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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释卷第一
作者:晏子 (春秋) 收藏

 

  内篇谏上第一 〔一〕

    庄公矜勇力不顾行义晏子谏第一〔二〕
  庄公奋乎勇力,不顾于行义〔三〕。勇力之士,无忌于国,贵戚不荐善,逼迩不引过〔四〕,故晏子见公。公曰:“古者亦有徒以勇力立于世者乎?”晏子对曰:“婴闻之,轻死以行礼谓之勇,诛暴不避彊谓之力。故勇力之立也,以行其礼义也〔五〕。汤武用兵而不为逆。并国而不为贪,仁义之理也〔六〕。诛暴不避彊,替罪不避众,〔七〕勇力之行也。古之为勇力者,行礼义也;今上无仁义之理,下无替罪诛暴之行,而徒以勇力立于世,则诸侯行之以国危,匹夫行之以家残〔八〕。昔夏之衰也,有推侈〔九〕、大戏〔一十〕,殷之衰也,有费仲〔一一〕、恶来〔一二〕,足走千里〔一三〕,手裂兕虎〔一四〕,任之以力,凌轹天下〔一五〕,威戮无罪〔一六〕,崇尚勇力〔一七〕,不顾义理〔一八〕,是以桀纣以灭,殷夏以衰〔一九〕。今公目夺乎勇力,不顾乎行义,勇力之士,无忌于国,身立威强,行本淫暴〔二十〕,贵戚不荐善,逼迩不引过,反圣王之德,而循灭君之行〔二一〕,用此存者,婴未闻有也〔二二〕。”
〔一〕 卢文弨群书拾补(下简出姓名)云:“余校晏子将竣,吴槎客示余元人刻本,其每卷首有总目,又各标于当篇,今本皆缺目录,当以此补之。”◎黄以周晏子春秋校勘记(下简出姓名)云:“ 元刻本每篇前记篇章,后标题。首行云:‘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第一,凡二十五章,’其下别云:‘庄公矜勇力不顾行义晏子谏第一’云云。”◎则虞案:明活字本、吴鼒刻本与元刻本同,杨慎评本、凌澄初本前亦有目,如:“庄公奋勇力”、“病酒”云云,明人擅删也,兹从元刻。文内作“夺乎勇力”,而题改“奋”为“矜” ,似亦未当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墨子曰“圣王既没,天下失义,诸侯力正,”“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,以兵刃毒药水火,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,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,由此始,是以天下乱。”乃若所言,即此之“
奋乎勇力,不顾于行义”也。墨子明鬼以为致乱之由,始诸疑鬼神之有无;晏子书主谲谏,而归于荐善引过,立言略同而恉意有别,出于墨而兼综儒术矣。又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有费仲说纣请诛西伯昌事,纣曰:“夫仁义者,上所以劝下也,今昌好仁义,诛之不可。”三说不用,故亡。此法术之言,以为顾乎仁义不尚勇力以亡者也,与晏子之言适相反。

〔三〕 孙星衍云“‘行义’一本作 ‘仁义’。”◎则虞案:元刻本及明刻各本无作“仁义 ”者,孙云“一本”,未知何本。此四句有二读:一曰,太平御览七十七引作“庄公奋乎勇力,不顾于行,尚勇力之士,无忌 于国。”王念孙读书杂志(下简出姓名)云:“‘不顾于行’与‘无忌于国’对文,‘尚勇力之士无忌于国’,本指庄公而言,今本‘尚’作‘义’,则以‘义’字上属为句,而以 ‘勇力之士’二句连读,则‘无忌于国’者,专指勇力之士而言,非其旨矣。案下文曰:‘勇力之行也,’又曰:‘下无替罪诛暴之行,’又曰:‘行本淫暴,’又曰:‘循灭君之行,’此四‘行’字,正对庄公‘不顾于行’而言。又曰:‘崇尚勇力,不顾义理,’正所谓 ‘尚勇力之士无忌于国’也。今本作‘不顾于行义’者,涉下文诸‘义’字而误。一本作‘仁义’者,又涉下文‘仁义’而误。”钱熙祚从其说,指海本即删“义” 字,“尚”字从下句读。二曰,黄以周云:“卢绍弓后校本云:‘不顾于行义’作一句,是卢氏不从御览,当矣。”苏舆云:“黄说是也。下文推侈、大戏、费仲、恶来,皆古勇力无忌为乱于国者,引此以警庄公。是‘ 无忌干国’,本属‘勇力之士’说,王以‘不顾于行’ 绝句,以‘无忌于国’属庄公,于辞为复。御览‘义’ 作‘尚’者,盖缘下文‘崇尚勇力’而误,王以‘行义 ’为涉下诸‘
义’字而误,失之。”后一说是也。

〔四〕 则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俱作“贵贱”;吴勉学本、绵眇阁本作“贵戚” ,是也;顾校从之。贵戚者,同姓之卿也。荐,进也,陈也,不进尽忠言也。逼迩者,近臣也。不引过,谓见过恶而不敢谏。

〔五〕 则虞案:御览七十七引作“ 理义”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韩非解老篇: ‘理者,成物之文也。’说文:‘●,微画也。’‘文,错画也。’‘理’盖‘●’假音。”◎则虞案:“此 ‘理’字当从通训,孙氏舍直求曲,反晦其旨。”

〔七〕 则虞案:“替罪,不避众,谓不以人众而避之,虽千万人。吾往矣。”

〔八〕 于鬯香草校书(下简出姓名)云:“玩‘家残’字,则‘匹夫’盖当作‘大夫’,小戴曲礼记郑康成注、 公羊桓二年传何休解诂,并云:‘大夫称家。’”◎则虞案:“ 残”字,吴怀保本作“贱”。于说是也。

〔九〕 刘师培补释云“墨子所染篇、明鬼篇均作‘推哆’,而明鬼篇又言其为汤所禽。韩非子说疑作‘侯侈’,吕览佚文(路史注引)作‘惟多 ’,贾子新书连语篇作‘虽侈’,‘亦作‘隰侯’,淮南主术训作‘推移’,汉书古今人表作‘推侈’,与晏子春秋同。盖‘推’、‘惟’、‘虽’三字字形相似, ‘侈’、‘哆’、‘移’‘多’四字亦字形相似,故多通用。惟据抱朴子良规篇以‘推哆’与‘崇侯虎’并称为‘崇、推’,则‘侈’字当从新书或本作‘侯’。推盖国名,新书或本作‘隰’,亦系讹文。自‘侯’讹为 ‘侈’,而其义不可考矣。”◎则虞案:墨子明鬼云: “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,富有天下,有勇力之人推哆、大戏,主别(御览作‘生捕’)兕虎,指画杀人。”又云:“王乎禽推哆大戏,”此文即本明鬼篇之说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吕氏春秋简选篇:‘汤以戊子战于郕,遂禽推移、大牺。’高诱注: ‘桀多力,能推大牺,因为号,而禽克之。’不知是臣名,谬也。”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费仲名仲潏,蜚廉父,说纣诛西伯昌,见韩非子外储说。”◎则虞案:墨子明鬼:“故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,富有天下,有勇力之人费中(太平御览引作‘仲’)、恶来、崇侯虎,指画杀人。”又:“王乎禽费中、恶来。”此文盖亦据明鬼篇之说。孙说云者,史记秦本纪:“其玄孙曰仲潏,”集解徐广曰:“一作‘滑’,”正义引宋衷世本云:“仲滑生飞廉。”是费仲,飞廉之父也。

〔一二〕则虞案:墨子所染:“殷纣染于崇侯、恶来。”吕氏春秋当染篇同,高诱注:“恶来,嬴姓,飞廉之子,纣之谀臣。”史记秦本纪云:“ 蜚廉生恶来,恶来有力,蜚廉善走,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。”又:“恶来革者, 蜚廉子也。”高注盖据此。

〔一三〕则虞案:此即善走之义,兼飞廉言之。

〔一四〕则虞案:太平御览三百八十六引作“手制兕虎”,又四百三十六作“手裂”,秦本纪集解引晏子春秋曰:“手裂虎兕。”作“兕虎”者是。此文“里”、“理”、“虎”、“下”为韵,“手裂 ”云者,即墨子明鬼篇之“主别兕虎”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后汉书朱浮传:“ 帝以浮輘轹同列,”注:“犹欺灭也。”

〔一六〕卢文弨云:“御览无此句。 ”◎则虞案:见四百三十六引。

〔一七〕孙星衍云:“御览作‘专行威力’。”

〔一八〕则虞案:杨本、凌本“义” “理”互倒。

〔一九〕孙星衍云:“‘戏’、‘来 ’、‘里’、‘力’、‘罪’、‘理’、‘灭’、‘衰 ’为韵,‘虎’、‘下’为韵。周秦之语多相协,以轻重开合缓急读之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案‘戏’字古韵在歌部,‘来’字在之部,‘里’‘理’在止部,‘力’ 在职部,‘罪’在旨部,‘灭’在月部,‘衰’在脂部,此十三旬,唯‘虎’、‘下’为韵,‘理’字或可为合韵,其余皆非韵也。渊如于古韵未能洞彻,但知古人之合,而不知古人之分,故往往以非韵者为韵。又见高注吕览淮南有急气缓气闭口笼口诸法,遂依放而为之,不自知其似之而非也。故音义中凡言‘某某为韵’、‘ 某某声相近’及‘急读缓读’者,大半皆谬,于古音若一一辩正,徒费笔墨。但发凡于此,以例其余,明于三代两汉之音者,自能辨之也。”

〔二十〕孙星衍云:“太平御览作‘ 行流’,古‘流’字似‘本’。”◎则虞案:“流”“ 本”形不相近,此疑别一本。流者,归也,行归于淫暴也。

〔二一〕孙星衍云:“‘循’,太平御览作‘修’。”◎苏舆云“案‘循’犹依也,与‘反 ’字对文,下篇‘循灵王之迹’,文与此同,御览作‘ 修’,非。古‘循’‘脩’字多相乱。”

〔二二〕孙星衍云:“太平御览作‘ 未尝闻’。”


    景公饮酒酣愿诸大夫无为礼晏子谏第二〔一〕
  景公饮酒酣,曰:“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饮,请无为礼。”晏子蹴然改容曰〔二〕:“君之言过矣!群臣固欲君之无礼也。力多足以胜其长〔三〕,勇多足以弑君,而礼不使也〔四〕。禽兽以力为政,〔五〕彊者犯弱,故日易主〔六〕,今君去礼,则是禽兽也。群臣以力为政,彊者犯弱,而日易主〔七〕,君将安立矣!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,以有礼也;故诗曰:‘人而无礼,胡不遄死〔八〕。’礼不可无也。”公湎而不听〔九〕。少间,公出,晏子不起,公入,不起;交举则先饮。公怒,色变,抑手疾视曰〔一十〕:“向者夫子之教寡人无礼之不可也〔一一〕,寡人出入不起,交举则先饮,礼也〔一二〕?”晏子避席再拜稽首而请曰〔一三〕:“婴敢与君言而忘之乎?臣以致无礼之实也。君若欲无礼,此是已〔一四〕!”公曰:“若是〔一五〕,孤之罪也。夫子就席,寡人闻命矣。”觞三行,遂罢酒〔一六〕。盖是后也〔一七〕,饬法修礼以治国政〔一八〕,而百姓肃也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此篇与景公饮酒命晏子去礼晏子谏章相合,记者略异其辞耳。其事又见韩诗外传九,盖外传袭晏子以说相鼠之诗。侍君小燕、三觞罢酒之礼,不见于礼经;玉藻及左氏传有之,亦不详其节文,独赖此书之传。其礼盖尝行乎春秋之际,秦汉后久废,此文自非后世人所能伪讬。全章大旨,亦以勇力与礼义相较,以明礼之用。然结之饬法修礼,与儒者以礼为终始者有间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庄子田子方:“诸大夫蹴然曰,”释文:“本或作‘愀’。”“蹴然改容 ”,即上林赋之“愀然改容”,彼注云:“变色貌。”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读‘令长’之 ‘长’。”◎则虞案:以下文例之,“其”字衍。

〔四〕 则虞案:此有二说:于鬯云:“‘而’当读为‘如’,诗都人士篇郑康成笺云:‘ 而,亦如也。’庄子人间世篇陆德明经典释文云:‘而,崔本作“如”,’‘而礼不使也’者,如礼不使也,如礼不使,则是禽兽矣,文义自明。若以‘而’作转语,则不可解。”此一说也。刘师培补释云:“案‘使’ 字当作‘便’,‘礼不便’一语,与上‘固欲君无礼’ 相应,‘便’‘使’二字因字形相近而讹。”此又一说也。案:刘说是。

〔五〕 孙本“以”作“矣”,黄以周云:“‘矣’字误,当依元刻作‘以’。下云‘群臣以力为政’,文与此同。”苏舆本改从元刻作“以”。 ◎则虞案:黄苏二君皆未见元刻,故所云有误,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怀保本俱作“矣”。黄之采本、杨本、凌本、吴刻本俱作“以”,今从之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勉学本、吴怀保本、凌本俱作“曰”,杨本、吴本、指海本俱作“日”,作“曰”非。易主者,卢文弨曰:“国策‘宁为鸡口’,一云当为‘鸡尸’。‘ 尸’即主也, 禽兽以彊者为主,更有彊者则易主矣,鸡尤人之所常见者也。”卢说是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此“日”字各本无作“曰”者,益证上文作“曰”者形讹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此引邶风相鼠之诗。毛序:“刺无礼也。”韩诗外传卷一、卷三、卷九,屡引此诗,皆言礼之重大。白虎通谏诤篇以为妻谏夫之诗,与毛说违。晏子引诗,多与毛合,而与齐鲁之说不同,余当文别见。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沈于酒也。’周书曰:‘罔敢湎于酒。’玉篇:‘亡兖切。 ’”◎俞樾诸子平议(下简出姓名)云:“按此但言公之不听耳,非必言其沈湎也。‘湎’疑‘偭’字之误,离骚‘偭规矩而改错’,王注:‘偭,背也,’公闻晏子言而不乐,故背之而不听耳。‘偭’‘湎’同声,又因本篇言饮酒事,遂误为‘湎’矣。”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●、按也。’俗作‘抑’。”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当为‘向’。说文:‘不久也。’玉篇:‘许两切,’‘向’乃‘曰 ’之误在下耳。”

〔一二〕俞樾云:“‘也’当作‘邪 ’,乃诘问之词,古‘也’‘邪’通用,故陆德明经典释文曰:‘“邪”“也”弗殊。’颜氏家训音辞篇曰: ‘“邪”者,未定之词,北人即呼为“也”。’并其证矣。荀子正名篇‘其求物也,养生也,粥寿也。’杨倞注:‘“也”皆当为“邪”,问之词。’正与此同。”

〔一三〕则虞案:尔雅释诂:“请,告也。”

〔一四〕则虞案:黄之采本“已”作 “也”。

〔一五〕王念孙云:“案‘若’当为 ‘善’,‘公曰善者’,善晏子之言也。‘是孤之罪也 ’,别为一句,不与上连读。外篇上记景公命去礼,晏子谏之,事略与此同,彼文亦作‘公曰善也’,今本‘ 善’作‘若’, 则既失其句,而又失其义矣。‘善’‘若’字相似,又涉上文‘若欲无礼’而误。(谏下篇‘善其衣服节俭’,杂下篇‘以善为师’,今本‘善’字并误作‘若’。)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据王说改。

〔一六〕则虞案:礼记玉藻:“君若赐之爵,则越席再拜稽首受,登席祭之。饮卒爵而俟君卒爵,然后授虚爵。君子之饮酒也,受一爵而色洒如也,二爵而言言斯,礼已,三爵而油油,以退。”郑注: “礼,饮过三爵则敬数,可以退矣。”孔疏引熊氏云: “此经据朝夕侍君而得赐爵,故再拜而后受,必知此经非飨燕大饮者,以此下云受一爵以至三爵而退,明非大飨之饮也。若燕礼,非惟三爵而已。”孔疏又云:“言侍君小燕之礼,唯已止三爵,颜色和说而油然说敬,故春秋左氏传云:‘侍君宴过三爵,非礼也。’”疏引左氏传者,宣公二年文。赵盾“趋登曰:‘臣侍君宴过三爵,非礼也。’”疏亦云:“是小饮酒耳,非正燕也。 ”

〔一七〕则虞案:此‘盖’字语助词,不作疑辞解。

〔一八〕孙星衍云:“‘礼’,一本作‘理’,非。”◎则虞案“饬”黄本作“饰”,吴勉学本作“理”。


    景公饮酒酲三日而后发晏子谏第三
  景公饮酒,酲〔一〕,三日而后发〔二〕。晏子见曰:“君病酒乎?”公曰:“然。”晏子曰:“古之饮酒也,足以通气合好而已矣。故男不群乐以妨事,女不群乐以妨功。男女群乐者,周觞五献〔三〕,过之者诛〔四〕。君身服之〔五〕,故外无怨治〔六〕,内无乱行。今一日饮酒,而三日寝之,国治怨乎外〔七〕,左右乱乎内。以刑罚自防者,劝乎为非〔八〕;以赏誉自劝者,惰乎为善;上离德行,民轻赏罚,失所以为国矣。愿君节之也!”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诗传:‘病酒曰酲,’说文:‘一曰醉而觉也,’玉篇作‘醉未觉’ 。”◎则虞案:北堂书钞一百四十八引“酲”作“醒” ,误。

〔二〕 苏舆云:“发,起也,言醉寝三日而后起也。下文‘今一日饮酒而三日寝之’,是其证。”

〔三〕 俞樾云:“小尔雅广言:‘ 周,匝也,’盖觞各五献一□而止,故曰‘周觞五献’ 。”◎孙诒让札移云:“‘周’当为‘酬’之假字(仪礼乡饮酒礼注云:‘酬之言周。’)。‘五’疑当为‘ 三’。前景公饮酒酣愿诸大夫无为礼晏子谏章云:‘觞三行遂罢酒。’外篇重而异者,景公饮酒命晏子去礼晏子谏章亦云:‘用三献,’是不得过三献也。”◎则虞案:三献者,侍君小燕之礼。此云“男女群乐”,与侍饮于君者不同。孙说有误。群饮不过五献,亦古之逸礼。礼有礼食、常食二者,礼食如乡饮酒义“降,说屦升堂,脩爵无数。饮酒之节,朝不废朝,莫不废夕,宾出,主人拜送,节文遂终焉。”此云“爵无算”,当不限于五献。常食者,如宾朋燕饮,故献不过五也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郑氏注周礼: ‘诛,责让也。’”◎则虞案:见太宰注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诗传:‘服,思之也。’”◎陶鸿庆读诸子札记(下简出姓名)云: “孙说于本文之义未合。礼记孔子闲居篇‘君子之服之也,’注云:‘服犹习也。’此云‘君身服之’,谓君习于此礼以为倡率也。”◎则虞案:孙陶二说皆未允。苏舆云:“服,行也,言上必身自行之以率下也。管子权修篇:‘上身服以 先之,’荀子宥坐篇:‘上先服之,’义并同。彼房杨二注,‘服 ’俱训‘行’。”刘师培补释亦训为“行”。左传文十八年传:“服谗搜匿。”杜注云:“行也。”身服之者,犹言躬行之也。训行者是。

〔六〕 刘师培补释云:“案‘怨’ 当作‘蕴’。左传昭十年‘蕴利生孽,’本书作‘怨’ ,则此文亦误‘蕴’为‘怨’矣。又荀子哀公篇云:‘ 富有天下而无怨财,’杨倞注亦云:‘怨当作薀,’其旁证也。说文云:‘薀,积也,亦作蕴。’广雅云:‘ 蕴,聚也。’文选蜀都赋云:‘杂以蕴藻,’注云:‘ 丛也。’又诗云汉‘蕴隆虫虫’,韩诗作‘郁’,则‘ 蕴’即丛脞之意矣。外无蕴治者,言外无丛脞之政也;国治蕴者,言国政丛脞,莫之或理也。‘蕴治’与‘乱行’对文,‘蕴’即左传昭二十五年‘蓄而不治将薀’ 之‘蕴’。盖‘蕴’‘宛’二字,声近义同,如荀子富国篇‘夏不宛暍’,‘宛’当训薀是也。‘怨’‘宛’ 均从夗声,故又借‘宛’为‘怨’,若以‘怨’字本义训之,失其旨矣。”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一本‘怨’作 ‘怒’,非。”◎则虞案:黄之采本、活字本、吴怀保本、吴勉学本、凌本、子汇本,“怨”俱作为“怒”。

〔八〕 苏舆云:“‘劝’疑作‘勤 ’,缘下‘劝’字误也。‘勤’与‘惰’对文,言刑罚不准,故人弛其防而为非之心转勤也。”◎刘师培补释同。◎则虞案:小尔雅广诂:“劝,力也。”高诱战国策注“劝犹力也”。“力”与“惰”正对文,义自可通,不必改为“勤”。又“防”,吴怀保本误作“妨”。


    景公饮酒七日不纳弦章之言晏子谏第四
  景公饮酒,七日七夜不止。弦章谏曰〔一〕:“君欲饮酒七日七夜〔二〕,章愿君废酒也!不然,章赐死。”晏子入见,公曰:“章谏吾曰:‘愿君之废酒也!不然,章赐死。’如是而听之,则臣为制也〔三〕;不听,又爱其死。”晏子曰:“幸矣章遇君也!令章遇桀纣者〔四〕,章死久矣。”于是公遂废酒。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‘弦章’,韩非外储说有‘弦商’。‘章’‘
商’声相近,一人也,事桓公。’ ◎卢文弨云:“吕氏春秋勿躬篇、说苑君道篇,皆以弦章在桓公时,韩非外储说左下作‘弦商’,当即‘弦章 ’。唯新序杂事四在桓公时者乃弦宁,后问上作‘弦宁 ’,实一字。据此,则弦章正事景公者。”◎苏舆云: “孙卢说是。‘章’‘商’古字通,费誓‘我商赉汝’ ,‘商’,徐邈音章。荀子王制篇‘审诗商’,王引之读‘商’为‘章’,并其证。弦宁事桓公,别一人,当依新序。”◎则虞案:孙志祖读书脞录说同。

