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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七
作者:韩非 (战国) 收藏

 

  难势第四十

  慎子曰:‘飞龙乘云,腾蛇游雾,云罢雾霁,而龙蛇与螾螘同矣 ,则失其所乘也。贤人而诎于不肖者,则权轻位卑也;不肖而能服于 贤者,则权重位尊也。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,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, 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,而贤智之不足慕也。夫弩弱而矢高者,激于风 也;身不肖而令行者,得助于众也。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,至于南面 而王天下,令则行,禁则止。由此观之,贤智未足以服众,而势位足 以诎贤者也。’

  应慎子曰:飞龙乘云,腾蛇游雾,吾不以龙蛇为不讬于云雾之势 也。虽然,夫释贤而专任势,足以为治乎?则吾未得见也。夫有云雾 之势,而能乘游之者,龙蛇之材美也。今云盛而螾弗能乘也,雾醲而 螘不能游也,夫有盛云醲雾之势而不能乘游者,螾螘之材薄也。今桀、纣南面而王天下,以天子之威为之云雾,而天下不免乎大乱者,桀、纣之材薄也。且其人以尧之势以治天下也,其势何以异桀之势也,乱天下者也。夫势者,非能必使贤者用已,而不肖者不用已也,贤者用之则天下治,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。人之情性,贤者寡而不肖者众,而以威势之利济乱世之不肖人,则是以势乱天下者多矣,以势治天下者寡矣。夫势者,便治而利乱者也,故周书曰:‘毋为虎傅翼,将飞入邑,择人而食之。’夫乘不肖人于势,是为虎傅翼也。桀、纣为高台深池以尽民力,为炮烙以伤民性,桀、纣得乘四行者,南面之威为之翼也。使桀、纣为匹夫,未始行一而身在刑戮矣。势者,养虎狼之心,而成暴乱之事者也,此天下之大患也。势之于治乱,本末有位也,而语专言势之足以治天下者,则其智之所至者浅矣。夫良马固车,使臧获御之则为人笑,王良御之而日取千里,车马非异也,或至乎千里,或为人笑,则巧拙相去远矣。今以国位为车,以势为马,以号令为辔,以刑罚为鞭筴,使尧、舜御之则天下治,桀、纣御之则天下乱,则贤不肖相去远矣。夫欲追速致远,不知任王良;欲进利除害,不知任贤能;此则不知类之患也。夫尧、舜亦治民之王良也。

  复应之曰:其人以势为足恃以治官。客曰‘必待贤乃治’,则不 然矣。夫势者,名一而变无数者也。势必于自然,则无为言于势矣。吾所为言势者,言人之所设也。今日尧、舜得势而治,桀、纣得势而乱,吾非以尧、桀为不然也。虽然,非一人之所得设也。夫尧、舜生而在上位,虽有十桀、纣不能乱者,则势治也;桀、纣亦生而在上位,虽有十尧、舜而亦不能治者,则势乱也。故曰:‘ 势治者,则不可乱;而势乱者,则不可治也。’此自然之势也,非人之所得设也。若吾所言,谓人之所得势也而已矣,贤何事焉?何以明其然也?客曰:‘人有鬻矛与楯者,誉其楯之坚,物莫能陷也,俄而又誉其矛曰:“ 吾矛之利,物无不陷也。”人应之曰:“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?”其人弗能应也。’以为不可陷之楯,与无不陷之矛,为名不可两立也。夫贤之为势不可禁,而势之为道也无不禁,以不可禁之势,此矛楯之说也;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。且夫尧、舜、桀、纣千世而一出,是比肩随踵而生也,世之治者不绝于中。吾所以为言势者,中也。中者,上不及尧、舜,而下亦不为桀、纣。抱法处势则治,背法去势则乱。今废势背法而待尧、舜,尧、舜至乃治,是千世乱而一治也。抱法处势而待桀、纣,桀、纣至乃乱,是千世治而一乱也。且夫治千而乱一,与治一而乱千也,是犹乘骥駬而分驰也,相去亦远矣。夫弃隐栝之法,去度量之数,使奚仲为车,不能成一轮。无庆赏之劝,刑罚之威,释势委法,尧、舜户说而人辩之,不能治三家。夫势之足用亦明矣,而曰必待贤则亦不然矣。且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,饿者不活;今待尧、舜之贤乃治当世之民,是犹待粱肉而救饿之说也。夫曰良马固车,臧获御之则为人笑,王良御之则日取乎千里,吾不以为然。夫待越人之善海游者以救中国之溺人,越人善游矣,而溺者不济矣。夫待古之王良以驭今之马,亦犹越人救溺之说也,不可亦明矣。夫良马固车,五十里而一置,使中手御之,追速致远,可以及也,而千里可日致也,何必待古之王良乎!且御,非使王良也,则必使臧获败之;治,非使尧、舜也,则必使桀、纣乱之。此味非饴蜜也,必苦莱亭历也。此则积辩累辞,离理失术,两末之议也,奚可以难,失道理之言乎哉!客议未及此论也。

