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
山泽第十
作者:应劭 (东汉) 收藏

 

  孝经曰:“圣不独立,智不独治,神不过天地,同灵造虚,由立五岳,设三台。〔二〕”传曰:“五岳视三公,四渎视诸侯,其余或伯或子男,大小为差。〔三〕”尚书:“咸秩无文。〔四〕”王者报功,以次秩之,无有文也〔五〕。易称:“山泽通气。〔六〕”礼: “名山大泽,不以封诸侯。〔七〕”故积其类曰山泽也。
〔一〕 苏颂曰:“山泽十,子抄云:‘二十四。’”

〔二〕 马国翰以下引传为援神契,定此为孝经纬援神契文。黄奭曰:“案风俗通原文引作孝经,今孝经无其文,据列仙传引作援神契,其为纬文无疑。朱彝尊经义考仅引‘圣不独立’二句,以为纬语,疏矣。”札移曰:“案孝经无此文,考刘向列仙传赞云:‘援神契言神不过天地,造灵洞虚,犹立五岳,设三台。’与此文同,则是孝经纬文。汉人引经、纬,不甚分别也。‘同灵造虚’,‘同’疑‘洞’之误。”谭献复堂日记五曰:“此当为孝经纬文,古微书、纬□皆失采记之。”

〔三〕 礼记王制:“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,五岳视三公,四渎视诸侯。”注:“视,视其牲器之数。”尚书大传夏传:“五岳视三公,四渎视诸侯,其余山川视伯,小者视子男。”注:“所视者,谓其牲币、粢盛、笾豆、爵献之数,非谓尊卑。”(据陈寿祺定本)说苑辨物篇:“五岳者,何谓也?泰山,东岳也;霍山,南岳也;华山,西岳也;常山,北岳也;嵩高山,中岳也。五岳何以视三公?能大布云雨焉,能大敛云雨焉。云触石而出,肤寸而合,不崇朝而雨天下,施德博大,故视三公也。四渎者,何谓也?江、河、淮、济也。四渎何以视诸侯?能荡涤垢浊焉,能通百川于海焉,能出云雨千里焉,施德甚大,故视诸侯也。山川何以视子男也?能出物焉,能润泽物焉,能生云雨,为恩多,然品类以百数,故视子男也。书曰:‘禋于六宗,望秩于山川,遍于群神矣。’”后汉书襄楷传注、书钞五0引孝经援神契:“五岳视三公,四渎视诸侯。 ”书钞九一引诗含神雾:“五岳视三公,岱宗为之长,封禅往焉。”又详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注、史记封禅书、汉书郊祀志及博物志一。

〔四〕 雒诰文。

〔五〕 孙星衍曰:“咸秩,谓遍序其尊卑;无文,谓礼质无文。何氏注公羊、郑注王制皆云:‘春秋变周之文,从殷之质。’是周尚文,殷尚质;此言‘无文’者,用殷礼祀之。汉书翟方进传云:‘ 定五畤庙祧,咸秩亡文。’注:‘孟康曰:诸废祀无文籍,咸祭之。’与应氏不同者,或古文说也。”阮元咸秩无文解:“书洛诰:‘周公曰:王肇称殷礼,祀于新邑,咸秩无文。’又曰:‘称秩元祀,咸秩无文。’此两言‘无文’者,谓无诗也。古人称诗之入乐者曰文,故子夏诗大序曰:‘声成文谓之音。’又曰:‘主文而谲谏。’郑康成曰:‘声谓宫、商、角、征、羽也。声成文者,宫商上下相应。主文,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。 ’孟子曰:‘不以文害辞。’赵岐曰:‘文,诗之文章。’然则周公祀明堂之时,但秩序祀礼,仍用殷礼,而乐则殷乐,诗不可用,周乐诗又未敢遽作,故曰‘咸秩无文’也。周颂及文王之什等诗,皆周公祀明堂,归政后在镐京所作也。”器案:僖公三十一年公羊传:“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,天子秩而祭之。”汉书郊祀志:“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,怀柔百神,咸秩无文。”师古曰:“
秩,序也,旧无礼文者,皆以次序而祭之。”后汉书章纪:“诏曰:‘今山川鬼神,应典礼者,尚未咸秩。’”注:“咸,皆也;秩,序也;言山川之神,尚未次序而祭之,书曰:‘咸秩无文。’”

〔六〕 易说卦两见此文。周语下: “川,气之导也。”注:“导,达也。易曰:‘山泽通气。’又疏为川谷,以导其气。”博物志一:“山泽通气,以兴云雨,云气触石,肤寸而合,不崇朝以雨。” 黄宗炎曰:“山能灌泽成川,泽能蒸山作云,是谓通气。”

〔七〕 礼记王制文。

   五岳
  东方泰山,诗云:“泰山岩岩,鲁邦所瞻。〔一〕 ”尊曰岱宗,岱者,长也〔二〕,万物之始,阴阳交代〔三〕,云触石而出〔四〕,肤寸而合,不崇朝而遍雨天下〔五〕,其惟泰山乎!故为五岳之长。王者受命易姓,改制应天,功成封禅,以告天地〔六〕。孔子曰: “封泰山,禅梁父,可得而数,七十有二。〔七〕”岱宗庙在博县西北三十里〔八〕,山虞长守之〔九〕。十月曰〔一0〕合冻,腊月曰涸冻,正月曰解冻〔一一〕,皆太守自〔一二〕侍祠,若有秽疾〔一三〕,代行事,法七十万五千三牲,燔柴〔一四〕,上福脯〔一五〕三十朐,县次〔一六〕传送京师〔一七〕。四岳皆同王〔一八〕礼。南方衡山,一名霍山〔一九〕,霍者,万物盛长〔二0〕,垂枝布叶,霍然而大〔二一〕。庙在庐江〔二二〕灊县〔二三〕。西方华山,〔二四〕华者,华也〔二五〕,万物滋熟〔二六〕,变华〔二七〕于〔二八〕西方也〔二九〕。庙在弘农华阴县〔三0〕。北方恒山,恒者,常也,万物伏藏于北方有常也〔三一〕。庙在中山上曲阳县〔三二〕。中央曰嵩高〔三三〕,嵩者,高也〔三四〕,诗云:“嵩高惟岳,峻极于天。〔三五〕”庙在颍川阳城县〔三六〕。
〔一〕 鲁颂閟宫文。

〔二〕 拾补“尊”上据续汉书祭祀志补“泰山山之”四字,“尊”下补“者一”二字,“ 岱者”下据书舜典正义、左传昭公四年正义引补“始也宗者”四字。器案:诗大雅崧高疏引作“泰山,山之尊。一曰岱宗,岱,始也;宗,长也”,又周颂时迈疏引作“岱,始也;宗,长也”,尔雅释山疏引作“泰山,山之尊。一曰岱宗,岱,始也;宗,长也”,杜甫望岳诗王洙注引与崧高疏、释山疏同,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引“始”作“胎”。诸书释五岳之名,俱以双声□韵为训,始、胎同台声,始字汉读当与今异。

〔三〕 御览十八引三礼义宗:“东岳所以谓之岱者,代谢之义,阳春用事,除故生新,万物更生,相代之道,故以代为名也。”费长房历代三宝记九引提谓经:“东方泰山,汉言代岳,阴阳交代,故谓代岳。”(又见续高僧传一)倪思宽二初斋读书记五曰:“愚案万物之始,阴阳交代,后世泰山治鬼之说,实造端于此。”

〔四〕 类聚七、御览三八引春秋元命包:“山者,气之苞含,所以含精藏云,故触石而出。”

〔五〕 魏鹤山师友雅言:“肤寸之肤,投壶有一字注:‘侧指为肤。’握拳便有四寸,古者以声为律身为度。在靖有一农者买牛,谓自顶至膊有十九肤者,良邦近古,犹有古字存于世。”又曰:“因说肤寸字,在靖州有买牛者,谓顶阔四肤者,良遂问何如为肤?云:铺四指为一肤。及读投壶‘注筹室中五扶,堂上七扶,庭中九扶。’注:‘铺四指曰扶,一指案寸。春秋传曰:肤寸而合。’是扶肤同音。”阮福肤寸而合解:“肤之音与扶相通。礼记投壶:‘室中五扶,堂上七扶,庭中九扶。’郑康成注:‘铺四指曰扶,一指按寸。春秋传曰:肤寸而合。’伏生尚书大传:‘扶寸而合。’郑康成注:‘四指为扶,音肤。’韩非子: ‘上失扶寸。’注:‘四指为扶。’玉篇、广韵皆作扶。由是观之:则肤、扶声之转,可见古人通用也。所谓 ‘肤寸而合’者,如云出山,散而不合,则不得雨,今肤寸而合,如人以两手之四指平铺,先分两处,向下覆之,由分而合,渐肖云合之状,合之甚易,故云‘肤寸而合,不崇朝而雨遍天下’,非谓泰山之云,相离四寸而合也。”

〔六〕 尚书大传:“五岳皆触石而出云,扶寸而合,不崇朝而雨天下。”注:“四指为扶。”(据陈寿祺定本)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:“触石而出,肤寸而合,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,唯泰山尔。” 注:“侧手为肤,按指为寸。言其触石理而出,无有肤寸而不合。崇,重也;不重朝,言一朝也。”(文选张景阳杂诗注引何休曰:“四指为肤。”与今本异。)白虎通封禅篇:“王者易姓而起,必升封泰山,何?报告之义也。始受命之日,改制应天,天下太平,功成封禅,以告太平也。所以必于泰山者何?万物之始,交代之处也。”又巡狩篇:“东方为岱宗者何?言万物更相代于东方也。”白帖六、初学记五、御览二九引五经通义:“泰山一名岱宗,言王者受命易姓,报功告成,必于岱宗也。东方万物始交代之处。宗,长也,言为群岳之长。”书钞九一引刘向五经通义:“太山,五岳之长,故独封太山,告太平于天,报神功也。”御览十八引崔灵恩三礼义宗:“东岳谓之岱者,代谢之义,阳春用事,除故生新,万物更生,相代之道,故以岱为名也。” 汉书眭弘传:“泰山者,岱宗之岳,王者易姓告成之处。”后汉书安纪注:“太山,王者告代之处,为五岳之宗,故曰岱宗。”

