荀子哀公篇杨注引尚书大传:‘古之人,衣上有冒而句领者’,注云:‘古之人,三皇时也;句领,绕颈也。’”苏舆云:“易‘有孚挛如’,马注:‘挛,连也。’‘连’亦‘系’意,与说文合。”

〔九〕 苏舆云:“‘其义’疑当为 ‘其政’,今作‘义’者,盖缘下‘其义’讹也。好生恶杀,节上羡下,言为政之实,若云‘其义’,便不可通。荀子哀公篇:‘古之王者,有务而拘领者矣,其政好生而恶杀焉。’恉正同此,亦‘义’为‘政’误之证矣。”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橧’当为‘ □’,说文:‘北地高楼无屋者。’御览作‘层’,明俗从‘木’。初学记、御览下有‘王天下者’四字,疑今本脱之。”◎则虞案:初学记、御览七十九引俱无“ 尝”字,元本无“窟”字,顾广圻云:“当有‘窟’字。”吴勉学本、子汇本已有之。指海本据补“王天下者 ”四字。 又绵眇阁本、杨本“橧 ”作“橹”。作“橧”作“橹”,皆有所本。作“橹” 者,礼记礼运:“夏则居橹巢。”足利本“橧”作“橹 ”。洪颐烜云:“太平御览五五引作‘橹’,家语问礼篇亦作‘橹’。刘熙释名云:‘橹,露也。露,上无屋覆也。’左传:‘楚子登巢车以望晋军。’杜注:‘巢车,车上加橹。’孔氏正义引说文云:‘轈,兵高车,加巢以望敌也。橹。泽中守草楼也。’‘巢’与‘鲁’ 皆楼之别名。”是绵眇阁本、杨本作“橹”,不为误也。作“橧”者,礼记礼运北宋本作“橧”,家语注云: “聚柴为橧”,广雅释室:“橧,巢也。”广韵“□,巢高,或作橧。”集韵“橧,聚薪以居也。”引礼运亦作“橧”,是唐宋以前人多作“橧”而不作“橹”。孙星衍谓“‘橧’多为‘□’”,盖以说文无“橧”字, “橧”乃后起字也。惟案:“□”为“高楼无屋”者,上古既无宫室之制,安有楼耶。疑本字当作“榛”。淮南子原道“本处榛巢”,注:“聚木曰榛”。又说林: “榛巢者处茂林安也,窟穴者讬埵防便也。”是则“橧 ”之训“巢”,“橧”之训“聚薪”,又“橧巢”之与 “窟穴”对文,其字为“榛”无疑矣。凡“秦”声“曾 ”声之字,古多相通,若“溱洧”之“溱”,说文作“
潧”。此盖始假为“橧”,继误于 “橹”欤?似较作“橹”者义长。孙志祖读书脞录“橹巢”“潧溱”同音两则可参考。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如上有‘王天下者’四字,则此当作‘好而不恶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路史因提纪注引作‘有处层巢窟穴而王天下,其仁爱而不恶’,足订此文之挩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‘而不恶’上当脱‘其德爱’三字。上文云:‘古者尝有紩衣挛领而王天下者,其义好生而恶杀,节上而羡下,天下不朝其服而共归其义’,两‘
其义’字上下相应。此云‘古者尝有橧巢窟穴而王天下者,其德爱而不恶,予而不取,天下不朝其室而共归其仁’,仁,亦德也,‘其仁’‘其德’,亦上下相应也。知此作‘其 德 ’者,与上文‘其义’云云皆承上‘天下怀其德而归其义’而言。淮南汜论训云‘古者有鍪而绻领以王天下者矣,其德生而不辱,予而不夺,天下不非其服’同。‘ 怀其德’,即本此,而小异其文。”◎则虞案:从路史注引是,“
下归其仁”即承上而来。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一本作‘益益 ’,非。”

〔一三〕孙星衍云:“‘洁’当为‘ 洁’。”

〔一四〕陶鸿庆云:“‘不为穴’,当依上文作‘不为窟穴’。”兹补。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高诱注淮南云:‘明堂,王者布政之堂,上圆下方,堂四出各有左右房,谓之□,凡十二所。王者月居其房,告朔朝历颁宣其令,谓之明堂;其中可以序昭穆,谓之太庙;其上可以望氛祥,书云物,谓之灵台;其外圆似璧,谓之辟雍。诸侯之制,半天子之宫。’”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一本作‘湿’ 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续汉书郊祀志中注引作‘下之温湿 ’。”◎刘师培云:“文选魏都赋注、白帖三十七、路史禅通纪并作‘燥湿’。”

〔一七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大戴礼盛德篇卢注引无‘能’字,下‘不能入也’句同。”◎则虞案:白帖无二“也”字。

〔一八〕孙星衍云:“淮南本经训‘ 古者明堂之制,下之润湿弗能及,上之雾露弗能入,四方之风弗能袭,土事不文,木工不斫,金器不镂’,用此文而增‘金器不镂’,谬也。明堂之上尚质,安有金器,以此知晏子书之是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续汉书注引作‘木工’,与淮南本经训合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 大戴礼盛德篇卢注引作‘木工’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孙说非是,淮南书所谓‘金器’非金银之金,即古彝器以 铜为之,而通称之曰金。古彝器铭文,择其吉金以为某器之语习见,金器不镂,与尚质之义不悖。”

〔一九〕孙星衍云:“‘知’,刘昭注续汉志、文选注、白帖、御览皆作‘知’,今本作‘ 之’,非。章林作‘足以示民也’。‘及’、‘入’、 ‘节’为韵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‘知’,元刻作‘之’ 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卢注引‘之’作‘知’,路史注引作‘以示人之节者’。”◎则虞案:白帖作“示人 ”,盖避唐讳改。

〔二十〕苏舆云:“上言‘作服为益敬’,侈过于修敬之具,极奢靡也。”

〔二一〕则虞案:元刻本“财”误作 “则”。

〔二二〕则虞案:当有“居圣王之室 ”五字。

〔二三〕孙星衍云:“‘榭’当为‘ 谢’,见荀子。古彝器铭以‘宣射’为宣榭。”◎苏舆云:“孙说是,说文无‘榭’。”

〔二四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小池为污。’”

〔二五〕王念孙云:“案‘而’本作 ‘为’,此草书之误也,‘亦’字正承上文‘与民为雠 ’而言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‘而’与‘如’同。”

〔二六〕孙星衍云:“体不平安。” ◎于鬯云:“‘平’当读为‘便’,‘便’‘平’一声之转,故古多通用。书尧典中诸‘平’字,史记帝尧纪皆作‘便’。国危则公不便矣,故曰‘恐国之危而公不便也’。孙星衍音义云‘体不平安’,义固不远。‘便 ’亦训‘安’,说文人部云:‘便,安也。’惟读‘平 ’为‘便’,于文为习宜耳。问上篇‘二臣恐国之危失,而公不得享也’,又‘恶能彰先君之功烈,而继管子之业乎’, 与此云‘若臣之虑,恐国之危,而公不平也,公乃愿致诸侯,不亦难乎’,语意正同(下章亦有‘婴恐国之流失,而公不得享也’ 之语)。然则‘不平’即‘不得享’之义。‘不得享’ ,即‘不便’也。”


    景公自矜冠裳游处之贵晏子谏第十五
  景公为西曲潢〔一〕,其深灭轨〔二〕,高三仞〔三〕,横木龙蛇,立木鸟兽〔四〕。公衣黼黻之衣〔五〕,素绣之裳〔六〕,一衣而五彩具焉〔七〕;带球玉而冠且〔八〕,被发乱首〔九〕,南面而立,傲然。晏子见,公曰:“昔仲父之霸何如?”晏子抑首而不对。公又曰:“昔管文仲之霸何如〔一十〕?”晏子对曰: “臣闻之,维翟人与龙蛇比〔一一〕,今君横木龙蛇,立木鸟兽,亦室一就矣〔一二〕,何暇在霸哉!且公伐宫室之美,矜衣服之丽,一衣而五彩具焉,带球玉而乱首被发,亦室一容矣,万乘之君,而壹心于邪〔一三〕,君之魂魄亡矣,以谁与图霸哉?”公下堂就晏子曰: “梁丘据、裔款以室之成告寡人,是以窃袭此服〔一四〕,与据为笑,又使夫子及〔一五〕,寡人请改室易服而敬听命,其可乎?”晏子曰:“夫二子营君以邪〔一六〕,公安得知道哉!且伐木不自其根,则蘗又生也,〔一七〕公何不去二子者,毋使耳目淫焉。”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潢,积水池。’”◎则虞案:北堂书钞一百二十九引无“西 ”字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灭轨,谓灭一车也,以下云‘高三仞’知之。诗‘济盈不濡軏’,毛传‘由辀以上为轨’,是改‘轨’为‘軏’字,与牡韵不协。据此,知直作‘轨’为是,轨盖一车之通称与。 ”◎黄以周云:“音义改作‘灭軏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 灭者,没也。轨,车□头也(一本诗释文),言□头没入水中也。(此与文选怀旧赋:‘辙含冰以灭轨’不同,彼谓寒冬水浅之时,乘车济洛,辙中含冰,其迹漫灭,若水深则岂但灭辙而已。此乃状其潢池之深,则当谓水过□头,乃见其深,若谓水裁灭辙,则是浅池,非深池矣。段氏若膺合以为一,非。)不言‘灭轴’而言‘ 灭轨’者,就易见者言耳(诗毛传‘由辀以上’,‘辀 ’乃‘轴’字之误,当依李成裕说改正)。轴在轸下,为轸所蔽,不若□头为人所见,犹诗言‘濡轨’而不言 ‘濡轴’,少仪‘祭左右轨’而不‘祭轴’,皆取其易见也。作‘軏’者,盖形近而混,又因‘軏’亦有‘□头 ’之训故耳,不若从‘轨’为优。音义标题仍作‘軏’ ,盖承元刻,言其以灭轨为灭一车,于义欠晰。”◎则虞案:书钞引句首有“使”字,是,当据补。