  问辩第四十一

  或问曰:‘辩安生乎?’对曰:‘生于上之不明也。’问者曰: ‘上之不明因生辩也何哉?’对曰:‘明主之国,令者、言最贵者也 ,法者、事最适者也。言无二贵,法不两适,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 必禁。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,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 ,言当则有大利,不当则有重罪,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,智者无以 讼,此所以无辩之故也。乱世则不然,主有令而民以文学非之,官府 有法民以私行矫之,人主顾渐其法令,而尊学者之智行,此世之所以 多文学也。夫言行者,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。夫砥砺杀矢而以妄发, 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,然而不可谓善射者,无常仪的也。设五寸之的,引十步之远,非羿、逢蒙不能必中者,有常也。故有常则羿、逢蒙以五寸的为巧,无常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。今听言观行,不以功用为之的彀,言虽至察,行虽至坚,则妄发之说也。是以乱世之听言也,以难知为察,以博文为辩;其观行也,以离群为贤,以犯上为抗。人主者说辩察之言,尊贤抗之行,故夫作法术之人,立取舍之行,别辞争之论,而莫为之正。是以儒服带剑者众,而耕战之士寡;坚白无厚之词章,而宪令之法息。故曰:上不明,则辩生焉。’

  问田第四十二

  徐渠问田鸠曰:‘臣闻智士不袭下而遇君,圣人不见功而接上。 令阳成义渠,明将也,而措于毛伯;公孙□回,圣相也,而关于州部 ;何哉?’田鸠曰:‘此无他故异物,主有度,上有术之故也。且足 下独不闻楚将宋觚而失其政,魏相冯离而亡其国。二君者驱于声词,眩乎辩说,不试于毛伯,不关乎州部,故有失政亡国之患。由是观之,夫无毛伯之试,州部之关,岂明主之备哉!’

  堂溪公谓韩子曰:‘臣闻服礼辞让,全之术也;修行退智,遂之 道也。今先生立法术,设度数,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。何以效之 ?所闻先生术曰:“楚不用吴起而削乱,秦行商君而富彊,二子之言已当矣,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,不逢世遇主之患也。”逢遇不可必也,患祸不可斥也,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,窃为先生无取焉。’ 韩子曰:‘臣明先生之言矣。夫治天下之柄,齐民萌之度,甚未易处也。然所以废先王之教,而行贱臣之所取者,窃以为立法术,设度数,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。故不惮乱主闇上之患祸,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,仁智之行也。惮乱主闇上之患祸,而避乎死亡之害,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,贪鄙之为也。臣不忍向贪鄙之为,不敢伤仁智之行。先王有幸臣之意,然有大伤臣之实。’

  定法第四十三

  问者曰:‘申不害、公孙鞅,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?’应之曰: ‘是不可程也。人不食,十日则死;大寒之隆,不衣亦死。谓之衣食 孰急于人,则是不可一无也,皆养生之具也。今申不害言术,而公孙 鞅为法。术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责实,操杀生之柄,课群臣之能 者也,此人主之所执也。法者,宪令着于官府,刑罚必于民心,赏存 乎慎法,而罚加乎奸令者也,此臣之所师也。君无术则弊于上,臣无 法则乱于下,此不可一无,皆帝王之具也。’

