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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五代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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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五代史》,宋欧阳修撰,原名《五代史记》,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,称为新五代史。全书共七十四卷,本纪十二卷、列传四十五卷、考三卷、世家及年谱十一卷、四夷附录三卷。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(907年)至后周显德七年(960年)共五十三年的历史。《新五代史》撰写时,增加了《旧五代史》所未能见到的史料,如《五代会要》、《五代史补》等,因此内容更加翔实。但《新五代史》对旧“志”部分大加繁削,则不足为训,故史料价值比《旧五代史》要略逊一筹。

编撰背景
《新五代史》,原名《五代史记》,是北宋设馆修史以后唯一的私修正史,撰者欧阳修(1007—1072年)。
在已有了薛居正等主编的《五代史》以后,欧阳修为什么独出心裁,重又编出一部体例和写法不一样的新的五代史呢?《宋史·欧阳修传》中对此作了简约的说明:“自撰《五代史记》,法严词约,多取《春秋》遗旨。”所谓“自撰”,是说这部史书不是奉朝廷之意,而是私家所撰。而“《春秋》遗旨”即《春秋》笔法。欧阳修自己说:“呜呼,五代之乱极矣!”“当此之时,臣弑其君,子弑其父,而缙绅之士安其禄而立其朝,充然无复廉耻之色者皆是也。”他作史的目的,正是为了抨击这些他认为没有“廉耻”的现象,达到孔子所说的“《春秋》作而乱臣贼子惧”的目的,是私修史书。
从欧阳修给尹洙、梅尧臣等人的信件看,在景祐三年(1036年)之前,已着手编写,到皇祐五年(1053年)基本完成,这是史学界公认的说法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1072年)八月,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,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。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。到金章宗时候,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《旧五代史》。
著作简介

欧阳修在编撰新五代史时,写给尹师鲁的信中说“史者国家之典法也”,史书记载“君臣善恶,与其百事之废置”,目的在于“垂劝戒,示后世”。在他看来,旧五代史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,有“繁猥失实”的地方,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。所以他把“褒贬义例”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,并以孔子编撰春秋的“义例”,作为自己立论的原则,用“春秋笔法”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。
五代是一个封建分裂割据的时代,中原有后梁、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五个小王朝的相继更替;中原以外的地区分裂为吴、南唐、前蜀、后蜀、吴越、楚、闽、南汉、南平、北汉等十国。各个王朝统治的时间都比较短促,用欧阳修的话来说,“于此之时,天下大乱,中国之祸,篡弑相寻”(《新五代史卷六十一吴世家》),五代“五十三年之间,易五姓十三君,而亡国被弑者八,长者不过十馀嵗,甚者三、四嵗而亡”(《欧阳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论》),出现“置君犹易吏,变国若传舍”(《新五代史·序》)。这种局面之所以出现,是由于唐“安史之乱”以后中央集权制度被破坏,地方藩镇在大地主豪强势力支持下,拥兵割据,独霸一方。唐末黄巢农民大起义的革命威力摧毁了唐王朝,沉重打击了旧的藩镇割据势力。但是,黄巢起义最后遭到了失败。一批在镇压起义中形成的军阀成了新的割据势力。唐朝灭亡后,他们继续霸占一方,互相篡夺攻击,造成了我国历史上五代十国的短暂分裂局面。新五代史的作者封于这种分裂割据现象采取了否定的态度。但是,他把分裂割据的根本原因,归结为封建道德的败坏。
在欧阳修看来,五代是一个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,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”的“乱世”(《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传论》)。真是“礼乐崩坏,三纲五常之道绝,而先王之制度文章,扫地而尽于是矣。”(《新五代史卷一七晋家人传论》)因此,他采取了和编写新唐书不同的做法。在新唐书中,他重视典章制度,不厌其详地加以记载,而在新五代史中,由于他认为五代时期“天理几乎其灭”,是一个“乱极矣”的时代,根本没有什么礼乐制度可谈,因而他说:“五代礼乐文章,吾无取焉,其后世有必欲知之者,不可以遗也。”因此,他除写了司天考、职方考以外,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没有写。
在编撰体例方面,新五代史改变了旧五代史的编排方法。旧五代史分梁书、唐书等书,一朝一史,各成体系;新五代史则打破了朝代的界限,把五朝的本纪、列传综合在一起,依时间的先后进行编排。旧五代史不分类编排列传;新五代史则把列传分为各朝家人传、死节传、死事传、一行传、杂臣传,等等。
北宋亡后,北方的金政权在章宗泰和七年(1207年)明令“新定学令内,削去薛居正五代史,止用欧阳修所撰”(《金史卷一二章宗纪》)。至于南方的南宋,由于理学盛行,更是独尊新五代史。
由于欧阳修编写新五代史后于旧五代史,看到了旧五代史编撰者所没有看到的一些资料,他往往采用小说、笔记之类的记载,补充了旧五代史中所没有的一些史实。如王景仁、郭崇韬、安重诲、李茂贞、孔谦、王彦章、段凝、赵在礼、范延光、卢文纪、马胤孙、姚顗、崔税、吕琦、杨渥等传都或多或少地补充了若干事实,有些则插入比较生动的情节,以小见大,使读者加深对五代时期的人物和事件的了解。就历史资料方面而言,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是可以互为补充的。
作品评价