〔二〕 王念孙云:“‘饮酒’上不当有‘欲’字,盖即‘饮’字之误而衍者,上文‘景公饮酒,七日七夜不止’,无‘欲’字。”◎梁履绳云: “‘欲’疑‘今’字。”◎俞樾云:“‘欲’盖即‘饮 ’字之误衍者。”◎文廷式云:“‘欲”字上当夺‘从 ’字,谏上篇‘从欲而轻诛’,谏下篇‘从君之欲不足以持国’,是其证。从欲,即纵欲也。”

〔三〕 苏舆云:“臣为制,言制于臣也,下云‘则是妇人为制也’,义同。”

〔四〕 则虞案:元本、绵眇阁本、黄之采本、子汇本“令”俱作为“今”,明钞本作“夫 ”。


    景公饮酒不恤天灾致能歌者晏子谏第五〔一〕
  景公之时,霖雨十有七日〔二〕。公饮酒,日夜相继。晏子请发粟于民,三请,不见许。公命柏遽巡国,致能歌者〔三〕。晏子闻之,不说,遂分家粟于氓〔四〕,致任器于陌〔五〕,徒行见公曰〔六〕:“十有七日矣〔七〕!怀宝乡有数十〔八〕,饥氓里有数家,百姓老弱,冻寒不得短褐,饥饿不得糟糠〔九〕,敝撤无走〔一十〕,四顾无告。而君不恤〔一一〕,日夜饮酒,令国致乐不已,马食府粟,狗餍刍豢〔一二〕,三保之妾〔一三〕,俱足粱肉。狗马保妾,不已厚乎?民氓百姓,不亦薄乎?故里穷而无告〔一四〕,无乐有上矣;饥饿而无告,无乐有君矣。婴奉数之筴〔一五〕,以随百官之吏,民饥饿穷约而无告,使上淫湎失本而不恤〔一六〕,婴之罪大矣。”再拜稽首,请身而去〔一七〕,遂走而出。公从之〔一八〕,兼于涂而不能逮〔一九〕,令趣驾追晏子〔二十〕,其家〔二一〕,不及。粟米尽于氓,任器存于陌,公驱及之康内〔二二〕。公下车从晏子曰:“寡人有罪,夫子倍弃不援〔二三〕,寡人不足以有约也〔二四〕,夫子不顾社稷百姓乎?愿夫子之幸存寡人〔二五〕,寡人请奉齐国之粟米财货〔二六〕,委之百姓,多寡轻重,惟夫子之令。”遂拜于途〔二七〕。晏子乃返,命禀巡氓〔二八〕,家有布缕之本而绝食者,使有终月之委;绝本之家〔二九〕,使有期年之食〔三十〕,无委积之氓,与之薪橑〔三一〕,使足以毕霖雨。令柏巡氓〔三二〕,家室不能御者〔三三〕,予之金;巡求氓寡用财乏者〔三四〕,死三日而毕〔三五〕,后者若不用令之罪。公出舍,损肉撤酒〔三六〕,马不食府粟,狗不食□肉〔三七〕,辟拂嗛齐〔三八〕,酒徒减赐。三日,吏告毕上:贫氓万七千家,用粟九十七万钟〔三九〕,薪橑万三千乘;怀宝二千七百家,用金三千〔四十〕。公然后就内退食〔四一〕,琴瑟不张〔四二〕,钟鼓不陈。晏子请左右与可令歌舞足以留思虞者退之〔四三〕,辟拂三千,谢于下陈〔四四〕,人待三,士待四,出之关外也〔四五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杨本缺。此章与孟子对梁惠王之言合。孟子曰“庖有肥肉,厩有肥马,民有饥色,野有饿莩,此率兽而食人也。兽相食,且人恶之,为民父母行政,不免于率兽而食人,恶在为民父母也!”又云:“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。”汉书王吉传云:“今民大饥而死,死又不葬,为犬猪所食;而厩马食粟,苦其太肥。王者受命于天,为民父母,用意若是乎?”亦同此义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尔雅释天:‘ 淫谓之霖。’左传:‘凡雨自三日已往为霖。’”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姓柏名遽。” ◎于鬯云:“案此‘命柏’与下文‘令柏’同。下文云:‘令柏巡氓家室不能御者予之金,’俞荫甫太史诸子平议以柏为官名,与‘伯’通,引管子轻重丁篇‘左右伯’,谓此伯即左右伯也。又云:‘其职即古之常伯, ’‘古之常伯犹汉之侍中,乃近臣也。’‘发金与民,出自内府之藏,故使近臣将命焉。’然则此‘命柏’亦即此‘柏’矣,致能歌者而命近臣,于事尤为切合。遽乃急遽之意,小戴儒行记陆释云:‘遽,急也。’彼郑注云:‘遽,犹卒也。’国语晋语韦昭解云:‘遽,疾也。’‘卒’‘疾’亦并即‘急’义。孙星衍音义以柏遽为姓名,盖非。”◎则虞案:黄本作“伯遽”。

〔四〕 则虞案:大夫称家,家粟者,大夫禄田之粟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任器,任用之器,可以负载。”◎则虞案:周礼牛人:“以载公任器,”注:“任,犹用也。”司隶“为百官积任器”,郑司农云:“百官所当任持之器物,此官主为积聚之也。 ”玄谓:“任,犹用也,”贾疏云:“用器,除兵器之外,所有家具之器,皆是用器也。先郑、康成说有不同。”以此文推之,晏子“致任器于陌”者,接上句分粟而来,则任器者为担持之器,使得粟者担荷而归。下云 “粟米尽于氓,任器存于陌”,粟尽而器存者,是得粟者载持以归,巳反其任器,故粟尽而器存;苟任器为日用家具之器,晏子出以赈民,胡为乎复存于陌耶?是‘ 任器’之释,当以先郑为是。知经失者在诸子,晏子之书,涉及礼制名物者固不少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徒行者,以车马皆能载持,已致之于陌,故徒行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各本“十”上脱“ 霖雨”二字,王念孙据上文补,指海本亦据王说增。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怀宝,言富家也。”◎王念孙云“自此句以下,皆言百姓饥寒困苦之事,若云富家乡有数十,则与下文不类矣。下文说赈恤之事云:‘怀宝二千七百家,用金三千’,谓以金散给之也(孙云言富民出金也,尤非)。若是富家,则无庸赈恤矣。予谓‘怀宝’当为‘坏室’,‘坏室’与‘饥氓’对文,下文云‘室不能御者予之金’,是其证也。 “怀”与“坏”字相似,俗书‘宝’字作‘●’,与‘ 室’亦相似,故‘坏室’误为‘怀●’。后人不达,又改‘
●’为‘宝’耳。”◎则虞案:洪颐烜读书丛录说同。指海本据改作‘坏室’。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当为‘糠’。 ”◎则虞案:本字为“康”,说文:“谷皮也。”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即‘敝●’假音字。说文:‘●,人不能行,’玉篇:‘蹩躠,旋行貌’,‘撤’又‘彻’俗字。”◎则虞案“敝”为“蹩 ”之假借,“撤”即“●”字,见汉书贾谊传注。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恤,忧也,’一本作‘恤’。”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当为‘厌’,玉篇:‘餍,饱也,于艳切。’”◎则虞案:孟子:“ 犹刍豢之悦我口,”谓食刍之牛羊也。月令郑注:“养牛羊曰刍,犬豕曰豢。”“狗餍刍豢”,言狗饱牛羊犬豕之肉,故下文言“□肉”。

〔一三〕卢文弨曰:“三保盖阿保之流。”◎孙诒让云:“‘三保’当作‘三室’。考工记匠人:‘内有九室,九嫔居之。’盖天子六宫有九室,诸侯三宫则三室也。此篇‘室’字多讹为‘宝’(上文 ‘怀宝乡有数十’,洪颐烜读书丛录谓‘怀宝’为‘坏室’之讹是也),‘宝’又讹为‘保’,遂不可通耳。 ‘保妾’亦‘室妾’之讹。”

〔一四〕俞樾云:“‘里穷而无告’ ,义不可通。据下文云:‘民饥饿穷约而无告,’即承此文言之,则此文亦当作‘穷约而无告’矣。‘里’字上疑当有‘乡’字,据上文云:‘怀宝乡有数十,饥民里有数家,’以乡里并言,是其证也。晏子原文盖云: ‘故乡里穷约而无告,无乐有上矣;饥饿而无告,无乐有君矣。’因脱‘乡’字‘约’字,遂不可通耳。上文 ‘怀宝’乃‘坏室’之误(说本王氏念孙),此所谓‘ 穷约’者,即承上‘坏室乡有数十’而言;所谓‘饥饿 ’者,即承上‘饥氓里有数家’而言。”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左传‘策名委质’,服虔注:‘古者始仕必先书名于策,’‘奉数之筴’,谓持策以待书事也。‘筴’当为‘策’,隶书多以‘束’为‘夹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‘数’下疑有挩字,‘数’与‘计’同。”

〔一六〕则虞案:“使上”之“使” 字,疑在“民饥饿穷约而无告”句之上。刘师培以“百官之吏”,“之”为衍文,“吏”为“使”讹,属下读,非是。“百官之吏”者,即荀子不苟篇之“官人百吏 ”,“吏”非讹字。“淫湎”,黄本误作“淫酒”。

〔一七〕苏时学爻山笔话(下简出姓名)云:“请身,谓乞身也。”

〔一八〕则虞案:黄本“从”作“追 ”。

〔一九〕孙星衍云:“言兼程以进。 ”◎于鬯云“‘兼’盖读为‘歉’,涂长而足力不足及之,故曰‘歉于涂而不能逮’,下文因有趣驾之事。孙星衍音义谓兼程以进,非也。兼程以进,何以不能逮乎?或云:当读为‘●’,说文雨部云‘●,久雨也’,与上文霖雨之说亦可合。”◎则虞案:孙于之说皆非。 “兼”疑“溓”之假借,考工记轮人“虽有深泥,亦弗之溓也”,郑司农云:“‘溓’读为‘黏’。”说文: “黏,相着也。”今霖雨十七日,泥塞于涂,黏着不易行,故曰“兼于涂而不能逮”。

〔二十〕孙星衍云:“诗传:‘趣,趋也。’”◎卢文弨云:“‘趣’与‘促’同。”◎则虞案:皆失之。“趣”通“取”,庄子齐物论“趣舍不同”,即“取舍不同”。释名释言语:“取,趣也,” 是其证。此云“令趣驾”者,上云“晏子徒行见景公” ,此云“走而出”,亦必徒行。“公从之,兼于涂”,公亦徒行以从,为其不能逮,故命取驾。

〔二一〕则虞案:疑有挩文。

〔二二〕孙星衍云:“尔雅释宫:‘ 五达谓之康。’”

〔二三〕卢文弨云:“‘倍’与‘背 ’同。”◎孙星衍云:“‘倍’读如‘负’。”◎则虞案:“援”者,助也。 鲁语:“ 夫为四邻之援,”注:“所攀援以为助也。”

〔二四〕文廷式云:“‘约’当作‘ 为’,草书形似而讹。”◎则虞案:此“约”字不当训为约束。楚辞招魂注:“屈也。”此云寡人固不足以屈夫子,其如社稷百姓何。

〔二五〕则虞案:“存”者,易系辞疏:“存,谓保其终也。”“幸存寡人”,谓幸保寡人。

〔二六〕则虞案:“请奉”,凌本作 “请本”,误。

〔二七〕孙星衍云:“一本作‘涂’ 。‘涂’‘途’古字,‘涂’俗字。”

〔二八〕孙星衍云:“命禀,言给之禀也。下云‘柏’,则此或臣名。”◎俞樾云:“孙说与前文义未合;后说稍近之,然亦非也。禀乃官名,即周官廪人也。‘禀’‘廪’古字通耳。使之巡行氓间,有乏食者周给之,正廪人之事。”◎苏舆云:“俞说非也。若是廪人,似不当但言‘禀’(下云‘伯’,失同),疑当以臣名为是。”

〔二九〕则虞案:荀子天论注:“本,谓农桑也,”故布缕得言本。

〔三十〕孙星衍云:“此字元刻本并作‘期’。”◎则虞案:吴勉学本、凌本、活字本同。

〔三一〕孙星衍云:“薪橑,御雨之具。”◎则虞案:误。管子侈靡:“雕卵然后瀹之,雕橑然后爨之。”橑亦薪也,薪橑所以供炊爨,非御雨之用。上言“无委积之氓”,“无委积”者,指无积薪者言;下言“以毕霖雨”者,言所与之薪足以毕久雨而及雨霁。

〔三二〕孙星衍云:“柏即柏据。” ◎俞樾云:“按‘柏’亦官名也,与上文‘命禀’一律,古‘柏’与‘伯’通,故汉书古今人表‘伯与’作‘ 柏誉’,‘伯益’作‘柏益’,‘伯封’作‘柏封’, ‘逢伯陵’作 ‘逢柏陵’,是其证也。此‘柏’字亦当作‘伯’。管子轻重丁篇:‘令谓左右伯沐涂树之枝,’然则此所谓‘伯’,即左右伯也,其职即古之常伯。周书立政篇曰:‘王左右常伯常任,’文选藉田赋注引应劭汉官仪曰:‘侍中,周成王常伯任。’是古之常伯,犹汉之侍中,乃近臣也。说文攴部:‘●,迮也,’引周书‘常●常任,’●训迮,有迫成之意,是此官名本当作‘●’,‘伯’‘柏’并假字也。发金予民,出自内府之藏,故使近臣将命焉。 ”◎苏舆云:“‘令’当作‘命’,与上文一律,‘命 ’‘令’形近而讹。‘柏’,孙说是。”

〔三三〕则虞案:“不能御”者,不能御风雨也,“御”下似挩二字。

〔三四〕则虞案:黄本上方校语云: “‘寡’当作‘家’。”刘师培云:“校语非。”

〔三五〕孙星衍云:“毕后,谓后葬也。既予之金,将责其缓葬之罪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‘ 死’字与上下文义不相属,盖衍字也。‘三日而毕’当绝句,此言巡氓者限三日而毕事,如有后期者,则以不用令之罪罪之也。下文云‘三日,吏告毕上,’是其证。孙以‘毕后’连读,云:‘毕后,谓后葬也,’盖因上文‘死’字而误。”◎俞樾云:“按‘死三日而毕’ 五字为句,‘死’当作‘终’,字之误也。古文‘终’ 字或作‘●’,广雅释诂曰:‘●,竟也,’‘●’与 ‘●’相似,因致误耳。‘巡求氓寡用财乏者,终三日而毕’,若过三日,是不用令,将治以罪,故曰‘后者若不用令之罪’。下文云‘三日,吏告毕上’,是适如其期,无敢后也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孙王二说皆未是。 ‘巡’即上‘命禀巡’‘命柏巡’之‘巡’,‘求氓寡 ’与‘用财乏’对文,‘死’句绝,言有隐匿其数,少与金者死;后三日之期者,如不用令之罪也。下文‘三日,吏告毕上’,言无后期。‘
贫氓万七千家,用粟九十七万钟’ 云云,言 其求氓众,用财多。” ◎苏舆云:“‘寡用财乏’,王说是;‘死三日而毕’ ,俞说是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王、俞、黄三家之说并误。书之一厄也。‘死’、‘尸’古字通,金文及古籍斯例习见。按主管其事曰尸,犹今人言职务,尔雅释诂: ‘职,尸,主也。’是‘职’‘尸’同训。谏上第七‘ 而职计莫之从’,职计犹尸计,麦尊,死咸,谓职事毕也。上言巡求氓寡用财乏者,此云尸三日而毕,言其职尸之事,三日而毕也。”◎则虞案:“死三日而毕,” 俞说亦未允。“死”字疑“比”字之讹,说文:“皆,俱词也,从比。”徐锴曰:“比,皆也。”此云如是施为者,皆限以三日而毕。

〔三六〕孙星衍云:“‘撤’当为‘ 彻’。”

〔三七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鬻,鬻也,或作□。’玉篇:‘□,记言切。’”

〔三八〕孙星衍云:“诗传‘弗,去也。’‘拂’与‘弗’同,言屏去之。”又云:“说文 ‘嗛,口有所衔也。’‘哜,尝也。’‘齐’与‘哜’ 同,言减去口味。扬子法言问神篇:‘狄牙能喊,狄牙不能齐不齐之口。’‘喊’亦‘嗛’俗字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案孙云‘减去口味’是也;而引说文‘嗛,口有所衔也’,‘哜,尝也’,则非此所谓嗛齐者矣。予谓:嗛者,快也,庄子盗跖篇曰:‘口嗛于刍豢醪醴之味。’释文:‘嗛,苦簟反。’赵策曰:‘膳啖之嗛于口,’魏策曰:‘齐桓公夜半不嗛,易牙乃煎敖燔炙,和调五味而进之。’高注:‘嗛,快也。‘齐’读若‘剂 ’。郑注周官盐人曰:‘齐事,和五味之事。’又注少仪曰:‘齐,谓食羹酱饮有齐和者也。’高注吕氏春秋本味篇曰:‘齐,和分也。’淮南本经篇曰:‘煎敖焚炙调齐和之适然。’则此所云‘嗛齐’者,谓齐和之嗛于口者也。”◎洪颐烜云:“‘辟拂’当作‘辟席’。文选上林赋‘逡巡避廗’,李善注:‘“廗”与“席” 古字通。’‘廗’‘拂’字形 相近。或云:席以拂拭为敬,故‘辟席’亦谓之‘辟拂’ 。史记孟轲列传‘侧行襒席’,索隐:‘张揖三苍字诂:“襒,拂也,”’即其证。”◎苏时学云:“‘辟’ 当读如‘嬖’,‘辟拂’,疑即女嬖充下陈者。下言: ‘辟拂三千,谢于下陈’,可证。‘齐’读如‘斋’, ‘嗛齐’,谓茹素也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‘辟拂’叠韵字,亦作‘□□’,皆状歌舞之貌。下云‘辟拂三千,谢于下陈’,与‘人侍三,士侍四,出之关外’相对为文,是辟拂亦侍御之幸臣也。上云‘马不食府粟,狗不食□肉’,言减物畜之饲;此云‘辟拂嗛齐,酒徒减赐 ’,‘辟拂’与‘酒徒’对文,言减幸臣之禄。‘嗛’ ‘歉’古多通用,说文‘歉,食不满也。’‘齐’与‘ 哜’通。音义是。”◎苏舆云:“文选上林赋注引韩诗章句云:‘辟,除也。’‘辟拂嗛齐’,犹言除去甘味。黄从‘□●’,而引南都赋以为状歌舞貌,殊为未合。既指幸臣,不得但言其歌舞状,且‘□□’与‘酒徒 ’,亦非对文,又与下‘谢于下陈’之文不类,孙说自安。‘嗛齐’,王说是。”◎刘师培补释云:“案黄说是,惟‘齐’从孙说,则非。‘齐’即‘资’之假字也。诗大雅楚茨,礼记玉藻篇郑注引作‘荠’,楚词离骚王注又作‘薋’,此‘齐’‘资’古通之证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‘惟是脯资饩牵竭矣’杜注:‘资,粮也。’ 国语晋语‘资困穷’,韦注:‘资,禀也。’‘嗛资’ 者,即减省所给之禄养也,故与‘减赐’并文,‘齐’ 假为‘资’,犹‘采荠’之或作‘采薋’,‘齐盛’之或作‘资盛’也。”◎长孙元龄晏子春秋考云:“通鉴辨误:‘王僧虔奏,大明中即以宫悬合鞞拂。’按‘鞞拂’皆舞名。‘辟拂’即‘鞞拂’,盖舞人也。嗛,不足貌。‘齐’,‘齎’省字。言舞人齎去者不多,酒徒亦所赐少也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孙星衍改‘拂’为‘弗 ’,改‘齐’为‘哜’,训为减去口味,殊为牵强,且不释‘辟’字,义尤不憭;王念孙以‘嗛齐’为快和,是从孙弗去之训也;苏舆训‘辟’ 为除,除去甘味,殊无所指;黄以周以辟拂为侍御之幸臣,义则近是;而谓辟拂襒●皆状歌舞之貌亦非。辟,辅也,与‘弼’义相因。盂鼎‘乃辟一人’,克鼎‘辟天子’,师望鼎‘用辟于先王’,牧殷‘命女辟百寮有司事’,●●‘用辟我一人’,辟均谓辅佐,乃古义之仅存者。‘辟拂’犹言辅拂,刘师培谓‘齐’‘资’古通,是也;‘辟拂嗛资’与‘酒徒减赐’对文,言辅拂损于资给,酒徒减于赏赐也。”

〔三九〕则虞案:黄本作“九千七万钟”,误。

〔四十〕孙星衍云:“一本脱‘用’ 字,非。言富民出金也。”◎则虞案:黄本、吴勉学本正脱“用”字。此云用金三千以赐坏室之民。凡有三事:“贫氓万七千家,用粟九十七万钟”为一事,即上“ 命禀巡氓,家有布缕之本而绝食者,使有终月之委,绝本之家,使有期年之食”。“薪橑万三千乘者”为二事,即上云“无委积之氓,与之薪橑”也。“怀宝二千七百家,用金三千”者为三事,即上“命柏巡氓,家室不能御者予之金”是也。

〔四一〕则虞案:诗羔羊“退食自公 ”,郑云:“退食,谓减膳也。”后汉书杨秉传注同。孔疏引孙毓云:“自非天灾,无减膳之制。”今齐霖雨十七日,故景公退食,与诗义合。鲁诗说“退食自公,私门不开”,言自公朝退而就食,非退归私家,故私门不开。此云“就内退食”,则非公朝,与鲁诗违。晏子引诗,其义多与毛郑义合,而与三家殊,有涉于礼制者尤显。

〔四二〕则虞案:礼记曲礼“士无故不彻琴瑟”,注:“忧乐不相干也。故,谓灾患丧病。 ”云士,亦上通于君。景公琴瑟不张,钟鼓不陈,非为节俭,实恤灾眚也。

〔四三〕孙星衍云:“‘虞’同‘娱 ’。”◎苏时学云:“‘虞’或‘虑’字之讹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是。“留” 者,“流 ”之同音假借,考工记“寒奠体则张而不流”,注:“ 流,移也。”此云“足以留思虑”者,即移情易虑之谓。此请退者有二:左右便嬖,一也;可令舞歌以移情者,二也。