  问者曰:‘徒术而无法,徒法而无术,其不可何哉?’对曰:‘ 申不害,韩昭侯之佐也。韩者,晋之别国也。晋之故法未息,而韩之 新法又生;先君之令未收,而后君之令又下。申不害不擅其法,不一 其宪令则奸多故。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,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,利在 故新相反,前后相勃。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,而奸臣犹有所谲其 辞矣。故讬万乘之劲韩,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,虽用术于上,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。公孙鞅之治秦也,设告相坐而责其实,连什伍而同其罪,赏厚而信,刑重而必,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,逐敌危而不却,故其国富而兵强。然而无术以知奸,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。及孝公、商君死,惠王即位,秦法未败也,而张仪以秦殉韩、魏。惠王死,武王即位,甘茂以秦殉周。武王死,昭襄王即位,穣侯越韩、魏而东攻齐,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,乃城其陶邑之封,应侯攻韩八年,成其汝南之封;自是以来,诸用秦者皆应、穣之类也。故战胜则大臣尊,益地则私封立,主无术以知奸也。商君虽十饰其法,人臣反用其资。故乘强秦之资,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,法不勤饰于官,主无术于上之患也。’

  问者曰:‘主用申子之术、而官行商君之法,可乎?’对曰:‘ 申子未尽于法也。申子言“治不逾官,虽知弗言”。治不逾官,谓之 守职也可;知而弗言,是不谓过也。人主以一国目视,故视莫明焉; 以一国耳听,故听莫聪焉。今知而弗言,则人主尚安假借矣?商君之 法曰:“斩一首者爵一级,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;斩二首者爵二级 ,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。”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。今有法曰: 斩首者令为医匠,则屋不成而病不已。夫匠者,手巧也;而医者,齐药也;而以斩首之功为之,则不当其能。今治官者,智能也;今斩首者,勇力之所加也。以勇力之所加、而治智能之官,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。故曰:二子之于法术,皆未尽善也。’

  说疑第四十四

  凡治之大者,非谓其赏罚之当也。赏无功之人,罚不辜之民,非 所谓明也。赏有功,罚有罪,而不失其人,方在于人者也,非能生功 止过者也。是故禁奸之法,太上禁其心,其次禁其言,其次禁其事。 今世皆曰‘尊主安国者,必以仁义智能’,而不知卑主危国者之必以仁义智能也。故有道之主,远仁义,去智能,服之以法。是以誉广而名威,民治而国安,知用民之法也。凡术也者,主之所以执也;法也者,官之所以师也。然使郎中日闻道于郎门之外,以至于境内日见法,又非其难者也。

  昔者有扈氏有失度,讙兜氏有孤男,三苗有成驹,桀有侯侈,纣 有崇侯虎,晋有优施,此六人者,亡国之臣也。言是如非,言非如是 ,内险以贼其外,小谨以征其善,称道往古、使良事沮,善禅其主、 以集精微,乱之以其所好,此夫郎中左右之类者也。往世之主,有得 人而身安国存者,有得人而身危国亡者,得人之名一也,而利害相千 万也,故人主左右不可不慎也。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,则别贤不 肖如黑白矣。

  若夫许由、续牙、晋伯阳、秦颠颉、卫侨如、狐不稽、重明、董 不识、卞随、务光、伯夷、叔齐,此十二人者,皆上见利不喜,下临 难不恐,或与之天下而不取,有萃辱之名,则不乐食谷之利。夫见利 不喜,上虽厚赏无以劝之;临难不恐,上虽严刑无以威之;此之谓不 令之民也。此十二人者,或伏死于窟穴,或槁死于草木,或饥饿于山 谷,或沉溺于水泉。有民如此,先古圣王皆不能臣,当今之世,将安用之?