〔七〕 古书言封泰山、禅梁父者,其说不一。御览六八二引汉官仪:“孔子称封太山、禅梁父,可得而数,七十有二。”史记封禅书:“管仲曰:‘古者,封泰山、禅梁父者,七十二家,而夷吾所记者,十有二焉。’”御览五三六引河图真纪钩:“王者封泰山、禅梁父,异姓奉度,继兴崇功者,七十二君。 ”又引典略:“建武三十年,有司奏封禅,诏曰:‘灾异连仍,日月薄蚀,百姓怨叹,而有事于太山,污七十二代编录,以羊皮杂貂裘,何彊颜耶!’”又引孙严宋书:“臣逢千载之会,愿上封禅书一篇,使声齐七十二代。”此以为七十二者也。白虎通封禅篇:“故孔子曰:‘升泰山观易姓之王,可得而数者,七十余君。’” 史记封禅书正义引韩诗外传:“孔子升泰山,观易姓而王,可得而数者,七十余人,不得而数者万数也。”(又见尚书序正义、小学绀珠五引)晋书礼志:“自开辟以来,封禅者七十余君。”此以为七十余者也。御览五三六引张华封禅议:“立德济世,扬晖仁风,以登封太山者,七十有四家,其谥号可知者,十有四也。”此以为七十四者也。张华以七十二为七十四,十二为十四,盖兼秦皇、汉武记之也。

〔八〕 汉书郊祀志下:“自是五岳、四渎,皆有常礼,东岳泰山于博,中岳泰室于嵩高,南岳灊山于灊,西岳华山于华阴,北岳常山于上曲阳。 ”汉书地理志:“博有泰山庙,岱山在西北求山上。” 史记封禅书正义引括地志:“泰山一曰岱宗,东岳也,在兖州博城县西北三十里。”申鉴时事篇黄省曾注引汉制:“岱宗庙在博县西北三十里,山虞长守之。”疑本应氏此文。

〔九〕 周礼地官山虞注:“虞,度也,度知山之大小及所生者。”又:“山虞掌山林之政令,物为之厉,而为之守禁。”注:“物为之厉,每物有蕃界也。为之守禁,为守者设禁令也。守者,谓其地之民占伐林木者也。郑司农云:‘厉,遮列守之。’”

〔一0〕“曰”原误作“日”,今据拾补校改。拾补校“日”为“曰”,云:“下皆同。” 器案:后汉书祭祀志上注引作“博县十月祀岱宗,名曰合冻”,不误,今据改正。

〔一一〕御览五二六引汉旧仪:“祭五岳,祠用三正色牲,十月涸冻,二月解冻,皆祭祀,乘传车,称使者。”

〔一二〕岱史望典纪引无“自”字。

〔一三〕通志五八选举一:“凡举士不得有金痍痼疾,督邮书其版,举主保之。”(其督邮版状曰:“身无金痍痼疾云云。”)案后汉书朱浮传注引汉官仪载举状云:“身无金痍痼疾。”有秽疾不得侍祠,盖亦有金痍痼疾不得应举之比。

〔一四〕文选甘泉赋注引应劭汉书注:“柴,牲玉之香也。”

〔一五〕汉书贾谊传:“上方受厘坐宣室。”应劭曰:“厘,祭余肉也。汉仪注:‘祭天地五畤,皇帝不自行祠,还致福。’厘音禧。”师古曰: “禧,福也,借厘字为之耳,言受神之福也。”书钞一四五引风俗通:“俗说:膊,大脯也。案太山博县,每岁十月,祠太山,脯阔一尺,长五分。”

〔一六〕汉书武纪:“起官寺市里,募徙贫民,县次给食。”又平纪:“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,习先圣之术者,县次续食,令与计偕。”县次犹言所经过之县也。

〔一七〕“皆太守”以下,拾补据续汉书祭祀志上注引校作“皆太守洁斋,亲自执事,作脯广一尺,长五寸,既祀讫,取泰山君夫人坐前脯三十朐,太守拜章,县次驿马,传送雒阳。”按申鉴注引汉制:“
皆太守自侍祠,法七十万五千三牲,燔柴,上福脯三十朐,县次传送京师。”黄山曰:“ 说文:‘朐,脯挺也。’朐与挺皆脯名,以同物通训。公羊昭二十五年传何注:‘屈曰朐,申曰脡。’士虞礼郑注:‘古文“脡”为“挺”。’曲礼郑注:‘屈中曰朐。’是朐为脯之屈中者,作脯广一尺长五寸,故须中屈之。”

〔一八〕“同王”旧倒植,今从拾补校改。

〔一九〕“山”字原无,从拾补校补。

〔二0〕诗大雅崧高正义、左传昭公四年正义、尔雅释山疏引“万物”上有“言”字。

〔二一〕“霍然而大”,诗正义、左传正义、尔雅疏作“霍然大也”。白虎通巡狩篇:“南方为霍山者何?霍之为言护也,言太阳用事,护养万物也。”御览二一引崔灵恩三礼义宗:“南岳谓之霍,霍者护也,言阳气用事,盛夏之日,护养万物,故以为称。”又三八引白虎通:“南方衡山者,上承景宿,铨德均物,故曰衡山。”

〔二二〕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:“ 庐江,故庐子国。”又武纪:“
元封五年,登灊天柱山。”应劭曰:“灊音若潜。南岳霍山在灊,县名,属庐江。”

〔二三〕汉书地理志:“灊,天柱山在南,有祠。”水经禹贡山水泽地所在:“霍山为南岳,在庐江灊县西南。”注:“天柱山也。”申鉴注引汉制:“衡庙在庐江灊县。”尔雅释山:“霍山为南岳。 ”注:“即天柱山。”史记封禅书:“上巡南郡,至江陵而东,登礼灊之天柱山,号曰南岳。”又见补武纪、汉书郊祀志及搜神记。盖汉武以衡山辽阔,因谶纬皆以霍山为南岳,故移其神于此也。御览三九引徐灵期南岳记:“衡山者,五岳之南岳也,其来尚矣,至于轩辕,乃以灊霍之山为副焉,故尔雅云:‘霍山为南岳。’盖因其副焉。(或云衡山一名霍山)至汉武南巡,又以衡山辽远,道隔江、汉,于是乃徙南岳之祭于庐江灊山,亦承轩辕副义也。”是其故也。洪颐烜筠轩文钞霍山为南岳解:“尔雅释山述五岳,一云:‘江南衡。’李巡曰:‘衡,南岳衡山也。’一云:‘霍山为南岳。’郭璞曰:‘霍山,今庐江灊县,灊水出焉,别名天柱山。汉武帝以衡辽阔,故移其神于此,今其土俗人皆呼之为南岳。’案汉书地理志长沙国湘南下注云:‘
禹贡衡山在东南,荆州山。’庐江郡灊下注云:‘天柱山在南,有祠。’班孟坚作志,在武帝移易衡山以后,故注岳祠于天柱山下,并未以天柱为霍山也。霍山即衡山,应劭风俗通云:‘衡山一名霍山。’衡之与霍,犹泰之与岱,是一山有二名也。故孙炎注尔雅,以霍山为误,当作衡山。李善注文选游天台山赋引尔雅:‘衡山为南岳。’当即据孙炎所改之本。是霍山在汉武未易以前,即荆州衡山之别名,汉武既易以后,后人始以名灊县之天柱山。故水经记山水泽地所在云:‘霍山为南岳,在庐江灊县西南。’又泚水篇云:‘泚水出庐江灊县西南霍山东北。’张揖广雅云:‘ 天柱谓之霍山。’皆据移易以后言也。郭景纯注尔雅独云:‘南岳本以两山为名,非从近也。而学者多以霍山不得为南岳。’又言:‘从汉武帝始乃名之。’如此言为武帝在尔雅之前乎?斯不然矣。景纯此言,明驳孙炎不知汉武移易南岳,以衡山辽旷,因移岳祠于天柱下,并非以天柱有霍山之名,举以当南岳也。若天柱本名霍山,既有尔雅此文可证,汉志灊县下当称霍山,不当称天柱矣。且衡山江南,天柱在江北,若霍山即天柱,尔雅所举,不应前后互异。故应仲援以霍山即衡山,而不分为二,其所言与汉志、尔雅合,视景纯为覈实也。” 郝懿行尔雅义疏,亦依洪氏为说,不具录。若朱字绿杜溪文稿有南岳考二卷,则文更繁富也。

〔二四〕“崋”俗作“华”,本书宋本以下各本及广博物志五引此文,“●山”、“●者” 、“●阴”字皆作“●”。说文山部●下云:“山在弘农华阴,从山,华省声。”九经字样山部●下云:“经典相承用‘华’字。”今案:汉西岳●山庙碑、西岳● 山亭碑、樊毅脩●岳庙碑、樊毅复●下民租碑,凡说● 山字皆从山作●。

〔二五〕“华”,拾补据书正义、左传正义校作“变”。案所据正义,见诗大雅荡、崧高、左传昭公四年,又尔雅释山疏引亦作“变”。徐氏识语曰:“案崋、变声义都远,西方成实,变义不类也。切谓变与●近,俗作●,与夸近,故讹耳。此当为‘●也,万物□●,由西方也’。尔雅释草:‘芺蓟,其实荂。’注:‘其实也。’荂即●字,知●有实义。方言: ‘□,荂也。’故□荎盎文,‘然’为‘□’讹,故或为‘成’,‘滋于’本为‘兹●’,‘兹’为‘●’之上,‘●’为‘●’之下,讹错傎到,其迹可寻也。”

〔二六〕宋本、大德本作“熟”,余本俱作“然”,广博物志引亦作“然”。拾补曰:“‘ 滋然’二字左正义作‘成’。”器案:诗正义、尔雅疏亦作“成”。

〔二七〕“华”,拾补校作“由”。器按:诗正义、左传正义、尔雅疏作“由”。

〔二八〕“于”,拾补云:“书无左有。”器案:诗正义、尔雅疏亦有。

〔二九〕白虎通巡狩篇:“西方为华山者何?华之为言获也,言万物成熟可得获也。”初学记五引白虎通:“西岳华山,少阴用事,万物生华,故曰华山。”

〔三0〕汉书地理志:“华阴,太华山在南,有祠。”申鉴注引汉制:“华庙在弘农华阴县。”

〔三一〕白虎通巡狩篇:“北方为恒山者何?恒,常也,万物伏藏于北方有常也。”白帖二引白虎通作“阴阳终其常久,故曰常山。”初学记五引白虎通作“阴终阳始,故其道长久,故曰常山。”