〔四四〕孙星衍云:“尔雅释宫:‘ 堂途谓之陈。’言所退歌舞思虞之人谢于堂下而去。” ◎黄以周云:“谓歌舞者三千人,皆谢去之。上云‘请退歌舞’,谓此。”◎苏舆云:“孙说非也。文选李斯上秦始皇书李善注:‘下陈,犹后列也,’谢于下陈,犹辞去不与于后列耳,下篇‘愿得充数乎下陈’,是其证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是也。

〔四五〕卢文弨云:“当是予以三日、四日之限。”◎俞樾云“按三谓三日,四谓四日;人则以三日为期,士则稍优容之,以四日为期,皆使得办装也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当依元刻本作‘人侍三,士侍四’。‘人侍’‘士侍’,即所谓‘嬖御人’‘嬖御士 ’也,‘三’‘四’,人数。‘出之关外’,谓逐去之。上云‘请退左右’,谓此。”◎则虞案:黄说近是。景元钞本“人待”“士待”皆作“待”,活字本、嘉靖本下“待”字作“侍”。


    景公夜听新乐而不朝晏子谏第六
  晏子朝,杜扃望羊待于朝〔一〕。晏子曰:“君奚故不朝?”对曰:“君夜发不可以朝〔二〕。”晏子曰:“何故?”对曰:“梁丘据扃〔三〕入歌人虞〔四〕,变齐音。”晏子退朝,命宗祝修礼而拘虞〔五〕,公闻之而怒曰:“何故而拘虞?”晏子曰:“以新乐淫君〔六〕。”公曰:“诸侯之事,百官之政,寡人愿以请子。酒醴之味,金石之声,愿夫子无与焉〔七〕。夫乐,何必夫故哉〔八〕?”对曰:“夫乐亡而礼从之,礼亡而政从之,政亡而国从之。国衰〔九〕,臣惧君之逆政之行。有歌〔一十〕,纣作北里〔一一〕,幽厉之声,顾夫淫以鄙而偕亡〔一二〕。君奚轻变夫故哉?”公曰:“不幸有社稷之业,不择言而出之,请受命矣。”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杜,姓;扃,名。望羊,犹仿佯也。史记孔子世家‘眼如望羊’,集解:‘王肃曰:“望羊,望羊视也。”’”◎于鬯云: “‘杜扃’,当谓门关闭耳。说文户部云:‘扃,外闭之关也,’是也。下文云‘君奚故不朝’,正因杜扃而发问也。盖君出朝必门辟,无用扃杜矣。孙星衍音义云:‘杜,姓,扃,名,’疑非。又云:‘望羊,犹仿佯也,’或云望羊,或转是人名。”◎则虞案:孙云“杜姓扃名”固臆测,于云“门关闭”,亦非。诸侯之制,雉门内曰治朝,路门内曰燕朝,凡朝,皆指治朝言。朝于治朝,群臣辨色始入,君日出而视之。景公夜发不朝,是晨兴未莅治朝听政无疑。然治朝无堂无阶,廷之前更无门户,杜门云者,自无门之可杜。若谓指雉门言,雉门为诸侯之正门,屏雉门内,所谓“邦君树塞门”者是,自亦无可扃者。于说不可从。

〔二〕 群书拾补“以”下有“朝” 字,卢文弨云“旧脱”。◎于省吾云:“卢文弨谓‘朝 ’字旧脱,按无‘朝’字是也。‘以’,‘已’,字通,详经传释词。上云‘君奚故不朝’,此对曰‘君夜发,不可已’,是‘不可已’正承‘君奚故不朝’言,无庸意补‘朝’字明矣。”◎则虞案:黄本上方校语及苏时学笔话俱云脱“朝”字,指海本、苏舆本皆据补,是也。于说非。“夜发”者,卢文弨云:“谓夜不寐也。 ”

〔三〕 卢文弨、苏时学俱云“据” 下“扃”字衍文。◎文廷式云:“扃,密也。吕览君守篇:‘扃而又闭天之用密,’是‘扃’字之义。”

〔四〕 虞者,苏时学云:“歌者名 ”。◎则虞案:文选啸赋注引晏子春秋:“虞公善歌,以新声感景公,晏子退朝而拘之。”又注云:“汉兴,又有虞公,即刘向别录曰:‘有人歌赋楚汉兴以来善雅歌者鲁人虞公,发声清哀,远动梁尘。’”是虞公为乐人善歌者之称。

〔五〕 宗祝,孙星衍云“官名”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新乐者,指变齐音言。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‘与’读如‘ 豫’。”

〔八〕 则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吴勉学本、子汇本皆作“夫乐何夫必攻哉”,黄本上方校语云“‘何夫’之‘夫’疑。”杨本作“夫乐何失必攻哉”。(黄以周云:“凌本作‘夫乐何失必攻哉’,盖杨本之误。”)孙星衍据下文“君奚轻变夫故哉”,订“攻”为“故”,又“夫”“必”乙。指海本、苏舆本同。

〔九〕 刘师培补释云:“‘政亡而国从之衰’为句,‘之’下‘国’字衍。”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疑有脱文。文选卷五引此书‘桀作东歌南音’,当在此。”◎则虞案:元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,各本“从之”之下有“国衰臣惧君之逆政之行有”等十一字,顾广圻云:“以下十一字,在下章‘惰君’之下,错误入此。”

〔一一〕则虞案:史记殷本纪:“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,靡靡之乐。”文心雕龙乐府篇:“涂山歌于候 人,始为南音;有娀谣乎飞燕,始为北音。”与此说异。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幽厉,周二王。‘顾夫淫以鄙’,‘里’‘鄙’‘为’韵,谓二王所作之音。”


    景公燕赏无功而罪有司晏子谏第七
  景公燕赏于国内,万钟者三,千钟者五,令三出〔一〕,而职计莫之从〔二〕。公怒,令免职计〔三〕,令三出,而士师莫之从〔四〕。公不说。晏子见,公谓晏子曰:“寡人闻君国者,爱人则能利之,恶人则能疏之。今寡人爱人不能利,恶人不能疏,失君道矣。”晏子曰:“婴闻之,君正臣从谓之顺,君僻臣从谓之逆。今君赏谗谀之民〔五〕,而令吏必从,则是使君失其道,臣失其守也。先王之立爱,以劝善也〔六〕,其立恶〔七〕,以禁暴也。昔者三代之兴也,利于国者爱之,害于国者恶之,故明所爱而贤良众,明所恶而邪僻灭,是以天下治平〔八〕,百姓和集。及其衰也,行安简易,身安逸乐,顺于己者爱之,逆于己者恶之,故明所爱而邪僻繁,明所恶而贤良灭,离散百姓,危覆社稷。君上不度圣王之兴〔九〕,而下不观惰君之衰,臣惧君之逆政之行〔一十〕,有司不敢争,以覆社稷,危宗庙。〔一一〕”公曰:“寡人不知也,请从士师之策。”国内之禄,所收者三也〔一二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治要“令”作“命 ”,下“令三出”同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沈启南本注云:‘一作“职计算之”,’并下‘士师’亦同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‘职计莫之从’,元刻本同。校语云:‘一本作“职计算之”,’下‘士师’同。”

〔三〕 则虞案:治要“令”下衍“ 之”字。

〔四〕 王念孙云:“治要作‘职计筴之,士师筴之’。治要是也。‘筴’,隶书‘策’字也。据下文云‘请从士师之策’,则本作‘策之’明矣。(策之,盖谓以策书谏也,故曰‘请从士师之策。’ )一本作‘筭之’者,俗书‘筭’字或作‘●’,与‘ 筴’字相似也,故‘筴之’误为‘●之’。今本作‘莫之从’者,‘筭’字或作‘算’,而隶书从‘竹’从‘ 草’之字多相乱,故‘算’字或书作‘莫’,形与‘莫 ’相似,故‘算之’又误为‘莫之’。后人不解‘莫之 ’二字之义,又见下文有‘令吏必从’之语,因加‘从 ’字,以曲为附会耳。”◎孙诒让札移云:“治要引是也。‘筴’与‘策’同,下文云‘请从士师之策’可证。”◎俞樾云:“按王说非也。‘职计莫之从’‘士师莫之从’,文义甚明;若作‘筴之’,则义转晦矣。王氏谓‘以策书谏’,无论以策书谏不可仅谓之‘策’,且亦岂待令三出而始谏乎?令三出而莫之从,正见其持之坚;若令三出而始谏,转病其谏之晚矣。盖晏子原文正作‘莫之从’,传写夺‘从’字,则‘莫之’二字于义未足,后人因下文有‘请从士师之策’句,以意妄改之,或为‘筴’,或为‘算’。礼记仲尼燕居篇注曰: ‘策,谋也。’文选运命论注引仓颉曰:‘算,计也。 ’是‘策’‘算’义相近;疑下文‘请从士师之策’或作‘请从士师之算’,后人各据所见本改之耳。不作‘ 策’而作 ‘筴’者,因‘策’字之形与‘莫’字不类也。即此可知原文之作‘莫’矣。晏子曰:‘今君赏谗谀之民,而令吏必从,’正指两‘ 莫之从’者而言。凡古书之义,必求其安,未可喜新而厌故也。”◎苏舆云:“下文‘君正臣从’‘君僻臣从 ’之‘从’,亦是承‘莫之从’说,观于文曰‘公怒’ ,曰‘公不说’,令莫之从,斯怒而不说耳,俞说是也。”

〔五〕 王念孙云:“按‘民’本作 ‘臣’,凡以谗谀事君者,皆臣也,非民也。下篇云: ‘景公信用谗佞,赏无功,罚不辜,’则此篇之万钟、千钟,皆是赏谗谀之臣,而非赏民也。治要正作‘赏谗谀之臣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晏子文本作‘民’,不必从治要作‘臣’,此与尚书盘庚‘□于民’之‘民’同训,盖兼臣民言之。民可统臣,臣不可统民,景公所赏,祗是国中幸嬖之人,如酒徒(前云‘酒徒减赐’,可见平日原有重赐)御夫(后云‘欲禄御夫以万钟’可证)之类,非必有爵位之贵,故以‘民’统之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是也。治要作“臣”者,避太宗讳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治要“劝”作“亲 ”。

〔七〕 王念孙云:“按‘立恶’本作‘去恶’,去恶斯可以禁暴,今作‘立恶’,则文义相反矣。‘去’本作‘●’,‘立’本作‘●’,二形相似,又涉上句‘立爱’而误也。治要正作‘去恶’。 ”◎俞樾云:“按王说非也。此‘恶’字乃爱恶之恶,非善恶之恶,若改‘立恶’为‘去恶’,则上句‘立爱 ’之文又不可通,必改为‘立善’始得矣。礼记祭义篇:‘立爱自亲始,教民睦也;立敬自长始,教民顺也。 ’此云‘立爱’‘立恶’,义与彼同,不当改‘立’为 ‘去’。治要作‘去恶’,乃后人不知‘立’字之义而妄改之耳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俞说是也。‘立爱’‘立恶’,犹言‘立赏’‘立罚’,下文‘明所爱而贤 良众,明所恶而邪僻灭’,正申言此义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治要作“平治”。

〔九〕 则虞案:“君上”之上疑有 “今”字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治要无“臣惧君之 ”四字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治要有“矣”字。

〔一二〕则虞案:治要无“国内之禄 ”等九字,此句似残缺。


    景公信用谗佞赏罚失中晏子谏第八〔一〕
  景公信用谗佞〔二〕,赏无功,罚不辜。晏子谏曰:“臣闻明君望圣人而信其教〔三〕,不闻听谗佞以诛赏。今与左右相说颂也〔四〕,曰:‘比死者勉为乐乎〔五〕!吾安能为仁而愈黥民耳矣〔六〕!’故内宠之妾〔七〕,迫夺于国,外宠之臣,矫夺于鄙,执法之吏,并荷百姓〔八〕。民愁苦约病〔九〕,而奸驱尤佚〔一十〕,隐情奄恶〔一一〕,蔽谄其上〔一二〕,故虽有至圣大贤,岂能胜若谗哉〔一三〕!是以忠臣之常有灾伤也〔一四〕。臣闻古者之士,可与得之,不可与失之;可与进之,不可与退之。臣请逃之矣。”遂鞭马而出〔一五〕。公使韩子休追之〔一六〕,曰:“孤不仁,不能顺教,以至此极〔一七〕,夫子休国焉而往〔一八〕,寡人将从而后〔一九〕。”晏子遂鞭马而返。其仆曰:“向之去何速?今之返又何速?”晏子曰:“非子之所知也,公之言至矣。”
〔一〕 则虞案:绵眇阁本此章误连上章。

〔二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册府元龟二百五十三‘信’作‘任’。”

〔三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元龟‘望 ’作‘望见’。”◎则虞案“望”当读如诗都人士“万民所望”之“望”谓仰望,非望见也,元龟误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‘说’,今本作‘悦’,非。本书多作‘说’,据以订正。”◎则虞案:“今与左右”,杨本‘今’作‘令’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比死,言将及死也。”◎苏舆云“即唐风‘且以喜乐,宛其死矣’意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不尽合,见下释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黥,墨在面也。’言不为乐,仅愈罪人,犹二世云‘监门之养’。墨者守门,盖古有是语,一本作‘黔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愈,犹安养,意为仁乃安民之事。‘黥’当为 ‘黔’,黔民即黎民,言吾但勉为乐耳,不欲为仁以为安民之事也。下文云云,正申明此意。孙说疑非。”◎ 则虞案:苏说恐非。此句当合上句观之,此之“黥民” ,即上句之“比死者”也;此谗佞之人极言之辞,比死者且勉为喜乐,我何能依为仁义之行,仅胜于刑人也哉。黄本“黥”作“黯”,误。

〔七〕 苏舆云:“左传作‘内宠之妾,肆夺于市,外宠之臣,僭令于鄙’。”◎则虞案:见左昭三十年传 晏子对齐侯之言。绵眇阁本重“之”字。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荷’读如‘ 苛’,经典多以‘荷’为‘苛’。”◎洪颐烜云:“‘ 荷’即‘苛’字,礼记檀弓‘下无苛政’,释文:‘本亦作“荷”。’左氏昭十三年传‘苛慝不作’,释文‘ “荷”本或作“荷”。’隶释衡方碑‘纠剔荷忒’,街弹碑‘吏无荷扰之烦’,‘苛’皆作‘荷’。”

〔九〕 则虞案:约者,犹言贫困也。论语“不可以久处约”,皇疏:“贫困也,”是其证。

〔一十〕于省吾云:“王念孙谓‘尤佚’即‘溢尤’,是也。按‘奸驱’不词,‘奸驱’本应作‘奸匿’,‘匿’古‘慝’字。盖‘匿’字讹作‘ 区’,后人不解而改为‘驱’耳。”◎则虞案:“奸驱 ”之“驱”,疑为“区”之假字。荀子大略注“区,藏也,”奸人之所藏,故曰“奸驱”。左传“道殣相望,而女富溢尤”,句法正同。“富”与“藏”义亦近,“ 尤佚”即“溢尤”,谓益甚也。

〔一一〕卢文弨云:“‘奄’‘掩’ 同。”◎则虞案:苏时学说合。

〔一二〕王念孙云“按‘蔽’者,拥蔽;‘谄’者,谄谀;二字义不相近,不当以‘蔽谄’ 连文。‘谄’当为‘□’,字之误也,‘□’读若‘滔 ’,滔者,惑也,谓隐其情,掩其恶,以蔽惑其君也。尔雅‘蛊,滔疑也’,疑即惑也。管子五辅篇曰:‘上滔君上,而下惑百姓。’”

〔一三〕则虞案:若,犹彼也。

〔一四〕王念孙云:“‘之’字衍。 ”◎则虞案:有“之”字义亦通,不为衍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作“而马”,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、吴刻乙。

〔一六〕王念孙云:“姓韩名子休。 ”◎孙诒让云:“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:‘齐景公游少海,传骑从中来谒曰: “婴疾甚,且死,恐公后之。”景公曰:“趋驾烦且之乘,”使驺子韩枢御之。’此韩子休疑即彼驺子韩枢也。”

〔一七〕王念孙云:“案‘顺教’即 ‘训教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王说非。言不能顺承其教以至此极。‘顺’固有‘训’义,而非此之所谓‘顺’也。”◎则虞案:此句与上文“望圣人而信其教”而来, “不能顺教”,即不能信其教。“以至此极”,加深言之耳。

〔一八〕孙星衍云:“言弃国而去。 ”◎苏时学云:“当作‘而焉往’。”

〔一九〕苏舆云:“而,犹汝也。”


    景公爱嬖妾随其所欲晏子谏第九
  翟王子羡臣于景公〔一〕,以重驾〔二〕,公观之而不说也。嬖人婴子欲观之〔三〕,公曰:“及晏子寝病也。”居囿中台上以观之,婴子说之,因为之请曰: “厚禄之!”公许诺。晏子起病而见公,公曰:“翟王子羡之驾,寡人甚说之,请使之示乎〔四〕?”晏子曰:“驾御之事,臣无职焉。”公曰:“寡人一乐之,是欲禄之以万钟,其足乎〔五〕?”对曰:“昔卫士东野之驾也〔六〕,公说之,婴子不说,公曰不说〔七〕,遂不观。今翟王子羡之驾也,公不说,婴子说,公因说之;为请,公许之,则是妇人为制也。且不乐治人,而乐治马,不厚禄贤人,而厚禄御夫〔八〕。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〔九〕,修法治,广政教,以霸诸侯。今君,一诸侯无能亲也〔一十〕,岁凶年饥〔一一〕,道途死者相望也。君不此忧耻,而惟图耳目之乐,不修先君之功烈〔一二〕,而惟饰驾御之伎,则公不顾民而忘国甚矣〔一三〕。且诗曰:‘载骖载驷,君子所诫〔一四〕。’夫驾八,固非制也〔一五〕,今又重此,其为非制也,不滋甚乎!且君苟美乐之,国必众为之,田猎则不便,道行致远则不可,然而用马数倍〔一六〕,此非御下之道也。淫于耳目,不当民务〔一七〕,此圣王之所禁也。君苟美乐之,诸侯必或效我,君无厚德善政以被诸侯,而易之以僻,此非所以子民、彰名、致远、亲邻国之道也〔一八〕。且贤良废灭,孤寡不振,而听嬖妾以禄御夫以蓄怨〔一九〕,与民为雠之道也。诗曰:‘哲夫成城,哲妇倾城〔二十〕。’今君不免成城之求〔二一〕,而惟倾城之务,国之亡日至矣。君其图之!”公曰:“
善。”遂不复观,乃罢归翟王子羡,而疏嬖人婴子。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翟王之子名羡。”

〔二〕 卢文弨云:“‘以’下似当有‘干景公’三字。”◎苏舆云“‘干’‘于’形近,此疑传写者误以‘干’为‘于’,遂谬加‘臣’字于上耳。‘臣’字当衍,卢臆增,未可从。”◎于鬯云“‘ 驾’下当有 ‘八’字,盖即因‘ 公’字上首正‘八’字,传写脱去一‘八’字耳。下文云‘夫驾八固非制也,今又重此,其为非制不滋甚乎’ ,则此文作‘以重驾八’显甚。重驾八者,即驾八而又重之,谓十六马也。第曰‘以重驾’,则义不白。”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婴子,景公之妾也。”

〔四〕 陶鸿庆云:“‘乎’当为‘ 子’字之误,故晏子曰‘驾御之事,臣无职焉’。”◎ 则虞案:示,犹置也,陈也,使翟王子羡陈之,作“乎 ”义通。

〔五〕 陶鸿庆云:“‘一’疑为‘ 美’之坏字,下文云‘且君苟美乐之,国必众为之’,又云‘君苟美乐之,诸侯必或效我’,并其证。”◎则虞案:黄本上方校语云:“‘是’下疑脱‘以’字,” 非也。如有“以”字,与“其足乎”语气不合。“是” 字恐衍文。归有光评点本自“欲”字截读,义亦通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卫国之士姓东野,荀子哀公篇:‘定公问于颜渊曰:“东野子之善驭乎?”’又曰:‘东野毕之马失,’未知即其人否。”

〔七〕 卢文弨云:“‘曰’讹。” ◎黄以周云:“‘曰’字误。元刻本作‘因’。”◎则虞案:黄说非是。元刻本作“曰”,不作“因”,作“ 因”者,吴勉学本如是。活字本、嘉靖本、绵眇阁本、子汇本、凌本、杨本皆作“曰”,不作“因”,以文气观之,作“曰”者意自顺。“公曰不说”者,非实不说,因婴子之不说而诡称曰不说;下云“公因说之”,公初不悦,因婴子而说之,为请厚禄而许之,故用“因” 字,义各有当,情意自见。此“曰”字非讹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此句有二读:杨慎、归有光自“御”字截;凌本自“夫”字截,是也。下云“以禄御夫以蓄 怨”是“御夫 ”连文之证。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‘狭’当为‘ 陕’,说文‘隘也,’玉篇‘陕’作‘狭’。”

〔一十〕则虞案:自“君”字逗,“ 一”疑衍文。

〔一一〕黄以周云:“‘饥’当从元刻作‘饥’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杨本、凌刻、归有光评本、吴本、指海本皆作“饥”。

〔一二〕则虞案:黄本“先君”作“ 先王”。

〔一三〕则虞案:上下文皆称“君” ,不称“公”,此“公”字当为“君”字之误。

〔一四〕孙星衍云:“小雅采菽之诗,‘诫’作‘届’,笺:‘极也。’按:当从此。说文:‘诫,敕也。’”◎王念孙曰“按孙说非也。晏子引诗亦作‘届’,今作‘诫’者,俗音乱之也。‘届’者,至也,‘君子所届’者,君子至也,‘所’,语词耳。(说见释词。按‘君子’,谓来朝之诸侯也。郑笺: ‘届,极也,诸侯将朝王则骖乘,乘四马而往,此之服饰,君子法制之极也。’与诗意不合。)若改‘届’为 ‘诫’,而训为诫敕,则其不可通者有二:‘届’字以由为声(‘由’古,‘块’字,于古音属至部),于古音属至部,其上声则为旨部,其入声则为质部。诗中用 ‘届’字者,小雅节南山与‘惠’、‘戾’、‘阕’为韵,小弁与‘嘒’‘淠’‘寐’为韵,采菽与‘淠’、 ‘嘒’、‘驷’为韵,大雅瞻□与‘疾’为韵。以上与 ‘届’为韵之字,古音皆在至部。若‘诫’字则以‘戒 ’为声,于古音属志部,其上声则为止部,其入声则为职部。诗中用‘戒’字者,小雅采薇与‘翼’、‘服’ 、‘棘’为韵,大田与‘事’、‘耜’、‘亩’为韵,大雅常武与‘国’为韵,易震象传与‘得’为韵,楚辞天问与‘代’为韵。以上与‘戒’为韵之字,古音皆在志部。此两部之音,今人读之相近,而古音则绝不相通, 至于老庄诸子,无不皆然。此非精于三代两汉之音者,固不能辨也。今改‘届’为‘ 诫’也,则与‘淠’‘嘒’、‘驷’之音不协。此其不可通者一也。下文云:‘夫驾八,固非制也,今又重此,其为非制也,不滋甚乎。’是晏子之意,谓古之诸侯所驾不过四马,今驾八则非制矣,况又倍之乎。故引诗 ‘载骖载驷’云云以谏也。若云‘载骖载驷,君子所诫 ’,则三马、四马亦当诫矣,三马四马当诫,则诸侯但可驾两马矣,岂其然乎!此其不可通者二也。检王伯厚诗考所载异字。曾无‘君子所诫’之文,盖伯厚所见本尚未误作‘诫’也,乃反以子书中之误字为是,而以经文为非,见异思迁而不顾其安,是惑也。”◎苏舆云: “王说是。马瑞辰释诗引此,遂据以为假借字,殆不然欤!”