〔三〕 于鬯云:“‘高三仞’上当有阙文。据下文云‘亦室一就矣’‘亦室一容矣’(此倒装法,犹言‘亦就一室矣’‘亦容一室矣’),且云 ‘公伐宫室之美’,又云‘公下堂就晏子曰:“梁邱据、裔款以室之成告寡人”’,又云‘请改室’,然则当谓‘筑室于曲潢之上高三仞’耳。其文脱去,则‘高三仞’之文无者。孙星衍音义云:‘灭轨,谓灭一车也,以云“高三仞”知之。’是孙即谓车高三仞,殆不然。 ”

〔四〕 苏舆云:“立木,直木也。 ”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考工记:‘白与黑谓之黼,黑与青谓之黻。’”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素,白致缯也。’考工记:‘五采备谓之绣。’”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‘彩’,一本作‘彩’,‘彩’与‘彩’皆当作‘采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“书钞百二十九引‘素绣’作‘縠□’,彩’作 ‘采’,御览六百九十六引同。上有‘景公饮酒数日’ 六字,册府元龟二百五十三亦作‘五采’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作“一依”,嘉靖本已改作“一衣”,是两本之不同也。绵眇阁诸本俱作“衣”。

〔八〕 俞樾云:“按‘且’当作‘ 组’,说文系部:‘组,绶属,其小者以为冕缨。’” ◎苏舆云:“‘且’”,拾补作‘贝’,旁注‘且’字作‘贝’,是‘贝’‘且’盖形近而讹。”◎则虞案:凌本自“冠”字绝读。

〔九〕 则虞案:下文言“带球玉而乱首被发”,似此句“冠且”二字直衍文,“被发”二当在“乱首”下,于“发”字截读。冠以簪固于发,被发则不可以冠明矣。“带球玉”者,佩也,非置于冠,俞苏二说似泥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文’疑‘敬 ’字之坏也。”◎张纯一云“据‘公又曰’三字审校,此文作‘昔仲父致霸何如’,今本‘父’讹‘
文’,倒置‘仲’上,后人又增一 ‘管’字,遂与‘又曰’义不合。”◎则虞案:杨本正作管仲父。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言在水乡与龙蛇为伍。史记吴世家‘太伯文身’,集解应劭曰:‘常在水中文其身,以象龙子,故不见伤害。’”

〔一二〕于鬯云:“即亦就一室矣。 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案戴校云‘句有误’(下‘一容 ’句,亦云有误)。”

〔一三〕孙星衍云:“‘壹心’,一本作‘一心’,非。”◎则虞案:元刻本、吴勉学本、杨本、凌本作“一心于邪”,义通。

〔一四〕孙星衍云:“通俗文‘重衣曰袭’。”

〔一五〕张纯一云:“‘又使夫子及寡人’为句,文不成义,改作为‘乃使夫子责及寡人’ 。”◎则虞案:张说袭杨慎评点,其读非也。此云景公正与梁丘据为笑乐,而晏子及见之,故曰“又使夫子及 ”也,当从“及”绝句,“寡人”从下句读。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●,惑也。’‘营’与‘●’声相近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 “黄本‘营’作‘劳’。”◎则虞案:误也。杨本作“ 二三子”,亦谬。

〔一七〕孙星衍云:“‘蘖’,一本作‘孽’,非。说文:‘●,伐木余也,或作“蘖”。 ’◎黄以周云:“音义作‘蘖’。”◎则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、杨本、凌本俱作“孽”。


    景公为巨冠长衣以听朝晏子谏第十六〔一〕
  景公为巨冠长衣以听朝〔二〕,疾视矜立,日晏不罢〔三〕。晏子进曰:“圣人之服中〔四〕,侻而不驵〔五〕,可以导众,其动作,侻顺而不逆〔六〕,可以奉生,是以下皆法其服,而民争学其容。今君之服,驵华不可以导众民〔七〕,疾视矜立,不可以奉生,日晏矣,君不若脱服就燕〔八〕。”公曰〔九〕:“寡人受命〔一十〕。”退朝,遂去衣冠、不复服。
〔一〕 则虞案:元本无“为”字,顾广圻据目录增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御览作‘公日为’。”◎则虞案:宋本御览无“日”字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无此句。

〔四〕 长孙元龄云:“‘中’字句。”◎则虞案:“中”字截读是。礼记儒行“儒有衣冠中”,郑注:“中,中间,谓不严厉也。”此云“中” 者,即对上“巨冠长衣”“疾视矜立”而言。“侻而不驵”与下“顺而不逆”对文,皆四字句。此句孙氏札移亦失其读,见下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淮南本经训‘ 其行侻而顺情’,高诱注:‘侻,简易也,侻读射侻取不觉之侻。’广雅:‘侻,可也。’玉篇‘一曰轻也,他活切。’‘中侻’,犹言‘中适轻脱’也,‘侻’即 ‘脱’字之俗。尔雅释言‘奘,驵也’,郭璞注:‘今江东呼大为驵,驵犹粗也。’陆德明释文:‘在鲁反,又子朗反。’不驵,言不奘盛也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‘ 驵’,当与‘组’同。”◎孙诒让云:“案孙引淮南注以释此‘侻’字,是也。而又据玉篇释为轻侻,则非。 ‘侻’即谓简易,‘驵’者,‘●’之借字,说文黹部云:‘●,合五采鲜色。’孙释‘不驵’为不奘盛,亦未得其义。”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侻顺,轻顺。 ”◎则虞案:“侻”疑衍,见上。

〔七〕 卢文弨云:“‘民’字衍。 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删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无“不若”二字,“燕”作“晏”。晏,息也。

〔九〕 则虞案:御览下有“诺”字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御览“命”作“令 ”,句末有“也”字。


    景公朝居严下不言晏子谏第十七
  晏子朝,复于景公曰〔一〕:“朝居严乎〔二〕? ”公曰:“严居朝〔三〕,则曷害于治国家哉〔四〕? ”晏子对曰:“朝居严则下无言,下无言则上无闻矣。下无言则吾谓之喑〔五〕,上无闻则吾谓之聋。聋喑,非害国家而如何也〔六〕!且合升□之微以满仓廪〔七〕,合疏缕之绨以成帏幕〔八〕,大山之高〔九〕,非一石也,累卑然后高,天下者,非用一士之言也〔一十〕,固有受而不用,恶有拒而不受者哉〔一一〕!”
〔一〕 则虞案:说苑正谏无“朝” 字,是也。此退朝后之言,苟在朝为此谏,殊失体。此 “朝”字盖沿下文而增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诗传:‘严,威严也。’”

〔三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严居朝’ 本作‘朝居严’,写者误倒之耳。上下文皆作‘朝居严 ’,此文不当独异。说苑正谏篇正作‘朝居严’。”◎ 则虞案:指海本已乙,当从之。

〔四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五引无“家”字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说苑作‘喑’ 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元刻无‘吾’字,说苑正谏篇亦无,下并同。”◎则虞案:子华子晏子问党篇引亦无二“ 吾”字,元刻本上“吾”误“无”,吴勉学本已改。

〔六〕 卢文弨云“‘如’‘而’同,旧本衍一‘而’字,乃旧人旁注误入正文,说苑无。 ”◎俞樾云“按‘害’下夺‘治’字,‘家’下衍‘而 ’字。晏子原文本作‘非害治国家如何也’,古‘而’ ‘如’通用,‘如何’即‘而何’。上文‘公曰则曷害于治国家哉’,故晏子,言‘非害治国家如何也’,明其与治国家有害也。今夺‘治’字,则与上语不应,又衍‘而’字,则文义复矣,皆由后人臆改。说苑正谏篇作‘聋喑则非害治国家如何也’,当据以订正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无“也”字,此“也”亦当读为“邪”。

〔七〕 苏舆云:“音义‘□’作‘ 鼓’,注云:‘一本作“□”,盖“鼓”字之误,“鼓 ”亦量名,说苑作“菽粟”(白帖引作“升斗”)。’ ”◎黄以周云:‘元刻作‘升鼓’,凌本同。”◎则虞案:黄说误。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子汇本、凌本皆作“升豉”,惟黄本、吴本作“鼓”,杨本作“□” 。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绨’,说苑作‘纬’,是‘绨’形近‘纬’,故讹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元刻作‘绨幕’,音义同。”◎苏舆云:“拾补作 ‘帷幕’,旁注云:‘元刻“●”似“帏”字’。”◎ 则虞案:活字本、嘉靖本作“绨”,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作“帷”。