〔三二〕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:“ 中山,中山故国。”志又云:“
上曲阳,恒山北谷在西北,有祠。 ”申鉴注引汉制:“恒庙在中山上曲阳县。”

〔三三〕“嵩高”,广博物志引作“ 嵩山”。今案尔雅释山:“山大而高崧。”郭注:“今中岳嵩高,盖依此名。”释文:“‘崧’又作‘嵩’。 ”五经文字:“‘崧’作‘嵩’同,又通作‘崇’。” 国语周语:“融降于崇山。”韦昭注:“崇,崇高山也。夏居阳城,崇高所近。”是崇高即嵩高也。后汉书灵纪:“熹平五年夏四月,复崇高山名为嵩高山。”注: “前书:‘武帝祠中岳,改嵩高为崇高。’东观记曰: ‘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,因上言改之,名为嵩高山。’ ”则嵩高与崇高之命名,盖亦随时王典制而改易也。“ 崇”又通作“崇”,考工记释文云:“‘崇’本亦作古 ‘崇’字。”汉书郊祀志及地理志并作“崇高”,注云:“‘□’,古‘崇’字。”唐写本经典释文舜典第二崇山云:“古崇字。”薛季宣本古文尚书亦作“崇”。

〔三四〕拾补云:“尔雅疏下有‘言高大也’四字。”今案诗正义亦有四字。白虎通巡狩篇:“中央为嵩高者何?嵩言其高大也,中央之岳独加高字者何?中央居四方之中而高,故曰嵩高山。”御览三八引白虎通:“嵩者高也,言峻大矣,处中以领四方。 ”释名释山:“嵩,竦也,亦高称也。”尔雅释诂:“ 崇,崧,高也。”说文山部:“
崇,嵬高也。”

〔三五〕诗大雅荡崧高文。礼记孔子闲居引“崧”作“嵩”,文心雕龙夸饰篇:“嵩高极天。”亦作“嵩”,与此同。俞樾茶香室丛钞一云:“按毛传:‘嵩,高貌。岳,四岳也。’不专言中岳。应氏之说,或本三家欤?宋楼钥攻媿集跋先大父嵩岳图云: ‘嵩高维岳,峻极于天,巍然居四岳之中,盖天下之绝境也。’亦以‘嵩高维岳’为指中岳。”

〔三六〕汉书地理志:“颍川郡崇高,武帝置,以奉太室山,是为中岳,有太室、少室山庙。古文以崇高为外方山也。”师古曰:“‘崇’古‘崇 ’字。”(又见武纪及史记封禅书)申鉴注引汉制:“ 嵩县在颍川阳成县。”器案:汉志阳城下不言有嵩庙,疑仲瑗就所近言之。汉书武纪注引应劭曰:“嵩高县有上、中、下万岁里。”盖因汉武登嵩高,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,后因设此里也。

  谨按:尚书:“岁二月东巡狩,至于岱宗,柴,岱宗,泰山也〔
一〕--望秩于山川,遂见东后〔二〕,东后〔三〕,诸侯也--合时月正日,同律度量衡,修五礼、五玉、三帛、二牲、一死贽。五月南巡狩,至于南岳,--南岳,衡山也--八月西巡狩,至于西岳,--西岳,华〔四〕山也--十二〔五〕月北巡狩,至于北岳,--北岳,恒山也--皆如岱宗之礼。〔六〕”中岳〔七〕,嵩高也,王者所居,故不巡焉。巡者,循也;狩者,守〔八〕也;道德太平,恐远近〔九〕不同化,幽隐有不得所者,故自亲〔一0〕行之也〔一一〕。所以五载一出者,盖五岁再闰,天道大备〔一二〕。岳者捔〔一三〕功考德〔一四〕,黜陟幽明〔一五〕也〔一六〕。

〔一〕 此引古文未终,即于其间为之训故之辞。下加破折号者同。

〔二〕 今舜典作“肆觐东后”。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曰:“‘肆’,周礼大行人注、五帝本纪、封禅书、汉书郊祀志、后汉书律历志元和二年诏、白虎通巡狩篇、春秋公羊隐公八年何注、风俗通义山泽卷十皆作‘遂’。”

〔三〕 “东后”,拾补云:“下当有‘东方’二字。”今案:封禅书、郊祀志俱作“东后者”。

〔四〕 “华”,当从上文作“●” 。

〔五〕 “二”,当作“一”。

〔六〕 尚书舜典:“岁二月东巡守,至于岱宗,柴,望秩于山川,肆觐东后,协时月,正日,同律度量衡,修五礼、五玉、三帛、二生、一死贽,如五器,卒乃复。五月南巡守,至于南岳,如岱礼。八月西巡守,至于西岳,如初。十有一月朔巡守,至于北岳,如西礼。”

〔七〕 “岳”字原无,今补。

〔八〕 “守”,拾补云:“当作‘ 牧’,见所校白虎通。”

〔九〕 “近”字原无,拾补云:“ 脱,类聚有。”器案:御览五三七引亦有,今据补正。

〔一0〕“自亲”,拾补据白虎通校作“亲自”。案御览引“自亲”上有“必”字。

〔一一〕白虎通巡狩篇:“王者所以巡狩者何?巡者循也,狩者牧也,为天下巡行守牧民也。道德太平,恐远近不同化,幽隐不得所者,故必亲自行之,谨敬重民之至也。”(据陈立疏证本)孟子梁惠王:“巡狩者,巡所守也。”文选东都赋注引逸礼:“ 巡狩者何?巡者循也,狩者牧也,谓天子巡行守牧也。 ”公羊传隐公八年解诂:“五年亲自巡守,巡犹循也,狩犹守也,循行守视之辞,亦不可国至人见,为烦扰,故至四岳,知四方之政而已。”疏云:“尧典文也。” 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以为唐传。

〔一二〕白虎通巡狩篇:“所以不岁巡守何?为太烦也,过五年为大疏也,因天道,时有所生,岁有所成,三岁一闰,天道小备,五岁再闰,天道大备,故五载一巡守。”后汉书张纯传引礼稽命嘉:“ 三年一闰,天道小备,五年再闰,天道大备。”御览五三七引逸礼:“王者必制巡狩之礼何?尊天重民也。所以五年一巡狩何?五岁再闰,天道大备。所以至四岳者,盛德之山,四方之中,能兴云致雨也。巡狩者何?巡,循也,狩,牧也,为天循行牧民也。”

〔一三〕“桷”,原作“埆”,拾补校作“捔”,今从之。案诗召南行露正义引五经异义: “狱者埆也,囚证于埆核之处。”盖涉彼而误。

〔一四〕拾补作“捔考功德”,云: “旧倒,据书、左正义、尔雅疏乙正。”

〔一五〕“幽明”,拾补云:“三书皆无此二字。”

〔一六〕白虎通巡狩篇:“岳者何谓也?岳之为言捔也,捔功德也。”广雅释山:“岳,确也。”广韵三觉:“岳,捔也。”礼记王制疏:“岳者何?岳之为言捔也,捔功德也。必先于此岱宗者,言万物皆相代于东方,故岁二月东巡守,至于岱宗,宗者尊也,岱为五岳之首,故为尊也。”又案诗大雅荡崧高疏引作“岳捔考功德,黜陟也。”尚书、左传正义及尔雅疏合。

   四渎
  河出炖煌〔一〕塞外昆仑山,发源注海〔二〕。易:“河出图,圣人则之。〔三〕”禹贡:“九河既道。 ”诗曰:“河水洋洋。〔四〕”庙在河南荥阳县〔五〕。河堤谒者〔六〕掌四渎,礼祠与五岳同〔七〕。江出蜀郡湔氐徼外〔八〕崏山,入海〔九〕。诗云:“江、汉陶陶。〔一0〕”禹贡:“江、汉朝宗于海。”庙在广陵江都县。〔一一〕淮出南阳平氏桐柏大复山东南〔一二〕,入海〔一三〕。禹贡:“海、岱及淮,淮、沂其乂。”诗云:“淮水汤汤。〔一四〕”庙在平氏县〔一五〕。济出常山房子〔一六〕赞皇山,东入沮〔一七〕。禹贡:“浮于汶,达于济。”庙在东郡临邑县〔一八〕。
〔一〕 汉书地理志“炖煌”作“敦煌”,注引应劭曰:“敦,大也;煌,盛也。”

〔二〕 说文水部:“河水出焞煌塞外昆仑山,发原注海。”

〔三〕 系辞上文。

〔四〕 卫风硕人文。

〔五〕 汉书地理志河南郡荥阳注引应劭曰:“故虢国,今虢亭是也。”史记封禅书:“水曰河,祠临晋。”索隐:“韦昭曰:‘冯翊县,地理志临晋有河水祠。’”正义:“即同州冯翊县,本汉临晋县,收大荔,秦获之,更名。括地志云:‘大河祠在同州朝邑县南三十里。’”汉书郊祀志:“水曰河,祠临晋。”师古曰:“即今之同州朝邑县界。”郊祀志下又云:“自是五岳、四渎,皆有常礼,河于临晋。”师古曰:“冯翊之县也,临河西岸。”地理志:“临晋有河水祠。”续汉书郡国志同。封禅书,郊祀志并云:“高帝时河巫祠河于临晋”,应氏此文云“祠河于荥阳”,申鉴注引汉制:“河庙在河南荥阳县。”水经河水注五:“河水又东经五龙坞北,坞临长河,有五龙祠,应劭云:‘昆仑山庙在河南荥阳县。’疑即此祠,所未详。 ”则谓河庙在荥阳,郦道元已疑之矣。

〔六〕 河堤谒者,见水经济水注引应劭汉官仪,又河水注有河堤谒者王景、王诲、司马登等。

〔七〕 汉书郊祀志:“自是五岳、四渎皆有常祀,东岳泰山于博,中岳泰室于嵩高,南岳灊山于灊,西岳华山于华阴,北岳常山于上曲阳,河于临晋,江于江都,淮于平氏,济于临邑界中,皆使者持节侍祠,唯泰山与河岁五祠,江水四,余皆一祷而三祠云。”御览五二六引卫宏汉旧仪:“祭五岳,祠用三正色牲,十月涸冻,二月解冻,皆祭祀,乘传车称使者。祭四渎,用三正色牲,沈珪,有车马绀盖。”

〔八〕 “湔氐徼外”,原作“湔流互徼外”,拾补校作“湔氐道徼外”,朱筠曰:“‘氐 ’讹作‘互’,‘流’字衍,当作‘江出江都湔氐徼外 ’,据许氏说文江字解更正。”今参卢、朱二家说校改。