  若夫关龙逢、王子比干、随季梁、陈泄冶、楚申胥、吴子胥,此 六人者,皆疾争强谏以胜其君。言听事行,则如师徒之势;一言而不 听,一事而不行,则陵其主以语,待之以其身,虽死家破,要领不属 ,手足异处,不难为也。如此臣者,先古圣王皆不能忍也,当今之时 ,将安用之?

  若夫齐田恒、宋子罕、鲁季孙意如、晋侨如、卫子南劲、郑太宰 欣、楚白公、周单荼、燕子之,此九人者之为其臣也,皆朋党比周以 事其君,隐正道而行私曲,上逼君,下乱治,援外以挠内、亲下以谋 上,不难为也。如此臣者,唯圣王智主能禁之,若夫昏乱之君,能见 之乎?

  若夫后稷、皋陶、伊尹、周公旦、太公望、管仲、隰朋、百里奚 、蹇叔、舅犯、赵衰、范蠡、大夫种、逢同、华登,此十五人者为其 臣也,皆夙兴夜寐,卑身贱体,竦心白意,明刑辟、治官职以事其君 ,进善言、通道法而不敢矜其善,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劳,不难破 家以便国,杀身以安主,以其主为高天泰山之尊,而以其身为壑谷釜 洧之卑,主有明名广誉于国,而身不难受壑谷釜洧之卑。如此臣者,虽当昏乱之主尚可致功,况于显明之主乎?此谓霸王之佐也。

  若夫周滑之、郑王孙申、陈公孙宁、仪行父、荆芋尹申亥、随少 师越、种干、吴王孙额、晋阳成泄、齐竖刁、易牙,此十二人者之为 其臣也,皆思小利而忘法义,进则掩蔽贤良以阴闇其主,退则挠乱百 官而为祸难,皆辅其君、共其欲,苟得一说于主,虽破国杀众不难为 也。有臣如此,虽当圣王尚恐夺之,而况昏乱之君,其能无失乎?有 臣如此者,皆身死国亡,为天下笑。故周威公身杀,国分为二;郑子 阳身杀,国分为三;陈灵公身死于夏征舒氏;荆灵王死于干溪之上; 随亡于荆;吴并于越;智伯灭于晋阳之下;桓公身死七日不收。故曰 ,谄谀之臣,唯圣王知之,而乱主近之,故至身死国亡。

  圣王明君则不然,内举不避亲,外举不避雠。是在焉从而举之, 非在焉从而罚之。是以贤良遂进而奸邪并退,故一举而能服诸侯。其 在记曰:‘尧有丹朱,而舜有商均,启有五观,商有太甲,武王有管 、蔡’,五王之所诛者,皆父兄子弟之亲也,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 者何也?以其害国伤民败法类也。观其所举,或在山林薮泽岩穴之间 ,或在囹圄褋(衣改糸) 绁缠索之中,或在割烹刍牧饭牛之事。然明主不羞其卑贱也,以其能、为可以明法,便国利民,从而举之,身安名尊。