〔九〕 则虞案:“大山”,各本及子华子皆作“太山”,说苑正谏篇“高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
〔一十〕黄以周云:“元刻作‘夫下者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拾补‘天下’上有‘夫治’二字,注云:‘二字脱,当据说苑补。’”◎则虞案:卢补 “夫治”二字,是也。子华子问党篇作“所以治国家天下者,非一士之言也”,即用此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说苑“受”作“入 ”。


    景公登路寝台不终不悦晏子谏第十八〔一〕
  景公登路寝之台,不能终,而息乎陛,忿然而作色,不说,曰:“孰为高台,病人之甚也?”晏子曰:“ 君欲节于身而勿高,使人高之而勿罪也〔二〕。今高,从之以罪〔三〕,卑亦从以罪,敢问使人如此可乎?古者之为宫室也,足以便生〔四〕,不以为奢侈也,故节于身,谓于民〔五〕。及夏之衰也,其王桀背弃德行,为璇室玉门。〔六〕殷之衰也,其王纣作为顷宫灵台〔七〕,卑狭者有罪,高大者有赏,是以身及焉〔八〕。今君高亦有罪,卑亦有罪,甚于夏殷之王;民力殚乏矣,而不免于罪,婴恐国之流失〔九〕,而公不得享也!〔一十〕”公曰:“善!寡人自知诚费财劳民,以为无功,又从而怨之〔一一〕,是寡人之罪也!非夫子之教,岂得守社稷哉〔一二〕!”遂下,再拜,不果登台。
〔一〕 则虞案: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误连上章。

〔二〕 王念孙云:“案两‘而’字并与‘则’同义,‘而’与‘则’同义,故二字可以互用。杂上篇曰:‘君子有力于民,则进爵禄,不辞贵富;无力于民,而旅食不恶贫贱。’杂下篇曰:‘德厚而受禄,德薄则辞禄。’‘而’亦‘则’也,详见释词。 ”◎文廷式云“两‘而’字皆通作‘如’,公羊传‘如勿与而已矣’,‘如’即‘勿如’,是其义。左氏传宋襄公泓之战‘则如勿伤’,‘则如服焉’,二‘如’字亦作‘勿 如’解。”◎则虞案: “使人高之”句,疑有挩讹,似应作“使人勿高之而罪也”。下文云“今高之从以罪”,指上句言;“卑亦从以罪”,即指此言。故篇末又云“高亦有罪,卑亦有罪 ”,苟此云“勿罪”,则“卑亦有罪”无根矣。

〔三〕 陶鸿庆云:“‘今高从之以罪’,当作‘今高之从以罪’,承上‘使人高之而勿罪也’而言,‘之’指路寝之台言。”

〔四〕 卢文弨云:“元刻‘足’下有‘乎’字。”◎苏舆云“‘乎’字衍文。”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‘谓’字疑误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案‘谓’当为‘调’,形相似而误也(集韵引广雅:‘识,调也,’今本‘调’作‘谓’ )。调者,和也,言不为奢侈以劳民,故节于身而和于民也。盐铁论遵道篇曰‘法令调于民而器械便于用’,文义与此相似。后问上篇曰:‘举事调乎天,藉敛和乎民。’亦与此‘调’字同义。”◎洪颐烜云:“尔雅释诂:‘谓,勤也。’◎黄以周说同。◎刘师培补释云: “‘谓’当作‘为’,说苑君道篇‘则何为不具官乎’ ,本书问篇‘为’作‘谓’,‘谓’即‘为’字之误,则此文之‘谓’亦‘为’字之误矣。又吕氏春秋精谕篇 ‘胡为不可’,淮南道应篇作为‘谓’;汉书高帝纪‘ 郦食其为里监门’,史记作‘谓’;黄帝内经素问‘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,皆谓之’,全本、杨本作‘为’:亦‘
谓’字作‘为’之证。故周秦古籍多以‘谓’代‘为’(如左传‘一之为甚’,大戴礼‘ 胡谓其不同也’是)。‘为于民’者,‘为’‘
化’古通(如书梓材‘厥乱为民’ ,论衡效力篇引作‘化’,又尧典‘平秩南讹’,或作 ‘讹’,是也),犹言‘化于民’也。此言为君者躬行节俭,则人民从其化,自‘为’误为‘谓’,而其意不可通矣。”校补又云:“墨子辟过篇云:‘故节于身诲于民,是以天下 之民可得而治。 ’此‘谓’字亦当作‘诲’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王黄两说并误,‘谓’应读作‘惠’。书盘庚‘尔谓朕曷震动万民以迁’,汉石经‘谓’作‘惠’;吕氏春秋开春论 ‘而天下皆来谓矣’,‘来谓’即‘来惠’;韩非子难三‘又使攻之惠窦不得也’,‘惠窦’左传作‘渭滨’ 。下第二十二‘有惠于百姓’,问上第二十五‘政不足以惠民’,韩非子外储说右上‘君必惠民而已矣’,‘ 惠民’、‘惠于百姓’、‘惠干民’义同。”◎则虞案:作“诲”是。杨本误作“譓”。

〔六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为’上有 ‘作’字,与下‘作为倾宫灵台’对文,而今本脱之。文选甘泉赋注引有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路史疏仡纪注引作‘旋室’。”◎则虞案:选注作“琁”,“琁” “璇”皆一字之异体也,指海本据补“作”字。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刘渊林注吴都赋:‘汲郡地中古文册书,桀作倾宫,饰瑶台,纣作瑶室,立玉门。’文与此互异。淮南本经训‘帝有桀纣,为琁室瑶台。’”◎黄以周云:“‘顷’,元刻本作‘ 倾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黄本作‘倾’(路史注亦作‘倾宫’)。”◎则虞案:文选注引及活字本、杨本、凌本俱作“倾”。灵台者,瑶台也。灵瑶皆玉之名,古称瑶台、灵台、瑶池、灵室,皆非台名,灵皆状其台室之精美也,故此作“灵台”不为误。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及于难也”

〔九〕 俞樾云:“‘流失’义不可通。问上七章曰:‘臣恐国之危失,而公不得享也。’ 疑此文‘流’字亦‘危’字之误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 “‘流失’,犹言‘放失’,盖‘民散’之义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‘危’‘流’形殊,无由致误。‘流’乃 ‘疏’字之讹,‘
疏失’犹言‘分失’,与‘危失’ 义亦相仿。外七第五‘出 入周流 ’,苏舆谓今本左传作‘疏’,作‘流’者俗本也,是其证。”

〔一十〕苏舆云:“‘亨’,音义作 ‘亨’,注云‘“亨”一本作为“享”,“亨”即“烹 ”字,“享”乃“●”字,”古今文异,俗分二音’,非。”

〔一一〕长孙元龄云:“‘怨’当作 ‘恕’。”

〔一二〕则虞案:杨本、凌本无“守 ”字。


    景公登路寝台望国而叹晏子谏第十九〔一〕
  景公与晏子登寝而望国〔二〕,公愀然而叹曰〔三〕:“使后嗣世世有此〔四〕,岂不可哉!”晏子曰: “臣闻明君必务正其治,以事利民,然后子孙享之。诗云:‘武王岂不事,贻厥孙谋,以燕翼子〔五〕。’今君处佚怠,逆政害民有日矣,而犹出若言〔六〕,不亦甚乎!”公曰:“然则后世孰将把齐国?”对曰:“服牛死〔七〕,夫妇哭〔八〕,非骨肉之亲也,为其利之大也〔九〕。欲知把齐国者,则其利之者邪?”公曰: “然,何以易〔一十〕?”对曰:“移之以善政〔一一〕。今公之牛马老于栏牢〔一二〕,不胜服也;车蠹于巨户,不胜乘也〔一三〕;衣裘襦葱〔一四〕,朽弊于藏〔一五〕,不胜衣也;醯醢腐,不胜,沽也;酒醴酸〔一六〕不胜饮也;府粟郁而不胜食〔一七〕;又厚藉敛于百姓,而不以分馁民〔一八〕。夫藏财而不用,凶也,财苟失守,下其报环至。其次昧财之失守,委而不以分人者,百姓必进自分也。故君人者与其请于人,不如请于己也。〔一九〕”
〔一〕 则虞案:“叹”,元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怀保本作“欢”,文内“叹”同,绵眇阁本作“叹”,顾校从之。

〔二〕 卢文弨云:“御览四百九十二‘寝’上有‘路’字。”◎俞樾云:“按寝非可登之地,此本作‘景公与晏子登路寝之台而望国’,传写夺之耳。上章‘景公登路寝之台’,下章‘景公成路寝之台’,三章皆一时之事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御览四百九十二作‘登路寝’,元刻标题作‘登路寝台,与前章标题同,则二章俱作‘登路寝’之台可知,今本误脱尔,当补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俞说非是,‘登寝’即‘登路寝’之简语,下章云‘景公成路寝之台’,是景公新建斯台,当时言登寝即路寝也。”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‘愀’,‘愁 ’字异文。”