〔一五〕则虞案:“八固非制也”者,谓古无此制也。夏制,天子始六马,荀卿言“六马仰秣”,公羊言“天子驾六”,白虎通言天子之马六,示有事于天地四方。盖言夏制也。商周损之以四,商颂“ 八鸾枪枪”,诗车攻、吉日“四牡庞庞”,“四牡孔阜 ”,皆天子之事也。后世又复用六马。史记称始皇以水数制乘六马,西京赋“天子驾雕轸六骏”,是后世之制亦无八马,故曰非制。

〔一六〕则虞案:诸侯之大夫,大事驾四,诗采虬言方叔,曰“乘其四骐”,四牡言使臣,曰“四牡騑騑,不嫌与天子诸侯同数。惟天子乘龙,诸侯乘騋,大夫乘驹,是其异耳。大夫小事驾二,左襄二十七年传“陈成子以乘车两马赐颜涿聚之子,晏子解右骖以遗越石是也。此云“国必众为之”者,言大夫以上皆效之用十六马也。“用马数倍”者,言大夫四马,今用十六马,则增马四倍,故云。

〔一七〕张纯一引墨子非命中篇“昔者三代之暴王,不缪其耳目之淫,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 ”,义同。

〔一八〕陶鸿庆云:“‘远’下疑脱 ‘人’字。”

〔一九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‘以’疑 ‘此’讹。”◎陶鸿庆云“‘蓄怨’上当有“此所”二字,上文云‘此非所以子民、彰名、致远、亲邻国之道也’,词有反正,而文例正同。”

〔二十〕孙星衍云:“大雅瞻□之诗。”◎则虞案:晏子春秋引诗与毛诗多合,说已见前。鲁诗‘哲’作‘悊’,列女传、汉书谷永传引瞻□皆作 ‘悊’,此作‘哲’,亦毛诗文。

〔二一〕卢文弨云:“元刻作‘免’ ,疑是‘克’误。”◎黄以周引俞樾说云:“‘免’疑作‘勉’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刻本皆作 “免”,吴勉学本、子汇本、杨本、凌本、归评本、皆作为“思”。作“思”义亦通。


    景公敕五子之傅而失言晏子谏第十
  景公有男子五人〔一〕,所使傅之者,皆有车百乘者也〔二〕,晏子为一焉。公召其傅曰:“勉之!将以而所傅为子〔三〕。”及晏子,晏子辞曰:“君命其臣,据其肩以尽其力,臣敢不勉乎!今有之家〔四〕,此一国之权臣也,人人以君命命之曰:‘将以而所傅为子,’此离树别党〔五〕,倾国之道也,婴不敢受命,愿君图之〔六〕!”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公子嘉、公子驹、公子黔、公子锄、公子阳生。时荼尚未生。”◎则虞案:史记作“公子寿、驹、黔、驵、阳生。索隐云: “凡五公子。”

〔二〕 则虞案:“傅”,元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怀保本皆误作“传”,下“召其傅” 亦误。“有车百乘者”,谓大夫也,孟子梁惠王赵注: “百乘之家,谓大国之卿,食采邑有兵车百乘之富者也,若齐崔,卫宁,晋六卿等。”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言以所傅之善者为世子也。”◎则虞案:公召其傅,乃召傅者五人,分别召而谓之也。“而”即“汝”,谓以汝所傅者为太子也,故晏子以离树别党谏之。

〔四〕 俞樾云:“按‘今有之家’ ,文义未明。上文云:‘景公有男子五人,所使傅之者,皆有车百乘者也,’疑此当云‘今有车百乘之家’,传写夺之耳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俞说非是。之,犹是也,详经传释词。是家即承上文‘有车百乘者’言,非有夺文也。”◎则虞案:黄本上方校语云:“句可疑。 ”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已树太子而离间之,又别立党。”

〔六〕 则虞案:“愿君”,元刻本作“顾君”,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勉学本、子汇本、杨本、凌本仍作“顾”。吴怀保本作“愿”,顾校亦作“ 愿”。


    景公欲废适子阳生而立荼晏子谏第十一〔一〕
  淳于人〔二〕纳女于景公〔三〕,生孺子荼〔四〕,景公爱之。诸臣谋欲废公子阳生而立荼〔五〕,公以告晏子〔六〕。晏子曰:“
不可〔七〕。夫以贱匹贵,国之害也;置大立少,乱之本也〔八〕。夫阳生,生而长〔九〕,国人戴之,君其勿易!夫服位有等,故贱不陵贵;立子有礼,故孽不乱宗。愿君教荼以礼而勿陷于邪,导之以义而勿湛于利。长少行其道,宗孽得其伦。夫阳生敢毋使荼餍粱肉之味,玩金石之声,而有患乎〔一十〕?废长立少,不可以教下;尊孽卑宗,不可以利所爱。长少无等,宗孽无别,是设贼树奸之本也〔一一〕。君其图之!古之明君,非不知繁乐也,以为乐淫则哀,非不知立爱也,以为义失则忧〔一二〕。是故制乐以节,立子以道。若夫恃谗谀以事君者〔一三〕,不足以责信。今君用谗人之谋,听乱夫之言也〔一四〕,废长立少;臣恐后人之有因君之过以资其邪,废少而立长以成其利者。君其图之! ”公不听。景公没,田氏杀君荼,立阳生;〔一五〕杀阳生,立简公〔一六〕;杀简公而取齐国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杨本缺。此齐人之言也。公羊传记齐事独翔实,晏子齐人,记之者亦齐人,故于齐事往往与公羊合。此章曰:“若夫恃谗谀以事君者,不足以责信,”有所指而言,其事惟公羊有之。哀六年传:“景公谓陈乞曰:‘吾欲立舍,何如?’陈乞曰:‘所乐乎为君者,欲立之则立之,不欲立则不立。君如欲立之,则臣请立之。’阳生谓陈乞曰:‘吾闻子盖将不欲立我也。’陈乞曰:‘夫千乘之主,将废正而立不正,必杀正者。吾不立子者,所以生子者也。走矣!’与之玉节而走之。”后果陈乞立阳生而弑荼,所谓谗谀不足信者殆谓此(与左氏传异)。又曰:“臣恐后人之有因君之过以资其邪,废少而立长以成其利者, ”此亦指陈乞言也。废少,杀荼也;立长,立阳生也。成其利,田氏因专齐政。据此,足以与 公羊互发,清人治公羊者,惜俱未之及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括地志:‘淳于国,在密州安丘县东北二十里。’”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左传‘鬻姒之子荼嬖。’服虔注:‘鬻姒,景公妾,淳于人所纳,’ 盖本此。(惠栋云:‘未详所出’,误。)史记齐世家:‘景公宠妾芮姬。’”◎则虞案:左传作姓“姒”,史记作“芮”。邹诞生本作“芮姁”,见史记索隐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公羊传作‘舍 ’,音相近。左传云‘安孺子’,史记作‘晏’。”◎ 则虞案:孙云公羊者,见公羊哀公六年传文,“音相近 ”者,“荼”“舍”古音同部也。谷梁传亦作“荼”,音舒。左传“安孺子”者,为左传哀公六年传文。窃疑此当云“生子荼”,“孺”字后人误增。史记齐世家: “景公宠妾芮姬生子荼,下文始云:“太子荼立,是为晏孺子。”又书“晏孺子元年春”。左哀六年“以安孺子如赖”,亦即位后文。此始生,故不当有“孺”字。

〔五〕 则虞案:左传哀公五年传: “诸子鬻姒之子荼嬖,诸大夫恐其为大子也,言于公曰:‘君之齿长矣,未有大子,若之何?’公曰:‘二三子间于忧虞,则有疾疢,亦姑谋乐,何忧于无君!’公疾,使国惠子、高昭子立荼,置群公子于莱。”史记齐世家同,俱无诸臣谋废阳生之明文。惟左传有鲍子“孺子牛”之对,史记有“景公之命”云云。诸臣之谋,或亦有之,可与此互证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此误也。史记景公四十八年,书“是岁晏婴卒”,五十八年荼始生,去晏子之死有十载,安有告晏子之事!追叙者未之审耳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治要无“曰”字,黄本“可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
〔八〕 王念孙云:“按‘置大’本作‘置子’,今本‘子’作‘大’者,后人不晓‘子’ 字之义而妄改之也。‘子’,即太子也,‘置子立少’ ,谓废太子而立少子也。上章公谓五子之傅曰:‘勉之!将以而所傅为子,’本章曰:‘立子有礼,故孽不乱宗,’皆其明证矣。治要正作‘置子立少’。”◎俞樾云:“按王说非也。下文云‘废长立少,不可以教下, ’又云:‘今君用谗人之谋,听乱夫之言也,废长立少,臣恐后人之有因君之过以资其邪,废少而立长,以成其利者,’并以‘长’‘少’对言,则此文亦当作‘置大立少’。国语周语曰:‘是以小怨置大德也,’韦注曰:‘置,犹废也。’然则置大立少,犹云废大立少,正与废长立少同义。晏子原文疑本作‘置大立小,乱之本也’,‘大’与‘小’对,犹‘长’与‘少’对也。后人因下文‘立少’字两见,因亦改为‘立少’耳。‘ 少’‘小’音义并相近,故易淆乱。仪礼乡饮酒礼‘主人少退’,注云:‘少退,少避,’释文作‘小避’。特牲馈食礼‘挂于季指’,注云:‘季,小也,’释文作‘季少’。并其证也。王氏不知‘少’为‘小’字之误,而反以‘置大’为‘置子’,失之矣。”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今本脱一‘生 ’字,以意增。阳生,悼公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孙加‘ 生’字,非也。此文本作‘夫阳生长而国人戴之’,言阳生长于荼而为国人所戴也。今本‘长而’误作‘而长 ’,又加‘生’字于其上,则赘矣。群书治要正作‘夫阳生长而国人戴之’。”◎苏时学曰:“案当作‘阳生长而国人戴之’,孙本重‘生’字,亦是。”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言阳生虽为君,荼亦得享声色而无患也。”

〔一一〕则虞案:黄本“贼”作“残 ”。

〔一二〕黄以周云:“元刻脱‘为’ 字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吴刻均脱;嘉靖本、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、吴怀保本、子汇本、凌本均有“为”字。又治要作“以为义失而忧”。

〔一三〕苏舆云:“‘恃’,治要作 ‘持’。”

〔一四〕苏舆云:“治要无‘听’字 ‘也’字文义较适。此‘也’字系羡文。”

〔一五〕则虞案:治要无“君”字,与“立阳生”作一句读,下文“
杀阳生,立简公”与此文句相同,有“君”字者是。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田氏,陈乞、陈常也。‘田’‘陈’声相近,经典通用。乞弑荼,常弑简公者,阳生则鲍牧所弑,以为田氏者,乞使之。” ◎则虞案:田氏杀君荼,见春秋哀公六年经传。弑荼者,朱毛阳生;春秋书陈乞者,所以着祸由乞始,此云与春秋合。杀阳生见哀十年经。简公,即悼公子壬,亦景公子。史记齐世家:“田常弑简公于□州,田常乃立简公弟骜,是为平公。平公即位,田常相之,专齐之政。平公卒,子宣公积立。宣公卒,子康公贷立。康公十九年,田常曾孙田和始为诸侯,迁康公海滨。二十六年,康公卒,吕氏遂绝其嗣,田氏卒有齐国。”


    景公病久不愈欲诛祝史以谢晏子谏第十二〔一〕
  景公疥且疟〔二〕,期年不已〔三〕。召会谴〔四〕、梁丘据、晏子而问焉,曰:“寡人之病病矣〔五〕,使史固与祝佗〔六〕巡山川宗庙,牺牲珪璧,莫不备具,数其常多先君桓公〔七〕,桓公一则寡人再。病不已,滋甚,予欲杀二子者以说于上帝,其可乎?”会谴、梁丘据曰:“可〔八〕。”晏子不对。公曰:“晏子何如?”晏子曰:“君以祝为有益乎?”公曰:“然〔九〕。”“若以为有益〔一十〕,则诅亦有损也。君疏辅而远拂〔一一〕,忠臣拥塞,谏言不出。臣闻之,近臣嘿,远臣喑〔一二〕,众口铄金〔一三〕。今自聊摄以东〔一四〕,姑尤以西者〔一五〕,此其人民众矣,百姓之咎怨诽谤,诅君于上帝者多矣。一国诅,两人祝,虽善祝者不能胜也〔一六〕。且夫祝直言情,则谤吾君也;隐匿过,则欺上帝也〔一七〕。上帝神,则不可欺;上帝不神,祝亦无益。愿君察之也。不然,刑无罪〔一八〕,夏商所以灭也。”公曰:“善解余惑〔一九〕,加冠!”命会谴毋治齐国之政,梁丘据毋治宾客之事,兼属之乎晏子〔二十〕。晏子辞,不得命,受相退,把政,改月而君病悛〔二一〕。公曰:“昔吾先君桓公,以管子为有力〔二二〕,邑狐与谷〔二三〕,以共宗庙之鲜〔二四〕,赐其忠臣,则是多忠臣者。子今忠臣也,寡人请赐子州款〔二五〕。”辞曰:“管子有一美,婴不如也;有一恶,婴不忍为也,其宗庙之养鲜也〔二六〕。”终辞而不受。
〔一〕 则虞案:黄本、杨本此章下有景公饮酒乐及景公至自畋、景公赏赐及后宫三章,与元本不同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疥,搔也。’颜之推家训以为‘痎’字。左传昭二十年‘齐侯疥遂痁’,杜预注: ‘痁,疟疾。’”◎苏舆云:“‘疥’不当作‘痎’。周礼疾医 ‘夏时有痒疥疾,秋时有疟寒疾’,贾疏云:‘四月纯阳用事,五月已后,阴气始起,惟水沴火,水为甲,疥有甲,故有疥痒之疾。’素问生气通天论:‘春伤于风邪,气流连乃为洞泄,夏伤于暑,秋为疾疟。’疟论: ‘风之与疟也,相似同类。’疥亦风所致,故转而为疟也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是。以“疥”为“痎”,此六朝人之误。颜氏家训书证篇,左昭二十年正义引袁狎云“ 疥当为痎”,释文引梁元帝音“该”,作“痎”,皆误。说文“痁”篆下引左传作“齐侯遂痁”,可证。痁者,说文云“有热疟。”疥者,搔也。齐侯疾愈一年,其初疥痒,热入于脏府,遂成为热疟。左传曰:“疥遂痁,”此云“疥且疟”,曰“遂”,曰“且”,以明先后之序。宋咸熙惜阴日记卷五有考,可参阅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左传作“期而不瘳 ”,与外篇第七章同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会谴,姓会,名谴。”卢文弨云:“‘会谴’即左传之‘裔款’,外篇所载与传同。’◎则虞案:事见左昭二十年传,杜注云:“二子齐嬖大夫。”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病,疾加也。’高诱注吕氏春秋‘病,困也。’”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周礼‘史以书叙昭穆’,盖小史也,名固。祝佗,祝官,名佗。”◎ 卢文弨曰:“左传作‘祝固史嚚’,外篇同。”◎俞樾云“按卫祝鮀,汉书古今人表作‘祝佗’,是祝佗卫人,未闻齐亦有祝佗也。‘佗’疑‘佞’字之误。昭二十年左传‘君盍诛于祝固史嚚’,此云‘史固祝佞’,即彼‘祝固史嚚’也。‘祝’‘史’互错,‘嚚’与‘佞 ’声近而误耳。”◎苏舆云:“左传服虔注:‘祝固,齐太祝;史嚚,太史也。谓祝史之固陋嚚暗,不能尽礼也。’李贻德贾服注辑述云:‘传云“诛于祝固史 嚚”,似言于祝诛其固,于史诛其嚚者,故释之如是。’今此云‘使史固与祝佗’,足征其为人名矣,疑服偶有不照也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是。左庄三十二年传又有“史嚚”,又正义引世族谱齐杂人内有祝固史嚚,是皆人名。此史固与祝佗皆为人名无疑。

〔七〕 王念孙云:“‘数其常多先君桓公’,文不成义,当作‘其数常多于先君桓公’,谓所用牺牲珪璧之数,常多于桓公也,故下文曰‘桓公一则寡人再’。今本‘其数’误作‘数其’,又脱‘于 ’字。”◎苏时学云:“案数语脱误,不可疏解。”◎ 苏舆云:“此句并无脱误。‘数其常’,谓以常数数之,即下所谓‘桓公一则寡人再’者;‘多先君桓公’,即多于先君桓公。古语如是,不必添‘于’字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王氏谓‘数其’当为‘其数’,是也。又谓 ‘多’下脱‘于’字,则非。‘常多先君’者,即常多于先君也。古人文字简直,多有此例。本篇第八章云‘ 吾安能为仁而愈黥民耳矣’,谓愈于黥民也;第十四章云‘楚巫微导裔款以见景公’,谓导于裔款也,并省去 ‘于’字。史记骠骑列传‘所斩获功已多大将军’,言功多于大将军也,例与此同。此主倒误说也。”◎则虞案:陶说是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此与左传有出入。左昭二十年传文云:“梁丘据与裔款言于公曰:‘吾事鬼神,丰于先君有加矣。今君疾病,为诸侯忧,是祝史之罪也。诸侯不知,其谓我不敬君。盍诛于祝固史嚚以辞宾!’公说,告晏子。”云云。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‘若以为有益 ’上,疑脱‘晏子曰’三字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卢校本旁注‘晏子免冠曰’五字,云:‘下文有“加冠”二字,则此当有“晏子免冠”之文。’”

〔一十〕则虞案:左传作“祝有益也,诅亦有损”。此“为”字之上疑挩“祝”字。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远拂,诗传: ‘佛,辅也。’‘拂’与‘佛’同。”◎于鬯云:“案 ‘拂’当读为‘●’,‘●’,古‘弼’字,辅即左辅,拂即右弼。杂上篇云:‘则内无拂,而外无辅,辅拂无一人,’亦用‘拂’字。”◎苏舆云:“‘拂’读为 ‘弼’。弼,所以辅正弓弩者也。荀子臣道篇:‘有能比知同力,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彊君挢君,君虽不安,不能不听,遂以解国之大患,除国之大害,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;有能抗君之命,窃君之重,反君之事,以安国之危,除君之辱,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。’是辅拂原有分别,不得训‘拂’为‘辅’。孙说失之。”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‘嘿’当为‘ 默’。说文:‘喑,不能言也。’玉篇:‘于深切。’ ”◎苏舆云:“‘喑’同‘喑’。说苑正谏篇‘下无言则谓之喑’。”◎则虞案:黄本“嘿”正作“默”。

〔一三〕苏舆云:“此言见周语韦注:‘铄,销也。’”

〔一四〕孙星衍云:“聊摄,杜预注左传:‘聊摄,齐西界也。平原聊城县有摄城。’”◎ 则虞案:“摄”,一作“聂”。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姑尤,杜预注左传:‘姑尤,齐西界也。姑水尤水,皆在城阳郡东南入海。’”◎则虞案:此二水绕齐东界,故云“姑尤以西”。

〔一六〕则虞案:此与左传合。传云:“聊摄以东,姑尤以西,其为人也多矣,虽其善祝,岂能胜亿兆人之诅!”