〔九〕 说文水部:“江水出蜀湔氐徼外崏山,入海。”

〔一0〕今大雅荡之什江汉作“江、汉浮浮”,王引之经义述闻谓当作“江、汉滔滔,武夫浮浮”,与二章言“江、汉汤汤,武夫洸洸”相应,其说曰:“风俗通山泽篇引此诗曰:‘江、汉陶陶。’‘ 陶’与‘滔’古字通,(楚辞九章“滔滔孟夏兮”,史记屈原传作“陶陶”。)若非经文本作‘滔滔’,何以应劭引作‘江、汉陶陶’?(风俗通穷通篇云:“诗美 ‘滔滔江、汉,南国之纪’。”所引乃四月六章也,此云“江、汉陶陶”,则引江汉首章也。)此其明证也。上句为‘江、汉滔滔’,则下句当为‘武夫浮浮’明甚,而孔氏正义已据误本作解,陆氏释文亦不列古今本之异同,则当时已上下互讹,莫能是正矣。”

〔一一〕汉书地理志:“江都有江水祠。”郊祀志:“江水祠蜀,宣帝改祠于江都。”续汉书郡国志:“江都有江水祠。”水经淮水注:“应劭地理风俗记曰:‘江都县为一都之会,故曰江都也。’县有江水祠,俗谓之伍相庙也,子胥但配食耳,岁三祭与五岳同,旧江水道也。”申鉴注引汉制:“江庙在广陵江都县。”史记封禅书:“江水祠蜀。”索隐:“案风俗通云:‘江出崏山,崏山庙在江都。’地理志:‘江都有江水祠。’盖汉初祠之于源,后祠之于委也。”正义:“括地志云:‘江渎祠在益州成都县南八里,秦并天下,江水祠蜀。’”

〔一二〕水经淮水注引“氏”下有“ 县”字,“东南”上有“在”字。

〔一三〕说文水部:“淮水出南阳平氏桐柏大复山东南,入海。”

〔一四〕小雅谷风之什鼓钟文。

〔一五〕桐柏淮源庙碑:“以淮出平氏,始于大复,潜行地中,见于阳口,立庙桐柏,春秋宗奉,□异告愬,水旱请求,位比诸侯。”水经淮水注:“桐柏大复山……山南有淮源庙,庙前有碑,是南阳郭苞立,又二碑并是汉延熹中守令所造,文辞鄙拙,殆不可观。”续汉书郡国志注:“荆州记曰:‘桐柏山淮源涌发其中,潜流三十里,东出大复山南,山南有淮源庙。’”申鉴注引汉制:“淮庙在平氏县。”七修类稿二引中都志:“风俗通曰:‘淮庙在唐州,庙前槐树下有一泉眼,淮水出焉,其源甚窄。’”郎锳曰:“今考风俗通无有,实谬论也。”案汉无唐州之名,唐代始置,后改淮安郡,寻复曰唐州。风俗通何得有唐州之称,此实中都志之谬论耳。

〔一六〕水经济水注一:“山海经曰:‘王屋之山,联水出焉,西北流注于秦泽。’郭景纯云:‘联、沇声相近,即沇水也,潜行地下,至共山南,复出于东丘,今原城东北有东丘城。’孔安国曰:‘ 泉源为沇,流出为济。’春秋说题辞曰:‘济,齐也;齐、度也,贞也。’风俗通曰:‘济出常山房子县赞皇山,庙在东郡临邑县。济者,齐也,齐其度量也。’余按二济同名,所出不同,乡流亦别,斯乃应氏之非矣。 ”拾补云:“此非四渎之济,郦道元已议其误。案四渎之济,本作●字,说文:‘●,沇也。’汉书地理志: ‘河东垣县,王屋山在东北,沇水所出。’●亦作泲,后人与济混用无别,故致斯误。”器案说文系传云:“ 汉书:‘房子县赞皇山,济水所出,东至廮陶入泜,此非四渎之济,四渎之济,古皆作泲,今人多乱之。’” 辨济、泲二水甚明,张华博物志一亦以出王屋之济,为四渎之济,证以说文:“泲,沇也,东入于海。沇水出河东东垣王屋山,东为泲。”则济、泲二水,自不相混,道元以下,辨之者众,兹不具。

〔一七〕朱筠曰:“‘沮’当作‘泜 ’,据说文济字解更正。”器案:汉书地理志:“常山房子,赞皇山,石济水所出,东至廮陶入泜。”说文: “济水出常山房子赞皇山,东入泜。”又泜下云:“水在常山。”沮水,水经、汉志“直路”下俱云:“出北地直路,入洛。”不言受济水,此作“沮”,误。

〔一八〕汉书地理志:“临邑有泲庙。”师古曰:“泲亦济水字也。”续汉书郡国志:“临邑有泲庙。”水经四:“济水又北过临邑东。”注引地理志曰:“县有济水祠也。”申鉴注引汉制:“济庙在东郡临邑县。”

  谨按:尚书大传〔一〕、礼三正记:“江、河、淮、济为四渎。〔二〕渎者,通也,所以通中国垢浊,民陵居,殖五谷也〔三〕。江者,贡也,珍物可贡献也〔四〕。河者,播也,播为九流,出龙图也〔五〕。淮者,均〔六〕,均其务〔七〕也〔八〕。济者,齐,齐其度量也。〔九〕”

〔一〕 宋本、吴本、两京本、胡本、郎本“大”作“太”,不可据;宋藏元本、仿元本“ 大传”更误作“太傅”。

〔二〕 陈寿祺定本以此为夏传文。

〔三〕 永乐大典本水经河水注引作 “江、淮、河、济为四渎,渎,通也,所以通中国垢浊 ”。尔雅释水:“江、河、淮、济为四渎,四渎者,发源注海者也。”白虎通巡狩篇:“谓之渎何?渎者,浊也,中国垢浊,发源东注海,其功着大,故称渎也。” 释名释水:“天下大水四,谓之四渎,江、河、淮、济是也。渎,独也,各独出其所而入海也。”水经二河水:“河水又东北流四渎津。”注:“津西侧岸临河有四渎祠,东对四渎口,河水东分济,亦曰沛水,受河也。然荥口水右断门不通,始自是出,东北流迳九里,与清水合。考沛渎自河入济,自沛入淮,达江,水径周通,故有四渎之名也。”王观国学林四:“唐书许敬宗传: ‘高宗东封泰山,以敬宗领使,次濮阳,帝曰:“天下洪流巨谷,不载祀典,济甚细,而在四渎,何哉?”敬宗对曰:“渎之言独也,不因余水,独能赴海者也。济潜流屡绝,状虽微细,独而尊也。”’观国按:前汉郊祀志曰:‘天子祭名山大川,五岳视三公,四渎视诸侯。’颜师古注曰:‘江、河、淮、济为四渎,渎者,发源而注海者也。’所谓发源而注海者,江、河、淮、济皆发源于西,而注乎东,受他水而不为他水之所受,有直通之意,故谓之渎。天下洪流巨谷虽多,然自发源以往,皆为他水之所受,未有如四渎,不为他水之所受;许敬宗乃言渎独也,不因余水,独能赴海,其说非也。渎与独虽同音,而其义则大不同,岂遽以渎为独耶?四渎正因受余水,而不为余水之所夺,故能直赴于海,而敬宗乃言不因余水独能赴海,非也。禹贡:‘导沇水,东流为济,入于河,溢为荥,东出于陶丘北,又东至于菏,又东北会于汶,又北东入于海。’前汉地理志引禹贡‘沇水东流为泲。’颜师古注曰:‘泉出王屋山名为沇,流去乃为泲也。泲与济同。’盖济水虽潜流屡绝,而亦自发源赴海,不为他水之所夺,故居四渎之数,而敬宗以为独而尊,亦非也。渎亦通用窦字,周礼大宗伯:‘以血祭五祀五岳。’郑注曰:‘不见四窦者,四窦,五岳之匹,或省文也。’小宗伯:‘兆五帝于四郊,四望、四类亦如之。’郑氏注曰:‘四望,五岳;四类,四窦也。’窦亦直通之意,渎与窦虽异文而义则同,以此观之,则四渎或读为四窦。春秋桓公十二年左氏传曰:‘乃宋公盟于勾渎之丘。’杜预注:‘勾渎之丘,榖丘也。’释文:‘勾音钩,渎音豆。’又哀公六年左氏传曰:‘拘江说囚王豹于勾窦之丘。’释文:‘窦音豆。’然则渎、窦二字通用矣。郑康成读四渎谓之四窦,则四渎或读为四窦,可知矣。”

〔四〕 拾补据水经注校补“所出” 二字于“珍物”上。器案:永乐大典本水经江水注引作 “出珍物可贡献”,文选江赋注引作“江者贡也,为其出物可贡”。帝范审官篇注引作“出珍物,可贡献也” 。御览六0引作“江,贡也,所出珍物可贡献也”。群书通要甲集九引作“所出珍物,可献贡也”。广雅释水:“江,贡也。”释名释水:“
江,公也,诸水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”(据毕沅校本)水经江水注引释名:“江,共也,小水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’”文选江赋注引释名: “江者,公也,所出物不私,故曰公也。”

〔五〕 “播也”二字原无,拾补据水经注校补。器案:永乐大典本水经注河水注五引作“ 河,播也,(太平寰宇记引水经注此文,下尚有“昔禹治洪水”五字)播为九河,自此始也”。御览六一引作 “河,播也,播为九州也”。广雅释水:“河,何也。 ”诗玄鸟笺:“河之言何也。”水经河水注引春秋说题辞:“河之为言荷也,荷精分布,怀阴引度也。”释名释水:“河,下也,随地下处而流通也。”

〔六〕 拾补曰:“水经注引‘淮,均也’,此不加‘也’字亦可,书中自有此文法,下‘ 济者齐’同。”

〔七〕 拾补曰:“水经注引春秋说题辞,‘务’作‘势’。”

〔八〕 广雅释水:“淮,均也。” 释名释水:“淮,围也,围绕扬州北界,东至海也。” 水经淮水注、御览六一引春秋说题辞:“淮者,均其势也。”地理志淮浦注引应劭曰:“淮,涯也。”水经淮水注引应劭曰:“淮,崖也。”崖、涯字同。