〔四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九十二、记纂渊海七十四引“世世”皆作“代代”,盖沿唐人讳改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大雅文王之诗,诗‘事’作‘仕’,‘贻’作‘诒’,毛传:‘仕,事。’二字通也。‘贻’,俗字,当为‘诒’。”◎则虞案:晏子春秋引诗,多同毛诗,前已言之。此诗毛诗 “事”作“仕”,“贻”作“诒”,惟列女传陈婴母传引作“贻”,今本晏子作“事”作“贻”,恐后人所改。王先谦以晏子引诗为齐诗,未深究也。

〔六〕 苏舆云:“若,犹此也。”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服牛,服驾之牛。”

〔八〕 卢文弨云:“御览作‘夫妇共哭’,牛死则失其利,故‘哭’下云‘非骨肉之亲’ ,明是‘哭’字故云尔。”◎俞樾云“按‘哭’字是,作‘笑’,字之误也。言服牛于人,非有骨肉之亲,然死而哭之者,为其有利于己也。左传载晏子之言曰:‘ 陈氏之德,民歌舞之矣。’即此意也。”◎苏舆云:“ ‘哭’,各本作‘笑’,今从诸说正。”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言可卖而食之,利大于驾车。”◎苏舆云“孙说非。此言平日服驾之利大耳,本无骨肉之亲而哭者,为生原于我有大利也。如孙说,则与上句背矣。”

〔一十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易’下当有‘之’字,而今本脱之。下文晏子对曰‘移之以善政 ’,‘移之’即‘易之’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补。

〔一一〕于鬯云:“‘移’当读为‘ 施’,‘施’‘移’二字古多通用,小戴大传陆释云: ‘移,本作“施”。’管子国蓄篇‘民庶之通施也’,轻重甲篇‘施’作‘移’。诗葛覃篇毛传云:‘施,移也。’史记田叔传裴解引徐广曰:‘移,施也。’是二字又互训矣。然则‘移之以善政’者,谓施之以善政也。”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“‘栏’当为‘阑 ’,玉篇:‘栏,木栏也,力寒切。’”◎则虞案:御览八百九十九引“牢”作“罕”,误;无“马”字。

〔一三〕孙诒让云:“‘巨’疑当为 ‘庌’,‘庌’省为‘牙’,又讹为‘巨’(‘牙’‘ 巨’篆文相似)。周礼圉师云‘夏庌马’,郑注云:‘ 庌,庑也,庑所以庇马凉。’是庌以系马,或并以藏车与?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事类赋注二十二引‘巨户’ 作‘瓦石’,御览八百九十九引作‘车尾而不服乘也’ ,并误。”◎则虞案:宋本御览八百九十九引作“车蠹于瓦石,不服乘也”。

〔一四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襦,短衣也,一曰●衣。’玉篇:‘
人朱切。’‘葱’,当为‘□’,说文:‘胫衣也。’玉篇:‘葱,口护切,亦作□。’ ”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当为‘臧’。 ”

〔一六〕苏舆云:“拾补‘酸’下有 ‘酢’字,注云‘脱’,御览有。”◎则虞案:见四百九十二引。

〔一七〕苏舆云:“拾补‘府’作‘ 菽’,注云‘府,御览“菽”’;‘而’作‘积’,注云‘而,御览“积”’;‘食’下有‘也’字,注云‘ 脱,从御览补’。”◎则虞案:“醯醢腐”,“酒醴酸 ”,“府粟郁”,皆三字句,与御览所据非一本。“府粟”即“马不食府粟”之“府粟”,此书常用之,作“ 菽”者,后人以“府粟”少见而改之也。

〔一八〕卢文弨云:“‘馁’,御览 ‘喂’,乃本字。‘民’,御览作‘人也’,下有‘欲代之延不亦难乎’,无‘夫藏财’以下语。按御览似依唐本。”◎苏舆云:“‘世’作‘代’,‘民’作‘人 ’,似避太宗讳,故云唐本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据增 “也”至“乎”九字。

〔一九〕则虞案:元刻、活字本作“ 于请”,杨本、凌本作“请于”。


    景公路寝台成逢于何愿合葬晏子谏而许第二十
  景公成路寝之台〔一〕,逢于何遭丧,遇晏子于途〔二〕,再拜乎马前〔三〕。晏子下车挹之〔四〕,曰:“子何以命婴也?”对曰:“于何之母死,兆在路寝之台牖下〔五〕,愿请命合骨〔六〕。”晏子曰:“嘻!难哉〔七〕!虽然,婴将为子复之,适为不得,子将若何〔八〕?”对曰:“夫君子则有以,如我者侪小人〔九〕,吾将左手拥格,右手梱心〔一十〕,立饿枯槁而死,以告四方之士曰:‘
于何不能葬其母者也。’”晏子曰:“诺。”遂入见公〔一一〕,曰:“有逢于何者〔一二〕,母死,兆在路寝,当如之何〔一三〕?愿请合骨。”公作色不说〔一四〕,曰:“古之及今〔一五〕,子亦尝闻请葬人主之宫者乎〔一六〕?”晏子对曰:“古之人君,其宫室节〔一七〕,不侵生民之居〔一八〕,台榭俭〔一九〕,不残死人之墓,故未尝闻诸请葬人主之宫者也〔二十〕。今君侈为宫室,夺人之居,广为台榭,残人之墓,是生者愁忧,不得安处〔二一〕,死者离易〔二二〕,不得合骨。丰乐侈游,兼傲生死〔二三〕,非人君之行也〔二四〕。遂欲满求,不顾细民,非存之道〔二五〕。且婴闻之,生者不得安〔二六〕,命之曰蓄忧〔二七〕;死者不得葬,命之曰蓄哀。蓄忧者怨,蓄哀者危,君不如许之〔二八〕。”公曰:“诺。”晏子出,梁丘据曰:“自昔及今〔二九〕,未尝闻求葬公宫者也,若何许之?”公曰:“削人之居,残人之墓,凌人之丧,而禁其葬,是于生者无施〔三十〕,于死者无礼〔三一〕。诗云:‘谷则异室,死则同穴〔三二〕。’吾敢不许乎?”逢于何遂葬其母路寝之牖下〔三三〕,解衰去绖,布衣縢履〔三四〕,元冠茈武〔三五〕,踊而不哭。躄而不拜〔三六〕,已乃涕洟而去〔三七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御览五百五十五引 “台”作“基”。作“基”者是,见“牖下”释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姓逢名于何,古人有逢蒙。”◎苏时学云“礼记孔疏引‘何’作‘阿 ’。”◎则虞案:孔疏见礼记檀弓上。治要作“逢于何遭晏子于途”,北堂书钞九十二作“逢于何遭晏子”,此文恐有误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治要作“再拜于马前曰”,御览作“再拜前曰”。

〔四〕 苏舆云:“‘挹’与‘揖’ 通,荀子议兵篇‘拱挹指麾’,富国篇云‘拱挹指挥’ ,宥坐篇‘挹而损之’,淮南道应篇‘挹’作‘揖’,并其证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元龟‘挹’作‘对’。 ”◎则虞案:见元龟二百四十二引。

〔五〕 苏舆云:“治要‘牖’作为 ‘□’。音义作‘□’。注云:‘“□”当为“墉”,诗传:“墉,墙也。”集韵或作“□”,玉篇犹无“□” 字。’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勉学本、子汇本、杨本作“□”,下同。北堂书钞九十二、御览作“ 牖”。作“□”者是。此云“成路寝之基”,是基成而台犹未筑也。逢于何父盖先葬于此,故于何有求母合筑之谓,许葬而后去。苟台已成,必毁台而后能葬,下无毁台之言,故知“台”、“基”,“牖”、“墉”,皆形近致讹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请与其父合葬也。”◎苏舆云:“拾补无‘命’字,注云:‘命字衍。’治要正无‘命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五百五十五引亦无“命”字,指海本删“命”字。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‘嘻’,‘嘻 ’省文。”◎苏舆云:“治要‘
哉’作‘矣’。”

〔八〕 陶鸿庆云:“适,丁历反,专适也。言复于君而必不得请,则子将若何也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‘适’‘啻’古字 通。啻,但也,为,犹如也,详经传释词。上云‘婴将为子复之’,此云‘啻为不得,子将若何’,言虽复之,但如不得,子孙若何乎。”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‘则有以’句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文有脱误。”◎苏时学云:“‘君子’谓景公,‘如’当为‘却’,‘吾’字当在‘侪’ 字上。此逢于何自明己意也。盖谓合葬之请,君如见却,则吾侪小人,当以死殉之。孙本于‘则有以’为句,殊误。”◎张纯一云:“‘者’字当在‘人’下,疑脱 ‘如之何’句,与上文‘适为不得,子将若何’相应,下文‘当如之何’宜从王校作‘当牖下’,‘
如之何’三字盖由此错置。”◎则虞案:张说是也。上句云“夫君子则有以”,“君子” ,即“夫子”,指晏子言。“有以”,言有所为也。“ 如我侪小人”者,指己言,“将如之何”对“有以”言,言无可奈何也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格,木长儿。’‘梱’同‘●’,说文:‘絭束也。’尔雅云‘□朴心’,‘心’盖木名。或曰:‘格’即‘骼’ 假音,则‘心’即人心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格,杙也。 ‘梱’,当为‘捆’,叩、椓也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孙说‘拥格’‘梱心’皆谬,卢以‘格’为‘杙’,亦非。予谓‘格’即‘辂’字,谓柩车辕上椟木所以属引者也。士丧礼下篇‘宾奉币当前辂’(释文‘
辂’音‘路’)郑注曰:‘辂,辕缚所以属引,’疏曰:‘谓以木缚于柩车辕上以属引于上而挽之。’外上篇:‘盆成适请合葬其母曰:“若此而不得,则臣请挽尸车而寄之于国门外宇溜之下,身不敢饮食,拥辕执辂,木干鸟栖,袒肉暴骸,以望君愍之。”’辂为辕缚,故云‘拥辕执辂’,作‘格’者借字耳。卢以‘梱’为叩椓是也。孟子滕文篇‘捆屦织席’ (音义云:‘作“梱”俗书也’),赵注曰:‘
捆,犹叩椓也。’说文系传曰:‘ 谓织屦毕以椎叩之使平易也。’然则‘梱心’云者,犹礼言‘拊心’耳。”◎苏舆云:“王说是。”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‘见’,御览作‘白’。”