〔一七〕则虞案:左传作“其祝史荐信,是言罪也;其盖失数美,是矫诬也。”上下说辞,左氏与此皆不同,外篇却与左传合。

〔一八〕孙星衍云:“一本‘刑’作 ‘则’,非。”

〔一九〕孙星衍云:“‘余’,一本作‘予’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元刻本作‘予’。”◎则虞案:凌本误作“子”。

〔二十〕则虞案:“之乎”,齐人语也,即“诸”字,齐人语缓,公羊又作“之诸”。

〔二一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悛,止也,’玉篇‘且泉切’。”◎则虞案:即今之“痊” 字,方言:“致也。自山而东或曰悛。”

〔二二〕于鬯云:“力,犹功也。周礼司勋职云‘治功曰力。’(下文‘多’字亦当即司勋职‘战功日多’之‘多’,然文有脱。)”

〔二三〕“邑狐”,孙星衍云:“一本作‘孤’,地未详。吾友洪亮吉曰‘狐骀’,近是。 ‘与谷’者,左传昭十一年:‘申无宇曰“齐桓公城谷而置管仲焉”。’杜预释例:‘济北谷城中有管仲井。 ’”◎则虞案:城谷,见春秋庄三十二年经。左传云: “城小谷,为管仲也。”’案齐有谷,鲁有小谷。公羊经“城小谷”,解云:“二传作‘小’字,与左氏异。 ”是左传作“城谷”,二传作“城小谷”。今本左氏之 “小”字,必后人误添,此三传今古文之分也。此云“ 邑狐与谷”,不作“小谷”,与左氏古文合。

〔二四〕长孙元龄云:“左氏襄三十年传:‘丰卷将祭,请田焉,弗许,曰:“唯君用鲜,众给而已。”’杜注:‘鲜,野兽,众臣祭以刍豢为足。’然则桓公赐邑于管仲,不啻食采,兼以为狩地,犹鲁用重祭之比也。”

〔二五〕孙星衍云:“地名,未详。 ”

〔二六〕孙星衍云:“‘其宗庙之养鲜也’,言非宗庙常礼,故以为恶。左传:‘鸟兽之肉不登于俎’”。◎于 省吾云:“ 按‘养鲜’不词,‘养’本应作‘羞’,尔雅释诂:‘ 羞,进也。’周礼庖人‘与其荐羞之物’,注:‘备品物曰荐,致滋味乃为羞。’然则‘羞鲜’即进鲜。说文古文‘养’作‘●’,甲骨文及金文‘羞’字均作‘● ’,形近易讹。”◎则虞案:孙说有误。“其宗庙之养鲜也”七字,疑后人字旁注文,其意即指上文“邑狐与谷,共宗庙之鲜”而言,后阑入正文,致失其解。


    景公怒封人之祝不逊晏子谏第十三〔一〕
  景公游于麦丘〔二〕,问其封人曰〔三〕:“年几何矣?”对曰:“鄙人之年八十五矣〔四〕。”公曰: “寿哉〔五〕!子其祝我。〔六〕”封人曰:“使君之年长于胡〔七〕,宜国家。”公曰:“善哉!子其复之。”曰:“使君之嗣,寿皆若鄙臣之年〔八〕。”公曰:“善哉!子其复之。”封人曰:“使君无得罪于民。 ”公曰:“诚有鄙民得罪于君则可〔九〕,安有君得罪于民者乎?”晏子谏曰〔一十〕:“君过矣!彼疏者有罪,戚者治之,贱者有罪,贵者治之;君得罪于民,谁将治之〔一一〕?敢问:桀纣,君诛乎,民诛乎,”公曰:“寡人固也〔一二〕。”于是赐封人麦丘以为邑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治要此章在杂上,元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作“祝之”,顾广圻依目录校之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韩诗外传作‘ 桓公逐白鹿至麦丘之邦’。新序杂事篇作‘桓公田至麦丘’。”

〔三〕 刘师培补释云:“案韩诗外传十以此为桓公事。其言曰‘齐桓公逐白鹿至麦丘之邦,遇人曰:“何谓者也?”对曰:“麦丘之邦人。”’ 新序杂事篇作‘臣麦丘之邑人’,虽所记与此殊,然足证此文之‘封’即‘邦’字之假,犹书序‘邦诸侯’之假‘封’为‘邦’也。‘邦人’即邑人,非官名之封人也。”◎则虞案:刘说可信,此“封人”盖沿庄子天地篇“尧观乎华,华封人曰:‘嘻!请祝圣人’”而改。治要“何”下无“矣”字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韩诗外传新序 ‘五’作‘三’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案太平寰宇记十二,以麦丘属谯县,引桓谭新论云:‘齐桓公行见麦丘人,问其年几何,对曰:“八十三矣。”公曰:“以子寿祝寡人乎?”答曰:“使主君甚寿,金玉是贱,以人为宝。”’(下云:‘即此邑人也。’)虽桓氏所据非此文,然亦作‘三’不作‘五’,与韩诗外传新序同,或‘五’为讹字。”

〔五〕 则虞案:外传作“美哉”,新序作“美哉寿乎”。此“寿哉”疑“善哉”之讹。下文两言“善哉”,此句当一律。“善”者,此善其寿,下善其言。“善”“美”形义皆近,故外传新序易为“ 美”字。此文今作“寿”者,后人不知“善哉”之义而改之也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新序作“子其以子寿祝寡人”。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诗‘胡考之宁 ’,传:‘胡,寿也。’谥法解:‘弥年寿考曰胡,保民耆艾曰胡。’”◎洪颐烜云“‘胡’即‘遐’字通用。诗南山有台‘遐不眉寿’,郑笺:‘遐,远也。’‘ 遐’又通作‘瑕’,礼记表记‘瑕不谓矣’,郑注:‘ 瑕之言胡也,’皆同声假借字。与孙说合。◎俞樾云: “‘胡’者,盖谓齐之先君胡公静也,诗齐谱正义言: ‘胡公历懿王、孝王、夷王,是其享国久矣。’谥法: ‘保民耆 艾曰胡,’则胡公寿考令终可知,故封人以为祝辞。而史记乃有见杀之说,或传闻之异,不足据也。”◎苏舆云:“俞说较优。”◎ 则虞案:治要引作“使君之年,长于国家”。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嗣’‘年’ 为韵。”◎王念孙曰:“按‘曰’上原有‘封人’二字,‘鄙臣’作‘鄙人’,与上下文同一例,今本脱‘封人’二字,‘鄙人’又误作‘鄙臣’。治要作‘封人曰:使君之嗣寿,皆若鄙人之年’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据补“封人”二字。

〔九〕 陶鸿庆云:“得罪于君,不专指鄙民;当以‘诚有鄙’三字为句,盖谓封人之言鄙野而无义理也。上文封人两答景公,皆自谓鄙人,故景公以此谐之。”◎则虞案:陶说非是。外传作“无使群臣百姓得罪于吾君,无使吾君得罪于群臣百姓”。此章下云“诚有鄙民得罪于君则可,安有君得罪于民者乎” ,以“民得罪君”与“君得罪民”并提,即承上文而来。“使君无得罪于民”下,似脱“使民无得罪于君”一句,“鄙”字衍文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治要作“对曰”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自“彼疏者”至“ 谁将治之”二十六字,治要无。

〔一二〕则虞案:“固也”,治要作 “过矣”。


    景公欲使楚巫致五帝以明德晏子谏第十四
  楚巫微导裔款以见景公〔一〕,侍坐三日,景公说之。楚巫曰:“公,明神之主〔二〕,帝王之君也。公即位有七年矣〔三〕,事未大济者,明神未至也〔四〕。请致五帝〔五〕,以明君德。”景公再拜稽首。楚巫曰:“请巡国郊以观帝位。”至于牛山而不敢登〔六〕,曰:“五帝之位,在于国南,请斋而后登之〔七〕。 ”公命百官供斋具于楚巫之所,裔款视事。晏子闻之而见于公曰:“公令楚巫斋牛山乎?”公曰:“然。致五帝以明寡人之德,神将降福于寡人,其有所济乎?”晏子曰:“君之言过矣!古之王者,德厚足以安世,行广足以容众,诸侯戴之,以为君长,百姓归之,以为父母。是故天地四时和而不失,星辰日月顺而不乱,德厚行广,配天象时,然后为帝王之君,明神之主。古者不慢行而繁祭,不轻身而恃巫〔八〕。今政乱而行僻,而求五帝之明德也〔九〕?弃贤而用巫,而求帝王之在身也?夫民不苟德〔一十〕,福不苟降,君之帝王,不亦难乎〔一一〕!惜乎!君位之高,所论之卑也。”公曰: “裔款以楚巫命寡人曰:‘
试尝见而观焉〔一二〕。’寡人见而说之,信其道,行其言。今夫子讥之,请逐楚巫而拘裔款。”晏子曰: “楚巫不可出。”公曰:“何故?”对曰:“楚巫出,诸侯必或受之。公信之,以过于内,不知;〔一三〕出以易诸侯于外〔一四〕,不仁。请东楚巫而拘裔款〔一五〕。”公曰:“诺。”故曰〔一六〕:送楚巫于东,而拘裔款于国也。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楚之巫名微。导,引之也。姓裔,名款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微,盖楚巫之名,御览作‘征’。孙以导为引,非也。‘导’本作‘道’,此后人不晓文义而改之也。道者,由也。裔款,齐之佞臣,故荐楚巫于景公,是楚巫由裔款而见景公也。下文曰‘裔款以楚巫命寡人,’是其证。若作‘ 导’而训为‘引’,则是楚巫引裔款以见景公,与本事相反矣。太平御览人事部九十七引此正作‘道’。”◎ 则虞案:王训“道”为“由”,是也。以“微”为“征 ”之误,征乃楚巫名,非也。苟征为楚巫名,下文当出 “楚巫征”,不当独略“征”字。窃以此“微”字当为 “媺”字之讹,古与“媄”通。“媄”,说文:“色好也,”后用“美”而少用“媄”与“媺”。此章言雩祭,雩祭皆用女巫。此楚巫色美,裔款因以进,故下文一则曰“公悦之”,景公自谓曰“寡人见而说之”。夫说之者,先说其色而后信其言也。后“媺”讹为“征”,而“征”又讹为“微”,致失其义。祀五帝为雩,雩必用女巫,详下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顾广圻改元本“神明”为“明神”。孙星衍音义出“神明之主”,而刻本仍作“明神”。御览四百五十六引及活字本、吴怀保本、杨本、凌本、吴勉学本、子汇本俱作“明神”,下文 “明神未至”,亦作“明神”。作“明神”者是。“晏子曰”下“神明之主”亦当作“明神之主”,故乙。

〔三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有’上有 ‘十’字,而今本脱之。‘有’读为‘又’,若云‘即位有七年’,则‘有’字可删矣。太平御览引此正作‘ 十有七年’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据增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尔雅释言:‘ 济,益也。’太平御览作‘神明’。”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五帝,五方之帝。”◎苏舆云:“五帝之名,见于孔子家语及大戴礼,其说有二:其一,孔子答季康子以伏羲配木,神农配火,黄帝配土,少昊配金,颛顼配水,此言数圣人革命改号,取法于 五行之帝,非五帝定名也。其一则孔子所答宰予五帝德,曰黄帝,曰颛顼,曰帝喾,曰尧,曰舜。史公所述五帝纪是也。皇甫谧作帝王代纪,苏辙作古史,郑樵作通志,则并祖孔安国,以伏羲、神农、黄帝为三皇,少昊、颛顼、帝喾、尧、舜为五帝,五峰双湖胡氏又主秦博士天皇、地皇、人皇之议,而以伏羲、神农、黄帝、尧、舜为五帝。窃谓诸说唯史公较为有据,道原刘氏以胡说为定论者,恐非。”◎则虞案:苏舆之说,与此章之义无涉。下文云“ 巡国郊以观帝位”,是合五帝于坛而祭之也。此惟天子之大雩如此,大雩在南郊,鲁用天子礼乐,故鲁之南门曰雩门。诸侯不然,雩则雩上公而不能雩上帝,今齐欲以五帝祀之,则于礼僭矣,故晏子以为慢行。惟古雩用女巫,女巫舞雩见于周礼春官“司巫”及“女巫”,檀弓亦有望之愚妇人之讥,此楚巫当亦为女巫,故景公怜其色之美。五帝之名,出于巫史,巫咸、甘、石三家天文之书,以人事定星位,甘氏中官,有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口中,又有五帝内坐五星在华盖下。史记天官书多用甘氏星经,又有五星五帝坐在南官盖中宫,天皇大帝象圜丘,五帝内座象郊,南官五帝座象明堂。甘公石申皆周人,其所据当三代古书,此五帝者,当以此说为是。苏说,后儒依讬之辞也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水经注淄水: ‘自山东北流迳牛山西,又迳临淄县故城南。’元和郡县志:‘牛山在临淄县南二十五里。’”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御览‘斋’下有‘具’字。”◎苏舆云;“请斋,谓请致斋也。言致斋而后能登,非请斋具而登之也。御览‘具’字缘下‘ 斋具’而衍耳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是也。下云“公令楚巫斋牛山乎”,是斋为楚巫之斋;其具,景公供之耳。黄本“斋”作“齐”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“恃巫”,张纯一本改“恃诬”。下文“弃贤而用巫”,此“恃巫”即“ 用巫”之意,张改非。御 览四百五十六引无“
公令楚巫”至“神明之主”八十五字。

〔九〕 苏舆云:“‘也’当读‘邪 ’,下同。”◎则虞案:凌本“
明”作“其”,误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御览引作“苟得” 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宋本御览“君之帝王不亦难乎”以上残缺,此处独完,作“而求帝王,不亦难乎”,是也。此正申说上二“不苟”之义,“而” 字一转。

〔一二〕刘师培补释:“尝即试也,小尔雅广言篇曰:‘尝,试也,’‘尝’‘试’义同, ‘试’盖后人旁注之字,嗣并入正文,今当删。”

〔一三〕孙星衍云:“‘知’读如‘ 智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案‘过于内’,言使公获过于内也。”

〔一四〕孙星衍云:“易见,轻见也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言我不信而使外诸侯信之,是之谓易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书般庚‘无俾易种于兹新邑’,孔疏云:‘“易”即今俗语云“相染易”。’俞云:‘ 易读如“恶之易也”之“易”,’是也。或云:‘易’ 古‘●’字,非。”

〔一五〕长孙元龄云:“左传襄十九年:‘遂东太子光。’齐原东国,则齐东者齐之边裔,以为流放之地。东楚巫者,放之于东裔也。”

〔一六〕卢文弨云:“‘故’下‘曰 ’字衍。东滨海,不与诸侯邻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‘曰 ’盖‘因’字之误,第九章‘公曰“不说”,遂不观’ ,‘曰’字元刻本作‘因’,即其例。”◎刘师培校补同。◎则虞案:陶刘说非是。“曰”盖“囚”字之讹也,左定公九年传:“执阳虎,将东之。阳虎愿东,乃囚诸西鄙。”言囚而逐之。此亦然。“囚”与“拘”相对。


    景公欲祠灵山河伯以祷雨晏子谏第十五
  齐大旱逾时〔一〕,景公召群臣问曰〔二〕:“天不雨久矣,民且有饥色〔三〕。吾使人卜,云〔四〕,祟在高山广水〔五〕。寡人欲少赋敛以祠灵山〔六〕,可乎?”群臣莫对〔七〕。晏子进曰:“
不可〔八〕!祠此无益也。夫灵山固以石为身〔九〕,以草木为发,天久不雨〔一十〕,发将焦,身将热〔一一〕,彼独不欲雨乎〔一二〕?祠之无益〔一三〕。 ”公曰:“不然〔一四〕,吾欲祠河伯〔一五〕,可乎?”晏子曰:“不可〔一六〕!河伯以水为国〔一七〕,以鱼鳖为民〔一八〕,天久不雨,泉将下,百川竭〔一九〕,国将亡〔二十〕,民将灭矣,彼独不欲雨乎〔二一〕?祠之何益!”景公曰:“今为之柰何?”晏子曰:“君诚避宫殿暴露〔二二〕,与灵山河伯共忧〔二三〕,其幸而雨乎〔二四〕!”于是景公出野居暴露〔二五〕,三日〔二六〕,天果大雨,民尽得种时〔二七〕。景公曰:“
善哉!晏子之言,可无用乎!其维有德〔二八〕。”
〔一〕 则虞案:太平御览三十八、又八百七十九、又九百三十二、艺文类聚一百、合璧事类二、记纂渊海五引俱作“齐大旱”,无“逾时”二字。说苑辨物作“齐大旱之时”。元本“时”作“□”, “时”“□”古今字,今当一律作“时”。

〔二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案寰宇记十八引作‘问群臣’,事文类聚前集五引作‘乃召群臣而问’。”◎则虞案:合璧事类二引“问”上有“而” 字。

〔三〕 黄以周云:“‘饥’当依元刻本作‘饥’。”说苑、艺文类聚两引俱作“饥”,惟御览引作为“饥”,元本作“饥”,顾校改为“饥”耳。◎则虞案:“且”,御览八百七十引作“皆”,三十八引仍作“且”。艺文类聚一百作“民且饥色”,七引作“民有饥色”。

〔四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卜云’本作‘卜之’,此草书之误也,若作‘云’,则当别为一句,破碎不成文理矣。艺文类聚灾异部、御览咎征部六并引作‘吾使人卜之’,说苑辨物篇同。”

〔五〕 则虞案:御览三十八引作‘ 旅在高山广泽”,又八百七十九、艺文类聚七及一百俱引作“广泽”。说苑辨物、寰宇记十八亦作为“泽”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言少少赋民,以为祭山之费。‘祠’,初学记、御览作‘祀’。”◎ 卢文弨云“‘祠’,御览八百七十九作‘招’。按周礼男巫‘旁招以茅’,招,四方之所望祭者。他卷亦或作 ‘祠’作‘祀’。”◎王念孙云“案作‘招’者,误字也。御览固多误字,不必附会以周官之‘旁招’。且祠是祭名,而招非祭名,可言‘祠灵山’‘祠河伯’,不可言‘招灵山’‘招河伯’也。(周官‘男巫掌望祀望衍授号,旁招以茅’。望是祭名,而招非祭名,故可言 ‘望于山川’,不可言‘招于山川’。)按下文‘晏子曰“祠此无益也”’,‘公曰“吾欲祠河伯”’,其字皆作‘祠’。又此章标题云‘景公欲祠灵山河伯,’其字亦作‘祠’,则此文之本作‘祠灵山’,明矣。御览咎征部虽作‘招灵山’,而下文之‘祠此无益’及‘祠河伯’仍作‘祠’,则‘招’为‘祠’之误,明矣。初学记天部下、御览时序部 二十并引作‘祀灵山’,‘祀’‘祠’古字通,则仍是‘祠’ 字。艺文类聚山部、灾异部及御览天部十一并引作‘祠灵山’,说苑同。”◎则虞案:初学记二、宋本御览十一、三十八又八百七十九、合璧事类二引俱作“祠”,无作“招”者,王说是也。

〔七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艺文类聚一百引作‘群臣皆莫有对者’,御览八百七十九引同,无‘有’字。”

〔八〕 则虞案:合璧事类二引“不 ”上有“此”字。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‘固’,初学记作‘故’。‘为发’,艺文类聚、太平御览作‘毛发 ’,非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“寰宇记引作‘为毛发’。庄子逍遥游释文引地理书云:‘山川草木为发,’则‘ 毛’为衍字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十一、三十八、记纂渊海卷五引皆无“固”字。艺文类聚七引误作“因”,又类聚七、又一百、御览十一、三十八、八百七十九、合璧事类二引皆有“毛”字。此“毛”字恐沿说苑增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久’,初学记、御览作‘苟’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三十八、八百七十九、记纂渊海五引皆无“久”字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初学记二、御览十一引无“将”字。史容山谷诗外集卷四注,两“将”字俱作“且”。御览三十八引作“发毛将焦”。类聚一百、御览十一、八百七十九、合璧事类二皆作“燋”,寰宇记十八作“焦枯”。合璧事类“热”又作“□”。

〔一二〕则虞案:初学记二引“独” 上有“久旱”二字。类聚七引“
独”作“焉”,寰宇记作“犹”,史容山谷诗注引作“岂”,皆无“
彼”字。

〔一三〕王念孙云:“‘祠之无益’ ,案‘无益’本作‘何益’,上文已言‘祠此无益矣’ ,故复作问词以终之 曰‘祠之何益’。若云‘
祠之无益’,则直与上文相复矣。说苑作‘无益’,亦后人依误本晏子改之。下文论祠河伯之事,先言‘无益’,而后言‘何益’,正与此文相应。艺文类聚山部、灾异部及御览天部、咎征部、地部三并引作‘祠之何益’,御览时序部作‘祀之何益’,皆是‘何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记纂渊海五引作“何益” ,寰宇记、合璧事类俱作“无益”。

〔一四〕则虞案:御览十一、合璧事类二、记纂渊海五引皆无“不然”二字,御览八百七十九引有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御览十一引无“吾欲”二字。

〔一六〕则虞案:后汉书卷六十一周举传引作“晏子谏曰”,御览十一引无“不可”二字,说苑“可”字下有“祠此无益也”五字。刘师培云:“ 证以上节,似当有。”

〔一七〕则虞案:后汉书周举传引“ 河”上有“夫”字,“国”上有“城”字,说苑、事文聚类前集五,“国”上亦有“城”字。

〔一八〕孙星衍云:“‘鳖’,说苑作‘鳖’,是。俗从‘鱼’。”

〔一九〕则虞案:御览八百七十九引 “泉”上有“水”字,“川”下有“将”字,事文类聚前集五、合璧事类二、记纂渊海五,“川”下均有“将 ”字。案说苑作为“水泉将下,百川将竭”,指海本已据增“水”“将”二字,是也。

〔二十〕则虞案:御览八百七十九、记纂渊海五引“国”下无“将”字。事文类聚前集五、合璧事类二引作“国民将亡矣”。

〔二一〕则虞案:说苑“不欲”作“ 不用”。御览十一引无“彼”字。

〔二二〕则虞案:御览八百七十九、记纂渊海五引“诚”作“试”,“暴”作“曝”,以下句“幸”字观之,“试”字义长。“暴露”者,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暴,晞也。从日出廾米。’玉篇:‘步卜切,又蒲报切。’”

〔二三〕则虞案:御览八百七十九、记纂渊海五引作“与山河共忧”。事文类聚、合璧事类引“共”下皆有“其”字。

〔二四〕则虞案:初学记二引作“当雨”,御览十一、三十五引作为“其索雨乎”。作“幸 ”字是,“索”“幸”形近而讹。

〔二五〕王念孙云:“‘野’下本无 ‘居’字,‘出野暴露’四字连读,后人误以‘出’字绝句,故又于‘野’下加‘居’字耳。初学记、太平御览引此皆无‘居’字,说苑同。”◎则虞案:王说是也。御览八百七十九引“出野”作“即出”,事文类聚作 “乃出”,足见不从“出”字绝读。