〔九〕 水经济水注引作“济,齐其度量也”,注又引春秋说题辞:“济之为言齐也,齐者,度也;度者,贞也。”广雅释水:“济,济也。”释名释水:“济,济也,源出河北,济河而南也。”

   林
  谨按:诗云:“殷商之旅,其会如林。〔一〕”传曰:“山林之士,往而不能反。〔二〕”礼记将至〔三〕泰山,必先有事于配林。〔四〕林,树木之所藂〔五〕生也〔六〕。今配林在泰山西南五六里,予前临郡,因侍祀之行,故往观之,树木盖不足言〔七〕,犹七八百载间有衰索乎〔八〕!
〔一〕 大雅文王文。

〔二〕 注见愆礼篇。

〔三〕 “礼记将至”,拾补曰:“ 疑是‘礼将祀’三字,‘至’字当为衍文。礼器本作‘ 齐人将有事于泰山’,此或约省其文也。程本改‘祀’ 为‘记’,书中无此例。”

〔四〕 续汉书祭祀志上:“建武三十年三月,上幸鲁,过泰山,告太守以上过,故承诏祭山及梁父。时虎贲中郎将梁松等议:‘记曰:齐将有事泰山,先有事配林。盖诸侯之礼也。河、岳视公侯,王者祭焉,宜无即事之渐,不祭配林。’”注:“卢植注曰:‘配林,小山,林麓配泰山者也。谓诸侯不郊天,泰山,巡省所考,五岳之宗,故有事将祀之,先即其渐,天子则否矣。’”案礼器郑注:“配林,林名。”正义:“配林是泰山之从祀者也,故先告从祀,然后祭泰山,此皆积渐从小至大之义也。”公羊传成公十七年何注作“蜚林”,释文:“蜚,芳尾反,又音配。”惠栋曰:“古‘配’字读为‘妃’,故‘配林’一作‘蜚林 ’,音相近。”

〔五〕 “藂”原作“聚”,今从拾补校改。

〔六〕 说文:“平土有丛木曰林。 ”淮南说林篇高注、文选西京赋薛注:“木丛生曰林。 ”吕氏春秋安死篇高注:“木藂生曰林。”释名释山: “山中丛木曰林,林,森也,森森然也。”御览五七引蔡邕月令章句:“丛木曰林。”

〔七〕 御览五七引作“配林在泰山西南五六里,金树木,盖不足言”,疑有脱误。

〔八〕 犹、由通,此通春秋至汉末言之。

   麓
  谨按:尚书:“尧禅舜,纳于大麓。〔一〕”麓,林属于山者也〔二〕。春秋:“沙麓崩。〔三〕”传曰:“麓者,山足也。〔四〕”诗云:“瞻彼旱麓。〔五〕”易称:“即鹿无虞,以从禽也。〔六〕”
〔一〕 尧典文。

〔二〕 水经浊漳水注、汉书地理志上钜鹿注引应劭曰:“鹿者,林之大也。尚书曰:‘尧将禅舜,纳之大麓之野,烈风雷雨不迷,致之以昭华之玉,而县取目焉。’”案所引尚书,当是大传文。史记尧本纪:“尧使舜入山林川泽,暴风雷雨,舜行不迷。 ”舜本纪:“入于大麓,烈风雷雨不迷。”淮南泰族篇:“既入大麓,烈风雷雨而不迷。”高注:“林属于山曰麓。尧使舜入林麓之中,遭大风雨而不迷也。”论衡吉验篇:“尧使舜入大麓之野,虎狼不搏,蝮蛇不噬,逢烈风疾雨,行不迷惑。”(又见乱龙篇)僖公十四年谷梁传:“林属于山为鹿。”说文麓下引一曰:“林属于山为麓。”

〔三〕 见僖公十四年,今本“麓” 作“鹿”。

〔四〕 诗旱麓传:“麓,山足也。 ”书尧典释文引马、郑云:“麓,山足也。”路史发挥五引尚书大传郑注:“山足曰麓,麓者,录也。”易屯卦集解引虞翻曰:“山足称鹿,鹿,林也。”

〔五〕 大雅文王之什旱麓文。周语引诗作“旱鹿”,韦注:“山足曰鹿。”

〔六〕 屯卦文。释文:“王肃作‘ 麓’,云:‘山足。’虞翻曰:‘艮为山,山足称麓。 ’”集解引虞注作“鹿”。李赓芸炳烛编云:“李鼎祚集解载虞翻注及应劭风俗通皆以鹿为山足作麓,正字作鹿,古省,春秋僖十四年‘沙鹿崩’,亦省麓作鹿也。魏志王粲传:‘易称即鹿无虞,谚有掩目捕雀。’文选左思魏都赋:‘即鹿纵而匪禁。’淮南缪称训高诱注云:‘鹿以喻民。’则皆以为麋鹿之鹿。”

   京
  谨按:尔雅:“丘之绝高大者为京。〔一〕”谓非人力所能成,乃天地性自然也〔二〕。春秋左氏传:“ 莫之与京。〔三〕”国语:“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京。〔四〕”今京兆〔五〕、京师〔六〕,其义取于此〔七〕。
〔一〕 释丘文。尔雅作“绝高为之京,非人为之丘”。

〔二〕 御览五六、一五五、长安志二引作“京谓非人力所能成,天地性自然也”。郭注京云:“人力所作。”丘云:“地自然也。”御览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:“绝高曰京,京,大也。”说文:“京,人所为绝高丘也。”又:“丘之高也,非人所为也。 ”

〔三〕 庄公二十二年文。

〔四〕 晋语八作“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原”,韦注:“‘原’当作‘京’也,京,晋墓地。”宋庠本作京,注曰:“‘京’当作‘原’,九原,晋墓地。”黄丕烈曰:“檀弓载此事作‘原’,又:‘ 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。’郑注:‘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,“京”盖字之误,当作“原”。’”案韦解云“此当作京”者,考水经汾水注云:“京陵县故城,于春秋为九原之地,其京尚存,汉兴,增陵于其下,故曰京陵。”地理、郡国二志皆曰京陵,是韦正依当日地名,傅合赵文子从先大夫于九京为说,与郑不同,郑易“京” 为“原”,此则易“原”为“京”耳。司马彪云:“京陵,春秋时九京。”是亦从“京”不从“原”也。别本 “京”、“原”互异,乃宋公序误用郑改韦。

〔五〕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:“内史,周官,秦因之,掌治京师,景帝二年分置左内史、右内史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京兆尹。”注:“
张晏曰:‘地绝高曰京。左传曰: “莫之与京。”十亿曰兆。尹,正也。’师古曰:‘京,大也;兆者,众数。言大众所在,故云京兆也。’” 应劭汉官仪:“京兆,绝高曰京,京,大也;十亿曰兆。欲令帝都殷盛也。”(据孙星衍校集本)

〔六〕 公羊传桓公九年:“京师者何?天子之居也。京者何?大也;师者何?众也;天子之居,必以众大之辞言之。”白虎通京师:“
京师者何谓也?千里之邑号也。京,大也;师,众也;天子所居,故以大众言之。明什倍诸侯,法日月之经千里。春秋传曰:‘京师,天子之居也。’王制曰:‘天子之田方千里。’”独断上:“天子所都曰京师。京,水也,地下之众者,莫过于水,地上之众者,莫过于人。京,大;师,众也。故曰京师也。”

〔七〕 御览、长安志引作“京师义亦取此”。

   陵
  谨按:诗云:“如山如陵。〔一〕”易曰:“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。〔二〕”又:“天险不可升,地险山川丘陵。〔三〕”春秋左氏传曰:“殽有二陵:其南陵,夏后皋之墓也;其北陵,文王之所避风雨也。〔四〕 ”殽在弘农渑池县,其语曰:“东殽、西殽,渑池所高。〔五〕”国语:“周单子会晋厉公于加陵。〔六〕” 尔雅曰:“陵莫大于加陵。〔七〕”言其独高厉也〔八〕。陵有天性〔九〕自然者〔一0〕。今王公坟垄,各称陵也〔一一〕。
〔一〕 诗无此文,小雅天保、鲁颂閟宫俱有“如冈如陵”语,疑此乃应氏用三家诗。

〔二〕 同人文。

〔三〕 坎文。

〔四〕 僖公三十二年文。

〔五〕 御览四二引西征记:“崤山上不得鸣鼓角,鸣则风雨总至。自东崤至西崤三十里,东崤长阪数里,峻阜绝涧,车不得方轨。西崤全是石阪,十二里,险绝不异东崤。”草堂诗笺十三潼关吏注引永初山川古今记:“渑池有二崤;东为左崤,西为右崤,悉长坡数十里,路阻深涧,屈曲盘纡,车不得方轨也。”

〔六〕 拾补曰:“即柯陵,见周语下,宋庠补音:‘“柯陵”或作“加陵”。’案淮南人间训亦作‘嘉陵’。”

〔七〕 释地文,郭注云:“所在未闻。”翟灏尔雅补郭曰:“应劭风俗通义山泽卷引国语 ‘周单子会晋厉公于加陵’,下又引尔雅此文。今国语无会加陵事,惟周语柯陵之会,宋庠补音曰:‘柯,古何反,今本或作加陵,内传及二传皆是柯,又无别音,设作加字,亦当音柯。’然则宋初所见国语,固犹有以柯陵为加陵者。单襄公与晋厉公会,正是柯陵,而淮南子人间训亦云:‘晋厉公合诸侯于嘉陵。’嘉与加同音通借,汉人所引,既各如是,不得谓加非是本字,而必亦柯音矣。韦昭、杜预俱云:‘柯陵,郑西地。’左传庄公十四年:‘晋厉公自栎侵郑,及大陵。’大陵亦郑地,疑即此陵矣。盖此陵于诸陵中为独大,故当时又号之曰大陵。”案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十答问七,亦举淮南之嘉陵,谓“‘嘉’与‘加’同,即春秋之柯陵也”。

〔八〕 案“厉”疑当作“广”,涉上文“晋厉公”而误,御览五三引春秋说题辞:“陵之为言棱也,辅山成其广,层棱扶推,益厥长也。”即此高广之义也。水经延江水注引诗曰:“高平曰陵。”高平与高广义亦近。

〔九〕 “性”,拾补据水经渭水下注引校作“生”。

〔一0〕拾补云:“水经注有‘也’ 字。”