〔一二〕黄以周云:“‘于’当作‘ 于’,元刻本不误。”

〔一三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当如之何 ’本作‘当□下’,上文‘逢于何曰:“于何之母死,兆在路寝之台□下,愿请合骨”’,故晏子如其言以入告也。下文‘逢于何遂葬其母路寝之□下’,即承此文言之,今本作‘当如之何’,则与上下文全不相应。且不言兆在□下,而但请合葬,不知合葬于何所矣。治要正作‘当□下’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王氏云‘当如之何 ’当依群书治要作‘当牖下’,是也。今案:‘何’字不当删,属下读之。晏子述逢于何之言,故曰‘何愿请合骨’。今本因‘牖下’二字阙坏,后人误以‘何’为语词,遂臆改为‘
如之何’耳。”

〔一四〕则虞案:书钞、御览无“不悦”二字。

〔一五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古之及今 ’,本作‘自古及今’,下文梁丘据亦曰:‘自古及今(治要如是,今本‘古’作‘昔’),未尝闻求葬公宫者也。’今作‘古之及今’,则文不成义,盖涉下文‘ 古之人君’而误。治要及北堂书钞礼仪部十三、御览礼仪部三十四,并引作‘自古及今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元龟作‘自古及今’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王说误。既删‘之’字,又增‘自’字于‘古’字之上,此不知如本作‘自古及今’,后人不至改为‘古之及今’。 ‘之’犹‘以’也,‘古之及今’,言古以及今也。墨子兼爱下‘自古之及今’,非命中作‘自古以及今’,即其证也。”

〔一六〕苏舆云:“拾补‘葬’上有 ‘合’字,注云:‘脱,从北堂书钞九十二补。’”◎ 则虞案:指海本已补“合”字。

〔一七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其’上有 ‘治’字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治要‘君’上无‘人 ’字,黄本亦缺,‘宫室’作‘室宫’。元龟‘人君’ 下有‘者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怀保本、吴勉学本、子汇本皆作“室宫”。

〔一八〕孙星衍云:“‘侵’,御览作‘夺’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‘生民’本作‘生人’ 。‘民’与‘人’虽同义,然与‘死人’对文,则当言 ‘生人’,不当言‘生民’也。治要、御览并作‘生人 ’。下文‘夺人之居,残人之墓’,亦以两‘人’字对文。”◎则虞案:书钞九十二、元龟亦作“人”。

〔一九〕苏舆云:“治要句上有‘其 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元龟同。指海本据补“其”字。

〔二十〕卢文弨云:“‘诸’字衍,北堂书钞无。”◎则虞案:治要、书钞、元龟无“也” 字,御览“也”作“乎”,无“诸”字。然有“诸”字语气自足,齐人语缓,非衍文也。指海本据删,非是。

〔二一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安’作‘ 欢’。”◎则虞案:元龟亦作为“欢”。

〔二二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易’作‘ 析’。”

〔二三〕苏舆云:“治要作‘生死’ 。”

〔二四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人君’作 ‘仁人’。”

〔二五〕于鬯云:“句下当有‘也’ 字,上文可例。”◎苏舆亦云:“当有‘也’字。”◎ 则虞案:治要正有“也”字。

〔二六〕苏舆云:“治要无‘得’字,下同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亦无“得”字,书钞有。以下句例之,有者是。

〔二七〕苏舆云:“命,名也。”◎ 则虞案:书钞“蓄”作“畜”。

〔二八〕则虞案:书钞无“君”字。元刻本、活字本、杨本、凌本皆作“详之”,误。吴勉学本作“许之”。

〔二九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昔’作‘ 古’。”

〔三十〕则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吴本皆夺“无”字,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、杨本、凌本有。

〔三一〕苏舆云:“治要有‘也’字,下作‘且诗曰’。”

〔三二〕孙星衍云:“王风大车之诗。”

〔三三〕卢文弨云:“北堂书钞‘母 ’下有‘于’字,‘之’下有‘
台’字。”◎苏舆云:“治要亦有 ‘台’字,‘牖’作‘□’。无‘
其母’二字。拾补‘牖’作‘□’ ,注云:‘“牖”讹。’◎则虞案:指海本补“台”字。

〔三四〕孙星衍云“玉篇:‘縢,绳也,约也,达曾切。’”

〔三五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茈,草也。’礼记玉藻‘缟冠元武’,郑氏注:‘武,冠卷也。’”◎卢文弨云:“‘茈’、‘紫’同。”◎洪颐烜云:“玉藻‘缟冠素纰’,郑注:‘纰,既祥之冠也。’‘茈’当作‘芘’,与‘纰’字通用。”◎苏舆云:“洪说是。治要作‘布衣玄冠’,无‘縢履’及‘茈武’四字。”

〔三六〕孙星衍云:“‘躄’当为‘ ●’。”

〔三七〕苏舆云:“治要有‘之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元龟同。


    景公嬖妾死守之三日不敛晏子谏第二十一〔一〕
  景公之嬖妾婴子死〔二〕,公守之,三日不食,肤着于席不去。〔三〕左右以复,而君无听焉。晏子入,复曰:“有术客与医俱言曰〔四〕:‘闻婴子病死〔五〕,愿请治之〔六〕。’”公喜,遽起,〔七〕曰:“ 病犹可为乎〔八〕?”晏子曰:“客之道也〔九〕,以为良医也,请尝试之。君请屏〔一十〕,洁沐浴饮食,间病者之宫,〔一一〕彼亦将有鬼神之事焉〔一二〕。 ”公曰:“诺〔一三〕。”屏而沐浴。晏子令棺人入敛,已敛,而复曰:“医不能治病,已敛矣〔一四〕,不敢不以闻。”公作色不说〔一五〕,曰:“夫子以医命寡人,而不使视,将敛而不以闻,吾之为君,名而已矣〔一六〕。”晏子曰:“君独不知死者之不可以生邪〔一七〕?婴闻之,君正臣从谓之顺,君僻臣从谓之逆。今君不道顺而行僻,从邪者迩,导害者远〔一八〕,谗谀萌通〔一九〕,而贤良废灭,是以谄谀繁于间〔二十〕,邪行交于国也。昔吾先君桓公用管仲而霸,嬖乎竖刁而灭〔二一〕,今君薄于贤人之礼〔二二〕,而厚嬖妾之哀。且古圣王畜私不伤行〔二三〕,敛死不失爱,送死不失哀。行伤则溺己〔二四〕,爱失则伤生,哀失则害性〔二五〕。是故圣王节之也〔二六〕。即毕敛,不留生事〔二七〕,棺椁衣衾,不以害生养,哭泣处哀,不以害生道。今朽尸以留生,广爱以伤行,修哀以害性〔二八〕,君之失矣。故诸侯之宾客惭入吾国,本朝之臣惭守其职〔二九〕,崇君之行,不可以导民,从君之欲,不可以持国。且婴闻之,朽而不敛,谓之僇尸,臭而不收,谓之陈胔〔三十〕。反明王之性〔三一〕,行百姓之诽,而内嬖妾于僇胔〔三二〕,此之为不可〔三三〕。”公曰:“寡人不识,请因夫子而为之。”晏子复曰〔三四〕:“国之士大夫,诸侯四邻宾客,皆在外,君其哭而节之。”仲尼闻之曰:“星之昭昭,不若月之曀曀〔三五〕,小事之成,不若大事之废,君子之非〔三六〕,贤于小人之是也〔三七〕。其晏子之谓欤!”
〔一〕 则虞案:目录“不敛”上有 “而”字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意林引作“景公嬖妾死,名曰婴子”,与此异。

〔三〕 陶鸿庆云:“‘肤着于席不去’六字,语不可晓,疑‘不食’之‘食’本作‘敛’ ,‘敛’字阙其右偏,为‘佥’,遂讹为‘食’矣。‘ 不去’二字,当在‘公守之’下,其文云:‘公守之不去,三日不敛,肤着于席。’言三日不小敛而尸肤着于席也(下文‘死即毕敛’,亦指小敛言)。下文晏子云 ‘内嬖妾于僇胔’,正指此言。盖公之不敛婴子者,犹望其复生,故晏子有进医之事也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三百九十五引无“肤着于席”四字,作“三日不食,不去左右”,与此异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术客,客有术者。”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御览作”能生死者,闻婴子疾’。”