〔二六〕则虞案:初学记、御览十一引无“三日”二字。

〔二七〕孙星衍云:“‘时’读如‘ 莳’,说文:‘更别穜。’说苑作‘树’。”

〔二八〕则虞案:说苑“德”下有“ 也”字。


    景公贪长有国之乐晏子谏第十六
  景公将观于淄上〔一〕,与晏子闲立〔二〕。公喟然叹曰〔三〕:“呜呼!使国可长保而传于子孙〔四〕,岂不乐哉?”晏子对曰:“婴闻明王不徒立〔五〕,百姓不虚至。今君以政乱国,以行弃民久矣,而声欲保之〔六〕,不亦难乎!婴闻之,能长保国者,能终善者也。诸侯并立,能终善者为长;列士并学〔七〕,能终善者为师。昔先君桓公,其方任贤而赞德之时〔八〕,亡国恃以存,危国仰以安,是以民乐其政而世高其德,行远征暴,劳者不疾,驱海内使朝天子,而诸侯不怨〔九〕。当是时,盛君之行不能进焉〔一十〕。及其卒而衰,怠于德而并于乐〔一一〕,身溺于妇侍而谋因竖刁〔一二〕,是以民苦其政,而世非其行,故身死乎胡宫而不举〔一三〕,虫出而不收〔一四〕。当是时也,桀纣之卒不能恶焉〔一五〕。诗曰:‘靡不有初,鲜克有终〔一六〕。’不能终善者,不遂其君〔一七〕。今君临民若寇雠〔一八〕,见善若避热〔一九〕,乱政而危贤,必逆于众,肆欲于民,而诛虐于下〔二十〕,恐及于身〔二一〕。婴之年老,不能待于君使矣〔二二〕,行不能革〔二三〕,则持节以没世耳〔二四〕。”
〔一〕 王念孙云:“‘将’字后人所加。‘与晏子闲立’,即谓‘
于淄上’也。则上句本无‘将’字明矣。群书治要及太平御览人事部六十九皆无‘将’字。”◎淄上者,孙星衍云:“‘淄’当为‘□’,地理志:‘泰山莱芜,□水所出,东至博昌入泲,幽州□。 ’括地志:‘淄州县东北七十里原山,淄水所出,俗传云禹理水功毕,土石黑,数里之中,波若漆,故谓之淄水也。’”

〔二〕 则虞案:治要、御览四百二十八引无此句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治要引无“公”字。

〔四〕 则虞案:治要引无“于”字,御览“于”作“之”。

〔五〕 则虞案:治要“闻”下有“ 之”字。

〔六〕 王念孙云:“案‘声’字义不可通,盖衍文也。群书治要无。”◎于省吾云:“按王说非是。治要不解‘声’字之义而删之也,不可为据。声、犹言也,大戴记子张问入官‘发乎声’,注‘声、言也’,鬼谷子反应‘以无形求有声’,注‘声即言也’。吕氏春秋论人‘听则观其所行’,‘听’‘声’ 字通,谓言则观其所行。”

〔七〕 则虞案:治要“学”作“立 ”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治要“方”上无“ 其”字。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‘存’、‘安 ’为韵,‘德’、‘疾’、‘怨’为韵,‘怨’急读得之。”

〔一十〕卢文弨云:“言不能有加也。”

〔一一〕于鬯云:“‘并’本有‘从 ’义,故其字从‘从’,从,持二也。说文从部云:‘ 并,相从也。’然则‘并于乐’犹云‘从于乐’也。问下篇云:‘从南历时而不反谓之流,从下而不反谓之连,从兽而不归谓之荒,从乐而不归谓之亡,’彼四‘从 ’字正可解此‘并’字。‘并于乐’,犹彼言‘从乐’ 也。又后章云‘是以从欲而轻诛’,‘从乐’即‘从欲 ’也。后章又云‘今君嗜酒而并于乐’,放此。或云‘ 并’读为‘屏’,或为‘庰’。‘屏’‘庰’皆训‘蔽 ’,见说文尸部、广部。谓为淫乐所蔽,故云‘蔽于乐 ’。”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治要‘因’下有‘于’字,‘刁’,古作‘刀’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 案‘因’下亦有‘于’字,与上句对文,而今本脱之。群书治要有。”◎顾广圻云:“‘因’当作‘困’。” ◎钱熙祚云: “‘因’为‘困’ 误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据补“于”字。

〔一三〕孙星衍云:“胡宫,史记正义引颜师古云:‘身死乎寿宫,’‘胡’之言‘胡寿’ ,盖一宫二名。”◎则虞案:史记正义引颜师古曰云者,乃颜氏引吕氏春秋知接篇文,亦作“寿宫”。张纯一云:“胡宫即齐先君胡公静之宫,胡公寿考,故亦称‘ 寿宫’。”此说似是而非之也。齐世家言胡公都薄姑,献公徙临淄,地非一处,寿宫自非胡公之宫明矣。且古亦未有以先公之号名宫室者,所云不足信。

〔一四〕孙星衍云:“管子小称篇: ‘堂巫、易牙、竖刁、公子开方,四子作难,围公一室不得出,乃援素幭以裹首而绝死。十一日,虫出于户,乃知桓公之死也,葬以杨门之扇。’史记齐世家:‘桓公尸在床,六十日尸虫出于户。’”◎则虞案:吕氏春秋知接作“虫流出于户上”。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不能更恶于此也。”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大雅荡之篇。 ”

〔一七〕则虞案:治要“君”作“国 ”。

〔一八〕则虞案:御览四百二十八引 “若”作“如”。

〔一九〕则虞案:御览四百二十八引下有“不亦难乎”四字。

〔二十〕王念孙云:“‘诛虐’,本作‘虐诛’,‘虐诛’与‘肆欲’对文,倒言之则文义不顺。群书治要正作‘虐诛’。”◎则虞案:治要“于 ”作“其”。

〔二一〕则虞案:治要“身”下有“ 矣”字。

〔二二〕王念孙云:“案‘于’字涉上文四‘于’字而衍。外上篇曰‘婴老不能待君之事’ ,文义与此同,则本 无‘于’字,明矣。群书治要无。”◎于省吾云:按‘使’字不词,本应作‘事’,金文‘使’‘事’同字,外篇第十五 ‘婴老不能待公之事’,义与此同。”

〔二三〕孙星衍云:“仓颉篇:‘革,戒也。’说文;‘●,更也,’‘革’省文。”

〔二四〕则虞案:治要“耳”作“矣 ”。


    景公登牛山悲去国而死晏子谏第十七
  景公游于牛山〔一〕,北临其国城〔二〕而流涕曰:“若何堂堂去此而死乎〔四〕!”艾孔〔五〕、梁丘据皆从而〔六〕泣〔七〕。晏子独笑于旁〔八〕,公刷涕而顾晏子曰〔九〕:“寡人今日游悲,〔一十〕孔与据皆从寡人而涕泣,子之独笑,何也?”晏子对曰:“
使贤者常守之,则太公、桓公将常守之矣〔一一〕;使勇者常守之,则庄公、灵公将常守之矣〔一二〕。数君者将守之,则吾君安得此位而立焉〔一三〕?以其迭处之,迭去之,至于君也,而独为之流涕,是不仁也。不仁之君见一,谄谀之臣见二〔一四〕,此臣之所以独窃笑也〔一五〕。”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文选注作‘牛首山’。括地志:‘齐桓公墓在临淄县南二十一里牛山上,亦名鼎足山,一名牛首堈。’”◎则虞案:史记齐世家正义引同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文选卷十三注引作 “临齐国”。凌本自“北”字截读,非也。“北临”犹 “北面”,与下章作“北面 望睹齐国”同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文选卷十三注引作 “乃流涕而叹曰”。御览二十八、六十二两引皆无“而 ”字。韩诗外传十、列子力命俱用此文。外传上有“美哉国乎,郁郁泰山”,列子作“美哉国乎,郁郁芊芊” ,此处似挩二句。

〔四〕 则虞案:列子作“若何滴滴去此国而死乎”。盖“滂”作为“●”,与“滴”形近而讹。文选卷十三注引作“奈何去此堂堂国者而死乎” ,韩诗外传同。窃疑此处本作“若何去此旁旁而死乎” ,“
旁旁”,大也,又盛也,见广雅释训;“堂堂”亦训“盛”,见剧秦美新注。是“堂堂” 即“旁旁”之假借,后讹为“滂”,而越在“去此”之上,因前后有“流涕从而泣”语,致误为滂沱之义。又文选二十八、六十一注引皆无“滂滂”二字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姓艾,名孔。列子作‘史孔’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列子‘史’,释文仍作‘“艾”,五盖切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艾,齐地。孔盖以地为氏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元和姓纂十四‘ 泰艾姓’条云:‘晏子春秋齐大夫艾孔之后。’即左传裔款也。”◎则虞案:是也。本书又作会谴,皆齐人音殊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文选二十八、六十注引无“从而”二字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列子“而泣曰”下有“臣赖君之赐,疏食恶肉,可得而食,驽马棱车,可得而乘也,且犹不欲死,而况吾君乎”。韩诗外传十略同。或晏子原有此文,后挩耳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文选二十八、六十注引无“于旁”二字,十三引作“晏子独笑曰”。

〔九〕 则虞案:列子作“雪涕”,文选二十八注引作“公收涕而问之,晏子曰”。卷六十引与二十八注同,惟“涕”作“泪”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列子“日”下有“ 之”字,当据补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文选二十八、又六十注引作“使贤者常守,则太公桓公有之”。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灵公名环,庄公父。史记齐世家:‘二十七年,晋使中行献子伐齐,齐师败,灵公走入临淄。晏婴止灵公,灵公勿从,曰: “君亦无勇矣。”’亦好勇之证。”◎苏舆云:“‘庄公’当在‘灵公’下,传写误倒。”◎则虞案:列子“ 勇”上有“有”字,文选二十八、六十注引作“使勇者常守,则庄公有之”。

〔一三〕则虞案:文选二十八、六十一注引作“吾君安得有此”。列子、外传犹有文一段,盖兼用谏第十八之文。

〔一四〕则虞案:列子作“见不臣之君,见谄谀之臣,臣见此二者”。外传作“见怯君一而谀臣二”,文选二十八、六十作“见不臣之君一,谄谀之臣二”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文选两引皆无“窃 ”字。


    景公游公阜一日有三过言晏子谏第十八〔一〕
  景公出游于公阜〔二〕,北面望睹齐国曰〔三〕: “呜呼!使古而无死,何如〔四〕?”晏子曰:“昔者上帝以人之殁为善〔五〕,仁者息焉,不仁者伏焉〔六〕。若使古而无死,丁公、太公将有齐国〔七〕,桓、襄、文、武将皆相之〔八〕,君将戴笠衣褐〔九〕,执铫耨〔一十〕以蹲行畎亩之中〔一一〕,孰暇患死!” 公忿然作色,〔一二〕不说。无几何而梁丘据御六马而来〔一三〕,公曰:“是谁也?”晏子曰:“据也。” 公曰:“何如〔一四〕?”曰:“大暑而疾驰,甚者马死,薄者马伤,非据孰敢为之〔一五〕!”公曰:“据与我和者夫〔一六〕!”晏子曰:“此所谓同也〔一七〕,所谓和者〔一八〕,君甘则臣酸,君淡则臣咸。今据也甘君亦甘〔一九〕,所谓同也,安得为和!”公忿然作色〔二十〕,不说。无几何,日暮,〔二一〕公西面望睹彗星〔二二〕,召伯常骞,使禳去之〔二三〕。晏子曰:“不可!此天教也。日月之气,风雨不时,彗星之出,天为民之乱见之,故诏之妖祥〔二四〕,以戒不敬〔二五〕。今君若设文而受谏〔二六〕,谒圣贤人,虽不去彗,星将自亡〔二七〕。今君嗜酒而并于乐,政不饰而宽于小人〔二八〕,近谗好优,恶文而疏圣贤人,何暇在彗〔二九〕!茀又将见矣〔三十〕。”公忿然作色〔三一〕,不说。及晏子卒〔三二〕,公出,背而泣曰〔三三〕:“呜呼!昔者从夫子而游公阜,夫子一日而三责我〔三四〕,今谁责寡人哉!〔三五〕”
〔一〕 则虞案:此章三责,皆与左氏合。一曰“古而无死”者,此即用左昭二十年传文。传曰:“饮酒乐,公曰:‘古而无死,其乐若何?’晏子对曰:‘古而无死,则古之人乐也,君何得焉。昔爽鸠氏始居此地,季荝因之,有逢伯陵因之,蒲姑氏因之,而后大公因之。古者无死,爽鸠氏之乐,非君所愿也。’”二曰梁丘据驰及和同之对者,亦昭二十年传文。传曰:“齐侯至自田,晏子侍于遄台,子犹遄而造焉。公曰:‘唯据与我和夫?’晏子对曰:‘据亦同也,焉得为和?’公曰:‘和与同异乎?’对曰:‘异。 和如羹焉,小火醯醢盐梅,以烹鱼肉,燀之以薪,宰夫和之,齐之以味,济其不及以泄其过,君子食之,以平其心。君臣亦然。君所谓可而有否焉,臣献其否以成其可;君所谓否而有可焉,臣献其可以去其否。是以政平而不干,民无争心。故诗曰:“亦有和羹,既戒且平,鬷嘏无言,时靡有争。”’又曰:‘今据不然。君所谓可,据亦曰可;君所谓否,据亦曰否。若以水济水,谁能食之!若琴瑟之专壹,谁能听之!同之不可也如是。’”三曰禳除彗星者,见左昭二十六年传文。传曰:“齐有彗星,齐侯使禳之。晏子曰:‘无益也,祗取诬焉。天道不□,不贰其命,若之何禳之!且天之有彗也,以除秽也;君无秽德,又何禳焉!若德之秽,禳之何损!诗曰:“惟此文王,小心翼翼。昭事上帝,聿怀多福。厥德不回,以受方国。”君无违德,方国将至,何患于彗!诗曰:“我无所监,夏后及商。用乱之故,民卒流亡。”若德回乱,民卒流亡,祝史之为,无能补也。’公说,乃止。”三者皆与左氏合,而辞有不同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初学记十八引作“ 公皋”,无“于”字。治要及御览七百六十五引作“景公出游”。公阜者,孙星衍云:“不详其地。”长孙元龄云:“‘公’与‘堂’篆体颇似。左传庄九年杜注: ‘齐地。’◎则虞案:“堂阜”又见文十五年传,堂阜即今山东蒙阴县,与鲁界,去齐之都城远甚,且“公” “堂”篆体不相近,长孙之言未可信。左传作“遄台” ,在临淄西南,此云北望,盖即其地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初学记无“睹”字。

〔四〕 陶鸿庆云:“昭二十年左传:‘公曰:“古而无死,其乐若何?”’此文‘何如’ 上当补‘其乐’二字,意始明。”◎则虞案:治要作“ 如何”,初学记引无“使”字,桓谭新论形神引作“何若”。

〔五〕 孙星衍云:“‘死’,一本作‘没’,非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案孙本改‘没’为‘ 死’,非。‘没’亦‘死’也, 不必依上下文改‘没’为‘死’,元刻本及治要皆作‘没 ’,自是旧本如此。”◎则虞案:列子天瑞引作“善哉古之有死也”;治要引无“者”字;新论、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、吴怀保本、杨本、凌本、吴本、指海本,“死”均作“没”,惟吴勉学本作“死”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列子天瑞篇引晏子曰‘善哉!古之有死也,仁者息焉,不仁者伏焉。 ’”◎则虞案:新论“伏”作“如”。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丁公,名伋,太公子。说文作‘玎’,谥法解‘述义不克曰丁。’” ◎则虞案:初学记无“若使”“丁公”四字,“将”作 “长”,治要有“大公”二字,御览七百六十五引亦无 “丁公”。孙云“丁公名伋”云者,齐世家“子丁公吕伋”,古今人表同。“说文作玎”云者,说文玎篆下云:“公子伋谥曰玎公。”“谥法”云者,齐世家正义引同。案丁公子曰乙公,乙公子曰癸公,此丁、乙、癸乃周初以干支为名,非谥,说文文有脱讹。左昭三年传作 “大公丁公”。此处“丁公”二字当在“大公”二字之下。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襄公,名诸儿;文公,名赤;武公,名寿;皆齐君。”

〔九〕 则虞案:韩诗外传、治要“ 君”上俱有“吾”字。御览七百六十五引“君”作“吾 ”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铫,田器;耨,薅器也。’玉篇‘铫,弋昭切。’‘耨’当为‘●’。”◎则虞案:杨本“铫”作“锸”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御览七百六十五引无“蹲”字,“中”下有“也”字。韩诗外传十作“立乎畎亩之中”。

〔一二〕则虞案:初学记十八、治要俱无“忿然作色”四字。

〔一三〕孙星衍云:“‘御’,初学记作‘乘’。景公驾八,则据御六,皆僭也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‘御’本作‘乘’。此后人以意改之也。‘ 梁丘据乘六马而来’,言其僭也,若改‘乘’为‘御’ ,则似为景公御六马矣。”◎黄以周亦以为当从治要及初学记作“乘”。◎陶鸿庆云:“作‘御’者是也。下文晏子曰:‘大暑而疾驰,甚者马死,薄者马伤,非据孰敢为之!’玩其语意,是据所御者,正是景公之车,故晏子言疾驰伤马,非据莫敢为也。果如王说,晏子当斥其僭,不当如是云云矣。礼记曲礼篇:‘乘君之乘车,不敢旷左,左必式。’郑注云‘君存恶空其位,’是古者人臣得乘君车之证。”◎则虞案:初学记无“何” “而”“而来”四字。治要“梁”上亦无“而”字,指海本据王说改“御”为“乘”。

〔一四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何如’二字与上下文义不相属,疑当作为‘何以知之’(言何以知其为据),故晏子对曰:‘大暑而疾驰,非据孰敢为之!’今本‘知’误作‘如’,又脱‘以之’二字。” ◎则虞案:指海本改作“何以知之”。

〔一五〕则虞案:初学记、御览皆无 “曰大暑”至“敢为之”二十字。

〔一六〕则虞案:左昭二十年传作“ 唯据与我和夫”,初学记引晏子无“者”字,“夫”作 “乎”,文苑英华七百四十九王志愔应正论引同。

〔一七〕则虞案:初学记、御览四百二十八引晏子俱作“此同也”,应正论引作“此同也,非和也”,左昭二十年传作“据亦同也,焉得为和”,此即用其文而辞稍略。“非和也”三字当据增,与下句始联贯。

〔一八〕御览四百二十八引作“和者 ”。应正论作“夫和者”。

〔一九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今据也甘君亦甘’,本作‘今据也君甘亦甘’。‘君甘亦甘’,谓据之同于君,非谓 君之同于据也。若倒言之,则非其旨矣。治要及御览人事部六十九并作‘今据也君甘亦甘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王说是。‘ 君甘亦甘’,即左传‘君所谓可,据亦曰可,君所谓否,据亦曰否’意。”◎则虞案:王苏说是也。应正论作 “君甘亦甘”,御览四百二十八引作“君甘则甘”,可证。指海本据王说乙,杨本作“今据也甘”句,“君亦甘”句,误。

〔二十〕则虞案:初学记、治要均无 “忿然作色”四字。

〔二一〕则虞案:治要无“日暮”二字,初学记无“何日暮”三字。

〔二二〕则虞案:治要“面”作“北 ”。

〔二三〕孙星衍云:“骞,字伯常,名骞。”◎则虞案:治要“禳”作“攘”,“去”上有 “而”字。续汉书天文志注引“召”作“使”,无下“ 使”字。

〔二四〕孙星衍云:“‘诏’当为‘ 绍’,说文无‘诏’字,见二世刻石。”

〔二五〕则虞案:治要“戒”作“诫 ”。

〔二六〕俞樾云:“按‘设’疑‘说 ’字之误。‘说’读为‘悦’,下文云‘恶文而疏圣贤人’,‘恶文’与‘说文’正相对成义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‘设’,犹假也,‘文’,谓天象,高诱注淮南天文训云:‘文者,象也,’是也。此承上文‘诏之妖祥,以戒不敬’,言君当假以自警耳。下云‘恶文’,正指景公禳彗言之。俞氏以‘设文’二字难通,疑‘设’ 为‘说’字之误而读为‘悦’,则所谓‘文’者何所指乎。”◎于省吾云:按俞说非是。‘设’‘翕’古字多通用,书盘庚‘各设中于乃心’,汉石经‘设’作‘翕 ’,墨子脩身‘设壮日盛’,即‘翕庄日盛’,均其证也。书皋陶谟‘翕受敷施’,伪传‘翕,合也’,‘合 ’与‘受’ 义相因,‘翕受’謰语,‘翕文’亦‘受文’之义。下云‘恶文而疏圣贤人 ’,‘疏’亦与‘恶’义相因。”◎则虞案:以下文“ 近谗好优,恶文而疏圣贤人”勘之,此句当作“设文受谏而谒圣贤人”,文义始顺。

〔二七〕文廷式云:“‘星’当作‘ 彗’,下文‘何暇在彗’,亦无‘星’字。”

〔二八〕于鬯云:“‘饰’当读为‘ 饬’。小戴月令记孔疏云:‘定本“饰”俗本作“饬” ,’庄子渔父篇陆释云:‘“饰”,本作“饬”,’并其例也。诗六月篇毛传云:‘饬,正也。’国语吴语韦解云:‘饬,治也。’然则‘政不饬’者,谓政不正政不治耳,作‘饰’非义。”

〔二九〕于鬯云:“‘何暇’,语助,若言‘岂但’。”◎则虞案:治要上方校语云:“在疑去。”刘师培引戴望校语同。

〔三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茀’,谷梁传:‘孛之为言犹茀也。’”◎则虞案:“茀”即“孛 ”,亦彗之类。天官书索隐曰“茀即孛星”。春秋文十四年‘有星孛入于北斗”,易纬“彗茀将将”,皆以“ 茀”为之,盖茀之状与彗略异,光芒四射,如草木旁出。