  乱主则不然,不知其臣之意行,而任之以国。故小之名卑地削, 大之国亡身死,不明于用臣也。无数以度其臣者,必以其众人之口断 之。众之所誉,从而说之;众之所非,从而憎之。故为人臣者破家残 賥,内构党与,外接巷族以为誉,从阴约结以相固也,虚相与爵禄以 相劝也。曰:‘与我者将利之,不与我者将害之。’ 众贪其利,劫其 威。彼诚喜、则能利己,忌怒、则能害己。众归而民留之,以誉盈于 国,发闻于主,主不能理其情,因以为贤。彼又使谲诈之士,外假为 诸侯之宠使,假之以舆马,信之以瑞节,镇之以辞令,资之以币帛, 使诸侯淫说其主,微挟私而公议。所为使者,异国之主也,所为谈者 ,左右之人也。主说其言而辩其辞,以此人者天下之贤士也。内外之 于左右,其讽一而语同,大者不难卑身尊位以下之,小者高爵重禄以 利之。夫奸人之爵禄重而党与弥众,又有奸邪之意,则奸臣愈反而说 之,曰:‘古之所谓圣君明王者,非长幼弱也及以次序也。以其构党 与,聚巷族,逼上弑君而求其利也。’彼曰:‘何知其然也?’因曰 :‘舜逼尧,禹逼舜,汤放桀,武王伐纣,此四王者,人臣弑其君者 也,而天下誉之。察四王之情,贪得人之意也;度其行,暴乱之兵也 。然四王自广措也,而天下称大焉;自显名也,而天下称明焉。则威足以临天下,利足以盖世,天下从之。 ’又曰:‘以今时之所闻田成子取齐,司城子罕取宋,太宰欣取郑,单氏取周,易牙之取卫,韩、魏、赵三子分晋,此六人,臣之弑其君者也。’奸臣闻此,蹙然举耳以为是也。故内构党与,外摅巷族,观时发事,一举而取国家。且夫内以党与劫弑其君,外以诸侯之权矫易其国,隐敦适,持私曲,上禁君,下挠治者,不可胜数也。是何也?则不明于择臣也。记曰:‘周宣王以来,亡国数十,其臣弑其君而取国者众矣。’然则难之从内起,与从外作者相半也。能一尽其民力,破国杀身者,尚皆贤主也。若夫转法易位,全众传国,最其病也。

  为人主者,诚明于臣之所言,则虽罼弋驰骋,撞钟舞女,国犹且 存也。不明臣之所言,虽节俭勤劳,布衣恶食,国犹自亡也。赵之先 君敬侯,不修德行,而好纵欲,适身体之所安,耳目之所乐,冬日罼 弋,夏浮淫,为长夜,数日不废御觞,不能饮者以筒灌其口,进退不 肃、应对不恭者斩于前。故居处饮食如此其不节也,制刑杀戮如此其 无度也,然敬侯享国数十年,兵不顿于敌国,地不亏于四邻,内无君 臣百官之乱,外无诸侯邻国之患,明于所以任臣也。燕君子哙,邵公 奭之后也,地方数千里,持戟数十万,不安子女之乐,不听钟石之声 ,内不湮污池台榭,外不罼弋田猎,又亲操耒耨以修畎亩,子哙之苦 身以忧民如此其甚也,虽古之所谓圣王明君者,其勤身而忧世不甚于 此矣。然而子哙身死国亡,夺于子之,而天下笑之,此其何故也?不 明乎所以任臣也。

故曰:人臣有五奸,而主不知也。为人臣者,有侈用财货赂以取誉者,有务庆赏赐予以移众者,有务朋党徇智尊士以擅逞者,有务解免赦罪狱以事威者,有务奉下直曲、怪言伟服瑰称、以眩民耳目者。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,而圣主之所禁也。去此五者,则噪诈之人不敢北面谈立,文言多、实行寡、而不当法者不敢诬情以谈说。是以群臣居则修身,动则任力,非上之令、不敢擅作疾言诬事,此圣王之所以牧臣下也。彼圣主明君,不适疑物以窥其臣也。见疑物而无反者,天下鲜矣。

故曰:孽有拟适之子,配有拟妻之妾,廷有拟相之臣,臣有拟主之宠,此四者国之所危也。故曰:内宠并后,外宠贰政,枝子配适,大臣拟主,乱之道也。故周记曰:‘无尊妾而卑妻,无孽适子而尊小枝,无尊嬖臣而匹上卿,无尊大臣以拟其主也。’四拟者破,则上无意、下无怪也。四拟不破,则陨身灭国矣。

  诡使第四十五

  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:一曰利,二曰威,三曰名。夫利者所以 得民也,威者所以行令也,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。非此三者,虽有不急矣。今利非无有也而民不化,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听从,官非无法也而治不当名。三者非不存也,而世一治一乱者何也?夫上之所贵与其所以为治相反也。