〔六〕 则虞案:御览无“愿”字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御览无“遽”字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御览“乎”下有“ 哉”字。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‘道’,御览作‘通’,‘道’亦‘通’也。”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君请’御览作‘使君’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无“屏”字。下文云“ 屏而沐浴”,即承此句而来。“君请屏”三字为句,“ 屏”为屏避,即下所云“间病者之宫”。后人误“屏” 为“
屏除”,“洁”字从上句读;后夺 “屏”字,而“洁”字独存。“洁沐浴饮食”当作一句读。

〔一一〕苏时学云:“案‘间’犹‘ 请间’之‘间’,谓屏人也。”◎则虞案:“间”,犹隔离也。汉书韦元成传“间岁而祫”,注:“
隔一岁也。”是“间”有“隔”义。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意林‘有’作 ‘作’。”◎则虞案:意林引无“焉”字。

〔一三〕孙星衍云:“意林作‘公信之’。”

〔一四〕则虞案:意林作“晏子令棺人殓死者”。御览“已”作“也”,盖形近而讹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意林作“公大怒” 。

〔一六〕则虞案:御览作“吾为君绐而已矣”,是也。此非擅揽朝政,似下当有“祭则寡人 ”之叹,盖“绐”字残为“台”,又误为“名”,言为汝所欺也。

〔一七〕孙星衍云:“意林作‘晏子令棺入敛死者,公大怒。晏子曰:“已死不复生。”公乃止’。”

〔一八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导害’二字,义不可通,‘导害’当为‘
道善’,字之误也。‘道’,亦‘ 从’也(见礼器注)。‘道善’与‘从邪’正相反。下文‘谗谀萌通’,言从邪者迩也;‘贤良废灭’,言道善者远也。”◎刘师培补释云:“王氏读‘导’为‘道 ’,是也。惟‘害’字不必改作‘善’,‘道害’者,即匡君之失,指陈弊政之谓也。此指犯颜敢谏之臣,言如祖伊以戡黎告纣是也。”

〔一九〕则虞案:“萌通”即“明通 ”。

〔二十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间’字义不可通,当是‘闾’字之误,‘
闾’,谓宫门也(月令:‘命奄尹申宫令,审门闾。’成二年公羊传‘二大夫出,相与踦闾而语’,何注:‘闾,当道门’)。‘谄谀繁于闾’ ,谓门内皆谄谀之人也。‘繁于闾’与‘交于国’对文。”◎俞樾云:“按王云‘间’字不可通,疑‘闾’字之误,然闾,里门也,谄谀之言岂在里门乎?”此‘间 ’字本不误,王氏特以‘间’字与‘国’字虚实不伦,故疑其误耳。问上篇曰:‘嗜欲备于侧,毁非满于国。 ’彼以‘侧’与‘国’对文,则此以‘间’与‘国’对文,亦何不可,而必改其字乎?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‘ 间’,指宫内言,故与‘国’对文。韩非子内储说上以 ‘郎中’‘国中’并文,亦犹是也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 墨子经上篇云‘有间,中也’。‘繁于间’,犹言‘繁于中’,谓公之近侍也,故与‘国’对文。王氏疑为‘ 闾’字之误,失之。”◎则虞案:陶说是也。指海本改为“闾”,非。

〔二一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戴校云: ‘乎字衍。’”

〔二二〕则虞案:“于”字疑衍。

〔二三〕苏时学云:“此语见墨子。 ”◎则虞案:见辞过篇“虽上世至圣必蓄私,不以伤行 ”。

〔二四〕黄以周云:“‘伤’,元刻本作‘荡’,误。”◎则虞案:绵眇阁本作“伤”。

〔二五〕苏时学云:“一本脱‘哀’ 字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元刻脱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吴刻亦脱,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、杨本、凌本有。

〔二六〕则虞案:墨子节葬:“古圣王制为埋葬之法。”宋书礼志引尸子曰“禹治水为丧法曰,毁必杖,哀必三 年,是则水不救也。桐棺三寸,制丧三日”云云。此言“圣王”,盖亦指此。

〔二七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即毕敛’ 三字,语意不完。‘即’上当有‘死’字,而今本脱之。‘死即毕敛’,正承上文‘敛死’而言。”◎则虞案:王说是也,当据补“死”字。又据下句例之,“不” 下当增“以”字。“留”者,张纯一云:“‘留’字义不可通,疑本作为‘害’。‘不以害生事’,言不以死人久不棺敛妨害生人之事。”张说未审。下句有“今朽尸以留生”,即承此而来,非误字也。荀子礼论篇:“ 礼者谨于吉凶,不相厌者也,紸纩听息之时,则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闵矣,然而殡敛之具,未有求也;垂涕恐惧,然而幸生之心未已,持生之事未辍也;卒矣,然后作具之,故虽备家必逾日然后能殡,三日而成服。”此云 “留生事”者,即“持生之”事。

〔二八〕孙星衍云:“‘生’、‘行 ’、‘性’为韵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‘脩’字于义无取,当为‘循’字之误。(隶书‘循’‘脩’相似,故 ‘循’误为‘脩’,说见管子形势篇。元刻本作‘脩’ ,孙本改‘脩’为‘修’,失之愈远矣。)‘循’之言 ‘遂’也,‘遂哀’,谓哀而不止也(三年问曰:‘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,若驷之过隙,然而遂之,则是无穷也’)。丧服四制曰‘毁不灭性’,故曰:‘循哀则害性’。墨子非儒篇曰‘宗丧循哀,不可使慈民’,此 ‘循哀’二字之证。‘循’、‘遂’一声之转,史记孔子世家及孔丛子诘墨篇皆作‘崇丧遂哀’,是‘循哀’ 即‘遂哀’也。”

〔二九〕孙星衍云:“‘国’、‘职 ’为韵。”◎则虞案:“宾”、“臣”亦为韵,此“客 ”字衍。

〔三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臭’,‘殠 ’省文,说文:‘殠,腐气也。’‘尸’、‘胔’为韵。”

〔三一〕长孙元龄云:“‘性’疑‘ 制’字之误。”

〔三二〕苏舆云:“‘内’,同‘纳 ’。”◎则虞案:“僇胔”不辞,“僇”下疑脱“尸陈 ”二字。

〔三三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黄本上方校语云‘“此”一作“是”’。”

〔三四〕黄以周云:“元刻脱‘曰’ 字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吴刻本已脱、吴勉学本、杨本、凌本有。

〔三五〕孙星衍云:“意林作‘若日月’。诗‘噎曀其阴’,毛传:‘如常阴曀曀然。’意林作‘叆’,文选注作‘暧’,皆俗字。”◎苏舆云: “文选注,见陆士衡拟古诗注,又见座右铭注。”◎则虞案:选注两引“若”皆作“如”。

〔三六〕孙星衍云:“言以权诳君,非正也。”

〔三七〕孙星衍云:“‘曀’、‘废 ’、‘是’为韵。”


    景公欲厚葬梁丘据晏子谏第二十二
  梁丘据死,景公召晏子而告之〔一〕,曰:“据忠且爱我〔二〕,我欲丰厚其葬〔三〕,高大其垄。”晏子曰〔四〕:“敢问据之忠与爱于君者〔五〕,可得闻乎?”公曰:“吾有喜于玩好,有司未能我具也〔六〕,则据以其所有共我〔七〕,是以知其忠也〔八〕;每有风雨,暮夜求必存〔九〕,吾是以知其爱也。”晏子曰:“婴对则为罪,不对则无以事君,敢不对乎!婴闻之,臣专其君,谓之不忠;子专其父,谓之不孝;妻专其夫,谓之嫉〔一十〕。事君之道〔一一〕,导亲于父兄〔一二〕,有礼于群臣,有惠于百姓,有信于诸侯,〔一三〕谓之忠〔一四〕;为子之道〔一五〕,以钟爱其兄弟,施行于诸父〔一六〕,慈惠于众子〔一七〕,诚信于朋友,谓之孝〔一八〕;为妻之道〔一九〕,使其众妾皆得欢忻于其夫〔二十〕,谓之不嫉〔二一〕。今四封之民,皆君之臣也,而维据尽力以爱君〔二二〕,何爱者之少邪?四封之货,皆君之有也,而维据也以其私财忠于君,何忠者之寡邪?据之防塞群臣,拥蔽君,无乃甚乎?”公曰:“善哉!微子,寡人不知据之至于是也。”遂罢为垄之役,废厚葬之命,令有司据法而责,群臣陈过而谏。故官无废法,臣无隐忠,而百姓大说〔二三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御览五百五十八引无“而”字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‘且’,御览作‘臣’。”

〔三〕 则虞案:御览作“我欲厚葬之。”

〔四〕 则虞案:御览“曰”上有“ 对”字。

〔五〕 苏舆云:“治要作‘敢问据之所以忠爱君者’。”

〔六〕 黄以周云:“‘具’,元刻作‘共’。”◎苏时学云“‘共’,读如‘供’。”◎ 则虞案:治要正作“供”。黄云“元刻作‘共’”者非是,元本作“其”不作“共”。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、子汇本作“具”。

〔七〕 苏舆云:“治要作‘则据以其财供我’。”

〔八〕 王念孙云:“治要‘是以’ 上有‘吾’字,与下文‘吾是以’对文。”