〔一一〕拾补曰:“水经注无‘各’ 字‘也’字。”刘宝楠汉石例墓域称陵(北海相景君碑、丹阳太守郭旻碑)下云:“日知录(二十四)据水经注引风俗通、后汉书明、章二帝纪、西京杂记及曹公祭桥玄文、陈思王上书,谓人臣得称陵。又据旧唐书德● 传卢粲驳武承训造陵之奏,谓‘陵之称施于尊极,不属王公已下,此自南北朝以后然尔’。审是则人臣不得称陵,由来已久。案水经注滱水篇云:‘滱水又东迳京邱北,南对汉中王顷王陵,北对君子岸,岸上有哀王子宪王陵,滱水又东,迳白土北,南即靖王子康王陵,又东迳汉哀王陵北,冢有二坟,故世谓之两女陵,非也。’ 漯水篇云:‘漯水又东迳燕王陵南。’此汉代人臣得称陵也。济水一云:‘又东迳秦相魏冉冢南,世谓之安平陵。’此战国时得称陵也。河水四云:‘其水东南迳子夏陵北。’汾水篇云:‘襄陵县西北有晋襄公陵。’颜师古注汉书地理志,亦以河东郡襄陵为晋襄公之陵。陈留郡襄邑,本承匡襄陵乡也,宋襄公所葬。此春秋时诸侯及大夫士皆得称陵。河水四引阚骃十三州记曰:‘雷首山南有古冢,陵柏蔚然,俗谓之夷齐墓。’似商、周之际,已通名陵,顾氏谓始于赵秦,恐非。”器案:汉时人臣坟垄称陵者,尚有陈陵,为陈元方祖父坟,见太平寰宇记一陈留县。至于董仲舒墓俗呼虾蟆陵,则苏颋垄土记及宋敏求长安志九亦载之。

   丘
  谨按:尚书:“民乃降丘度土。〔一〕”尧遭洪水,万民皆山栖巢居,以避其害,禹决江疏河,民乃下丘,营度爽垲〔二〕之场而邑落〔三〕之,故丘之字,二人立一上,一者地也,四方高〔四〕,中央下,像形也〔五〕。诗云:“至于顿丘。〔六〕”“宛丘之下。〔
七〕”论语:“他人之贤丘陵也。〔八〕”尔雅曰: “天下有名丘五,其三在河南,其二在河北。〔九〕”
〔一〕 禹贡:“桑土既蚕,是降丘宅土。”段玉裁撰异曰:“风俗通义山泽篇曰:‘谨按尚书:民乃降丘度土。’此今文尚书也。‘是’字作‘ 民乃’二字,‘宅’作‘度’,此文字异者七百有余之目也。凡古文尚书‘宅’字,今文作‘度’,说见尧典(“宅嵎夷”下),扬子方言曰:‘度,居也。’史记夏本纪:‘于是民得下丘居土。’司马所据今文尚书,亦当作‘民乃降丘度土’,‘度土’作‘居土’,亦如 ‘度西曰柳谷’作‘居西’也。王伯厚艺文志考举汉儒所引‘民降丘宅土’,未详见何书,地理志:‘是降丘宅土。’盖或用古文尚书改之也。”器案:诗大雅文王有声:“宅是镐京。”坊记引作“度”,诗皇矣:“此维与宅。”论衡初禀篇引作“度”,书尧典:“宅西。 ”周礼缝人注引作“度”,舜典:“五流有宅,五宅三居。”史记五帝本纪二“宅”字并作“度”,禹贡:“ 三危既宅。”夏本纪亦作“度”。

〔二〕 左传昭公三年:“景公欲更晏子之宅,曰:‘请更诸爽垲者。’”杜注:“就高燥也。”文选蜀都赋:“营新宫于爽垲。”刘渊林注:“ 爽垲,高明也。”又西京赋李周翰注:“爽,明也;垲,大也。”

〔三〕 后汉书东夷传:“夫余国… …其邑落皆主属诸加。挹娄国……其邑落各有大人。东沃沮国有邑落长帅。”

〔四〕 程本“方”误“不”。

〔五〕 说文:“丘,土之高也,非人所为也。从北从一、一,地也。人居在丘北,故从北,中邦之居,在昆仑东南。一曰:四方高,中央下为丘,象形。”又:“北,乖也,从二人相背。”释名释丧制:“丘,象丘形也。”今案:说文:“屯从屮贯一” ,“才从-上贯一”,“之从屮从一”,“旦从日见一上”,“立从大立一之上”,“
至,鸟飞从高下至地也,从一”, “氏从氏下箸一”,“且从几足有二横,一其下地也。 ”此从一皆训为地。

〔六〕 卫风氓文。毛传:“丘一成为顿丘。”释名释丘同,尔雅释丘作敦。

〔七〕 陈风宛丘文。毛传:“四方高,中央下曰宛丘。”尔雅释丘:“宛中,宛丘。”又云:“丘上有丘为宛丘,陈有宛丘。”释名释丘:“中央下曰宛丘,有丘宛宛如偃器也。”

〔八〕 子张文。

〔九〕 释丘文。

   墟
  谨按:尚书:“舜生姚墟。〔一〕”传曰:“郭氏之墟。”墟者〔二〕,虚也。郭氏,古之诸侯,善善不能用,恶恶不能去〔三〕,故善人怨焉,恶人存〔四〕焉,是以败为丘墟也〔五〕。今故庐居处高下者,亦名为墟〔六〕。姚墟在济阴城〔七〕阳县,帝颛顼之墟,〔八〕阏伯之墟是也〔九〕。
〔一〕 陈寿祺大传定本以此为大传文,段玉裁撰异以此为今文尚书,当在尧典“有鳏在下曰虞舜”下,林春溥古书拾遗亦以为书佚文。史记始皇本纪正义引孝经援神契曰:“舜生姚墟。”

〔二〕 庄子秋水篇释文、一切经音义十三、五三引无“者”字。

〔三〕 黄石公三略上:“善善不进,恶恶不退,贤者隐蔽,不肖在位,国受其害。”

〔四〕 桓谭新论“存”作“仇”。

〔五〕 新序杂事四:“昔者,齐桓公出游于野,见亡国故城--郭氏之墟,问于野人曰: ‘是为何墟?’野人曰:‘是为郭氏(御览五六引作“ 虢”,误)之墟。’桓公曰:‘郭氏者曷为墟?’野人曰:‘郭氏者,善善而恶恶。’桓公曰:‘善善而恶恶,人之善行也,其所以为墟者,何也?’野人曰:‘善善而不能行,恶恶而不能去,是以为墟也。’桓公归,以语管仲,曰:‘其人为谁?’桓公曰:‘不知也。’ 管仲曰:‘君亦一郭也。’于是桓公招野人而赏焉。” 群书治要引新论谴非篇:“昔齐桓公出见一故墟而问之,或对曰:‘郭氏之墟也。’复问:‘郭氏曷为墟?’ 曰:‘善善而恶恶焉。’桓公曰:‘善善恶恶,乃所以为存,而反为墟,何也?’曰:‘善善而不能用,恶恶而不能去。彼善人知其贵己而不用,则怨之,恶人见其贱己而不好,则仇之。夫与善人为怨,恶人为仇,欲毋亡得乎?’”说文郭下云:“齐之郭氏虚,善善不能进,恶恶不能退,是以亡国也。”贞观政要纳谏篇:“珪对曰:‘臣闻于管子曰:“齐桓公之郭国,问其父老曰:郭何故亡?父老曰:以其善善而恶恶也。桓公曰:若子之言,乃贤君也,何至于亡?父老曰:不然。郭君善善而不能用,恶恶而不能去,所以亡也。”’”

〔六〕 汉书王莽传注:“墟,故居也。”文选西征赋注:“声类曰:‘墟,故所居也。’ ”礼记檀弓下疏:“凡旧居皆曰墟。”左传昭公十七年疏:“虚者,旧居之处也。”

〔七〕 “城”,拾补曰:“汉志作 ‘成’,他纪、传亦作‘城’。”

〔八〕 汉书地理志下:“春秋经曰:‘卫□于帝丘。’今之濮阳是也,本颛顼之虚,故谓之帝丘。”又东郡濮阳下注曰:“卫成公自楚丘徙此,故帝丘颛顼虚。应劭曰:‘濮水南入钜野。’”

〔九〕 左传襄公九年:“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。”杜注:“商丘在宋地。”疏云:“ 梁国睢阳县也。”又昭公元年:“迁阏伯于商丘,主辰。”注:“商丘,宋地。”续汉书郡国志二:“睢阳,本宋国阏伯墟。”

   阜
  谨按:诗云:“如山如阜。〔一〕”春秋左氏传: “鲁公伯禽宅曲阜之地。〔二〕”阜者,茂也〔三〕,言平地隆踊〔四〕,不属于山陵也〔五〕。今曲阜在鲁城中,委曲长七八里〔六〕,雒北芒阪,〔七〕即为阜也。
〔一〕 小雅天保文。

〔二〕 今左传无此语,书费誓序: “鲁侯伯禽宅曲阜。”疑应氏系用此文。

〔三〕 释名释山:“土山曰阜,阜,厚也,言高厚也。”

〔四〕 书钞一五七引“隆”作“陆 ”,不可据。

〔五〕 尔雅释地李注:“土山独高大名阜。”

〔六〕 续汉书郡国志二:“鲁国,古奄国。”注:“应劭曰:‘曲阜在鲁城中,委曲长七八里。’”书钞引此文作“七八百里”,衍“
百”字。

〔七〕 书钞“阪”作“阪”。续汉书郡国志一:“雒阳注:‘皇览曰:县东北山,苌弘冢;县北芒山道西,吕不韦冢也。’”

   培〔一〕
  谨按:春秋左氏传:“培塿无松柏。〔二〕”言其卑小〔三〕。部者,阜之类也〔四〕,今齐、鲁之间,田中少高卬,名之为部矣。〔五〕
〔一〕 拾补曰:“当作‘部’,疑与下‘培塿’,皆近人所改。”

〔二〕 拾补曰:“见襄廿四年传,此作‘培塿’,非。观下文两‘
部’字犹不改,可证本皆作‘部’ 字,御览‘部’皆改作‘培塿’,不可从。”器按:御览引见卷五十六。说文附下引左传作“附娄”,淮南原道篇注:“嵝读●嵝无松柏之嵝。”则又作“●嵝”,并音近通假。倭名类聚钞一引“培塿”与今本同,源顺自注云:“上音部,下音嵝。”方言:“冢,秦、晋之间或谓之培,自关而东谓之丘,小者谓之塿。”郭注: “培,音部。”书钞一五七引墨子:“培塿之工,即生松柏。”