就整体而论,《新五代史》的史料价值比《旧五代史》要略逊一筹,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,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。至于他对旧“志”部分的大事砍削,人为造成史料空白,更是不足为训。但《新五代史》后出,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、小说等多种材料,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。
《新五代史》新增史料最多的是《十国世家》。列传人物部分也有补充,欧阳修采用了新的材料以及笔记、小说中的材料,补充了事实,使人物事迹更为生动、丰富。对于少数民族的记述,也有新的增加,如根据胡峤《陷虏记》,记述了在契丹的亲身见闻。在《于阗录》中记述了高如晦出使于阗时所见到的沿途各国的山川、风土情况。在《司天考》中,欧阳修将后周天文学家王朴的《钦天历经》4篇的主要内容记录下来,因为《旧五代史》这部分内容已经不全,所以欧阳修的记录在我国天文学史上是有重要贡献的。
此外,欧阳修对所采用的史料进行了细致的考辨,订正了《旧五代史》和其他史籍的不少错误。由于《旧五代史》已非原帙,残缺不全,《新五代史》特有的价值就更不应低估。再从其它角度来着眼,欧阳修撰史,浑然一体,结构严谨,选材讲究,文字凝炼;思想上不像旧史那样大肆渲染“天命”而注重人事;创《职方考》用表的形式,将290余州郡的废置更易情况明白地显示出来。独树一帜,提纲挈领,眉清目秀,颇受称道,都是它的长处。
总得来看,两部五代史互有短长,现存《旧五代史》全书是《新五代史》的两倍多,旧史列传人物460余人,新史只有256人;旧史有志10篇,新史只有2篇。新史的世家10卷,对十国历史的记述更为完备。在个别人物传的字数上也多于旧史。这两部史著都是研究五代十国历史的重要材料。
《新五代史》仿《春秋》笔法,用不同的字句表现微言大义,个人好恶往往影响了史实的记述,终于招致了后人的批评。但是,欧阳修是宋代著名的文学大家,古文运动的领导人和集大成者,所以《新五代史》文笔简洁,叙事生动,当时人就认为它的笔力与《史记》不相上下。《新五代史》的文笔之出色,的确在二十四史中是罕见的。
《新五代史》问世后,即有徐无党注。但徐注旨在解释《春秋》笔法、阐述微言大意,对读者并无多少裨益。金章宗泰和七年(1207),明令立该书于学官,从此大行于世。
对《新五代史》进行考订的著作主要有:宋吴缜撰《五代史纂误》3卷,专取五代史本文,摘其舛误,辑为一书;清吴兰庭撰《五代史记纂误补》6卷,主要是补吴缜《纂误》之作,共载309事;清人对“欧史”考补之作还有杨陆荣撰《五代史志疑》4卷,杜贵墀撰《五代史记注削繁》以及牛坤撰《五代史续补》2卷(补义儿传93人)等。
另外,两部《五代史》缺门也有不少,清人补作计有四种:周嘉猷《五代史纪年表》,陈恕的《五代地理考》1卷,顾怀三与宋祖骏各作的《补五代史艺文志》1卷。
顾炎武、钱大昕等学者对《新五代史》都有批评,认为欧阳脩迂腐,既著史书,却不重视史实的探讨,好发议论,爱说空话,读来令人生厌。章学诚讥称:“只是一部吊祭哀挽之集,如何可称史才?
宋人亦对欧阳脩的史学有所批评。《宋稗类钞》中引刘敞“好个欧九,极有文章,可惜不甚读书”之语,《苕溪渔隐丛话》亦引王安石的“欧九不学”的话。一日,刘攽问欧的弟子焦千之说《新五代史》有为韩通立传吗?焦说没有,刘攽大笑说:“如此,亦是第二等文字耳。”
但王鸣盛高度评价《新五代史·职方考》:“五代土地,梁为最小,晋、汉差大,周又大,而唐为最大……观欧《职方考》自明,此考虽简略,然提纲挈领,洗眉刷目,此则欧公笔力非薛《史》所能及。”。赵翼亦称“卷跌虽不及薛史之半,而订正之功倍之”。
章太炎评《新五代史》:“欧阳脩作《五代史记》,自负上法《春秋》,于唐本纪大书契丹立晋,为通人所笑。此学《春秋》而误也。《春秋》书法,本不可学,‘卫人立晋’云者,晋为卫宣之名,今契丹所立之晋,国名而非人名。东家之颦,不亦丑乎?”是故《新五代史》以文学价值见长,并不能取代以史学价值为主的《旧五代史》。
当时学者吴缜撰《五代史纂误》三卷,是纠举《新五代史》谬误的专著。清代吴兰庭撰《五代史记纂误补》六卷,乃吴缜《纂误》之续作。彭元瑞、刘凤诰有《五代史记注》。