〔三一〕则虞案:治要亦有“忿然作色”四字。

〔三二〕则虞案:治要作“无几何,晏子卒”。

〔三三〕孙星衍云:“初学记作‘出位屏而泣’。白帖亦作‘泣’,今本‘泣’作‘立’,非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此文本作‘公出屏而立’,‘ 立’即‘泣’字也。古者天子外屏,诸侯内屏,此言晏子卒而朝无谏言(见下文),景公出屏而见群臣,因思晏子而泣也。今本‘出屏’作‘出背’,则义不可通。初学记引作‘出位屏而泣’,‘
位’字乃衍文耳。‘泣’各本皆作 ‘立’,考集韵‘泣’字又音立,云:‘猋泣 疾貌,’是‘泣’与‘立’同音,故哭泣之‘泣’,亦通作‘立’。治要正作‘公出屏而立’。”◎则虞案:指海本已改作“
出屏而泣”。

〔三四〕孙星衍云:“谓谏古而无死、据与我和及禳彗星。左传齐景公言古而无死及据与我和事在鲁昭二十年,齐有彗星事在鲁昭二十六年,与景公自云一日三责者不合。然春秋经不书齐彗星,或左氏于二十六年举齐侯与晏子论陈氏之事,并溯晏子彗星之对,亦以彗星为陈氏之祥也。是此书足证左传之不及。太史公十二诸侯年表误以彗星在鲁昭二十六年而小异。 ”◎则虞案:初学记、治要“三”上俱无“而”字,治要又无“公阜”二字。“昔者”二字。文廷式云:“‘ 昔者’当作‘昔吾’。”

〔三五〕孙星衍云:“‘谁’,一本作‘孰’。”◎则虞案:治要、初学记、白孔六帖三十九引俱作“今孰责寡人乎”。元刻本重“今”字,无“ 谁”字,误。吴勉学本、杨本、凌本、吴本皆作“谁” 。活字本、绵眇阁本作“孰”,吴怀保本空一格。


    景公游寒涂不恤死胔晏子谏第十九〔一〕
  景公出游于寒涂,睹死胔〔二〕,默然不问〔三〕。晏子谏曰:〔四〕“昔吾先君桓公出游,睹饥者与之食,睹疾者与之财〔五〕,使令不劳力,籍敛不费民〔六〕。先君将游,百姓皆说曰:‘君当幸游吾乡乎!’ 今君游于寒涂,据四十里之氓,殚财不足以奉敛,尽力不能周役民氓,饥寒冻馁,死胔相望〔七〕,而君不问,失君道矣。财屈力竭,下无以亲上;骄泰奢侈,上无以亲下。上下交离,君臣无亲,此三代之所以衰也〔八〕。今君行之,婴惧公族之危,以为异姓之福也。”公曰:“然!为上而忘下,厚藉敛而忘民〔九〕,吾罪大矣。”于是敛死胔,发粟于民〔一十〕,据四十里之氓〔一一〕不服政其年〔一二〕,公三月不出游〔一三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杨本此章缺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太平御览作‘ 瘠’,下同。说文‘●’,或从‘肉’。汉书注臣瓒曰:‘枯骨曰骼,有肉曰胔。’师古曰:‘才赐切,胔瘠声之缓急。’”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‘默’,太平御览作‘嘿’,俗。”

〔四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八十六引无“谏”字。

〔五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八十六引无两“之”字。“饥”作“饥”,“疾”作“病”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‘籍敛’,荀子君道篇‘籍敛忘费’,墨子非乐篇‘厚耤敛乎万民’ 。”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‘馁’当为‘ 喂’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引作“
馁”,“胔”作“瘠。”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一本作‘哀’ ,非。”

〔九〕 黄以周云:“元刻本上作‘ 籍敛’,此作‘藉敛’,孙刻本‘籍敛’‘藉敛’亦多错出,卢校本并改作。‘藉敛’。”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于民’,太平御览作‘赈民’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四百八十六引“ 胔”作“瘠”,“民”作 “贫” 。孙氏作“赈民”,非。

〔一一〕苏舆云:“‘氓’,旧刻及浙局本作‘民’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‘民’,元刻作‘ 氓’,与上同,今改从元刻。”◎则虞案:吴勉学本正作“民”。

〔一二〕王念孙云:“按‘其’为‘ 期’,‘不服政期年’,即王制所云‘期不从政’也。 ‘公三月不出游’,‘三月’与‘期年’正相对。”◎ 苏时学云:“‘不服政’,谓宽其力。‘其’与‘期’ 通。”

〔一三〕则虞案:御览引无“公”字。


    景公衣狐白裘不知天寒晏子谏第二十
  景公之时,雨雪三日而不霁〔一〕。公被狐白之裘〔二〕,坐堂侧陛〔三〕。晏子入见,立有间,公曰:〔四〕:“怪哉〔五〕!雨雪日而天不寒〔六〕。”晏子对曰:“天不寒乎?”公笑。晏子曰:“婴闻古之贤君饱而知人之饥,温而知人之寒〔七〕,逸而知人之劳〔八〕。今君不知也。”公曰:“善!寡人闻命矣。” 乃令出裘发粟,与饥寒〔九〕。令所睹于涂者〔一十〕,无问其乡;所睹于里者,无问其家;循国计数,无言其名〔一一〕。士既事者兼月,疾者兼岁〔一二〕。孔子闻之曰:“晏子能明其所欲,景公能行其所善也。”
〔一〕 则虞案:艺文类聚二、意林卷一、文选二十四卷注、事类赋注三、御览十二、三十四、又六百九十四引 皆作“雨雪三日”,无“
而不霁”三字,归评本无“之”字,亦无“而”字。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‘公被’,意林、文选注、艺文类聚作‘披’。”◎则虞案:胡刻选注、聚珍版意林、明刻艺文类聚二皆作“被”,与孙见有异。御览三十四、六百九十四引作“披”,事文类聚前集十二作“衣”。

〔三〕 王念孙云:“按此本作‘坐于堂侧阶’,今本脱‘于’字,‘阶’字又误作‘陛’ 。凡经传中言坐于某处者,‘于’字皆不可省。治要及钞本北堂书钞衣冠部三(明陈禹谟本依俗本晏子改‘阶 ’为‘陛’,而‘于’字尚未删)并引作‘坐于堂侧阶 ’,意林及文选何晏景福殿赋注、曹植赠丁仪诗注、谢朓郡内登望诗注并引作‘坐于堂侧’,虽详略不同,而皆有‘于’字。又经传皆言‘恻阶’(顾命‘
立于侧阶’,杂记‘升自侧阶’),无言‘侧陛’者。当依治要、北堂书钞作‘坐于堂侧阶’。”◎则虞案:王说是也。册府元龟二百四十二引亦作“阶”。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‘公曰’,意林作‘谓晏子曰’。”

〔五〕 则虞案:意林脱“怪哉”二字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文选卷二十四注引作“雨雪三日天下不寒何也”,艺文类聚二、御览十二、三十四、六百九十四引作“雨雪三日不寒”。意林、事文类聚作“三日雨雪而天不寒”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北堂书钞百五十二引作“古之贤君温饱而能知民饥寒”,艺文类聚二,御览十二、三十四、六百九十四、事类赋三引无两“之” 字。又六百九十四引“贤”下有“者”字,记纂渊海六十七亦作“贤者”,惟“者”下无“君”字;意林“而 ”皆作“则”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意林、文选注、书钞、艺文类聚、御览、记纂渊海均无此句,册府元龟引有,“劳”下有“者”

〔九〕 则虞案:此有二说:一曰作 “出裘”者,刘师培云:“案治要‘令’作‘命’,事类赋注三引‘出’作‘脱’,‘与’上有‘以’字,‘ 寒’下有‘者’字,册府元龟有‘以’字,玉海百九十五所引亦有‘者’字,事文类聚亦作‘以与饥贫者’,是‘以’字‘者’字碻为挩文。又御览六百九十四引作 ‘公乃命出裘以与寒,发粟以与饥’,书钞百五十二引作‘乃出裘衣发仓粟以拯饥寒,民皆悦之也’。与此均殊。”案:文选卷十三注引作“出裘发粟以与饥人”,艺文类聚二、御览三十四作“出裘发粟以与饥寒者”,事类赋作“脱裘发粟”,王念孙从此。二曰作“去裘” 者,俞樾云:“按国中之寒者何限,必人人衣之以裘,势必无以给之。且文王之民,老者衣帛而已,未闻其衣裘也。‘出裘’当作‘去裘’,意林作‘公乃去裘’,是也。公本被狐白之裘,闻晏子之言不安于心,令左右之人为之去裘,故曰‘乃令去裘’也。‘发粟与饥寒’ ,本作‘发粟与饥人’,因‘去裘’误作‘出裘’,遂改‘饥人’为‘饥寒’,艺文类聚、御览诸书引此文,又因‘饥寒’二字于文未安,于‘饥寒’下增‘者’字,皆非晏子原文也。文选雪赋注引作‘以与饥人’,可据以订正。”苏舆云:“俞说是,第从意林作‘去’,则泥矣。‘出’即‘去’,无烦改字以就其说。诗宾筵郑笺、荀子大略篇杨注、史记韩长孺传索隐皆训‘出’ 作‘去’,并其证矣。”是苏舆以前一说也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作“今”。

〔一一〕则虞案:归评本作“无名其言”,误。

〔一二〕苏舆云:“兼月,兼一月之粟;兼岁,兼一岁之粟。‘事’,谓已有职业可任者,故但兼月;‘疾’则病苦 无能为之人,故须兼岁乃可自给也。”◎长孙元龄云:“事者,谓冠昏丧祭等多用度之事。”


    景公异荧惑守虚而不去晏子谏第二十一
  景公之时,荧惑守于虚〔一〕,期年不去〔二〕。公异之,召晏子而问曰〔三〕:“吾闻之,人行善者天赏之,行不善者天殃之。荧惑,天罚也〔四〕,今留虚,其孰当之?”晏子曰:“齐当之。”公不说,曰:“ 天下大国十二〔五〕,皆曰诸侯,齐独何以当〔六〕? ”晏子曰:“虚,齐野也〔七〕。且天之下殃〔八〕,固干富彊〔九〕,为善不用〔一十〕,出政不行,贤人使远,谗人反昌,百姓疾怨,自为祈祥〔一一〕,录录彊食〔一二〕,进死何伤!是以列舍无次,变星有芒〔一三〕,荧惑回逆,孽星在旁,有贤不用,安得不亡!〔一四〕”公曰:“可去乎?”对曰:“可致者可去,不可致者不可去。”公曰:“寡人为之若何?”对曰: “盍去冤聚之狱〔一五〕,使反田矣;散百官之财,施之民矣;振孤寡而敬老人矣〔一六〕。夫若是者,百恶可去,何独是孽乎〔一七〕!”公曰:“善。”行之三月,而荧惑迁〔一八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御览七引无“之” “于”字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御览七引作无“不 ”字。

〔三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案开元占经三十二引作‘公问晏子曰’。”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史记索隐引春秋文燿钩‘赤帝,赤熛怒之神为荧惑,位南方,礼失则罚出’。”

〔五〕 苏时学云:“案景公时,晋、秦、齐、楚、吴、越最为大国,次则鲁、卫、宋、郑、陈、蔡,亦名邦也。故于诸国中独举十二为言,史记有十二诸侯年表,盖亦本此。”

〔六〕 王念孙云:“此承上文两‘ 当之’而言,则‘当’下亦有‘
之’字,而今本脱之。”◎刘师培校补云:“元龟作‘何以独当之’,占经引作‘齐何以独当之’。”◎则虞案:句下当据补“之”字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御览七引“虚,齐之分野”,占经引“虚,齐分野”。

〔八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占经作‘ 天下之殃’。”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太平御览节其文,作‘当强为善’,非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‘疆’字误,元刻本作‘彊’,音义不误。”◎则虞案:活字本、浙局本作“疆”,杨本、凌本、吴本均作“彊”。

〔一十〕于鬯云:“既曰‘为善’,又言‘不用’,‘用’与‘为’当何别之?盖此‘用’ 宜读为‘勇’,‘勇’谐‘甬’声,‘甬’即谐‘用’ 声,故可借‘用’为‘勇’。‘为善不勇’,与下句‘ 出政不行’相对,‘为’与‘勇’、‘出’与‘行’字别,轻重一例也。且下文又云‘有贤不用’,若此‘用 ’非假字,则文亦犯复矣。”

〔一一〕陶鸿庆云:“‘祈’读为‘ 机’。周礼肆师职‘及其祈珥’,故书‘祈’作‘几’ ,郑云‘“祈”当为进禨之“禨”’也。禨,妖祥也。 ”◎则虞案:陶说是也。元龟“祈”作“灾”。

〔一二〕孙星衍云:“汉书萧曹赞‘ 录录未有奇节’,师古曰:‘录录,犹鹿鹿,言在凡鹿之中也。’”◎于鬯云:“‘彊’当为‘彊勉’之‘彊 ’,非‘富彊’之‘彊’,依说文当作‘●’,‘●’ 之古文作‘●’,正谐‘彊’声也。‘食’当读为‘饰 ’,尔雅释诂云:‘食,伪也,’是正读‘食’为‘饰 ’,故训‘食’为‘伪’。‘彊饰’者,谓其彊辨饰非耳,此即承上文‘百姓疾怨,自为祈祥’而言。夫百姓既疾怨矣,而犹自为祈祥,苟非彊饰其辞,何以祈祥乎?故曰‘录录彊食’,彊食,彊饰也,‘食’字若从饮食义必不可解。录录,犹历录耳,重言与双声一也。”

〔一三〕刘师培校补云。“元龟作‘ 不尝’,‘尝’或‘常’字,与此异。”

〔一四〕孙星衍云:“上皆韵语。”

〔一五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占经引‘ 去’作‘出’,元龟同。”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‘田’、‘民 ’、‘人’为韵。”

〔一七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元龟作‘ 独孽星乎’。”

〔一八〕刘师培校补云:“占经引‘ 迁’作‘乃迁也’。”


    景公将伐宋瞢二丈夫立而怒晏子谏第二十二
  景公举兵将伐宋,师过泰山,公瞢见二丈夫立而怒〔一〕,其怒甚盛。公恐,觉,辟门召占瞢者〔二〕,至。公曰:“今夕吾瞢二丈夫立而怒,不知其所言,其怒甚盛,吾犹识其状,识其声。”占瞢者曰:“师过泰山而不用事,故泰山之神怒也。请趣召祝史祠乎泰山则可。”公曰:“诺。”明日,晏子朝见,公告之如占瞢之言也。公曰:“占瞢者之言曰:‘师过泰山而不用事,故泰山之神怒也。’今使人召祝史祠之。”晏子俯有间,对曰:“占瞢者不识也,此非泰山之神,是宋之先汤与伊尹也。”公疑〔三〕,以为泰山神。晏子曰:“
公疑之,则婴请言汤伊尹之状也。汤质皙而长,颜以髯〔四〕,兑上丰下〔五〕,倨身而扬声〔六〕。”公曰:“然,是已。”“伊尹黑而短,蓬而髯〔七〕,丰上兑下〔八〕,偻身而下声〔九〕。”公曰:“然,是已。今若何〔一十〕?”晏子曰:“夫汤、太甲、武丁、祖乙〔一一〕,天下之盛君也,不宜无后。今惟宋耳,而公伐之,故汤伊尹怒,请散师以平宋〔一二〕。” 景公不用〔一三〕,终伐宋。晏子曰:“伐无罪之国〔一四〕,以怒明神,不易行以续蓄〔一五〕,进师以近过〔一六〕,非婴所知也。师若果进,军必有殃。”军进再舍,鼓毁将殪〔一七〕。公乃辞乎晏子,散师,不果伐宋〔一八〕。
〔一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:‘瞢,目不明也’,古借为‘梦’字。”

〔二〕 孙星衍云:“‘辟’读如‘ 辟’。”

〔三〕 于鬯云:“‘公疑’二字当句,疑晏子所言汤与伊尹也,故下文‘晏子曰:“公疑之,则婴请言汤与伊尹之状。”’‘以为泰山神’者,信占梦者之言也。七字读作一句者非。”

〔四〕 孙星衍云:“诗传:‘皙,白皙。’说文:‘人色白也。’艺文类聚作‘汤长头而髯鬓’,御览作‘汤长头而寡发’,一作‘长头而髯’ 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论衡死伪篇无‘质’字,因下‘皙 ’字误衍。论衡‘颜’作‘颐’。”◎于鬯云“‘长’ 下疑复有‘长’字,正因两‘长’字重叠,故脱去一‘ 长’ 字耳。‘汤质皙而长’当句,与下文‘伊尹黑而短’相对(论衡死伪篇无‘ 质 ’字,然有不害其为对),‘长颜以髯’,亦与下文‘ 蓬头而髯’相对(今本脱‘头’字,依御览须髯览引补),孙星衍音义以‘汤质皙’为句,‘而长颜以髯’为句,则下文当读‘伊尹黑’为句,然试问‘而短蓬头而髯’,成何语乎?即从脱‘头’字之本,云‘而短蓬而髯’,亦成何语乎?‘皙而长’者,谓其体也。孟子告子篇云‘汤九尺’,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言‘汤体长专’,皆其证。然则‘ 长’下必复有‘长’字可知。否则‘颜以髯’又不成语矣。艺文类聚头类云‘汤长头而髯鬓’。”◎则虞案:于说是也。“汤质皙而长”句,言其身修也;“
长头而髯”句,言其头及须也;后 “头”误为“ 颜”,而“颜”字误连上句读,致失其义。艺文类聚十七、御览三百七十四引俱作“汤长头而髯”,是其证。又御览三百九十九节引作“ 汤修以长髯”,“汤修 ”者,即节上句“汤质皙而长”,“长髯”者,即节“ 长头而髯”也。博物志异闻作“汤皙容多发”。

〔五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案论衡死伪篇作‘丰上而锐下’,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作‘丰下锐上’。”◎则虞案:御览三百九十九引上字之下有“ 而”字。

〔六〕 则虞案:论衡作“据身而扬声”,“据”字误。御览三百九十九引作“倨身高声” ,高、即扬也。

〔七〕 则虞案:御览三百七十四、三百九十九引“蓬”下俱有“头”字,三百九十九引“ 黑”下无“而”字。博物志引作“伊尹黑而短”,自“ 短”字截读,是也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论衡作“丰上而锐下”。

〔九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后汉书冯衍传注引帝王世纪云:‘伊尹丰下锐上,色黑而短,偻身而下声。’”◎则虞 案:御览三百九十九引无“而”字。

〔一十〕则虞案:论衡“若”作“奈 ”。

〔一一〕孙星衍云:“太甲,汤孙,武丁;小乙子;祖乙,河□甲子。”◎则虞案:论衡作 “祖已”,

〔一二〕则虞案:论衡作“和于宋” 。

〔一三〕则虞案:论衡无“景”字。

〔一四〕黄以周云:“元刻‘伐’上有‘公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黄说误。吴刻如是,元本、活字本“公”字误越在“曰”字之上,绵眇阁本、吴勉学本、杨本、凌本均无“公”字,吴怀保本作“晏子谏曰”。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未详。”◎于鬯云:“蓄之言畜也。孟子梁惠王篇云‘畜君者,好君也。’此以声训‘畜君’为‘好君’,则‘续蓄’为‘ 续好’矣。且孟子正引晏子事,见问下篇,其曰‘其诗曰畜君何尤’,齐大师所作也。然则谓好为畜,殆齐语与?依本字盖当作‘●’,‘畜’‘蓄’并借字。广雅释诂云:‘●,好也。’说文女部云:‘●,媚也,’ 媚亦好也(王念孙广雅疏证颇详)。盖齐宋本相旧好之国,今齐伐宋,是绝好矣。‘易行’者,易伐为不伐也,不伐即续好矣,不易行以续好,则仍伐以绝好耳,‘ 蓄’字之义可得。孙星衍音义谓续蓄未详,疏矣。”◎ 于省吾云:“按‘蓄’‘畜’通用,古籍习见,不烦举证。吕氏春秋适威‘民善之则畜也’,注‘畜,好。’ 孟子梁惠王‘畜君者,好君也’,‘畜’‘好’古音同隶幽部,乃音训字也。‘不易行以续畜’,即不易行以续好也。上云‘请散师以平宋’续好即平宋之义。不易行以续畜,故下云‘进师以近过,非婴所知也。’左隐七年传‘以继好息民’,左僖四年传‘先君之好是继’ ,左襄元年传‘以继好结信’,是‘续畜’犹言‘继好 ’也。”

〔一六〕陶鸿庆云:“‘近过’二字,文义难通。‘过’当为‘祸’。礼记大学‘过也’,朱氏骏声以为‘祸’之假字。下云‘师若果进,军必有殃’,即近祸之谓。”

〔一七〕孙星衍云:“‘将’读将帅。说文:‘殪,死也。’”

〔一八〕孙星衍云:“太平御览引古文琐语曰:‘齐景公伐宋,至曲陵,梦见有短丈夫宾于前。晏子曰“君所梦者何如哉?”公曰:“其宾者甚短大,小上,其言甚怒,好侻。”晏子曰:“如是,则伊尹也。伊尹甚大,上小,下赤色而髯,其言好侻而下声。”公曰:“是矣。”晏子曰:“是怒君师,不如违之。”遂不果伐宋。’”◎刘师培补释云:“博物志七云:‘齐景公伐宋,过泰山,梦二人怒。公谓太公之神,晏子谓宋祖汤与伊尹也。为言其状,汤皙容多发,伊尹黑而短,即所梦也。景公进军,不听,军鼓毁,公怒(当作“恐”),散军,(下挩“不”字)伐宋。’”