〔三〕 晋语八:“松柏不生埤。” 注“埤,下湿也。”

〔四〕 书钞、御览引作“培塿者,即阜之类也”。刘师培曰:“此承上文引左传言,似以作‘培塿’为长。”

〔五〕 御览引作“田中小高者名之为培塿矣”,倭名类聚钞引作“
培塿,田中小高者也”。

   薮
  谨按:尔雅:“薮者,泽也。〔一〕”薮之为言厚也〔二〕,草木鱼鳖,所以厚养人君与百姓也〔三〕。鲁有泰〔四〕野,晋有泰陆,秦有阳纡,宋有孟诸,楚有云梦,吴有具区,齐有海隅,燕有昭余祁,郑有圃田,周有焦汉〔五〕濩。今汉有九州之薮:扬州曰具区,在吴县之西〔六〕;荆州曰云梦,在华容县南〔七〕,今有云梦长掌之;豫州曰圃田,在中牟县西〔八〕;青州曰孟诸,不知在何处〔九〕;兖州曰大野,在钜野县北〔一0〕;雍州曰弦蒲〔一一〕,在汧县北蒲谷亭〔一二〕;幽州曰奚养,在虒〔一三〕县东〔一四〕;冀州曰泰陆,在钜鹿县西北〔一五〕;并州曰昭余祈,在邬县北〔一六〕;其一薮,推求未得其处〔一七〕。尚书:“纣为逋逃渊薮。〔一八〕”春秋左氏传曰:“山薮藏疾。〔一九〕”又曰:“薮之薪蒸,虞候守之。〔二0〕”是也。
〔一〕 释地作“薮,泽之别名也” 。

〔二〕 尔雅释地疏、御览七二引作 “薮,厚也”。

〔三〕 尔雅疏引作“有草木鱼鳖,所以厚养人也”,御览引同此本,当据尔雅疏引“草木 ”添“有”字为允。

〔四〕 “泰”,拾补校作“大”,云:“下句同。”器案:此所引尔雅颇有异文,盖应氏所见本与郭注本异,不必以今本尔雅改风俗通。

〔五〕 “汉”,拾补云:“衍。” 案盖涉下文而误。

〔六〕 汉书地理志会稽郡吴下云: “具区泽在西,扬州薮,古文以为震泽。”续汉书郡国志四吴郡云:“吴,本国,震泽在西,后名具区泽。”

〔七〕 汉书地理志南郡华容下云: “云梦泽在南,荆州薮。”注引应劭曰:“春秋‘许迁于容城’是。”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郡云:“华容,侯国,云梦泽在南。”

〔八〕 汉书地理志河南郡中牟下云:“圃田泽在西,豫州薮。”续汉书郡国志一河南尹云:“中牟有圃田泽。”水经渠水注:“风俗通曰:‘渠者,水所居也。’渠水自河与泲乱流,东迳荣泽北,东南分泲,历中牟县之圃田泽北,与阳武分水,故述征记曰:‘践县境便睹斯卉,穷则知逾界。’今虽不能然,谅亦非谬。诗所谓‘东有圃草’也。皇武子曰:‘郑之有原圃,犹秦之有具圃。’泽在中牟县西,西限长城,东极官渡,北佩渠水,东北四十许里,南北二十许里,中有沙冈,上下二十四浦,津流迳通,渊潭相接,各有名焉。”

〔九〕 汉书地理志梁国睢阳县:“ 禹贡明诸泽在东北。”周礼职方氏郑注:“望诸,明都也,在睢阳。”吕氏春秋有始篇:“宋之孟诸。”高注:“孟诸在梁国睢阳之东北。”淮南地形篇高注同。尔雅释地:“宋有孟诸。”郭注:“今在梁国睢阳县东北。”左传僖公二十八年:“楚子玉梦河神谓己曰:‘吾赐汝孟诸之麋。’”杜注:“在睢阳县东北。”是东汉、西晋诸儒尚知其处,仲远云不知,何也?续汉书郡国志二于梁国睢阳下,遂不出孟诸泽之名,岂亦承其误耶?然刘注于睢阳有阳梁聚下别引左传、尔雅言孟诸之文,与注他泽例同,岂续志有脱文与?

〔一0〕“钜野”,原作“钜鹿”,今校改。钜鹿属冀州,不属兖州,汉书地理志山阳郡钜野本注云:“大野泽在北,兖州薮。”续汉书郡国志二山阳郡云:“钜野有大野泽。”

〔一一〕逸周书职方解作“彊蒲”,盖字之误。

〔一二〕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汧下云: “北有薄谷乡、弦中谷,雍州弦蒲薮。”续汉书郡国志一右扶风汧下不出弦蒲泽,注云:“尔雅曰:‘十薮,秦有阳纡。’郭璞曰:‘在县西。’”又于弘农华阴下注云:“吕氏春秋九薮云:‘秦之阳华。’高注曰:‘ 或在华阴西。’”今案:周礼职方氏雍州云:“其泽薮曰弦蒲。”郑注:“弦蒲在汧。”冀州云:“其泽薮曰杨纡。”郑注:“所在未闻。”及郭璞注尔雅释地“秦有杨陓”云:“今在扶风汧县西。”郦道元注水经汧水云:“汧水出汧县之蒲谷乡,决为弦蒲薮。”及刘昭郡国志注,皆以职方之弦蒲,即尔雅之杨陓。邵晋涵尔雅正义曰:“雍、冀二州,同一泽薮,而异其名,窃所未详。”

〔一三〕“虒”,原作“虎”,今据拾补校正。徐友兰识语曰:“汉地理志:‘奚养幽州薮,在琅邪长广县西。’案长广在今山东莱州府,虒奚在今直隶顺天府,不相应。切以‘虎’为‘黄’讹,后汉之黄,当先汉之睡,与长广近矣。”

〔一四〕拾补曰:“考汉志奚养在琅邪长广县。周礼注同。此云虒,当即续汉郡国志之傂奚县,属渔阳,前志作●奚,●音题,疑形近而误。”器案:班志●奚下、刘志傂奚下本文及注,俱未出奚养薮名,周礼注及汉志俱云:“奚养幽州薮,在琅邪长广县西。”则此仍当在长广县西,他书亦未有言奚养在渔阳之傂奚者,拾补说未安。

〔一五〕汉书地理志钜鹿郡钜鹿下注云:“禹贡大陆泽在北。”又引应劭曰:“鹿,林之大者也。”续汉书郡国志二钜鹿郡钜鹿云:“故大鹿,有大陆泽。”

〔一六〕“邬”原作“鄢”,今据拾补校改。汉书地理志太原郡邬县本注云:“九泽在北,是为昭余祁,并州薮也。”

〔一七〕器案:寻应氏上文,此当指周之焦濩,尔雅释地:“周有焦濩。”郭注:“今扶风池阳县瓠中是也。”汉书地理志左冯翊池阳注引应劭曰:“在池水之阳。”未及薮名。续汉书郡国志一左冯翊池阳下注云:“尔雅十薮,周有焦濩。郭璞曰:‘县瓠中是也。’”小雅六月:“整居焦濩。”正义引孙炎云:“周,岐周,并此及弦蒲,是雍州有二薮也。”仲远言“推求未得其处”,何也?晋书地理志:“
扶风郡池阳县,今为西安府三原县,焦濩泽在泾阳县界。”元和郡县志:“焦濩薮,亦名瓠口即所谓郑、白二渠是也。”

〔一八〕引书今佚,又见左传昭公七年。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:“
此亦今文尚书袭故语为说,与左氏合。”

〔一九〕宣公十五年文。

〔二0〕昭公二十年文。

   泽
  谨按:尚书:“雷夏既泽。〔一〕”诗云:“彼泽之陂,有蒲与荷。〔二〕”传曰:“水草交厝,名之为泽。〔三〕”泽者,言其润泽万物,以阜民用也〔四〕。春秋左氏传曰:“泽之莞蒲,舟鲛守之。〔五〕”韩诗内传:“舜渔雷泽。〔六〕”雷泽在济阴城阳县〔七〕。
〔一〕 禹贡文。

〔二〕 陈风泽陂文。叶抱崧说叩引风俗通“有蒲与荷”,“蒲”作“薮”,谓为鲁诗,不知所据为何本也。

〔三〕 尔雅释水:“水草交为湄。 ”疏引李巡注:“水中有草木交会曰湄。”“湄”亦作 “麋”,诗巧言:“居河之麋。”毛传:“水草交谓之麋。”释文:“‘麋’本作‘湄’。”尔雅释水注即作 “湄”。左传襄公十四年注:“居河之麋。”释文:“ ‘麋’本作‘湄’。”又僖公二十八年:“吾赐汝孟诸之麋。”杜注:“孟诸,宋薮泽。水草之交曰麋。”是河泽皆得言湄,自其水草之交言之则曰湄,自其水之所居者言之则为泽也。

〔四〕 释名释地:“下而有水曰泽,言润泽也。”

〔五〕 昭公二十年文。

〔六〕 玉函山房●佚书、宋绵初内传征俱未收此文。

〔七〕 续汉书郡国志三:“济阴郡成阳有雷泽。”案:舜又有渔于濩泽之说,水经沁水注:“东迳濩泽,墨子曰:‘舜渔濩泽。’(今尚贤篇作 “雷泽”)应劭曰:‘泽在县西北。’”县谓阳阿县,汉书地理志河东郡阳阿县濩泽注引应劭同。元和郡县志:“濩泽在阳城县西北十二里。”则舜渔之地,应亦两主之。

   沆〔一〕
  谨按:传曰:“沆者,莽也〔二〕,言其平望莽莽〔三〕无涯〔
四〕际也。〔五〕”沆,泽之无水,斥卤之类〔六〕也〔七〕。今俗语亦曰沆泽〔八〕。
〔一〕 “沆”原作“沈”,拾补曰:“当从说文作‘沆’,下并同。”今据改正。

〔二〕 拾补曰:“水经巨马水注引作‘沆漭’,无‘者’字。”器案:天中记十八引亦作 “漭”,文选西京赋薛琮注:“沆漭,犹洸潒,亦宽大也。”后汉书马融传:“瀇瀁沆漭。”注:“并水貌也。”