〔九〕 苏时学云:“‘来必’当作 ‘必来’,‘存’谓问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治要‘ 求’下有‘之’字,是也。戴校以‘求’为衍文,以‘ 必存’并下‘吾’字为句,以‘必存吾’为恤问己身,非是。”◎则虞案:刘说是也。各本无作“来”者,苏氏所云,未知何据。

〔一十〕黄以周云:“元刻误衍‘不 ’字。”◎苏舆云“治要有‘妒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作 “妒嫉”者是,长短经反经引正如此。

〔一一〕王念孙云:“治要作‘为臣道君’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元刻‘君’误‘父’。”

〔一二〕苏舆云:“治要无‘导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此二句本文及治要似皆有讹脱。下文云 “为子之道”“为妻之道”,此“事君之道”乃“为臣之道”无疑,下句当作“导君有亲于父兄”。本文脱“ 君”字,治要“道君”二字误连上读,“亲”上又脱“ 有”字。

〔一三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信’作‘ 义’。”

〔一四〕则虞案:治要有“也”字。

〔一五〕王念孙云:“治要作‘为子道父’。”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‘钟’一本作 ‘忠’。”◎则虞案:此句上夺“导父”二字,“钟爱其兄弟施行于诸父”,当作一句读。父之兄弟,即子之诸父也,“兄弟”上故用“其”字;“慈惠于众子”,亦指父而言,能钟爱其兄弟,慈惠于众子,即不专其父矣。凌本“钟”作“忠”,尤误。

〔一七〕苏舆云:“治要句上有‘以 ’字。”

〔一八〕则虞案:治要有“也”字。

〔一九〕王念孙云:“治要无‘之道 ’二字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据删“之道”二字。

〔二十〕苏舆云:“治要无二‘其’ 字。”

〔二一〕苏舆云:“治要‘嫉’作‘ 妒’,句下有‘也’字。”

〔二二〕孙星衍云:“今本注云:‘ 下阙。’御览有‘晏子对曰“不可”,公遂止’,或在此下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疑脱一‘乎’字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此下各本脱去九十九字,据群书治要补。”

〔二三〕王念孙云:“太平御览礼仪部三十七作‘晏子曰“不可”,公遂止’,乃取晏子原文而约举之,故与治要不同。”则虞案:吴勉学本、子汇本“以爱君”下注云“疑阙”,是也。凌本评曰:“ 即此住,尽是言不尽意,旧本以为疑阙,何也?”杨慎亦以为“有言不尽”,非是。


    景公欲以人礼葬走狗晏子谏第二十三
  景公走狗死,公令外共之棺,内给之祭〔一〕。晏子闻之,谏。公曰:“亦细物也〔二〕,特以与左右为笑耳。”晏子曰:“君过矣!夫厚藉敛不以反民〔三〕,弃货财而笑左右,傲细民之忧,而崇左右之笑〔四〕,则国亦无望已。且夫孤老冻馁,而死狗有祭,鳏寡不恤,死狗有棺,行辟若此,百姓闻之,必怨吾君,诸侯闻之,必轻吾国。怨聚于百姓,而权轻于诸侯,而乃以为细物,君其图之。”公曰:“善。”趣庖治狗,以会朝属。
〔一〕 则虞案:御览九百五、事类赋二十三引“令”作“命”,“
共”作“供”,“祭”上无“之” 字。

〔二〕 卢文弨云:“物,犹事也。 ”

〔三〕 陶鸿庆云:“‘反’当为‘ 分’字之误。第十九章云‘又厚藉敛于百姓,而不以分馁民’,是其证。”

〔四〕 王念孙云:“案傲,轻也;崇,重也。言轻小民之忧,而重左右之笑也。问上篇曰:‘景公外傲诸侯,内轻百姓,’管子●●篇曰:‘斗士食于功,则卒轻患而傲敌,’韩子六反篇曰:‘民慕其利,而傲其罪,故奸不止也,’吕氏春秋士容篇曰: ‘傲小物而志属于大,’是傲为轻也。般庚曰:‘高后丕乃崇降罪疾,’是崇为重也。”


    景公养勇士三人无君之义晏子谏第二十四
  公孙接〔一〕、田开疆〔二〕古冶子〔三〕事景公,以勇力搏虎闻〔四〕。晏子过而趋〔五〕,三子者不起,晏子入见公曰:“臣闻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〔六〕,上有君臣之义,下有长率之伦,内可以禁暴,外可以威敌,上利其功,下服其勇,故尊其位,重其禄。今君之蓄勇力之士也,上无君臣之义,下无长率之伦,内不以禁暴,外不可威敌〔七〕,此危国之器也,不若去之。”公曰:“三子者,搏之恐不得,刺之恐不中也〔八〕。”晏子曰:“此皆力攻勍敌之人也,无长幼之礼。 ”因请公使人少馈之二桃〔九〕,曰:“三子何不计功而食桃〔一十〕?”公孙接仰天而叹曰〔一一〕:“晏子,智人也!夫使公之计吾功者,不受桃,是无勇也,士众而桃寡,何不计功而食桃矣。接一搏猏而再搏 乳虎〔一二〕,若接之功,可以食桃而无与人同矣〔一三〕。”援桃而起。田开疆曰:“吾仗兵而却三军者再〔一四〕,若开疆之功,亦可以食桃〔一五〕,而无与人同矣。”援桃而起。古冶子曰:“吾尝从君济于河,鼋衔左骖以入砥柱之流〔一六〕。当是时也,冶少不能游〔一七〕,潜行〔一八〕逆流百步〔一九〕,顺流九里〔二十〕,得鼋而杀之〔二一〕,左操骖尾〔二二〕,右挈鼋头,鹤跃而出。津人皆曰:‘河伯也!’若冶视之,则大鼋之首〔二三〕。若冶之功,亦可以食桃〔二四〕而无与人同矣。二子何不反桃〔二五〕!”抽剑而起。公孙接、田开疆曰:“吾勇不子若〔二六〕,功不子逮,取桃不让,是贪也;然而不死,无勇也。”皆反其桃,挈领而死〔二七〕。古冶子曰: “二子死之,冶独生之〔二八〕,不仁;耻人以言,而夸其声,不义〔二九〕;恨乎所行,不死,无勇〔三十〕。虽然,二子同桃而节〔三一〕,冶专其桃而宜〔三二〕。”亦反其桃〔三三〕,挈领而死〔三四〕。使者复曰:“已死矣。”公殓之以服,葬之以士礼焉〔三五〕。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、后汉书注作‘捷’,顷公孙子车也。”◎则虞案:事类赋二十六、尔雅释水疏、御览九百六十七、合璧事类别集四十二引均作“接”,柳河东集辩晏子春秋注误作“栖 ”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姓田名开疆,陈氏之族。”◎则虞案:艺文类聚八十六、事类赋、合璧事类、柳河东集注引俱作“疆”,后汉书卷六十、又九十注、尔雅疏引俱作“彊”,御览九百六十七又作“ 强”,乐府解题作“田强”,案作“疆”者是。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姓古名冶。” ◎刘师培云:“乐府解题作‘固野子’,后汉书马融传 ‘古冶’作‘古蛊’,李注云:‘与冶通。’广韵十姥 ‘古’字注云‘晏子春秋有齐勇士古治子’,则又引‘ 冶’作‘治’。”

〔四〕 则虞案:艺文类聚、事类赋、御览九百六十七、合璧事类、柳集注作“事景公勇而无礼’。后汉书卷六十、又九十注引作“事景公以勇” 。尔雅疏引作“事景公,以勇力搏虎闻”。

〔五〕 黄以周云:“尔雅释水疏引作‘晨趋’。”

〔六〕 则虞案:元本作“勇士之力也”,吴勉学本、绵眇阁本乙。

〔七〕 王念孙云:“接上文曰‘内可以禁暴,外可以威敌’,则此当云‘内不可以禁暴,外不可以威敌’。今本上句脱‘可’字,下句脱‘以’ 字,则句法不协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从王说校改。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中’一本作 ‘忠’。”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‘馈’即‘馈 ’假音字,三人馈以二桃,故云‘少’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‘馈’当作‘馈’。”

〔一十〕则虞案:后汉书卷六十、九十注作“计功而食之”,类聚、御览九百六十七、事类赋、柳集注作“三子计功而食”,尔雅疏引同,惟上有 “令”字,皆节引也。此“何不”二字极传神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类聚作“公孙曰” ,尔雅疏作“公孙接曰”,盖皆略引。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吕氏春秋知化篇‘譬之犹惧虎而刺猏’,高诱注:‘兽三岁曰猏。’ 古今韵会‘豜’,集 韵或作‘● ’,‘猏’则‘豜’正字也。”◎则虞案:后汉书卷六十,又九十注,皆作“持楯而再搏乳虎”,类聚引作“ 吾再拜隐虎功”,尔雅疏引“●”上有“
特”字,后汉书注及类聚盖节引,当以尔雅疏引为是。此脱“特”字,当据补。广雅释兽:“特,雄也。”特●,为雄●,“●”者,说文谓“ 三岁豕”,搏三岁豕不为有勇,疑“麉”之假借。说文:“麉,鹿之绝有力者。”故与“乳虎”对举。尔雅释兽:“□,牡麌,牝麜,其子麆,其迹解,绝有力豜。 ”是“豜”“麉”相通之证。