  夫立名号所以为尊也,今有贱名轻实者,世谓之高。设爵位所以 为贱贵基也,而简上不求见者,世谓之贤。威利所以行令也,而无利 轻威者,世谓之重。法令所以为治也,而不从法令、为私善者,世谓 之忠。官爵所以劝民也,而好名义、不进仕者,世谓之烈士。刑罚所 以擅威也,而轻法、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,世谓之勇夫。民之急名也 甚,其求利也如此,则士之饥饿乏绝者,焉得无岩居苦身以争名于天下哉?故世之所以不治者,非下之罪,上失其道也。常贵其所以乱,而贱其所以治,是故下之所欲,常与上之所以为治相诡也。今下而听其上,上之所急也。而惇悫纯信、用心怯言,则谓之窭。守法固、听令审,则谓之愚。敬上畏罪,则谓之怯。言时节,行中适,则谓之不肖。无二心私学,听吏从教者,则谓之陋。难致谓之正。难予谓之廉。难禁谓之齐。有令不听从谓之勇。无利于上谓之愿。少欲宽惠行德谓之仁。重厚自尊谓之长者。私学成群谓之师徒。闲静安居谓之有思。损仁逐利谓之疾。险躁佻反覆谓之智。先为人而后自为,类名号,言,泛爱天下,谓之圣。言大本称而不可用,行而乘于世者,谓之大人。贱爵禄,不挠上者,谓之杰。下渐行如此,入则乱民,出则不便也。上宜禁其欲、灭其迹而不止也,又从而尊之,是教下乱上以为治也。

  凡所治者刑罚也,今有私行义者尊。社稷之所以立者安静也,而 噪险谗谀者任。四封之内所以听从者信与德也,而陂知倾覆者使。令 之所以行、威之所以立者恭俭听上,而岩居非世者显。仓廪之所以实 者耕农之本务也,而綦组锦绣刻划为末作者富。名之所以成、城池之 所以广者战士也,今死士之孤饥饿乞于道,而优笑酒徒之属乘车衣丝。赏禄所以尽民力易下死也,今战胜攻取之士劳而赏不沾,而卜筮视手理狐虫为顺辞于前者日赐。上握度量所以擅生杀之柄也,今守度奉量之士欲以忠婴上而不得见,巧言利辞行奸轨以幸偷世者数御。据法直言、名刑相当、循绳墨、诛奸人所以为上治也而愈疏远,谄施顺意从欲以危世者近。习悉租税、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,而士卒之逃事状匿附讬有威之门以避傜赋、而上不得者万数。夫陈善田利宅所以战士卒也,而断头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,无宅容身,身死田夺;而女妹有色、大臣左右无功者,择宅而受,择田而食。赏利一从上出、所以擅剬下也,而战介之士不得职,而闲居之士尊显。上以此为教,名安得无卑,位安得无危。夫卑名位者,必下之不从法令、有二心无私学、反逆世者也,而不禁其行,不破其群,以散其党,又从而尊之,用事者过矣。上世之所以立廉耻者,所以属下也;今士大夫不羞污泥丑辱而宦,女妹私义之门不待次而宦。赏赐之所以为重也,而战斗有功之士贫贱,而便辟优徒超级。名号诚信,所以通威也,而主掩障。近习女谒并行,百官主爵迁人,用事者过矣。大臣官人与下先谋比周,虽不法行,威利在下则主卑而大臣重矣。

  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,法令行而私道废矣。私者所以乱法也。而 士有二心私学、岩居窞处、讬伏深虑,大者非世,细者惑下;上不禁 ,又从而尊之,以名化之以实,是无功而显,无劳而富也。如此,则 士之有二心私学者,焉得无深虑、勉知诈、与诽谤法令以求索,与世 相反者也。凡乱上反世者,常士有二心私学者也。故本言曰:‘所以 治者法也,所以乱者私也;法立,则莫得为私矣。’ 故曰:道私者乱 ,道法者治。上无其道,则智者有私词,贤者有私意。上有私惠,下 有私欲,圣智成群,造言作辞,以非法措于上。上不禁塞,又从而尊 之,是教下不听上、不从法也。是以贤者显名而居,奸人赖赏而富。 贤者显名而居,奸人赖赏而富,是以上不胜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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