    景公从畋十八日不返国晏子谏第二十三
  景公畋于署梁〔一〕,十有八日而不返〔二〕。晏子自国往见公〔三〕。比至,衣冠不正〔四〕,不革衣冠〔五〕,望游而驰〔六〕。公望见晏子,下而急带曰〔七〕:“夫子何为遽〔八〕?国家无有故乎〔九〕? ”晏子对曰:“不亦急也〔一十〕!虽然,婴愿有复也。国人皆以君为安野而不安国〔一一〕,好兽而恶民〔一二〕,毋乃不可乎〔一三〕?”公曰:“何哉?吾为夫妇狱讼之不正乎〔一四〕?则泰士子牛存矣〔一五〕;为社稷宗庙之不享乎?则泰祝子游存矣〔一六〕;为诸侯宾客莫之应乎?则行人子羽存矣〔一七〕;为田野之不僻,仓库之不实〔一八〕?则申田存焉〔一九〕;为国家之有余不足聘乎〔二十〕?则吾子存矣〔二一〕。寡人之有五子,犹心之有四支〔二二〕,心有四支,故心得佚焉〔二三〕。今寡人有五子,故寡人得佚焉,岂不可哉!”晏子对曰:“婴闻之,与君言异〔二四〕。若乃心之有四支,而心得佚焉,可;得令四支无心〔二五〕,十有八日;不亦久乎!”公于是罢畋而归〔二六〕。
〔一〕 则虞案:韩诗外传十作“齐景公出田”。白孔六帖三十九、御览三百七十六、四百五十六、艺文类聚二十四、六十六引俱作“景公田”。 “署梁”者,孙星衍云:“地名,未详。”晏子春秋地名多不可考,如前之公阜,此之署梁是已。

〔二〕 则虞案:韩诗外传作“十有七日而不反”,白孔六帖引作为“十二日不反”。御览两引、艺文类聚两引俱作“十有八日不反”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外传作“晏子乘而往”,类聚、御览三百七十六作“晏子往见公”,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作“晏子因自往见公”。

〔四〕 则虞案:艺文类聚二十四引作“衣冠尽不正”,御览四百五十六引同。

〔五〕 则虞案:外传、艺文类聚均无“不革衣冠”四字。

〔六〕 孙星衍云:“说文‘游,旌旗之●也。’”◎于鬯云“‘望游’,盖犹‘望羊’, ‘羊’‘‘游’一声之转,此类实主声不主字。史记孔子世家云:‘眼如望羊。’前章亦有‘望羊’字,孙星衍音义云:‘望 羊,犹仿佯也。 ’然彼云‘望羊待于朝’,或疑是人名,见前校,则孙义犹疑惑,合移以释此‘望游而驰’,正谓‘仿佯而驰 ’也。而孙于此乃引说文‘游,旌旗之●’,以实义解之,殆未的确。”◎则虞案:外传、艺文类聚皆无此句。

〔七〕 孙星衍曰:“‘带’与‘劳 ’字相似,或当为‘逆劳’。”◎长孙元龄云“下,下车也。鲁论‘孔子下,欲与之言’是也。‘急带’与‘ 缓带’对,肃其威仪也。音义‘逆劳’之解,恐牵强。 ”◎则虞案:外传作“景公见而怪之曰”,艺文类聚二十四作“公见逆劳曰”,六十六引作“公望见晏子,下车急曰”,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作“公望见晏子曰”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外传作“夫子何蘧乎”,艺文类聚二十四引作“何为遽至”,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作“何其遽”。“为”“其”义通也,“何为遽 ”,即“何其遽”也。

〔九〕 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‘无有’作‘得无有’,御览作‘得无’。”◎王念孙云: “按‘无’上有‘得’字,而今本脱之。杂上篇‘诸侯得微有故乎(微,无也),国家得微有事乎’,文义正与此同。韩诗外传十作‘得无有急乎’,艺文类聚人部八、产业部下、御览人事部十七、九十七,并引作‘得无有故乎’,皆有‘得’字。”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作‘ 无恙也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韩诗外传作‘晏子对曰然有急’,无下句。”

〔一一〕刘师培云:“黄本无‘君’ 字,御览引作‘安于野’,白帖引‘民’作‘人’”。 ◎则虞案:艺文类聚二十四引无“为”字。

〔一二〕苏舆云:“韩诗外传作‘国人皆以君为恶民好禽’,此下载‘臣闻之,鱼鳖厌深渊而就干浅’云云,与此 少异。”

〔一三〕则虞案:白帖无“乃”字。艺文类聚两引“毋”皆作“无”。

〔一四〕王念孙云:“‘为’上不当有‘吾’字,盖衍文也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‘吾’乃‘ 若’字之误。”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泰士,官;子牛,名。孟子‘皋陶为士’。韩诗外传作‘为狱不中邪,则大理子几在’,牛与‘几’声亦相近。”◎卢文弨曰:“韩诗外传以下‘行人子羽’作‘子牛’,而此为 ‘子几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泰士,即曲礼六大中之‘大士’(‘泰’‘大’同),郑注云:‘大士以神仕。’ 大士正狱讼,盖若秋官士师察狱讼之辞矣。”◎则虞案:黄本“牛”作“午”。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泰祝,官;子游,名。韩诗外传作‘祝人泰宰在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 ‘泰祝’,即曲礼六大中之‘大祝’。周礼大祝‘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’,即此也。”

〔一七〕孙星衍云:“行人,官;子羽,名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‘子羽’,韩诗外传作‘子牛’。”◎则虞案:作“子羽”显然有误。行人子羽、郑人也,见于论语宪问,又见于左襄二十九、三十一年传及昭元年传。似当从外传前作“子几”。

〔一八〕孙星衍云:“‘辟’读如‘ 辟’。御览‘库’作‘廪’。”◎苏舆云:“下疑有‘ 乎’字,传写脱之耳。”◎则虞案:作“廪”者是。此盖形近而讹。

〔一九〕孙星衍云:“申田,疑人名。韩诗外传作‘为国家有余不足邪,则巫贤在’。”◎ 俞樾云:“按‘申田’,官名也。‘申’当为‘司’,史记留侯世家‘以良为韩申徒’,徐广曰‘“申徒”即 “司徒”耳,但语音讹转,故字亦随改。’庄子大宗师篇‘申徒狄’,释文曰‘崔本作“司徒狄”’,是‘申 ’与‘司’ 古通用。‘申田’即 ‘司田’也。管子小匡篇:‘垦草入邑,辟土聚粟,多众尽地之利,臣不如宁戚,请立为大司田。’此齐有司田之证。”◎黄以周云“俞说是也。但齐之司田,自有申田之名,管子立政篇详叙虞师之事、司空之事、申田之事、乡师之事、工师之事云:‘相高下,视肥硗,观地利,明昭期前后,农夫以时均修焉,申田之事也。’ 今本管子‘申’又误‘由’。王氏杂志以为衍文,失之。”◎苏舆云:“黄说是。‘焉’疑当作‘矣’,与上一例。”

〔二十〕卢文弨云:“‘聘’字衍。 ”◎刘师培云:“黄本上方校语云:‘国家句可疑。’ ”◎则虞案:此句未脱,“聘”字衍,外传作“为国家有余不足邪”,可证。

〔二一〕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、太平御览作‘吾子’。”◎刘师培云:“黄之采本亦作‘ 吾’。”◎则虞案:明钞本此字缺。外传作为“寡人有四子,犹有四肢也”。外传上无晏子,故云“四子”;此上列举子午、子游、子羽、申田并晏子,故曰“五子 ”。若徒指晏子一人言,引何必列举子午子游耶?是作 “五”者是矣。

〔二二〕孙星衍云:“外传作‘肢’ 。”

〔二三〕则虞案:艺文类聚六十六作 “故心有佚”。

〔二四〕孙星衍云:“太平御览作‘ 言与君异’。”◎则虞案:宋本御览作“与君言异”。

〔二五〕孙星衍云:“艺文类聚作‘ 则可令四支一日无心’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‘可得’ 二字,与上下文义皆不贯,‘可得’本作‘则可’,‘ 则可’者,承上之词,与下文‘不亦久乎’相应,今本作为‘可得’者,‘得’字涉上文‘得佚’而衍,又脱去‘则’字耳。韩诗外传作‘人心有四肢,而得代焉则善矣,令四肢无心十有七日,不死乎’,文虽异而义则同。艺文类聚产业部引作‘若心有四支而得佚则可’,御览人 事部九十七引作‘乃若心之有四支,而心得佚焉则可’,可据以订正。”◎于鬯云:“此当以‘若乃心之有四支而心得佚’为句,‘焉可得令’为句,‘四支无心’属下‘十有八日不亦久乎 ’读,文义自明。不意王念孙杂志误于‘焉’字读断,因谓‘可得’本作‘则可’,‘得’字涉‘得佚’而衍,又脱‘则’字。如此,则是改书,非校书矣。彼所据韩诗齐桓公传作‘人心有四肢而得代焉则善矣,令四肢无心十有七日,不死乎’之文,以为左证。鬯窃谓此类允宜各依本文,本文各自可通,必欲牵合,则必有一伤。且以两文审之,晏子之义实较外传为长。‘焉可得令 ’者,谓心之不可因有四支而自佚也,何善之有!然则论义转合以此准彼,顾乃以彼准此乎?至谓艺文类聚产业部引作‘若心有四支而得佚则可’,太平御览人事部九十七作‘乃若心之有四支,而心得佚焉则可’,今检类聚田猎类引云:‘若心有四支而得佚,则可令四支无心乎?’御览谏诤览引云:‘乃若心之有四支而心得佚焉,则可令四支无心乎?’两引明明并以‘则可’二字属下读。王于‘则可’读断,‘则可’读断,则试问‘
令四支无心乎’句如何接乎?殆强就己说而已,必不可也。且御览又引云:‘若心有四支而得佚,则可令四支一日无心乎?’彼‘则可’二字亦明属下读,王志尚失引,若依王读,则‘令四支一日无心乎’句亦不能接也。窃谓此三引者,实皆节引晏子之文而误者也。而一引亦误连‘焉’字,其两引皆于‘佚 ’字断句,则转可据矣。”◎则虞案:于说迂曲。此以 “心佚”与“无心”二者相举以论也。心佚则可,而无心不可。此当作“若乃心之有四支而心得佚焉,可”句,“得令四支无心十有八日,不亦久乎”句,其证有三:宋本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作“乃若心之有四支而心得佚焉则可,今四支无心也十有八日矣,不亦久乎”,苟如于鬯自“佚”字断句,则“焉则可今四支无心也”不成文理,其证一也。御览三百七十六引“若心有四支而得佚则可,令四支 一日无心乎”,艺文类聚六十六引同,皆节引此文而易其辞,故改“今 ”为“令”,而“乎”字在“无心”之下。苟如于鬯自“
佚”字截读,语意亦极不明,其证二也。外传作“人心有四肢而得代焉则善矣,令四肢无心十有七日不死乎”,文字稍异,而意全同,“
则善矣”即“则可”,亦即“焉可 ”;“得令”者,“得”,犹“能”也,用以辅足语气,其证三也。

〔二六〕则虞案:白帖三十九引作“ 于是罢畋即归也”。御览三百七十六作“公罢田而返” ,御览四百五十六作“公于是罢田归”。艺文类聚二十四作“于是罢畋即日归”,六十六作“公乃罢田而归” ,各不相同。


    景公欲诛骇鸟野人晏子谏第二十四
  景公射鸟,野人骇之〔一〕。公怒〔二〕,令吏诛之。晏子曰:“野人不知也。臣闻赏无功谓之乱〔三〕,罪不知谓之虐。两者,先王之禁也;以飞鸟犯先王之禁,不可!今君不明先王之制〔四〕,而无仁义之心,是以从欲而轻诛〔五〕。夫鸟兽,固人之 养也,野人骇之,不亦宜乎!公曰:“善!自今已后〔六〕,弛鸟兽之禁〔七〕,无以苛民也〔八〕。”
〔一〕 孙星衍曰:“惊鸟令去也。 ”

〔二〕 则虞案:治要及御览九百一十四引无“怒”字,四百五十六引有。

〔三〕 则虞案:治要、御览四百五十六“闻”下均有“之”字。

〔四〕 刘师培校补云:“黄本‘今 ’误‘令’,上方校语云:‘疑“今”字’。”◎则虞案:明钞本脱。

〔五〕 苏舆云:“从,犹纵也。曲礼‘欲不可从’,‘从’亦读成‘纵’。治要有‘也’ 字。”

〔六〕 御览四百五十六、九百一十四两引作“自尔已来”。◎王念孙云:“后人习闻‘自古已来’之语,罕见‘自今已来’之文,故改‘来’为 ‘后’也。不知‘自今已来’犹言‘自今已往’也,‘ 来’与‘往’意相反,而谓‘往’为‘来’者,亦犹‘ 乱’之为‘治’,‘故’之为‘今’,‘●’之为‘安 ’也。晋语‘自今已往,知忠以事君者与詹同’。吕氏春秋上德篇作‘自今已来’;吕氏春秋察微篇‘自今已往,鲁人不赎人矣’,淮南道应篇作‘自今已来’。吕氏春秋淫辞篇‘自今已来,秦之所欲为赵助之,赵之所欲为秦助之’,韩策颜率曰‘自今已来,率且正言之而已矣’,史记秦始皇纪‘自今已来,操国事不道如嫪毒不韦者,籍其门’,皆谓自今已往也(余见史记太史公自序及经义述闻大雅)。群书治要及太平御览人事部九十七、羽族部一引晏子皆作‘自今已来’。”

〔七〕 则虞案:御览九百一十四作 “一弛”,四百五十六作“未有”。

〔八〕 则虞案:治要“苛”作“拘 ”。


    景公所爱马死欲诛圉人晏子谏第二十五〔一〕
  景公使圉人养所爱马〔二〕,暴死〔三〕,公怒,令人操刀解养马者〔四〕。是时晏子侍前,左右执刀而进,晏子止〔五〕而问于公曰〔六〕:“尧舜支解人,从何躯始〔七〕?”公矍然曰〔八〕:“
从寡人始〔九〕。”遂不支解〔一十〕。公曰〔一一〕:“以属狱。”晏子曰:“此不知其罪而死〔一二〕,臣为君数之〔一三〕,使知其罪〔一四〕,然后致之狱〔一五〕。”公曰:“可〔一六〕。”晏子数之曰: “尔罪有三〔一七〕:公使汝养马而杀之〔一八〕,当死罪一也〔一九〕;又杀公之所最善马〔二十〕,当死罪二也;使公以一马之故而杀人,百姓闻之必怨吾君〔二一〕,诸侯闻之必轻吾国,〔二二〕汝杀公马〔二三〕,使怨积于百姓〔二四〕,兵弱于邻国,汝当死罪三也〔二五〕。今以属狱〔二六〕。”公喟然叹曰:“夫子释之!夫子释之〔二七〕!勿伤吾仁也。”
〔一〕 则虞案:治要此章属杂上,说苑正谏篇用此文。白帖三十七引此作国语文。凌本上方识语云:“武帝时有杀上林鹿者,下有司杀之,东方朔在旁曰:‘是固当死者三:使陛下以鹿杀人,一当死;天下闻陛下重鹿杀人,二当死;匈奴有急,以鹿触之,三当死。’帝默然赦之。古人讽谏,往往类此。”

〔二〕 王念孙云:“按此本作‘景公使人养所爱马’,无‘圉’字,今本有之者,后人依说苑正谏篇加之也。按说苑曰:‘景公有马,其圉人杀之,’下文曰:‘使吾君以马之故杀圉人,’二‘圉人 ’上下相应。此文但言使人养马,而无‘圉人’之文,故下文亦但言‘杀养马者’,而不言‘杀圉人’。若此文作‘圉人’,则与下文不相应矣。又此章标题本作‘ 景公所爱马死欲诛养马者’,今本‘养马者’作‘圉人 ’,亦后人所改。”◎则虞案:艺文类聚九十三、事类赋注二十一引均无“圉”字。治要无“圉人”二字。

〔三〕 孙星衍云:“诗传:‘暴,疾也。’、说文‘暴,疾有所趣也,’玉篇‘步到切’ 。”王念孙云:“按‘暴死’二字文义不明,艺文类聚人部八作‘暴死’,亦后人以俗本晏子改之。治要及御览人事部皆作‘暴病死’,艺文类聚兽部,御览兽部皆作‘马病死’,文虽不同,而皆有‘病’字,于义为长。”◎则虞案:事类 赋注二十一引作“马病死”,艺文类聚二十四引作“暴死。”

〔四〕 则虞案:治要“令”作“命 ”,艺文类聚二十四作“令刀解养马者”,九十三作“ 令人杀养马者”,白帖三十九作“欲刀解养马者”,御览四百五十六作“令人持刀,欲煞养马者”。

〔五〕 王念孙云:“按‘止’下有 ‘之’字,而今本脱之,则语意不完。治要及御览人事部皆有‘之’字。”

〔六〕 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六引无“于公曰”三字。

〔七〕 孙星衍云:“‘躯’,御览作‘体’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治要作‘敢问古时尧舜支解人,从何躯始’,是也。今本脱‘敢问古时’四字,则语意唐突。御览人事部亦有‘古时’二字。”

〔八〕 孙星衍云:“‘矍’,御览作‘惧’。”◎王念孙云:“按‘矍’本作‘惧’,此后人不晓‘惧然’之义而以意改之也,不知‘
惧然’即‘瞿然’也。说文:‘● (九遇切),举目惊●然也。’经传通作‘瞿’,檀弓 ‘公瞿然失席’是也。又通作‘惧’,大戴记用兵篇: ‘公惧焉曰。’(‘惧焉’即‘瞿然’)庄子庚桑楚篇:‘南荣趎惧然顾其后。’史记孟子传:‘王公大人初见其术,瞿然顾化。’汉书惠纪赞:‘闻叔孙通之谏则惧然。’说苑君道篇:‘哀公惧焉有间。’皆惊貌也。治要及御览人事部并作‘公惧然’(钞本御览如是,刻本改为‘戄然’)。”

〔九〕 俞樾云:“按晏子问支解人从何躯始,而公遽云‘从寡人始’,语殊不伦。据韩诗外传,作‘景公离席曰“纵之,罪在寡人”’。疑晏子本作‘公矍然曰从之’,‘从’即‘纵’也。‘寡人始 ’三字,必有夺误,或亦如外传文,或文不必同,而意则必相近也。”◎苏舆云:“‘从寡人始’不误,盖景公悔心乍萌,率尔而对。若既纵之矣,下何以云‘属狱 ’乎?治要无此句及下六字。”◎则虞案:苏说是也。晏 子固知尧舜未尝支解人,而以 “何体始”为问者,欲借以启沃景公。景公率尔曰“从寡人始”,言未毕,知支解人之不当,始□然即止。此非有缺文,正状其言之未已也。

〔一十〕孙星衍云:“御览‘遂’下有‘止’字。”

〔一一〕苏舆云:“‘公曰’二字当衍。”◎则虞案:“遂不支解”四字,记者之言也,故又用“公曰”二字以别之。苏言误。

〔一二〕王念孙云:“按治要及御览人事部皆无此七字,今有之者,亦后人依说苑加之。”

〔一三〕王念孙云:“按说苑作‘臣请为君数之’,治要及艺文类聚人部、兽部,御览人事部、兽部,白帖三十九皆作‘请数之’;今本依说苑加 ‘臣为君’三字,而脱去‘请’字。按下文‘公曰可’ ,即可晏子之请也,则原有‘请’字明矣。故说苑亦有 ‘请’字(外上篇记谏杀颜浊邹事,亦曰‘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’)。”

〔一四〕卢文弨云:“‘使’下有‘ 自’字。”◎苏舆云:“治要正有‘自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说苑“使”作“令”,无“自”字。

〔一五〕孙星衍云:“‘致’,御览作‘属’。”◎则虞案:宋本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作“然后煞之”。

〔一六〕孙星衍云:“沈启南本下有注云:‘或作景公有马,其圉人杀之,公怒,援戈将自击之。晏子曰:“此不知其罪而死,臣请为君数之,令知其罪而杀之。”公曰:“诺”。晏子举戈而临之曰’ 云云。是说苑文。”◎黄以周云:“原本‘子’误‘乎 ’,今正。元本有一○,乃出异文云:‘或作景公有马,其圉人杀之,公怒,援戈将自击之。晏子曰:“此不知其罪而死,臣请为君数之,令知其罪而杀之。”公曰 “诺”,晏子举戈而临之曰’云云,凡五十五字,又作○隔之,乃接‘尔罪有三’句。”◎则虞案:元本○下“此不知”无“知”字,“援戈”无“ 戈”字,明活字本同。黄氏盖未见原本,据吴刻而言也。此二字乃顾广圻所补。

〔一七〕则虞案:治要、艺文类聚二十四、九十三俱作“尔有三罪”,御览作“尔有罪三” ,事类赋注二十一作“尔有三死罪”。

〔一八〕则虞案:治要同,惟无“而 ”字,类聚二十四“而”作“汝”,九十三无“而”字,御览四百五十六亦作“汝”。

〔一九〕则虞案:白帖作“汝罪一也 ”,类聚二十四、御览作“当死罪一”,九十三、事类赋作“一当死也”。

〔二十〕孙星衍云:“‘善’,御览作‘爱’。”◎卢文弨云:“御览无‘最’字。”◎则虞案:类聚九十三、御览八百九十六、事类赋注作“最善马”,类聚二十四、御览四百五十六引作“所爱马” 。

〔二一〕则虞案:类聚九十三、事类赋注二十一作“百姓必怨叛”。类聚二十四作“百姓怨吾君”。

〔二二〕则虞案:类聚及事类赋皆作 “轻伐”。

〔二三〕孙星衍云:“‘汝’,太平御览下有‘一’字。”

〔二四〕卢文弨云:“御览‘使’下有‘公’字。”◎俞樾云“‘积怨’当作‘怨积’。” ◎苏舆云:“今本作‘怨积’,疑俞所见本误也。”

〔二五〕苏舆云:“‘汝’字缘上文衍。”◎陶鸿庆云:“上文当死罪一也,当死罪二也,句首皆无‘汝’字,此文亦当一律。‘汝’字本在‘今以’下,传写脱去,而校者误补于‘当死罪’之上耳。 ”

〔二六〕则虞案:御览四百五十六引 “今”作“令”,义亦通。

〔二七〕王念孙云:“按治要及艺文类聚人部、兽部,御览人事部、兽部皆但有‘公喟然曰赦之’六字,今本‘夫子释之’三句,皆后人依说苑加之。‘叹’字亦后人所加。”◎则虞案:类聚二十四引作为“舍之”,事类赋注引作“赦之”。作“赦之”,微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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