〔三〕 拾补曰:“水经注作‘言乎淫淫漭漭’。”案:天中记引同水经注。

〔四〕 拾补曰:“‘涯’,水经注 ‘崖’。”案:天中记亦作“崖”。

〔五〕 史记燕世家正义引作“亢,莽也,言平望漭漭,无涯际也”,(据日本会注考证本)御览七0引作“言其平望泛莽,无崖际也”。器案:涯、崖字通,说文有□无涯,尔雅释水:“浒,水□。 ”字或作涯,淮南原道篇高注:“浔,□也。”文选谢希逸宋孝武宣贵妃诔注、沈休文应诏乐游苑诗注引许慎注作“浔,涯也”,江赋注引作“浔,水涯也”。庄子天道篇:“而积敛无崖。”成玄英疏云:“略无涯峙。 ”俱其证。

〔六〕 “类”,拾补云:“水经注 ‘谓’。”器案:史记会注考证本正义、天中记引亦作 “谓”。

〔七〕 说文:“沆,大水也,从水,亢声。一曰:大泽貌。”徐锴系传引博物志:“停水,东方曰都,一名沆。”御览七0引述征记:“齐人谓湖曰沆。”汉书刑法志:“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。”汉纪孝文纪“沈斥”作“沆斥”,王制正义引异义:“
左氏说曰:‘赋法积四十五井,除山井坑岸三十六井,定出赋九井。’”“岸”亦“斥” 之误。文选西京赋:“绝坑逾斥。”书钞酒食部五引齐地记:“齐有皮邱坑,民煮坑水为盐。”水经胶水注: “胶水北历土山注于海,土山以北悉盐□。”“□”亦当作“坑”,“坑”、“坑”通用。

〔八〕 郎本脱“泽”字。后汉书马融传广成颂:“弥纶坑泽。”水经巨马水注:“巨马水又东经督亢泽,荆轲传之督亢地图也。”下引风俗通此文。御览三六引淮南地形篇“东南方曰沅泽”,今本淮南作“元泽”,“元泽”即“亢泽”之误,“沅泽”即 “沆泽”之误,是“沆泽”又通作“亢泽”、“坑泽” 、“坑泽”也。

   沛
  谨按:尚书〔一〕、春秋公羊传:“齐桓公〔二〕循海而东,师大陷沛泽之中。〔三〕”左氏传〔四〕: “齐景公〔五〕田于沛,招虞人以弓。〔六〕”传曰: ‘送逸禽之超大沛。〔七〕”沛者,草木之蔽茂〔八〕,禽兽之所蔽匿也。
〔一〕 拾补曰:“此或引大传,有脱文,今大传亦无考。”

〔二〕 “桓”原作“景”,拾补曰:“‘景’非,此见僖四年。”今按:此盖涉下文而误,卢校是,今据改正。

〔三〕 何休注云:“草棘曰沛,渐洳曰泽。”孟子滕文公:“园囿污池沛泽多。”赵注: “沛,草水之所生也。泽,水也。”

〔四〕 拾补曰:“见昭卅年。”

〔五〕 “公”字原无,今据拾补校补。

〔六〕 孟子万章下:“齐景公田,招虞人以旌。”

〔七〕 未详所出。淮南览冥篇:“ 过归雁于碣石,轶鹍鸡于姑余。”文意相似。

〔八〕 诗甘棠:“蔽芾甘棠。”张迁碑:“蔽沛棠树。”易丰卦:“丰其沛。”释文引子夏传作“芾”,芾、沛通。说文无芾字,●下云:“艸木盛,●●然,读若辈。”当为正字。

   湖
  谨按:春秋国语:“伍子胥谏吴王:‘与我争五湖之利,非越乎?’及越灭吴,范蠡乘扁舟于〔一〕五湖。〔二〕”湖者,都也〔三〕,言流渎四面所猥〔四〕都〔五〕也〔六〕,川泽所仰以溉灌也。〔七〕今卢江临湖〔八〕、丹阳芜湖县是也。
〔一〕 “于”,拾补曰:“类聚‘ 如’。”案书钞一三七引“于”上有“游”字。

〔二〕 按事见吴语、越语、说文● 下引吴语“于其心也●然”,亦称为春秋国语,汉书艺文志国语列入六艺略春秋类。

〔三〕 “都也”二字原无,今据拾补校补。拾补曰:“二字脱,以初学记补,下同。”器案:吴郡志四八引亦有“都也”二字。

〔四〕 “猥”,钟本作“徼”,拾补校作“隈”。

〔五〕 “都”字原无,拾补校补,今从之。

〔六〕 御览六六、天中记十引作“ 湖,都也,流渎四面所隈都也”。

〔七〕 说文:“湖,大陂也,川泽所仰以灌溉也。”

〔八〕 “湖”字原无,今据拾补校补。

   陂
  谨按:传曰:“陂者,繁也。〔一〕”言因下钟水以繁利万物也。今陂皆以溉灌,今汝南富陂〔二〕县是也。
〔一〕 拾补曰:“钱云:‘古读繁如婆,与陂音相近。’”

〔二〕 “陂”,拾补曰:“汉志‘ 波’,水经注‘陂’。”

   渠
  谨按:传曰:“渠者,水所居也。〔一〕”秦时韩人郑国穿渠,孝武帝时赵中大夫白公复穿渠,故其语曰:“田于何所?池阳〔二〕谷口〔三〕。郑国在前,白渠起后〔四〕。举锸为云,决渠为雨。泾水一石,其□ 数斗〔五〕。且溉且粪〔六〕,长我稷黍。衣食京师,数百万口。〔七〕”又郑当时穿渠以利漕运,若此非一,官民俱赖其饶焉〔八〕。
〔一〕 说文:“渠,水所居。”

〔二〕 汉书地理志上:“左冯翊池阳。”注:“应劭曰:‘在池水之阳。’”

〔三〕 史记河渠书索隐:“瓠口即谷口。”案此谷口,即汉书地理志上九嵕山东之谷口。

〔四〕 “起”,水经渭水注引作“ 在”,今案汉书沟洫志正作“在”,作“在”是。

〔五〕 此言泾河水中含泥量之大。

〔六〕 汉书沟洫志注:“如淳曰: ‘水渟淤泥,可以当粪。’”

〔七〕 拾补曰:“汉书‘亿万之口 ’。”汉纪作“百万余口”。

〔八〕 事并见史记河渠书、汉书沟洫志、水经渭水注。

   沟
  谨按:周礼:“沟者,沟也〔一〕,广四尺,深四尺。〔二〕”汉书“高祖与项羽要,割鸿沟以东为楚” 是也〔三〕。鸿沟在荥阳县〔四〕。
〔一〕 拾补曰:“此无义理,当依匠人作‘九夫为井,井间广四尺,深四尺谓之沟’,与下一例。”器按:释名释水:“水注谷曰沟,田间之水亦曰沟。沟,构也,纵横相交构也。”疑此当作“传曰:‘
沟,构也,言纵横相交构也。’周礼:‘沟广四尺,深四尺。’”今本有脱误,遂不可解。拾补迳改从周礼,亦未可从。

〔二〕 说文:“沟,水渎,广四尺,深四尺。”周礼遂人注:“遂、沟、洫、浍,皆所以通水于川也。遂广深各二尺,沟倍之,洫倍沟,浍广二寻,深二仞。”汉书沟洫志注引应劭曰:“沟广四尺,深四尺,洫广深倍于沟。”

〔三〕 史记高纪:“中分天下,割鸿沟而西者为汉,鸿沟而东者为楚。”正义引应劭曰: “在荥阳东二十里。”器按:汉书高纪、项羽传俱言割荥阳,史记则言鸿沟,疑此当作“汉书”为允。

〔四〕 水经济水注一:“济渠水断阪沟,惟承此始,故云汳受□然矣;亦谓之鸿沟水,盖因汉、楚分王,指水为断故也,郡国志曰‘荥阳有鸿沟水’是也。盖因城地而变名为川流之异目。”杨守敬疏曰:“案史记项羽本纪:‘羽与汉约,中分天下,割鸿沟以西者为汉,鸿沟以东者为楚。’裴骃、司马贞引文颖说,以官渡水为鸿沟,刘昭、颜师古并以为据。考渠水出荥阳北,河东南,迳阳武县为官渡水,又迳大梁城东南入颍,言楚、汉事者,或主荥阳,应劭注汉书,谓 ‘鸿沟在荥阳东南二十里’是也;或主大梁,张华谓‘ 始皇凿渠引河水以灌大梁,谓之鸿沟,楚、汉会此处’ 是也。盖鸿沟之约,未几即爽约,故人无定说。郦氏于此篇,叙荥阳鸿沟,于渠水篇叙大梁鸿沟,并有‘汉、楚指水’之说,乃两存之。至□然水亦谓之鸿沟者,则因济渠水断汴沟,惟承此水,并渠水之上流,被以鸿沟之名耳。’又渠水注:“渠水于此有阴沟、鸿沟之称焉。项羽与汉高分王,指是水以为东西之别。苏秦说魏襄王曰:‘大王之地,南有鸿沟’是也。故尉氏县有波乡、波亭,鸿沟乡、鸿沟亭,皆藉水以立称也。今萧县西亦有鸿沟亭,梁国睢阳县有鸿口亭,先后谈者,亦指此以为楚、汉之分王,非也,盖春秋之所谓红泽者也。” 范守己御龙子集十七璅谭一豫谭云:“汉书云:‘荥阳下引河,东南为鸿沟,以通宋、郑、陈、蔡、曹、卫,与济、汝、淮、泗合流,南入于淮者也。其支派与宋、郑、陈、蔡诸水,皆相流通。厥后河徙不常,故流遂绝。正统间河自中牟南行,由开封西南经通许、睢、陈支流入淮,由是汴南诸水之故迹俱没于河,已而河复北徙,止遗河形弥漫而已,古迹茫然,莫可复辨。今西华犹称古鸿沟。”

   洫
  谨按:周礼:“十里为成,成间广八尺,深八尺,故〔一〕谓之洫。〔二〕”论语曰:“禹尽力乎沟洫。〔三〕”
〔一〕 “故”,拾补曰:“衍。”

〔二〕 考工记匠人文。

〔三〕 泰伯文。说文:“十里为成,成间广八尺,深八尺谓之洫。从水血声。论语曰:‘ 尽力乎沟洫。’”

分享到:
上一篇:怪神第九
下一篇:佚文
相关内容

评论 0 条 / 浏览 1246

点击获取验证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