〔一三〕则虞案:尔雅疏引“无”作 “毋”,下同。

〔一四〕孙星衍云:“‘仗’,今本作‘伏’,非。据艺文类聚、后汉书注改。‘却’,艺文类聚、后汉书注作‘御’。”◎苏舆云“后汉书注见马融传。拾补‘仗’作‘杖’,注云:‘旧讹“伏”,改,“仗”亦俗’。”◎则虞案:明本皆作“伏”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后汉书两注引皆作 “功可以食桃”,类聚同,惟无“桃”字;尔雅疏引与今本同,惟无“亦”字。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‘衔’,今本作‘御’,非。据艺文类聚、后汉书改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水经河水注云:‘搜神记:“齐景公渡于江,沈之河,鼋衔左骖没,众皆惕,古冶子于是拔剑从之,邪行五里,逆行三里,至于砥柱之下,乃鼋也。左手持鼋头,右手挟左骖,燕跃鹄踊而出,仰天大呼,水为逆流三百步。观者皆以为河伯也。”亦或作“江”“沅” 字者也,若因地而为名,则应在蜀及长沙。案春秋此二土并景公之所不至,古冶子亦无因而骋其勇矣。刘向叙晏子春秋云云(文见上,不悉引),不言江沅矣。又考史迁记云:“景公十二年,公见晋平公,十八年复见晋昭公,旌轩所指,路直斯津,”事或在兹。又 云观者以为河伯贤于江沅之证,河作本非江神,又可知也。’所引搜神记及本书,均足校此节同异。”◎则虞案:类聚、后汉书两注、御览九百三十二引无“于”字,尔雅疏引有。元刻本、活字本俱作“御”,杨本、凌本作“衔”。“砥柱”者,孙星衍云“括地志:‘底柱山,俗名三门山,在硖石县东北三十里黄河之中。’”

〔一七〕则虞案:类聚诸引皆无此句,惟尔雅疏引有。

〔一八〕则虞案:艺文类聚八十六引作“冶潜行水底”,后汉书两注引又无“潜行”二字,后汉书注盖节引,类聚擅增也。尔雅释水:“
潜行为泳。”上言“不能游”,故于水底泳而行耳。郭璞注引此文无“水底”二字,毛诗汉广孔疏、郭注、邢疏引晏子同。御览九百三十二亦同。

〔一九〕则虞案:杨本“流”作“行 ”。

〔二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顺’,艺文类聚作‘从’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尔雅疏作‘七里’。 ”◎则虞案:御览九百三十二引亦作“从”,尔雅郭注作“七里”,邢疏及毛诗疏俱作“九里”,黄以周未细校也。

〔二一〕则虞案:类聚作“得鼋头” ,后汉书两注及御览尔雅疏俱作“得鼋头鹤跃而出”。

〔二二〕则虞案:尔雅疏引作“马尾 ”。

〔二三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冶视之’ 上不当有‘若’字,此涉下文‘
若冶之功’而衍。尔雅释水疏引无 ‘若’字。”◎俞樾云:“按‘若冶’二字,衍文也。 ‘津人皆曰河伯也,视之,则大鼋之首’,盖津人始皆惊疑,以为河伯,及审视之,则大鼋之首耳。视之者津人,非古冶子也。古冶子亲杀鼋挈其头而出,复何视之乎?因涉下文‘若冶之功’而衍‘若冶’二字耳。尔雅释水疏引此文无‘若’字,疑原文并无‘冶’ 字,后人据误本晏子增入之,而省‘若’字也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尔雅疏‘首’下有‘也’字,当据补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删“若”字,作“冶视之”。

〔二四〕则虞案:类聚作“功可以食 ”,后汉书两注引作“可以食桃矣”,御览引与本文同,惟无“亦”字。

〔二五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释水疏所引无此下之文,作‘二子耻功不逮而自杀,古冶子亦自杀。’”◎则虞案:御览、事类赋、合璧事类皆节引。

〔二六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类聚引作 ‘不若子’,‘不逮子’,通考二百一十二引同。”

〔二七〕孙星衍云:“后汉书注作‘ 挈领’,是。尔雅释诂:‘契,绝也。’诗传:‘领,颈也。’艺文类聚作‘刎颈’。”◎洪颐烜云:“‘挈 ’通作‘契’,尔雅释诂:‘契,绝也。’郭注:‘今江东呼刻断物为契断。’‘挈领而死’,谓断颈而死也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九百六十七,合璧事类别集四十二及柳文卷四注俱作“契领”。

〔二八〕则虞案:类聚作“己独不逮人”,后汉书两注引作“吾独生”。

〔二九〕则虞案:御览九百六十七、合璧事类有“也”字。

〔三十〕则虞案:事类赋无“恨乎所行”四字。

〔三一〕孙星衍云:“同争一桃而节。”◎于鬯云:“‘同’疑当作‘反’,故下文云‘亦反’。”◎则虞案:“同”下当脱“反”字。

〔三二〕孙星衍云:“宜,言不宜。 ”◎卢文弨云:“‘其’,元刻无。”◎俞樾云:“按二语不可晓,孙解均非。夫同争一桃,何节之有?且‘ 宜’言不宜,则‘节’亦言不节,两句岂容异义乎。古冶子之意,盖以二 子之勇相等,二子同食一桃,则得其节矣,冶专食一桃,则得其宜矣。使二子不死,即以此言处置二桃可也。上文‘二子死之,冶独生之’云云,己自明不得不死之故,此二言又处置二桃即以定己与二子之分量,故用‘虽然’二字作转也。”◎则虞案:俞说反曲,此云:二子既同反桃而节,冶专其桃而宜耶?此处语意甚急,省语助词。

〔三三〕则虞案:事类赋“反”作“ 返”。

〔三四〕则虞案:类聚作“刎颈而死 ”,尔雅疏作“亦自杀”,事类赋无“挈领”二字。

〔三五〕孙星衍云:“水经注:‘淄水东经临淄县故城南,又东北迳荡阴里西。水东有冢,一基三坟,东西八十步,是列士公孙接、田开疆、古冶子之坟也。晏子恶其勇而无礼,投桃以毙之,死葬阳里,即此也。’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姚宽西溪丛语上曰:‘青州图经临淄县冢墓门云:“三士冢在县南一里,三坟周围一里,高二丈六尺。”’张朏斋记云:‘是列士公孙捷、田开疆、古冶子三士冢,所谓二桃杀三士者。’”


    景公登射思得勇力士与之图国晏子谏第二十五〔一〕
  景公登射〔二〕,晏子修礼而侍〔三〕。公曰:“ 选射之礼,寡人厌之矣!吾欲得天下勇士,与之图国〔四〕。”晏子对曰:“君子无礼,是庶人也;庶人无礼,是禽兽也。夫勇多则弑其君,力多则杀其长〔五〕,然而不敢者,维礼之谓也〔六〕。礼者,所以御民也,辔者,所以御马也,无礼而能治国家者,晏未之闻也〔七〕。”景公曰:“善。”迺饰射更席〔八〕,以为上客,终日问礼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杨本无此章。

〔二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说苑修文篇同。书钞八十引说苑作‘登酌’,御览五百二十三、玉海七十三引说苑作‘登酎’。”◎则虞案:今本说苑作“登射”。此诸侯大射礼也,作“酌”误。“登”者,齐人言也。公羊隐五年传“登来之也”,注:“登,读言得。”“登来”,即“来”,“登”,“得”皆发语词。此云“登射”,即“射”也。

〔三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说苑‘侍 ’作‘待’,玉海引说苑作‘晏子修食礼以待’。”◎ 则虞案:射义曰:“古者诸侯之射也,必先行燕礼。” 说苑作“修食礼”,即指射日陈燕具席位诸事。

〔四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黄本‘天下’作‘夫’,书钞引说苑‘得’作‘取’。”◎则虞案:吴勉学本、绵眇阁本、子汇本、凌本亦作“夫”,元本、活字本“下勇”二字互倒。欲解此章之义,当先略陈其礼。射者有礼射,有主皮之射。礼射者:一曰大射,二曰宾射,三曰燕射。景公此射,即大射也。大射其事见仪礼大射仪,郑目录云:“诸侯将有祭祀之事,与其群臣射,以观其礼。数中者得与于祭,不数中者不得与于祭。”射义曰:“其容体比于礼,其节比于乐,而中多者得与于祭。其容体不比于礼,其节不比于乐,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。”此主于礼乐而不贵乎勇也。三射之外,又有主皮习武之射,司弓矢“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”是也。此主皮尚勇力之射也,景公此云“选射之礼”者,即大射之礼;而欲得勇士图国者,即欲去大射而贵主皮习武之射,故下文晏子对以礼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说苑作‘臣勇多则弑其君,子力多则杀其长’。”苏舆云:“音义‘ 杀’作‘弑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黄本‘
弑’作‘杀’。”

〔六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说苑‘维 ’作‘惟’。”

〔七〕 苏舆云:“‘晏’疑‘婴’ 误。”◎则虞案:元刻本、吴勉学本、子汇本及说苑俱作“婴”,当据改。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饰’,说苑作‘饬’,是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金文‘迺’作‘● ’,‘乃’‘●’有别,训为‘汝’者作‘乃’,训为 ‘于是’者作‘●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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