四库提要记载

《新五代史记》·七十五卷(内府刊本)
宋欧阳修撰。本名《新五代史记》。世称《五代史》者,省其文也。唐以后所修诸史,惟是书为私撰,故当时未上於朝。修殁之后,始诏取其书,付国子监开雕,遂至今列为正史。大致褒贬祖《春秋》,故义例谨严;叙述祖《史记》,故文章高简;而事实则不甚经意。诸家攻驳,散见他书者无论。其特勒一编者,如吴缜之《五代史纂误》、杨陆荣之《五代史志疑》,引绳批根,动中要害,虽吹求或过,要不得谓之尽无当也。然则《薛史》如《左氏》之纪事,本末赅具,而断制多疏。欧史如《公》、《谷》之发例,褒贬分明,而传闻多谬。两家之并立,当如三传之俱存,尊此一书,谓可兼赅五季,是以名之轻重为史之优劣矣。且周官太史掌国之六典,汉法亦天下计书先上太史。史之所职,兼司掌故。八书十志,迁、固相因。作者沿波,递相撰述。使政刑礼乐,沿革分明,皆所谓国之大纪也。修作是书,仅《司天》、《职方》二考,寥寥数页,馀概从删,虽曰世衰祚短,文献无徵,然王溥《五代会要》,搜辑遗编,尚裒然得三十卷,何以经修编录,乃至全付阙如。此由信《史通》之谬谈,(刘知几欲废表志,见《史通》《表历》、《书志》二篇)成兹偏见。元纂宋、辽、金三《史》,明纂《元史》,国朝纂《明史》,皆仍用旧规,不从修例。岂非以破坏古法,不可以训乎?此书之失,此为最大。若不考韩通之褒赠(案宋太祖褒赠韩通敕,今载《宋文鉴》中),有所讳而不立传者,一节偶疏,诸史类然,不足以为修病也。修之文章,冠冕有宋。此书一笔一削,尤具深心,其有裨於风教者甚大。惟其考证之疏,则有或不尽知者。故具论如右,俾来者有所别白。其注为徐无党作,颇为浅陋,相传已久,今仍并录之焉。清代彭元瑞撰〈五代史记拄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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