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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师地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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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《瑜伽师地论》(梵文:Yogācāra-bhūmi-śāstra),又称《瑜伽论 》、《十七地论》,为大乘佛教瑜伽行唯识学派及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,亦是玄奘西行所取的重要经典。瑜伽师地,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(十七地),故亦称《十七地论》。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,无著记录。汉传佛教以此经为弥勒所造慈氏五经之一,藏传佛教传统上认定此论的作者为无著。

渊源



        瑜伽作为禅定或止观的代名词。所谓瑜伽行,就是修行种种禅定观行,其中最常用者,为小乘部派所修之数息观与不净观。至于瑜伽师者,亦即自作修行乃至讲述传授瑜伽诸法之师。修习种种观行的佛教僧侣,被尊称为瑜伽师或观行师,这些瑜伽行者,即是瑜伽行唯识学派的先驱。瑜伽师地,即指瑜伽师所依、所行的境界。本论约于公元前300年出现在古印度,相传乃无著菩萨夜升兜率天弥勒内院,听闻弥勒菩萨说法,返回人间后,再为大众演说,并成纪录。

译本


简介


        《瑜伽师地论》,唐玄奘译,100卷。但在玄奘法师以前,已有北凉昙无谶译《菩萨地持经》10卷(相当于奘译本35~50卷前半《本地分·菩萨地》,近年来发现和阗文译本残篇)及《菩萨戒本》1卷(相当于奘译本40~41卷);南朝宋求那跋陀罗译《菩萨善戒经》9卷(相当于奘译本《本地分·菩萨地》,和《地持经》相仿,但另有序品)和《优婆塞五戒威仪经》1卷(为《菩萨戒本》的异译);陈真谛译《十七地论》5卷(相当于奘译本第1~3卷,已佚),《决定藏论》3卷(相当于奘译本50~54卷)等几种译本行世。

        此论梵本菩萨地部分,1930~1936年间由日本荻原云来校订印行。1936年印度罗睺罗于西藏萨迦寺发现此论,录写归印。经校订,于1957年由加尔各答大学部分刊行。藏文有题名为《瑜伽行地》译本,分为前十二地(26卷)、声闻地(20卷)、菩萨地(22卷)、摄决择(43卷)、摄事(22卷)、摄调伏、摄异门、摄释(以上三部分不分卷)等八部分。收在丹珠尔中。

结构组成


就玄奘法师译本而言,主要由以下五分组成:

        《本地分》,1 ~ 50卷。释十七地瑜伽禅观境界,内容可以归纳为境、行、果三相。 《摄抉择分》,51 ~ 80卷。释本地分之十七地的深隐要义。 《摄释分》,81 ~ 82卷。释十七地有关诸经,特别是《阿含经》的说法和仪则。初明说法应知的五分,次明解经的六义。 《摄异门分》,83 ~ 84卷。释十七地有关诸经,特别是《阿含经》所有诸法的名义和差别。 《摄事分》,85 ~ 100卷。释十七地有关三藏,特别是《杂阿含经》等众多要义,初明契经事,次明调伏事,后明本母事。 五分中以《本地分》为中心所在,后四分主要是解释其中的义理。 主旨为揭示根本心识(阿赖耶识)总持眼耳等六识及所知境界的作用,禅观渐进的各种境界及修习所得果位,借分析名相,斥有无二见而使人悟入中道;其余四分只是《本地分》的补充说明。

        五分的内容及相互关系。欧阳竟无在《瑜伽师地论叙》中说:

        云何《瑜伽》五分耶?三乘根本,有十七地以为宗要。摄文义尽曰本地分,释地中不尽要义曰抉择分,释地中诸经说解仪则曰释分,释地中诸经名义别异曰异门分,释地中三藏众要事义曰事分。初一是论,故称地论。后四为释,释不名地,摄故名分,曰《瑜伽》五分。

内容


        全书中心内容是论释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识的性质及其所依客观对象是人们根本心识——阿赖耶识所假现的现象;禅观渐次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境界,以及修行瑜伽禅观的各种果位。以分析名相有无开始,最后加以排斥,从而使人悟入中道。全书分五部分:①本地分(1~50卷)。将瑜伽禅观境界或阶段分为十七地,即五识身相应地、意地、有寻有伺地、无寻唯伺地、无寻无伺地、三摩呬多地、非三摩呬多地、有心地、无心地、闻所成地、思所成地、修所成地、声闻地、独觉地、菩萨地、有余依地、无余依地;②摄决择分(50~80卷)。论述十七地的深隐要义;③摄释分(81~82卷)。释十七地有关诸经,特别是《阿含经》的说法和仪则。初明说法应知的五分,次明解经的六义;④摄异门分(83~84卷)。释十七地有关诸经,特别是《阿含经》所有诸法的名义和差别;⑤摄事分(85~100卷)。释十七地有关三藏,特别是《杂阿含经》等众多要义。初明契经事,次明调伏事,后明本母事。五分中以本地分为重点,后四分主要是解释其中的义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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